读《乡土中国》有感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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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第一篇】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乡土中国》读后感【第二篇】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己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不过的,土地不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么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么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只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接受能力差,只是想着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多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但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己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同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上看,乡下孩子不一定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面对面的直接接触中,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第三篇】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第四篇】

《乡土中国》第一次让我思考了中国现在社会结构,社会现象的成因。以前从没有想到要追根溯源过,也从没想过这些问题的背后,竟有如此深层次的或简单或复杂的原因。

在费孝通先生的笔下,中国人的特性是和土地分不开的。是的,中国作为千年的农业大国,无论如今城市化发展如何汹涌,中国人的基因里永远有一句话被传承着“面朝黄土背朝天”。可见,那时的中国,对土地对上天,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崇拜。我认为,从一点就能体现出来,就是人们见面时的打招呼的方式。西方国家尤其沿海,需要看上天的脸色,决定是否出海,于是他们搭讪的方式就形成了“今天天气怎么样”,而中国,同样是要看上天的脸色,却总结出了“今天吃了么”这样的句子。“吃”字一出,就让人联想到食物,而食物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土地。所以,在中国人心中,土地是衣食父母,相比于上天,土地在人们心中更为重要,再加上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也让中国人留下了些许潜意识,向上天祈求只能是心灵上的慰藉,真的想要生存下去,要靠自己的双手,上天可以决定这年收成好不好,而土地和双手可以决定今年是不是有收成。在中国,一片土地就像是一位母亲,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乡村,一个镇,年代久了,每个围绕在土地上的人,多少沾些亲带些故。每个人彼此熟悉,每个人守一小片土地,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人们就安于这样的现状,不愿意改变,于是家族式的社会就产生了。

家族,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亦可称为家属。如陈氏家族、王氏家族等。提到家族,我不由得想到了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充分反映了所谓的中国人的丑陋一面,费先生在书中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就是‘私’”所谓政府的“贪污无能”;所谓企业的“经营不善”都是这“私”的毛病在作祟。当家族的一个人“发迹了”,那么以这个人为中心的恨不得祖宗八代有关系的都成了亲戚;倘若他落魄了,这个家,可能也就缩小成了三口之家。私心、崇尚权力、为自己能得到的那些好处不遗余力的争取,中国人的劣根性就此体现出来。而让这种劣根持续生长的正是中国人世世代代从传承下来的中国式社会结构——家。不过,中国除了私,还有一点特色,就是值得称赞的孝。所谓百善孝为先,虽然乡土中国的私心很重,但是并不能掩盖中华传统美德,从土地发展起来,一家族为基本结构的社会,并不存在过多的法制。虽然历朝历代都有衙门有公堂,但乡土中国的人们通常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除了法律还有什么能约束人们的行为呢,就是那“传统美德”了。中国人信奉宗教的不多,大多信仰儒家,“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就是古老中国的礼治。

如今,随着中国越来越快的发展,追求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国际上的法制社会看上去的完全公平,深深影响了中国人,中国终于由孔儒教诲的礼治社会渐渐转型为时髦的法治社会,礼治与法治的冲突也就此开始出现。中国人讲究仁、义、礼、智、信,礼治与法治的冲突就可从这其中的一个字体现出来——信。在传统中国人脑海里,信,不仅是美德,还是一个人做人的根本。我们可以轻轻体会“言而无信”这四个字说出口时的感觉,透露的是何种失望、厌恶与气愤,这就是中国人对信得感觉。乡土的中国人合作一件事的事后凭的就是相互的信任,而这种单纯朴素的感情,却被法治打击的体无完肤,法律不讲信,讲的是证据。乡土中国的人不懂什么合同,他们只认这个人,并且相信这个人,脑子里没有什么证据的概念,没有凡事签个合同来保障自己权利的习惯,可是这样,在如今的社会下,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我们总能听说一些因为不懂法的冤枉案子,把那些受了委屈还不得公平的主人公称之为“法盲”我不敢苟同这个称号,难道几千年传下来的礼教就全是错的么?为什么我们不能称那些钻法律空子‘缺德不违法’的人叫“礼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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