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招生计划幼儿园【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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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幼儿园【第一篇】

幼儿园招生计划书是幼儿园教育教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大部分幼儿园在学期结束后都要求写幼儿园招生计划书,许多幼儿教师对如何写幼儿园招生计划书感到困难。现从幼儿园招生计划书中选择1篇比较典型的2008年钟声幼儿园招生计划书,以供大家学习研究。

一、园况分析:。

托班预计招生6人;小班预计招生3人;中班预计招生2人;大班预计招生17人;另外需新增一个托班,预计招收幼儿15人。托班、小班、中班、大班加新增班级共计招生人数43人。

三、招生措施。

1、通过网络。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将相关网站进行完善。

2、通过才艺表演进行宣传。

利用节日进行宣传活动:在“银座百货”进行演出活动;在“华联”进行演出活动。由小、中、大班幼儿在商场内部进行演出,与此同时教师进行宣传和介绍活动。

四、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具体办法:到各小区、商场、超市进行宣传活动。与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可以张贴海报,可设专门咨询点。

注意事项:在与家长交流的内容要完整、准确的体现幼儿园的特色,并留下家长资料和联系电话。事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确定其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时间。

时间安排: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如下班后、周六、周日等。

五、奖励办法。

1、教师向家长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家长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的,每份资料奖励该教师元。

2、和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家长奖励该教师元。

3、家长带幼儿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的,每入园一名幼儿奖励该。

宣传人元。

4、如果半内幼儿数量达到定额,则奖励该班教师元。

5、如果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则奖励全体职工共计元。

招生计划幼儿园【第二篇】

园内现有的班级,如托班、大班、中班或小班,各有几个,各个班级里现有人数与满员人数显示对比。

1、通过幼儿园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将校园网站进行完善。

2、通过才艺表演进行宣传。

利用节日进行宣传活动:如商场内部或一些少年宫广场,由各班级内部进行演出,与此同时教师进行宣传和介绍活动。

具体办法:到各小区、商场、超市进行宣传活动。与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可以张贴海报,可设专门咨询点。

注意事项:在与家长交流的内容要完整、准确的体现幼儿园的特色,并留下家长资料和联系电话。事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确定其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时间。

时间安排: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如下班后、周六、周日等。

1、教师向家长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家长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的,每份资料奖励该教师 元。

2、和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家长奖励该教师元。

3、家长带幼儿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的,每入园一名幼儿奖励该宣传人 元。

4、如果半内幼儿数量达到定额,则奖励该班教师 元。

5、如果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则奖励全体职工共计 元。

招生计划幼儿园【第三篇】

x园内现有的教室,如托班、大班、中班或小班,各有几个,各个教室里现有人数与满员人数显示对比。

1、通过幼儿园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将校园网站进行完善。

2、通过才艺表演进行宣传。

利用节日进行宣传活动:如商场内部或一些少年宫广场,由各教室内部进行演出,与此同时教师进行宣传和介绍活动。

具体办法:到各小区、商场、超市进行宣传活动。与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可以张贴海报,可设专门咨询点。

注意事项:在与父母交流的内容要完整、准确的体现幼儿园的特色,并留下父母资料和联系电话。事后与父母取得联系,以便确定其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时间。

时间安排: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如下班后、周六、周日等。

1、教师向父母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父母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的,每份资料奖励该教师x元。

2、和父母取得联系后父母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父母奖励该教师x元。

3、父母带幼儿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的,每入园一名幼儿奖励该宣传人x元。

4、如果半内幼儿数量达到定额,则奖励该班教师x元。

5、如果全园完成招生考试人数,达到定额,则奖励全体职工共计x元。

招生计划幼儿园【第四篇】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基〔20xx〕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适龄幼儿(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因学位已满,除新开办幼儿园外,公办幼儿园的中、大班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

3.学前班招生对象为学前班所在村(居)户籍的适龄幼儿;

4.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30日,民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3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

1.招生片区划分: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其中学位数已趋饱和的幼儿园,新交付的小区楼盘原则上不再划入招生片区。招生片区每年将根据学位数和户籍幼儿数进行动态调整。

鉴于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而目前我区户籍幼儿数已远超公办幼儿园学位数,自20xx年起,凡小区楼盘有民办配套幼儿园的,原则上就近入读配套的民办幼儿园,享受政府补助,不再划入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公办幼儿园若招收完片区内生源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可面向周边其他小区楼盘招生,摇号录取。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

2.招生对象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幼儿应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7月30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不纳入片区招生对象。

(3)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

(4)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确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厦无房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5)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同等按照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则参加录取(含摇号录取规则)。

拆迁户家长可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片区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只允许选择一次)。

(6)实验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实验幼儿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属同一家庭户且子女多于一人的除外。本条件自20xx年起,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区公办幼儿园。

3.摇号规则:

(1)若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数超出学位容量时,将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办法确定录取对象,具体摇号时间由幼儿园另行通知。

(2)为进一步增加学位供给,区教育部门积极挖潜扩容,20xx年秋季新增设海沧幼儿园兴港二分园、海沧幼儿园水岸名筑分园、未来之星幼儿园京口分园和新绿幼儿园海沧湾分园共4所分园,计划11月份投入使用。这4所分园所属的总园片区内第一次摇号落选的对象,可根据家长自愿原则,在第一次摇号结束后5日内分别到海沧幼儿园、未来之星幼儿园和新绿幼儿园报名登记,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分园的第二次摇号录取。(以总园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幼儿,由家长自行选择周边民办幼儿园就读,按照相关政策享受政府补助。

(4)未来之星幼儿园、浪琴湾分园、蓝月湾分园三个园区,实行统一划片招生,按照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生的具体录取园区。

4.万科城幼儿园因二次装修改造,计划于20xx年11月份投入使用,请片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于7月30日到万科城幼儿园现场报名登记。

5.海沧幼儿园兴港二分园和水岸名筑分园因二次装修改造,计划于20xx年11月份投入使用,请片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于7月30日到海沧幼儿园兴港分园现场报名登记。

(二)民办幼儿园

1.本区“两一致”对象选择到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入园的,按照入读的民办幼儿园等级享受政府补助;其中选择到实行物价报备收费的非普惠性民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入读的,教育部门按照一级园分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家长需在8月13日前到民办幼儿园报名确认方可享受补助,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入读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按照我市分级收费政策执行补助;报名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按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标准执行。

3.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应依次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2)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经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户口簿、房产证、免疫卡、健康卡、体检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且户口同册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

3.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4.家长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不来报名的'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报名登记后,幼儿园将安排教师入户家访,进行实际入住调查,若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入读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报名时需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留存相应复印件,并享受限价收费政策:

1.厦门市户籍的非本区幼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及子女页)。

2.非厦门户籍的幼儿需符合以下“四证”:

(1)父(母)在厦居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

(2)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三)经审核无误,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按照本意见第四条招生办法相关要求办理录取。

(一)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各幼儿园要按照本意见要求,严格审核招生对象的报名材料,在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护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入园的合法权利的同时,对“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幼儿园要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并做好指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监管。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按规定及时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四)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指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

(六)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园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并于7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7月23日前向社会公告。

招生计划幼儿园【第五篇】

为贯彻落实《xx市学前教育条例》,切实做好20xx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xx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一)发布招生信息。

各区市5月12日(星期五)通过教育(体)局网站发布本行政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招生信息;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全市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安排在6月19日(星期一)至7月1日(星期六)。其中,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6月19日(星期一)至6月23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24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6月26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7日(星期二)至6月30日(星期五)网上报名,7月1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2.报名录取方式。各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网上、现场等形式的报名方式,市内三区原则上采取网上报名。

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各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三)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要指导被录取的幼儿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到幼儿园报到。

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要科学制定当地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信息发布、宣传以及报名、录取等工作。加快幼儿园建设,扩大资源供给,最大限度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二)保持招生政策相对稳定。各区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划定各类幼儿园招生范围。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企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有条件的区市,在充分考虑当地入园需求、幼儿园总量布局等因素基础上,积极扩大就近入园试点范围。

(三)加强招生行为监管。各区市要严格审查各幼儿园招生简章,严肃查处违规、虚假招生宣传行为。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各幼儿园要创造条件按照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合理控制班额。

(四)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要积极推进学前残疾幼儿随班就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各区市特教学校要加快设立学前特教班。各区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孤儿、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要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五)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区市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要在招生入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主动与有关单位和媒体联系,密切配合,提前做好政策宣讲工作。要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和其他咨询平台,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和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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