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汇聚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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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第一篇】

1.推进依法治教,幼儿园出台的制度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2.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沟通渠道畅通,设立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设立校长接待日和家长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和教师家访制度。

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

2.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

3.收费管理规范,严禁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任何费用。

4.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违反“家长自愿、不盈利”原则违规收费,严禁借机侵害学生家长利益。

1.严格执行“五严”规定,办学行为规范。

2.严格执行国家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进行入学考试,不提前招生。

3.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

4.各类招生规范,禁止有偿招生。

1.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学校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学生及家长认可。

3.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后勤服务良好。

4.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1.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关爱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

3.不以权谋私,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等。

4.在职教师不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5.严肃查处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最新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第二篇】

在______的指引下,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行风建设,全面优化学校管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民主评议。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教,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实行校务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育人为本,关爱每一个学生。

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执行“五严”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六、执行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

七、公平公正招生,招生政策公开,考试录取公平、公正。

八、加强师德建设,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严格执行“一科一辅”的规定,订教辅用书须由教务主任批准。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九、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服务电话和电子邮箱。继续坚持教师家访制度。对举报、投诉及时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投诉服务电话:

电子邮箱:

最新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学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民主评议。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教,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实行校务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育人为本,关爱每一个学生。

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执行“五严”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六、执行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

七、公平公正招生,招生政策公开,考试录取公平、公正。

八、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九、加强师德建设,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十、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设立校长接待日和家长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制度。对举报、投诉及时反馈,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最新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第四篇】

我是光荣的人民教师,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严格遵守我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向学校、学生和家长郑重承诺,内容如下:

1.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宣宣传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不用罚款或变相罚款的方式教育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对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关怀和帮助,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4.严谨教学。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教学要求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和进行学业考核。不擅自调课、缺课。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不断改革教法和学法。课堂教学要尽心尽力,把教学问题全部解决在课堂上,杜绝课堂授课不认真,课后通过诱导、暗示、强迫的方法把学生拉到家里从事有偿家教的做法,坚决抵制有偿家教。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严谨治学,努力提高学识水平、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团结同事,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做有损于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学校团结的事。

6.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保持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建议和意见。妥善处理家长与学校、家长与家长、家长与学生之间的各种问题与矛盾;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强迫、暗示学生赠送礼品,不向学生摊派教辅材料,不利用职务之便让家长办私事。

8.为人师表。举止文明,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以身作则。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先做;讲究仪表,衣着整洁得体,高雅大方。不带手机进课堂。不做与教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以上承诺,敬请各位家长和社会各界朋友给予监督。监督电话:58291329。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最新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第五篇】

为全面推进我园行风园风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人民满意的幼儿园、做人民满意的教师的活动,我园通过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向家长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对幼儿园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收集、汇总和分析,现特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并接受监督:

一、坚持依法治教,幼儿园出台的制度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

二、实行校务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育人为本,关爱每一个幼儿。

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五、执行“五严”规定,规范办学行为。

六、执行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

七、公平公正招生,招生政策公开。

八、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九、加强师德建设,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歧视、侮辱幼儿。不向幼儿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家长钱物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十、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设立园长接待日和家长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制度。对举报、投诉及时反馈,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以上承诺在示范幼儿园网站可查阅,并上墙公示,以便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xx幼儿园。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第六篇】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行业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本校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1、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做到有领导组织,有相关制度,有相关活动方案,并确保得到实施。

2、学校与教师及下属学校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保障措施。

3、在师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和教师严于律已,不触犯相关规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党员形象、领导形象。

4、制止三乱包保到人,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补课、收费严格制止,绝不手软。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一视同仁。在职教师在校外各种补习班任职一视同仁。学校不在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整班补课。学校领导不纵容、不包庇配偶、子女违纪。

5、对要求学生订购规定之外的资料、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与上述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6、学校禁止教师及中层领导以各种名义罚款、摊派钱物,学校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向学生家长公开标准和相关内容,且做到收支两条线,账目清晰、无利润。

7、学校不为教师办班提供任何人力物力支持。不聘外教,不以赢利为目的高额收费,不从事小学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

8、学校通过专题家长会、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与社会、家长零距离接触,校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检举和质疑。

9、学校设立意见箱,校长联系卡,行风监督员,努力化解与学校相关的矛盾,杜绝上访事件发生,杜绝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10、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教育局举报电话:57983614。

校长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845145955。

行风监督员副校长姜波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936226203。

《校长联系卡》可由学生向班主任教师索取。

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对课程设置、学生在校活动时间、课外作业量、学生用书、考试管理、收费与服务、教学组织及学籍管理等八个方面实行规范管理,做到依法治校、依规办学;严格执行“一费制”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杜绝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基建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依法治校、廉洁从教;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深化党务、校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做到公开及时、全面、规范。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茅箭区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规定》,严禁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以教谋私;制定完善师德教育和教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举报电话:8784798。

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邓富贵(校长)。

组员:吕天书(教导主任)、彭明全(工会主席)。

开展“学校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活动是进一步落实《乐至县教育局2011年作风熊市年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我校教育行风建设的有效措施之一。“学校作风建设公开承诺”活动以学年度为活动时间,由校长签署《学校作风建设承诺书》,代表学校就有关行风建设工作作出承诺,并在指定地点和相关场合进行公示和告知,广泛接受社会和学生及家长的监督。现将我校作风建设承诺内容公布如下:

1、坚持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学生观,积极营造崇尚师德的良好氛围。

2、坚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不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和礼券等,不接受家长的宴请和免费旅游等。

3、恪守职业道德,敬业爱生,讲求奉献,尊重学生的人格,不打骂、体罚和侮辱学生,不进行有偿家教,认真做好“提优补差”的份内工作。

4、严格执行不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规定。

5、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杂费和书簿费的规定。

6、严格按市教委、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进行收费。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

7、规范代办服务行为,学校代办服务严格按市教委、县教育局规定的要求、程序和方法执行。

8、执行市教委不得向学生推销和代购教辅材料的规定,教学用书按市教委和新华书店联合发文提供的书目单选取。

9、严格执行学校不得进行收费补课的有关规定,不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联合办班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出面在学校举办文化补习班、提高班、特色班等,或以各种手法巧立名目违规办班收费。

10、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经公示不收费。

11、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代办收费项目涉及经费全部入帐,相关劳务费用与学生结清。

12、落实校务公开制度,认真做好“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

13、加强对学校招生和收费全过程的监管,以及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监督。

14、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学生、家长的监督,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物价局的监督和检查。

15、认真受理举报和投诉,对查实违规和违纪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15条承诺内容自2011年起生效执行。

三、举报、投诉受理人和电话:

受理人:邓富贵受理电话:18982920338。

为了切实加强我大队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为高校服务,为师生服务,文保消防大队郑重向全市高校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业务受理方面。

1、完善窗口受理服务职能,提高消防业务窗口受理工作质量,建立办结业务反馈制度,在服务窗口设置公告板、工作情况反馈卡等,及时公示行政审批办理结果。

2、公示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范围和办理程序,设立学校防火常识教育培训日,举办群众性消防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常识。

3、推行提前介入和上门服务。对大型工程、重点工程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实行提前介入,上门服务,为建设单位提供消防设计的建议和意见。

4、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受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5、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发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受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竣工验收备案,自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检查或工程检查。

二、在制度建设方面。

消防监督执法“六个严禁”

2、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预消防工程的招标评标活动;

3、严禁指定或变相指定建筑工程的消防施工企业、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和品牌;

5、严禁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吃、拿、卡、要;

6、严禁违反规定干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武汉市消防支队举报电话:82211966。

真诚欢迎文保系统各高校对我大队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坚决纠正,积极整改。

电子邮箱:#url#。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88号。

邮编:430023。

为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推进发改委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优化服务环境,方便服务对象,严格廉洁从政,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申办业务,属于职责内的要及时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内的要引导服务对象到相关科室办理。

2、相关审批项目证明、说明和文书等的办理,必要资料齐全的,分别于1日、2日、3日内办理完毕。

3、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行政许可事项能当天办理的当天必须办理,不能当时办理的3日内给予答复,及时反馈结果。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4、实行政务公开,在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网站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公开项目审批结果。

6、依法开展价格监督,严格执行案件查处的程序、纪律要求、价格举报案件审理结果5日内予以答复,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7、规范价格认证,认真调处价格纠纷,化解价格矛盾,做到公平待人,公正评估,做到服务司法、服务企业、服务百姓、举报办理回复率100%,情节简单,事实清楚的价格举报7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

8、加大项目建设监察力度,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对擅自扩大投资规模变更投资性质,忽视建设程序的要严肃查处。

9、严格队伍建设,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吃拿卡要、不乱收费、乱罚款、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我们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加强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责任人:郝党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受理电话:4606541。

最新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第七篇】

为贯彻落实《2xxxx年z民主评议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实施方案》(z教[2xxxx]70号)的精神,全面推进我园行风园风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人民满意的幼儿园、做人民满意的教师的活动,我园通过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向家长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对幼儿园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收集、汇总和分析,现特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并接受监督:

一、坚持依法治教,幼儿园出台的制度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

二、实行校务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育人为本,关爱每一个幼儿。

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五、执行“五严”规定,规范办学行为。

六、执行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

七、公平公正招生,招生政策公开。

八、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九、加强师德建设,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歧视、侮辱幼儿。不向幼儿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家长钱物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十、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设立园长接待日和家长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制度。对举报、投诉及时反馈,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以上承诺在示范幼儿园网站可查阅,并上墙公示,以便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最新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第八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中小学、幼儿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民主评议。

一、坚持依法治教,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实行校务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育人为本,关爱每一个学生。

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执行“五严”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六、执行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

七、公平公正招生,招生政策公开,考试录取公平、公正。

八、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九、加强师德建设,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十、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服务电话84752016、意见箱,设立校长接待日和家长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制度。对举报、投诉及时反馈,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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