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范式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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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范式【第一篇】

摘 要作品化教学范式以作品贯穿教材,以问题贯穿课堂,以学生探究为重点,以老师辅助为手段,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力和信息素养。作品化教学范式具体要做到“四化”:教材作品化,作品问题化,问题层次化,层次渐进化。

关键词 作品化教学;教学范式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B

论文编号1671-7384(2015)04-0056-04

什么是好课?杜郎口中学这样解读:能让学生学会、会学的课才是好课。好课要从尊重差异出发,既要让学生学会、会学,还要让学生体验到学习的快乐。除此之外, 好课往往还有一定的教学范式、教学章法可循。在“以生为本,学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引领下,探索适合信息技术学科自身特点的教学范式,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提高学生的信息技术学习力,是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亟待解决的问题。

问题提出

新课标指出:信息技术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信息能力,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为目标的教育,不仅要向学生传授信息技术的知识和技能,还要着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创新意识等。这些能力和意识的培养,不能单靠教师讲、学生听,再做几条反馈练习就能获得的。学生需要在教师的启发和引导下,通过独立自主的学习、思考和探究,富有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获取知识,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基础上才能培养的。当前信息技术的教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问题一:没有正确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在信息技术教学中,教师多教少问,学生多“接受”少思考,表现为“满堂灌”和“注入式”的教学模式。在这种教学模式中,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授者,处于绝对的主动地位;学生在被动的环境中学习,主动性、创造性受到压制。

问题二:缺少问题意识的培养。学生习惯了不假思索接受知识的学习方式,而没有养成思考问题的习惯,教学的结果是学生学会了知识和技能,而没有学会学习。

问题三:教学内容的衔接性很差,不能形成一条线。宁波市版初中信息技术部分教材的各个章节,因不同的人编写,前后知识点间的衔接不是很好,前面的知识和作品不能为后面服务,没有让学生感受到因完成一个大的作品而带来学习上的快乐。

理论依据

作品化教学范式是:由教师展示作品—引导学生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分析问题—引导学生解决问题—引导学生再提出问题……在这种教学范式中,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不是教师直接提供的,而是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取的。作品化教学范式从其心理机制看,符合建构主义理论。建构主义教学设计原理强调:学生的学习活动必须与问题相结合,让学生在真实的教学情境中带着问题学习,以探索问题的解决方法来驱动和维持学习者学习的兴趣和动机。因此,作品化教学范式对于激发学生的思维活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力具有重要意义。

范式研究

作品化教学是根据教材中各章节的目标和要求,通过一个或几个作品,把整册教材串接起来。在教学中,按照作品的时间或逻辑顺序,选取作品的一部分作为一节课的内容和知识落脚点,然后对本节课的作品按成因细分,生成一个个的问题,形成循序渐进的问题阶梯。学生通过尝试、探究、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等方法解决问题并完成作品,学会本课的知识和技能,达到培养和提升初中生信息技术学习力的目的。

作品化教学范式具体要做到“四化”:教材作品化,作品问题化,问题层次化,层次渐进化。在作品化教学过程中,学生要在教师的引导下,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参与认知过程。通过对问题的探究、分析、解决来完成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提升学生的学习力。作品化教学范式可用图1表示。

实践过程

按照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师讲,学生听,不仅会使课堂气氛沉闷,而且会影响教学效果。采用作品化教学范式,以作品贯穿教材,以问题贯穿课堂,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吸收知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力和主体意识。以下是作品化教学范式在“动作补间动画的制作”一课中的应用。

1.串接教材,形成作品

宁波版初中信息技术教材第四册“flash动画”模块,其内容在衔接上呈现割裂的状态,表现在单元间不连续,单元内各节间又联系不紧密。比如,第一单元“静态画面”绘制中产生的元件,不能为第二单元所用;第二单元“动画基础”中的动补动画、形补动画、图层动画、文字动画、元件应用等各节之间也不能很好地衔接,从而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在教学内容作品化方面,课题组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尝试,通过卡通动物Snoopy之家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变化,形成一个完整的作品,贯穿于第四册教材,较好地解决前后章节割裂的问题。第一阶段“静态画面”的绘制,运用各种工具绘制如白云、太阳、雨滴、雪人、Snoopy、家、草坪、花等元件,为第二阶段的学习埋下了伏笔;也让学生知道,动画产生于静面,要想会走(动画),得先会站(静画)。第二阶段“基础动画”的学习,是让第一阶段绘制的元件动起来,并以四季变化为主线串成作品。第三阶段“制作作品”,是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将各个分动画连接成一部完整的作品,配上音乐等效果并进行调试。

教学设计要重视教学内容的连贯性,具有连贯性的教学内容有利于学生梳理知识,构建属于自己的知识体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毅力和学习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创造力。

2.展示作品,创设情境

在该课的导入环节,首先展示了教师精心制作的动画。在这个动画中,我们预先设计了三个演员,每个演员在做不同的运动,每种运动又各有特点,这些运动的演员组合在一起形成了美丽的动画,为问题的产生创设情境。然后,请语文课代表为动画配音。

作品化教学的导入方式很多,“作品展示式”是常用的导入方式,但无论哪种方式都要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了兴趣学生才会有动力去学习和探究;反之,将会影响课程的进一步学习。

3.解剖作品,揭示问题

“问”是一种艺术,一种探索,一种回顾。作为教师,“问课”是一种最基本的专业成长方式。学生仔细观察作品后,师生之间进行交流。根据作品生成的时间顺序和逻辑关系,经过讨论和整理,师生一起总结出以下四个问题。

问题一:这个动画有几个演员?演员如何获取?

问题二:每个演员各在做什么运动?动画运动形式有哪些?

问题三:如何实现动画效果?动画制作方法、步骤?(重难点)

问题四:动画有什么特点?效果、特点、适用范围?

爱因斯坦曾说:“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为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只是一个数学上或实验上的技巧,而提出新的问题,需要从新的角度看问题。“动作补间动画”对学生而言是个陌生的知识点,需要通过“解剖作品”来揭示问题、归纳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学习。

4.引导分析,促进学习

教育心理学告诉我们,问题产生之后,教师不能直接告诉学生问题的答案,而是应该引导学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学生自身的努力找到问题的答案。针对“演员获取”问题,我们的引导方式如下。

(1)在前几节课绘制了很多图形,这些图形最后转变成了什么?

(2)为什么要转变成元件?

(3)元件存放在哪里?

(4)你能将元件放入舞台合适位置吗?

通过引导帮助学生复习学过知识,较好地解决了“演员获取”问题,学生们也因此信心满满。问题“动画的运动形式”比较简单,学生通过观察很快给出了答案。

问题“动画如何制作”是本课的重点和难点,我们通过“尝试解决”的方法,在“失败”中让学生学会分析。首先解决“让演员动起来”问题,方法是让学生自学教材,尝试制作“气球升空”的效果,在尝试的过程中,我给予学生很多鼓励而非答案,将主要精力放在课堂观察上,对学生们的问题进行汇总。数分钟后,尝试环节结束,我表扬了部分学生,然后将话题转到“气球飘不起来”的原因分析上,依据汇总的情况,在课堂上设计了四道题,请学生解决并解释原因,然后教师再做些补充和提示。我觉得这样的教学效果要比直接分析好。时间在学生们的进步中一点点流逝,在四个学生上台演示并解释后,我再次请全班学生一起动手完成“气球升空”动画的制作。教学中,围绕气球飘不起来的原因,进行了重点探讨。

教学中的“引导”就如同工程师架桥,一边是已知的世界,一边是未知的世界,教师就是引路人,带着学生从桥的这端走向桥的那端,从已知走向未知。教学中的“分析”是解决问题的前提,能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是培养学生学习动力和学习能力的关键。

5.分解细化,指导方法

学习就像蝉从地下钻出地面,然后一步一步爬到一个高处,再一点点蜕去身上的壳,最后自由地飞上天空一样。学习“动画制作”也是这样一个过程,具体分成三步:首先,怎样让演员动起来?让学生初步掌握动画技术;其次,怎样让演员动得更自然?让学生基本掌握动画技术;再次,怎样实现演员运动的多样性?巩固和提高学生的动画制作水平。通过“分步走”的方法将“动画如何制作”问题分解,生成问题阶梯和目标阶梯,学生顺着问题阶梯逐个解决问题,就能依次实现目标,最终使大问题得以解决,大目标得以实现。

通过引导分析,学生已经解决气球“动起来”的问题,实现了“初步掌握动画技术”目标。怎样让气球飘得更自然?教学中我们结合学生的实际生活体验,以气球飘动过程中发生的变化为线索,将问题细化,生成更小的问题,然后逐个解决这些小问题来化解“更自然”子问题,实现“基本掌握动画技术”目标。“更自然”子问题细化后,生成的小问题如下。

问题一:气球上升过程中,视觉上的变化效果是怎样的?如何解决?

问题二:气球升空时速度的变化是怎样的?如何解决?

问题三:气球越飘越高,然后不见了?如何解决?上述问题解决后,动画已经比较自然了。但是怎样实现动画运动的多样性?如何巩固和提高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教学中我们仍利用“细化”的方法解决问题、完善作品。在作品设计阶段,课题组充分考虑演员运动的多样性,比如气球的单向运动,白云的来回运动,太阳的旋转运动等。在作品制作阶段,将这些不同运动形式的演员整合在一起,使“多样性”问题得以细化。在教学实践阶段,通过当前学生作品与成品动画进行对比,帮助学生查找差距、发现问题,然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自主地解决细化后的问题,实现运动的“多样性”,达到巩固和提高动画制作水平的目标。预设的细化问题如下。

问题一:白云飘来飘去的动画如何制作?(教师提示:需要几个关键帧?)

问题二:太阳旋转动画如何制作?(教师提示:旋转运动如何设置?)

教学中生成的难题,我们可以通过分解的方法将其变成一系列的子问题,在子问题也难以解决时,可通过细化的方法将子问题转成更小的问题。通过解决这些小而简单的问题使难题得以解决,是学生学习的有效方法。图2为“动画制作”问题的分解细化图。

6.师生共评,梳理归纳

在评价环节,教师要预先设计评价的标准,并筛选典型作品供师生评价。评价的主体除了教师,还可以是学生本人或其他学生,在评价中教师要以欣赏和肯定的态度对待学生及其作品,要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本课的评价标准如图3所示。评价后还需要及时总结所学知识,并以思维导图的形式帮助学生梳理知识、总结所学。本课的思维导图如图4所示。

课堂评价要强调对教学的激励、促进作用,弱化评价的选拔和甄别的功能。课堂小结要帮助学生总结重点、理清脉络、巩固知识,为后续学习奠定基础。

实施作品化教学是笔者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的一次尝试,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会促使课题组进一步开展作品化教学的研究,使作品化教学在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焕发出它独有的魅力,更好地促进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改革。

参考文献

黄淑珍,郝秀文。初中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范式初探[J].雁北师范学院学报。2002,(6):27-29.

教学范式【第二篇】

[关键词]支架式教学 高职法律课教学 教学设计 应用

[作者简介]吴国亮(1973- ),男,江西南昌人,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学;徐艳群(1974- ),女,江西新余人,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学。(江西 南昌 330013)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6-0111-02

一、支架式教学范式的基本理论

支架式教学思想源于著名心理学家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维果斯基认为,儿童的心理发展存在两个水平:第一个是实际发展水平,即儿童独立解决问题时显示的能力水平;第二个是潜在发展水平,即儿童在成人的指导、帮助或同伴合作条件下所能达到的解决问题的水平。在儿童智力活动中,对于所要解决的问题和原有能力之间可能存在差异。通过教学,儿童在教师帮助下可以消除这种差异,这个差异就是“最近发展区”。维果斯基指出,儿童的第一个发展水平与第二个发展水平之间的状态是由教学决定的,即教学可以创造最邻近发展区。由此,维果斯基引出了辅助学习的理念,认为人的高级心理技能,如对注意的调节以及符号思维等,最初往往受外在因素的调节、辅助,而后才逐渐内化为学习者的心理工具,即学生的自主、自律能力,是外部调节、辅助或者是他律逐步内化的结果。

认同这些观点的研究者认为,“最近发展区”存在于学习者的所有学习过程中,合适的教学应该遵循从外部辅导到学生内化的顺序。教师首先在学生的现有知识水平和学习目标之间建立一种帮助学生理解的支架,在这种支架的支持下,帮助学生掌握、建构和内化所学的知识技能,再逐步撤除支架,让学生独立完成对学习的自我调节。

建构主义者正是从维果斯基的思想出发提出支架式教学范式,借用建筑行业中使用的“脚手架(Scaffolding)”来形象地描述这种教学方式:学生被看做是一座建筑,学生的“学”是在不断地、积极地建构自身的过程;而教师的“教”则是一个必要的脚手架,支持学生不断建造新的能力,建构自己。教师所要搭建的概念框架应按照学生智力的“最近发展区”来建立,通过这种脚手架的支撑作用不停顿地把学生的智力从一个水平提升到另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真正做到使教学走在发展的前面。

当前国外流行的支架式教学,实际上融合了情境教学、合作学习等多种理论观点,以理论整合为特征,以实现学生的自主为旨归。典型的教学环节包括五个方面:(1)搭建支架——围绕当前学习主题,按“最近发展区”的要求建立概念框架。(2)进入情境——将学生引入一定的问题情境。(3)独立探索——让学生独立探索问题情境中所蕴涵的意义,抽取出问题的实质,并努力解决这一问题。探索内容包括确定与给定概念有关的各种属性,将各种属性按其重要性大小顺序排列。探索开始时先由教师启发引导,然后让学生分析;探索过程中教师要适时提示,帮助学生沿概念框架逐步攀升。(4)协作学习——进行小组协商、讨论。在共享集体思维成果的基础上,达到对当前所学概念比较全面、正确的理解,即最终完成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5)效果评价——对学习效果的评价,包括学生自我评价和学习小组相互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自主学习能力,对小组协作学习所作的贡献,是否完成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

二、支架式教学范式在高职法律课教学中的设计

(一)分析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目标,创设情境

1.分析教学内容。行政听证是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相对人意见的活动。行政听证制度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和现代行政程序的核心制度,是现代制度所追求的公正性与民主性的集中表现。

2.明确教学目标。教学活动必须围绕教学目标进行,整个课堂教学首先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并把教学目标有效地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按照建构主义教学理论,课堂教学要实现三维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就“行政听证制度”而言,教学目标具体内容有:(1)知识目标,包括学习掌握行政听证制度的含义、理念、功能的内容;掌握行政听证制度的基本要求;(2)能力目标,通过模拟分析案情,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让学生通过分组讨论,学会合作学习,树立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培养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

3.创设教学情境。新课程的实施,课程功能和目标的调整,使传统教学模式面临着变革。基于问题情境,以问题研究为平台的建构性教学成为课堂教学主流,教师的“创设教学情境能力”也随之成为重要的专业能力。教学情境是指在课堂教学中,根据教学的内容,为落实教学目标所设定的,作用于学生,引起积极学习情感反应的教学过程。本次情境设计是由学生模拟组织一场“黄山门票调整的价格听证会”。黄山风景区当前执行的是2009年5月1日起调整的价格,教师借助多媒体将黄山门票调价听证会的图片、文字资料展示给学生,由学生分组讨论,而后分析、总结,最终领悟听证制度的程序价值和基本环节。

(二)支架式教学方法的具体教学过程

1.搭建“脚手架”——概念分析。“脚手架”的搭建既是为了在教学中凸显与学生“现有水平”的联系,也是为了促进学生“现有水平”向“潜在发展水平”的转化。教师给学生讲授什么是行政听证,可以引用《圣经》里“耶和华因亚当和夏娃偷食了禁果而对亚当、夏娃以及蛇做出惩罚”的记载,这一古典传说既具有故事性又富有哲理,为学生搭建“审判听证”这一“脚手架”,吸引学生思考被称为“人类第一次审判或上帝举行的听证”所体现出来的听证最基本的内涵及程序价值,进而引导学生建构行政听证这一制度概念。

2.进入情境——设置悬念情境、将学生引入问题情境中。通过之前所展示的图片、文字资料,教师将学生引入2009年2月16日黄山门票价格上调听证会的现场情境,根据学生特点,将学生分为四个大组(每一组15人),每一大组又为分三个小组(5人一组),每一大组分别由每小组的学生代表黄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听证会代表。此时可向学生设问:(1)为什么一个风景区的门票上调价格要举行听证会呢?(2)听证会的各方分别代表的是谁的利益?

3.独立探索——引导学生沿概念框架逐步攀升。教师引导学生进入情境,开始探索。教师对上一过程中学生对问题的思考和答案予以肯定和表扬,并设置进一步的情境,将学生引入下一个问题的思考。情境:2009年黄山门票听证会有20名代表来自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团体、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其中消费者代表是按照听证程序公开征集、随机抽样产生的,所占比重极小。提问:(1)听证会代表应如何产生,应来自于哪些行业和区域?(2)假设听证会代表本身不具有代表性,是否能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为什么?(3)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时要不要遵循听证程序?如何组织听证?这些问题是在借助学生已掌握的基本法律原则的基础上,向更深层次问题探索。通过这种方式,教师一步步撤去给学生的学习支撑,把任务逐步交给学生自己完成。

4.协作学习——小组讨论。在这一环节,代表不同方的学生分组展开积极讨论,思考自身所代表的利益方及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理由。有学生指出,听证会代表应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公民遴选产生,是代表消费者声音的,若仅由当地政府部门召集部分代表组成,显然难以代表普通民众的意愿。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应就门票上调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及理由进行充分的陈述。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则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质证,最终进行分析论证,平等地尊重双方的意见。每一大组的学生自主地组织按听证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过程。学生通过前一阶段的独立思考和这一过程的协作学习,将行政听证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行政听证参加人、主持人、听证的组织过程、听证的法律效力、程序价值等问题全部挖掘归纳出来,学习气氛十分活跃。

5.效果评价。效果评价是由学生各组展示自己成果,体会成功并相互评价的环节,对于增强学生自信心,促进一下阶段的学习具有重要意义。效果评价首先由学生自身对于行政听证的性质、适用范围、主体、实施程序等问题的认识进行评价,反思自己是否真正掌握了所要学习的内容;其次由同学相互评价,表扬在探索过程中的创导者,对于听证代表的遴选等问题,提出立法完善意见的学生进行肯定和认可;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评价,要求每个学生能认识到行政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相对人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予以记录等内容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三、支架式教学范式在高职法律课教学中的应用效果

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是为经济建设培养应用性的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高职教学模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技能的掌握和获得。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教师、学生、知识三要素的关系,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是以自己的方式建构知识的意义,学习的过程就是学生自主建构知识的过程。因此,高职院校法律课教学应该符合建构主义倡导的“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支架式教学范式正是这一理念的具体应用。

通过上述教学实例的分析可见,在支架式教学过程中,学生既是支架的搭建者,又是攀登者;教师既是脚手架,又是推手,实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发挥了教师的指导作用,挖掘了学生的潜能。支架式教学范式需要教师构建讲授知识内涵和外延的框架,学生借助独立思索、协作学习和讨论,合理进行师生之间的互动,使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最终完成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然而,支架式教学范式也存在一定局限性。学生由于个体素质的差异,“最近发展区”水平有着不同层次,教师如果不能准确适当地运用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有效地搭建不同层次的支架,将不利于学生沿支架向上攀登,影响创新思维的发展,限制学生的能力发挥。支架式教学范式对教师教学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教师对于这一教学模式理论上认识不足,加之不能与其他教学方法相互渗透、有效运用,则会使教学模式过于形式化,难以发挥其应有效果。

总之,将基于建构主义的教学范式——支架式教学与情境教学、合作学习等其他教学理论有机整合,在高职法律课传统的接受式教学中渗透学生自主建构知识,充分发挥学生学习潜能,做到使教学走在发展的前面,对于丰富高职法律课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法律课程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单冬。基于建构主义的一种教学范式——支架式教学实例[J].科教文汇(上旬刊),2009(8).

[2]孙建香。论支架式教学的理论研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26).

[3]郝兆兰。建构主义支架式教学在高职数学中的应用[J].职业,2009(29).

范例教学法【第三篇】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宪政建设的深入发展,社会民众的宪法意识逐渐增强,许多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如农民工权利的保护问题、受教育权的问题,等等,都被纳入宪法的视角进行讨论。而被称为“中国宪法诉讼第一案”的“齐玉苓案件”,更是引起了我国法学界的长期关注与讨论。“宪法的司法化”,这个被某些宪法学者质疑其学术严谨性的概念,一度成为全国媒体炒作的焦点。与此同时,宪法学界的同仁们也在积极引入案例分析、事例分析或者实例分析等教学方法,积极推进宪法的教学改革,使宪法学的教育一改往日“政治说教”的“枯燥平板”风格,吸引了广大学生的浓厚兴趣。本文拟对宪法事例的法理内涵进行初步分析,以探讨事例教学的内在原理,希望能够引起学界同仁的批评指正,促使这一新型教学方式更加规范化与科学化。

一、有关“宪法事例”及类似概念的诸种争http://议

在2006年6月,笔者有幸参加了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宪法学教学改革研讨会”,在会上聆听了韩大元教授等人对于宪法案例教学所发表的精辟见解。从与会各位宪法学同仁的观点来看,宪法教学中到底是是使用“案例”、“事例”,还是“判例”、“实例”或者“范例”,学者们之间似乎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在相关论述中,尤以韩大元教授与郑贤君教授的观点最富有典型性。韩大元教授认为:“宪法案例是指涉及到宪法问题并且对有关宪法问题存在分歧性认识的具体的宪法事实和宪法行为,宪法案件是涉及到宪法问题并存在分歧性认识的宪法事实和宪法行为提交宪法审判程序加以解决的具体事例。…而宪法事例是指涉及到宪法问题但是并不一定存在分歧性认识的宪法事实和宪法行为,也可根据宪法原理虚拟的一种事实状态。”而在郑贤君教授看来,在宪法学教育中,“实例’一词更能反映宪法学的教学需要和特质。‘判例’是法院做出的有关宪法案件的判决及其从中抽象出来的原则。在判例法国家和有些成文法国家,法院作出的判例起到补充成文宪法的作用,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审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判例。‘事例’是实践中发生的一些真实的事实,它们不是法院作出的,但其中蕴涵着宪法原理,可以在教学过程中以宪法原理为标准对这些事实进行分析、评判,并做出结论。‘范例’是教学过程中经常使用,但范例包括的范围很广,有些是真实的,有些则不是真实的,经常是为了说明一些原理而虚构出来的。‘实例’则是在对应宪法学原理的抽象性意义上而言的,用以概括宪法学教学中的有关实践内容的例子最为贴切。”她还认为,“实例”中的“实”与“名”相对应,包括判例和事例,实例教学的功能在于可以增进学生对宪法原理和宪法价值的认识能力和感受力。

笔者无意于质疑韩大元教授与郑贤君教授的相关观点。只是从本人有限的宪法教学经历而论,笔者更加倾向于使用“宪法事例”这一概念来指代这一种新型的宪法教学方式,原因在于:从法学教学方法来看,我们常说的“案例教学方法”,主要源自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是指从司法判例中寻求裁判规则与法律原理,它是英美法系大学法律教育中的主要教学方法。故而,从法学教育的实践来看,“宪法案例”与“宪法判例”两个概念并无太大的区别。至于“宪法实例”,其范围不仅包括“司法案例”即“司法实例”,而且还包括其他的宪法实例,因宪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其实施不仅有赖于司法机关的保障,而且需要其他国家机关与全体公民积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权或者权利,共同捍卫宪法的至上权威。于是,其他机关履行宪法职能的行为、公民履行宪法权利、捍卫宪法权威的行为,都得以构成宪法上的“实例”。所以,宪法实倒的范围一般较“宪法案例”更为广泛。但是,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不仅“是对历史各阶段的生活经验进行了批判性的总结”,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作为规范政治和社会基本形态的基本法,“对于解决未来时代政治上与社会上的难题具有开具处方的意义”。宪法学教师在讲解宪法学原理的时候,不仅需要引证已经发生的宪法实例,而且有的时候需要“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文心雕龙·神思第二十六》),大胆预设可能发生的宪法事例。换言之,宪法规范的功能决不仅仅在于解决已经发生的各种争议,更在于“防患于未然”,防范未来社会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于是,虚构某种宪法实施状态或者对真实发生的宪法实例进行加工改造,以适应宪法教学的需要,就成为宪法教学中的一种必要措施。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笔者以为,“宪法事例”较“宪法实例”、“宪法案例”而言更加符合改进宪法教学的需要。

二、宪法事例的范围

虽然宪法事例教学方法已经在我国宪法教育中得到了普遍的应用,但是,我国学界对于我国是否存在真正的“宪法案例”等等问题,显然还存在着很多不同意见。笔者认为,撇开宪法理论上的诸多争议不论,就其法理内涵而言,宪法事例不仅包括宪法案例,而且可以包括存疑案例与涉宪事例。

第一,宪法事例包括宪法案例。宪法教学中涉及到外国宪法相关原理的介绍与讲解之时,宪法案例构成最重要的宪法事例。例如,在美国宪法史上,1801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涉及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起源以及此种制度模式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而1954年“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以及随后的1957年“小石城事件”涉及到种族歧视及宪法平等权问题,等等。这些案件都是可以直接应用于宪法教学中的重要案例。当然,外国的宪法案例散见于有关外国宪法的专著或译著之中,需要我国宪法学者长期关注与深入探讨,特别是对外国宪法学界对其本国的宪法案例有何种理论争议、持何种理论观点进行跟踪研究,方能览其全貌、得其精要。

第二,宪法事例包括存疑案例。我国是否存在真实意义上的宪法案例?我国宪法学界对此还存在不同观点。例如,郑贤君教授就认为:“特别是在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里,普通法院或者宪法法院以宪法规范作为依据审理案件构成法治国家法律实践和法律生活的一部分。这一实践活动提供了大量的实践例证,它既印证着宪法学理论,也是宪法学理论发展的活头源水,还为宪法学教学提供了大量可以引用的例证。由于我国缺乏违宪审查,这方面的例子自然匮乏几近于零。”而另一位宪法学者王禹先生则认为:“我国《宪法》序言规定,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当然包括了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其审判活动以宪法为其根本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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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由此可以推断出法院应当有权援引宪法作出判决。”王禹先生还收集了三十多个在法律文书中援引了宪法的案例。其实,郑贤君教授与王禹先生的不同观点也体现了我国宪法学者在“宪法案例”概念上的重大分歧: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体制之下,人民法院是否具有违宪审查权抑或是否可能具有违宪审查权?宪法到底是纯粹的公法还是兼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我国是否存在实质意义上的“宪法案例”?从对“齐玉苓案件”的相关观点来看,我国宪法学界乃至整个法学界就存在许多不同观点。笔者以为,我国宪法学界所存在的这些理论争议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之特殊国情所致。由于宪法文本对相关问题规定不明,而拥有宪法解释权与违宪审查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相关争议亦从未明确表明其认识与态度,这是理论分歧长期存在而且不能得到解决的现实原因。换言之,在有权机关作出权威解释之前,这种理论争议是无法消除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宪法教师在宪法教学中援引这些案例,并根据自身的理论观点进行讲解与评述。存疑案例的大量存在,或许是我国当前宪法事例教学中的一个典型特点;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体现并考量着我国宪法教师的理论素养与人文襟怀。

第三,宪法事例包括涉宪事例。如前文所云,宪法事例的范围虽然并不仅仅局限于宪法的司法实例或者司法判例,但是,从理论界与实务界所关注的重点来看,宪法事例主要是与一个国家的违宪审查制度紧密相关。或者说,最为典型的宪法事例,仍然是在各国违宪审查实践中所发生的重大案件。所以,在不同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之下,其典型的宪法事例之范围也必然有所不同。例如,在法国的宪法委员会体制之下,宪法事例显然包括了有关总统选举、议员选举以及全民公决等行为之合宪性争议的事件;而在德国的宪法法院体制模式之下,只有对有关法律之合宪性争议的事件才属于典型的宪法事例;反之,在美国普通法院为主体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之下,一切公权力机关涉及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案件(包括行政案件)均得属于宪法案件。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尚在形成之中,学者们对于人民法院能否直接适用宪法规范审理案件还存在着诸多争议,所以到底哪些属于典型的宪法事例尚处于存疑状态。笔者以为,宪法教学中运用宪法事例的目的在于生动、明白地阐述相关宪法原理,而不一定在于阐释或者建构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故而,所有涉及宪法条款的案件,均可以成为宪法教学中的宪法事例,例如周伟教授所的“蒋韬诉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案”、“张家祥等人诉峨眉山市峨眉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案”,等等。虽然这些案件都属于行政诉讼案件,但是都涉及到了有关宪法平等权问题,所以均可在宪法教学中,特别是在有关宪法平等权原理的讲解中加以应用。

三、宪法事例教学的方法与步骤

韩大元教授认为,宪法个案的具体分析步骤包括如下因素:阅读个案,把握论据,寻求条文,确定焦点,综合判断,最后是检验、发展宪法学原理。而郑贤君教授则认为,在宪法学教学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结合相关的宪法概念和原理引用宪法实例进行讲解,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概括、提炼。这方面应分以下步骤:选择合适的实例,介绍实例事实,结合宪法概念、原理、规范对事实进行涵摄,得出结论或者发现宪法问题。这些方法无疑都是极富启发意义的。笔者认为,宪法事例教学一般应该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第一,寻找宪法事例 虽然韩大元教授认为可以将宪法案例作为课程的核心,围绕案例进行讨论分析,但是从宪法教学实践的一般情形而言,宪法事例的运用主要是为了说明宪法原理或者探讨宪法制度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故而,在宪法教学中,通常是为了配合某些章节教学的需要,先去寻找与这些章节之宪法原理相对应的宪法事例。

第二,寻找宪法规范依据并进行规范分析我国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先生曾经介绍了所谓之“请求权基础”的分析方法。“请求权”是指要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而“请求权基础”(anspruehsgrundlage),是指得支持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的法律规范,易言之,即谁得向谁,依何种法律规范主张何种权利。他认为这种方法能够“有助于培养法律人应具备的归纳、演绎以及来回穿梭于抽象规定与具体案例问的思考能力”。其实,寻求“请求权基础”的过程,也就是一个“找法”及进行法律解释的过程,它体现了法律学者尊重实在法规范的思维品格,不失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思维训练方法。遗憾的是,由于我国宪法学在学科品格上先天不足,而现行的违宪审查机制与宪法司法适用实践又面临诸多问题,我国宪法学者在分析宪法事例的时候往往是长于原理阐述,短于规范分析。更有甚者,甚至无视现行宪法条款的基本文义,恣意拔高或者贬低我国宪法相关制度的宪政价值。如此讲解,当然无法收到宪法事例教学的良好效果,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正确的宪法思维。

第三,对于宪法事例进行评价在我国的宪法诉讼机制建立健全之前,权威宪法解释的缺失必然是宪法学者在寻求宪法事例之规范依据时无法回避的困境。故而,在宪法事例分析的过程中,宪法教师还需要依据我国宪法制度中所蕴含的价值准则,甚至借助于外国宪法案例及其所蕴含的通行的宪法规则、宪法原理对宪法事例进行评价,以培养学生正确的宪法价值观念。

范例教学法【第四篇】

关键词范例教学 高校 计算机教学 应用

目前,高等院校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基础课程一般包括Windows操作系统、Word、Excel、PowerPoint等应用软件和网络应用等,其目的是使学生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适应企事业单位中利用计算机处理各种复杂办公信息的需求,如长文档的编辑管理(文字处理)、各种数据的统计分析(数据处理)、各种展示场合下的演讲报告和信息搜索、处理等。然而,计算机知识内容的更新之快是任何其他学科所不及的,新概念、新技术、新知识和新成果层出不穷,使得学生在校学习的内容很可能在若干年之后就已经被淘汰,例如学生在学校时学习的内容是Word2000,而当他们工作时使用的可能是Word2003或其他更高级的版本,甚至是其他文字处理软件。因此计算机教学如何能使学生在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掌握基本知识与技能后,能够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掌握基本的学习方法,从而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基础,成为困扰计算机教学的难题。

一、范例教学理论

范例教学是德国著名的教学流派。在20世纪50年代,联邦德国的教育为了能跟上世界科技发展和“知识爆炸”的步伐,提高教学质量,采取不断扩充学校教学内容,搞“百科全书”式的教学,其结果是教学内容越来越庞杂臃肿,学生负担越来越重,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受到限制,智力活动和创造精神被扼杀。显然,这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背道而驰的,是不可能培养出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人才的。 在这样的背景下,联邦德国开始从课程改革入手进行了教学方法的改革,从理论和实践对范例教学进行了探讨和发展,使范例教学成为了世界著名的教育改革理论流派之一。范例教学的基本思想是通过精选具有本质的、典型的、原则性的及结构化的知识和规律,在教学中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使学习者主动积极地通过思考进行学习,学习者不仅能获得知识和技巧,还能获得继续学习的能力。范例教学的具体做法是根据好的、特别清楚的、典型的事例进行教学与学习,使学生掌握科学知识和学习方法。

二、范例教学理论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

目前,关于范例教学理论的应用多停留在如何上好某一节课上,或者许多教师将范例教学理论等同于一般医学院和法学院所进行的案例教学,没有从培养学生的举一反三学习能力方面进行应用。 在范例教学理论中,“范例”的意思是“例子”,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好的例子”、“特别清楚的(言简意赅的)例子”、“典型的例子”。在教学中,范例既是一个“个”的阶段,又是一个向“类”迁移的台阶、起点,范例能否达到“典型例子”的目的,取决于范例的选取,范例的选取是范例教学成功的关键。

(一)计算机教学中范例的选取

范例的选取要符合三个原则。

1.要具备基本性。所选取的范例应教给学生基本知识,即基本概念、知识结构和基本科学规律。通过计算机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计算机产生兴趣,了解计算机的基本知识,掌握计算机的基本规律,获得知识迁移能力。

2.要具备基础性。教学内容应适合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要适应他们的学习经验,要切合他们的生活实际,即教学内容对受教育者来说是最基础的东西。通过计算机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运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

3.要具备范例性。要教给学生经过精选的“基础性”和“基本性”的知识,而不是全部带有“基础性”和“基本性”的知识材料。这些精选的知识材料,应发挥范例的引导、样板和迁移的作用。使学生借助这些材料,通过与“范例”的接触,训练学生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并有助于他们举一反三地进行学习迁移和实际应用。

(二)计算机教学中“范例教学”的实例

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的应用软件具有相似的界面,其操作方法一致,工具图标相同,如果采用范例的方法进行教学,能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还可以使学生学习其他软件变得很容易,为将来更好地适应新的环境、新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复制”与“粘贴”是计算机应用中最简单、最常用到的操作,因此该操作也是教师和学生最容易忽视的操作,但该操作却是计算机应用中最重要的功能,在一些复杂的图像图形处理软件中,“复制”和“粘贴”功能的应用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以工作区中内容的“复制”与“粘贴”为例来分析计算机教学中的范例教学操作程序。

1.范例性的阐明“个”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教师要精心选取典型的、能够说明本质的范例。例如,选取Word文字处理软件中的“复制”与“粘贴”功能的操作,通过教师讲解,学生动手操作等方法,使学生掌握Word软件中“复制”与“粘贴”的操作方法:复制时,先选择欲复制的内容(对象),然后利用“编辑”菜单下的“复制”,或利用单击右键,选择弹出菜单中的“复制”,等等,将欲复制的内容放到剪切板中,同时使学生形成剪切板的概念。粘贴时,先选择欲粘贴的位置,然后利用“编辑”菜单下的“粘贴”,或利用单击右键,选择弹出菜单中的“粘贴”,等等,将剪切板中的内容粘贴到指定位置,完成粘贴功能。通过反复操作使学生熟练掌握Word软件中的此功能,完成“个”的阶段。

2.范例性的阐明“类”的阶段。这一阶段,就是对在“个”的阶段获得的知识进行归类。例如,根据Word文字处理软件的“个”所获得的认识,引导学生在Excel软件和PowerPoint软件中按同样的方法进行“复制”与“粘贴”的操作,完成从“个”到“类”的迁移,使学生掌握“类”的操作方法。

3.范例地掌握规律和范畴的阶段。教师可以根据计算机学科的特点,在计算机教学中,这一阶段进一步对“类”进行验证。例如,教师让学生利用上一阶段得出的结论在其他应用软件中进行操作,如让学生在Photoshop、Flash,甚至其他更加陌生复杂的软件中进行操作,使学生掌握计算机知识应用中的共性,得出规律性的认识。

4.范例性地获得有关世界经验和生活经验的阶段。通过这一阶段,学生不仅了解了客观世界,也认识了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行为的自觉性。例如,通过以上阶段的学习之后,引导学生形成自觉地将学习过的不同的软件进行比较归纳的习惯,提高学生们的计算机知识的迁移能力。

四、总结

范例教学不仅能提高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计算机学习效果,更能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为将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奠定了终身学习的基础。

参考文献:

范例教学法【第五篇】

关键词范例教学法;课程改革;数控专业;教学项目

一、课程介绍

随着苏州地方经济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而提出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和现代数控技术的不断发展,提高高职毕业生的岗位技术水平已成为高职教育的迫切需求。

课程以工作过程为主线,针对企业典型的三轴数控加工零件进行程序编制、工艺安排、机床操作、质量控制及机床维护保养等方面内容进行实践教学,教学中注重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密切互动,在学习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不断接受企业文化的熏陶,进而让学生熟悉企业的行业标准和6S制度等相关信息。

课程通过打散原有的《刀夹具技术》、《数控编程技术》、《测量技术》、《加工中心实训》、《计算机辅助制造》等课程的理论知识体系,将职业和岗位所需要的知识融合到一个个项目载体中,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动脑和动手相结合,提高了学生理论和实践学习兴趣,提高了学生发现、认识、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能力。

二、范例教学理论

1.范例教学理论介绍

范例教学理论是以瓦根舍因、克拉夫斯基等人为代表的前联邦德国教育家提出的一种教育理论体系。这种理论认为,教学应该突出重点,追求深而不是广。做为重点的知识内容就是范例,每个范例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反映整体的一面镜子且相互联系。运用有限的范例,进行深入地教学,并充分调动学生的迁移能力,能让学生认识那些在课堂上不教的同类学习内容或潜在学习内容,从而引起学生自发地学习它们的兴趣。范例教学理论提出的重要教学原则有基本性原则、基础性原则和范例性原则,根据这一理论和原则施腾策尔提出了四阶段教学模式。

2.范例教学对应高职教育的意义

数控专业的专业课程教学长期以来一直偏重理论教学,忽略实践应用教学,忽略培养学生各课程专业知识的横向联系和综合运用能力。实践范例教学可以使高职学生在达到专科文化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理论的同时,具备较高的应用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范例教学法在教师教学活动中通过范例为基础,引导学生分析范例,让学生学习范例中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与步骤、对应的知识与技能。通过向学生示范范例,让学生开始模仿和练习,逐步掌握解决问题的知识与技能、方法与步骤。然后再以任务驱动教学法,让学生通过在完成项目载体活动中,让学生通过典型的实例去掌握对应的知识技能。

三、课程中的运用

《零件的三轴数控编程与加工》中的范例,从专业前导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要素中提取,通过项目的选取,再演绎推理出“范例”所承载的相关新知识。

如本课程项目六简单装配体的制造中模块1机用平口钳零件基座的制造的教学活动中。

问题解决需要在现有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完成平口钳零件的加工任务,首先教师简要介绍平口钳底座零件的生产任务即需要解决的问题。然后各小组进行图纸分析讨论,组长进行任务分工,合理安排资料汇总和整理的时间节点;借助信息资源平台,查阅和收集相关资料。此过程中教师设置一些疑问,提供图书、网络等信息和相关资源,指导小组团队如何协作完成任务。然后教师活动过程中所用到的新技能新方法进行演示。过程中注意让学生体会正确的操作方法有什么优点,给出足够的时间让学生进行各种不同方法尝试。教学组织第一阶段中,主要是实现为知识迁移创设必需的起点。

归纳到知识技能的系统,教师组织汇报,各生产线内各小组组别进行项目汇报交流,各级学生责任人汇报所负责辖区的情况。教师点评完成情况,通过对各组同学所遇到的问题的梳理和分析,所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汇总,师生一同探讨该项目完成过程中的共同特征,进而推广到同类事物的更本质的关系,形成学生规律性的认识。

通过范例教学法的运用促进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达到了本项目知识目标,掌握了刀夹具知识、零件的自动编程知识和零件的测量知识等方面的知识;促进学生提高合理选择刀具夹具等工艺数据的能力、分析零件加工质量精度的能力和手动和自动编程加工零件的能力;促进学生形成主动参与积极进取探究科学的素质、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主动适应团队的职业素养和正确的专业思维方式。

四、结束语

范例教学法非常适合于工科类专业实践性强的专业课程教学。范例教学法的优点是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可以促进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还可以全面培养学生良好的专业思维模式和职业素养。

通过开展范例教学,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枯燥乏味的理论知识学习变成生动活泼学做练相结合的高效教学模式,在此过程中学生既能掌握知识,还能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形成一定的职业素质和素养。

参考文献:

[1]王虹。基于高职建工专业教学平台的范例教学应用[J].职教论坛,2011,(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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