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与成效分析大全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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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与成效分析大全【第一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地区法院队伍存在的顽瘴痼疾,根据省法院、市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法院决定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特别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大顽瘴痼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队伍建设活动成果,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整治任务: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巩固深化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解决违反“三个规定”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使依规记录成为习惯,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有效遏制干预过问案件行为,有效改善司法办案环境,有效规范司法人员的社会交往,切实建立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整治任务: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办案规范化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利用审判执行权办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得到纠正,干警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问题得到查处,办理案件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刑罚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整治任务: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清理违规经营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退尽退,解决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全部清理退出到位。
(五)整治任务:违规参股借贷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排查干警违规参股借贷情况,利用职权违规经营谋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整顿期间违规问题零新增,教育整顿结束后不反弹。
完善落实有效防范监管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充当司法掮客的制度机制,堵住阻断违规从业的渠道,铲除司法掮客滋生的土壤。
(七)整治任务: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足司法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服务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助力打造“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整治任务: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美好向往落实到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之中,依靠人民群众的心理确信和法治信仰破解找关系的社会顽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需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法院与群众间的沟通、理解、互动、包容,尽最大可能争取理解和支持,收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效果,推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与保障社会安全与稳定。
(九)整治任务:存在工作短板即服务意识不强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宗旨,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十)整治任务: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办案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司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切实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和司法作风的改进。
按照中央和省、市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从2021年4月初至6月中旬基本结束,分为“思想发动”“自查自纠”“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思想发动(4月上旬)。
(二)自查自纠(4月中旬)。
(三)查纠整改(4月中旬到5月下旬)。
(四)总结提升(6月上旬)。
1.深入评估。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认知度不高,没有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
(3)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吃请、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案件诉讼、司法鉴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违规交往,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对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法院工作人员不主动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或者不按规定提出任职回避申请。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亲属以律师身份代理其任职法院和辖区法院诉讼执行案件。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与成效分析大全【第二篇】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与成效分析大全优质5篇”,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担当作为,更好地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统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根据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自2021年4月起,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为确保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全面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推进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创特色、争一流,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大力开展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队,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全员开展政治轮训、全面开展政治督察,坚决全面彻底肃清xx、xx流毒影响,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
(二)整顿纪律作风,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坚持以案明纪、自查自纠、正风肃纪相结合,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严格执行司法行政系统各项欣铁规禁令,着力克服"怕慢、假、庸、散问题,进一步涵养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抵制腐蚀的免疫力,确保司法行政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三)严抓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六大体系,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动态监管,坚决整治执法不公问题。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办理、规范接触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促进司法行政干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公正执法的实效取信于民。
(四)积极担当履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担当作为,更好地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统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根据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开展学习教育、查摆纠正、整改落实、巩固提升贯穿于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过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动员,精心安排部署,研究细化措施,认真抓好抓细抓实组织实施工作。
(一)坚持正面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1、开展政治轮训。认真落实《xx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综合运用脱产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单位集中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网络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开展政治轮训,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党内法规、决策部署精神。
2、进行在线测试。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平台,采取闭卷考试、在线测试、知识竞答等有效形式检验学习效果,激发干部学习热情,做到学习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形式多样化、增强实效性。
3、选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好"我是党员我带头、"争当方志敏式好干部选树学活动,结合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大力发掘、推荐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并充分运用"法治xx等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体平台,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队伍斗志。
(二)坚持以案示警,查摆纠正问题。
1、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典型安全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对身边案例开展警示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坚守初心使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对党忠诚、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个人进行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7月上旬,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重点,深入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自纠主要内容为"四查四纠:
一是深入查摆政治思想情况,及时查摆、纠正在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二是深入查摆履职尽责情况,结合疫情防控、维稳安保、执法办案、社会治理、司法行政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查摆、纠正初心使命不牢、履职能力不足、担当精神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
三是深入查摆公正执法司法情况,紧密联系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及时查摆、纠正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违反"三个规定、充分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四是深入查摆廉洁自律情况,及时查摆、纠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高利放贷、亲属违规插手或经营与本人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等问题。
个人自查自纠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4、单位开展对照检查。7月中旬至下旬,要对照建设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标准要求,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司法行政队伍突出问题,对照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举一反三,对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5、做好配合工作。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进一步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依法依规加大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抓好问题整改,务求工作实效。
针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动真碰硬,有错必纠,违规必查,立行立改。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查究处理。注重务实管用,配套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警示教育常态化、干部岗位职权利益回避、执法办案监督制约等制度,着力构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制度体系。坚持效果导向,着力推动政治督察、政治轮训、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纪律条令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制度见效,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坚持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
对接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再推进,巩固前期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整顿工作,力求取得更大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打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扛起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树好标杆,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xx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江文革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教育整顿工作,研究制定重要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严格纪律要求。要以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对教育整顿工作不认真、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虚于应付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自查自纠中主动说明问题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者免予处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应查未查、查而未改的干部,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缓提拔晋级、调整岗位等形式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从严惩治。
(四)讲究工作方法。要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督促司法行政干部自觉参加学习教育、领导干部主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教育整顿工作稳妥、顺利推进。要注重正风肃纪与正面激励相结合,既刮骨疗毒、严肃法纪,又体现关爱、激励担当作为。要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整顿给司法行政队伍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坚持内外有别,强化社会正面宣传,防止负面舆情炒作。
(五)加大督查力度。局党组将适时对教育整顿组织实施、工作进展、实际成效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注重在统筹推进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检查中,深入发现执法和纪律作风问题,将其纳入教育整顿督促重点整改,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六)做好结合文章。要把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结合起来,同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xx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市委xx全会、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县委xx会议、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同全面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教育整顿开展促进工作任务完成,以司法行政工作奋争一流业绩彰显教育整顿成效。各股、室、处、所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县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法院在省指导组和市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下,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教育整顿扎实有效开展。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组直接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动员有力、部署有序、落实有效的良好局面。
二是狠抓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政治教育“培根筑魂”、党史教育“明理增信”、警示教育“释纪促廉”、英模教育“提气聚力”,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三是狠抓问题查纠。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会传达学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具体政策,向干警及家属发出公开信,层层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干警填写个人自查报告。抽调21名业务骨干成立5个问题线索核查小组,对省指导组、市整顿办、市委巡察组交办转办和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党组书记、纪检组长逐案听取汇报,对查实的问题线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四是狠抓为民服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干警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三遍访”、志愿者服务、“法律五进”等活动,严格落实网上立案、简案速裁、线上查控、电子送达等便民诉讼服务措施,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经济债务、房产物业、医患劳资五个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五是狠抓成果转化。把教育整顿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共收案30271件,结案24718件,同比分别上升%和%,未结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结案率%、结收比%,均位居全省第1,审判质效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针对“六大顽瘴痼疾”和全市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法院制定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反审判执行纪律规定,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原法院工作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以及法院精细化管理和司法作风不严、不细、不实问题等六大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同时,组织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法院工作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市法院将严格按照省指导组和市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坚决打赢这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开展教育整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深化查纠整改,推动自查从宽与被查从严相互作用、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互促进、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互贯通,确保查纠整改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保障民生权益,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网上立案、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线上查控等便民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四是进一步做好统筹兼顾,把教育整顿同党史学习教育、服务大局、审判执行、诉源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教育整顿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按照院政治部关于开展“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第二阶段查摆剖析阶段的通知相关要求,本人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全旗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对照八个严查,主动查摆,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将个人剖析材料汇报如下。
一是严查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在思想上,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往往以会代学、以工代学的情况多,系统学理论少。
二是严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有关情况,包括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反思自己,自身主要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研究不够透彻,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虽积极参加部门组织的学习,但是往往落实不严。
三是严查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包括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清、教育培训不到位、规定执行流于形式以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违规过问案件、违规接触交往等问题。办案过程中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不够严谨,存在不重视记录表的情况,且记录表没有及时归档入卷。
一是政治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对政治学习,敷衍了事,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
二是政治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虽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全面贯彻。在工作上、作风上不能高标准、严要求,提高自己、改善工作的紧迫感、职责心还不够强,离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对“三个规定”内容,领会不深入。没能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自我约束能力不足导致。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用心投身到日常工作中,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是进一步改善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工作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职责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勇于实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工作职责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平公正履行监督职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原文,正解理解“三个规定”的内容,严格要求自己对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当事人、关系人打探案件情况、说情等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敢于抵制,敢记录、会记录,主动接受同事及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政法委作为活动的参与者、组织者、推动者,要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无比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其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决态度、最严明纪律、最有力举措抓紧抓实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全方位提升机关干部素质能力与核心战斗力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xxxx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xxxx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xxxx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xxxx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xxxx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旗办案部门xxxx年-xxx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xx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xx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xxx年12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xx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旗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旗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旗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旗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项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省市在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统筹整合力量,创新方法手段,釆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底数,坚决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全县政法各单位要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握客,以及我县政法系统其它突出问题(详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第),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的工作目标:即长期影响制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对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规定执行九项重点任务,调取执法办案和案件质量有关统计资料,全面分析研究,列出重点评查案件,组织县政法干警深入自查自纠,汇总整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对顽瘴痼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案件倒查评查。县整顿办牵头对上级移交和自查掌握的政法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件倒查,从中发现有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有无充当司法握客等问题,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警情核查和重点案件评查,一件件查,一件件评,及时整改纠正。省级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案件开展集中评查,交叉评查对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全面开展排查,在案件评查和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清查中发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根据案件性质,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全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办理。各地要从群众举报中掌握政法干警有无“六大顽瘴痼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分类施策。对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要对排查出来的个案进行核查、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通报曝光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及人员的家属就业困难情况,符合相关就业条件的,积极帮助在行业“禁区”外合规就业、自主创业。
(四)用好智能化手段。加强对执法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不同办案环节信息比对验证。推动政法各单位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建立动态预警执法的司法制约监督平台。要充分利用政法系统现有信息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
(五)健全长效机制。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坚持查改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县政法各部门对本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机制建设负总责,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相关机制建设工作。
(一)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县委承担本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对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负总责,实行专班负责制,牵头抓总,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领导,分级分层把关制定整治方案,梳理整治重点难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县整顿办具体牵头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内在联系,以政法各部门全链条同步开展为契机,建立跨部门整治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以前一家孤军奋战,难以推动,难以解决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承担对本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抓出成效。
(二)认真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县政法各部门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作为开门搞整顿的重要内容,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通过邀请群众代表座谈、广泛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发布完成时限和整治目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深化执法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对执法司法急难愁盼的事,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政法各部门专项整治的督查指导,并安排做好各级来县下沉督导的配合服务保障工作。要将各级下沉督导和本县督查情况定期向县委汇报、在全县通报,对整治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县政法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整治工作督查指导、组织推动,并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x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旗办案部门x年-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旗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旗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旗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各执法办案部门要。
(四)强化督导检查。旗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工作。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总体教育整顿自下而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以及省属监狱、戒毒所,从2021年2月底开始,时间为4个月左右,6月底基本结束;第二批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从2021年8月开始,时间为3个月左右,10月底基本结束。
通过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使各级政法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督促广大政法干警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受市委书记张永霞委托,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一级巡视员孟有柱就搞好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出郑重承诺: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与成效分析大全【第三篇】
根据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自2021年4月起,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为确保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全面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推进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创特色、争一流,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铅山、法治铅山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大力开展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队,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全员开展政治轮训、全面开展政治督察,坚决全面彻底肃清**x、苏荣流毒影响,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
(二)整顿纪律作风,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坚持以案明纪、自查自纠、正风肃纪相结合,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严格执行司法行政系统各项欣铁规禁令,着力克服“怕慢、假、庸、散”问题,进一步涵养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抵制腐蚀的免疫力,确保司法行政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三)严抓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六大体系”,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动态监管,坚决整治执法不公问题。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办理、规范接触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促进司法行政干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公正执法的实效取信于民。
(四)积极担当履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担当作为,更好地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统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铅山、法治铅山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根据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开展学习教育、查摆纠正、整改落实、巩固提升贯穿于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过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动员,精心安排部署,研究细化措施,认真抓好抓细抓实组织实施工作。
(一)坚持正面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1、开展政治轮训。认真落实《江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综合运用脱产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单位集中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网络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开展政治轮训,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党内法规、决策部署精神。
2、进行在线测试。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平台,采取闭卷考试、在线测试、知识竞答等有效形式检验学习效果,激发干部学习热情,做到学习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形式多样化、增强实效性。
3、选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好“我是党员我带头”、“争当***式好干部”选树学活动,结合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大力发掘、推荐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并充分运用“法治铅山”等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体平台,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队伍斗志。
(二)坚持以案示警,查摆纠正问题。
1、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典型安全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对身边案例开展警示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坚守初心使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对党忠诚、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个人进行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7月上旬,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重点,深入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自纠主要内容为“四查四纠”:
一是深入查摆政治思想情况,及时查摆、纠正在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二是深入查摆履职尽责情况,结合疫情防控、维稳安保、执法办案、社会治理、司法行政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查摆、纠正初心使命不牢、履职能力不足、担当精神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
三是深入查摆公正执法司法情况,紧密联系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及时查摆、纠正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违反“三个规定”、充分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四是深入查摆廉洁自律情况,及时查摆、纠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高利放贷、亲属违规插手或经营与本人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等问题。
个人自查自纠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4、单位开展对照检查。7月中旬至下旬,要对照建设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标准要求,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司法行政队伍突出问题,对照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举一反三,对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5、做好配合工作。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进一步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依法依规加大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抓好问题整改,务求工作实效。
针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动真碰硬,有错必纠,违规必查,立行立改。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查究处理。注重务实管用,配套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警示教育常态化、干部岗位职权利益回避、执法办案监督制约等制度,着力构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制度体系。坚持效果导向,着力推动政治督察、政治轮训、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纪律条令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制度见效,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坚持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
对接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再推进,巩固前期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整顿工作,力求取得更大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打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扛起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树好标杆,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铅山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江**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教育整顿工作,研究制定重要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严格纪律要求。要以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对教育整顿工作不认真、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虚于应付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自查自纠中主动说明问题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者免予处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应查未查、查而未改的干部,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缓提拔晋级、调整岗位等形式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从严惩治。
(四)讲究工作方法。要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督促司法行政干部自觉参加学习教育、领导干部主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教育整顿工作稳妥、顺利推进。要注重正风肃纪与正面激励相结合,既刮骨疗毒、严肃法纪,又体现关爱、激励担当作为。要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整顿给司法行政队伍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坚持内外有别,强化社会正面宣传,防止负面舆情炒作。
(五)加大督查力度。局党组将适时对教育整顿组织实施、工作进展、实际成效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注重在统筹推进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检查中,深入发现执法和纪律作风问题,将其纳入教育整顿督促重点整改,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六)做好结合文章。要把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扩大)会议、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同全面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教育整顿开展促进工作任务完成,以司法行政工作奋争一流业绩彰显教育整顿成效。
各股、室、处、所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县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与成效分析大全【第四篇】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工作。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总体教育整顿自下而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以及省属监狱、戒毒所,从2021年2月底开始,时间为4个月左右,6月底基本结束;第二批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从2021年8月开始,时间为3个月左右,10月底基本结束。
通过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使各级政法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督促广大政法干警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受市委书记张永霞委托,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一级巡视员孟有柱就搞好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出郑重承诺:
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省指导组指导工作安排,自觉扛起重大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五个过硬”要求,抓实抓细“四项任务”,抓紧抓好“三个环节”,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金昌、法治金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2月27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3月1日,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兰州召开。全国和全省动员部署会议之后,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把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谋划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履职,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迅速启动。
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实际,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项工作组及3个工作专班,相关人员已选优配齐,各项工作已正常运行。县、区和市、县(区)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也都分别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市上还成立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巡回指导组。研究制定了《金昌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3月12日印发了《金昌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3月11日,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召开了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通报介绍了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情况,征求了社会各界代表对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建议,现已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并转有关单位办理。
3月15日,张永霞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专题对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市教育整顿办公室先后召开3次全体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推动落实。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工作已同步进行,本环节重点要办好“一个班”(读书班)、抓好“三个活动周”(警示教育周”“英模教育周”“调研实践周”)等工作,同时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效果和严格考勤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3月14日起,市、县(区)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读书班”已全部开班,各项学习活动正在有序开展。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与成效分析大全【第五篇】
为加强全市法院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法院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我问题,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有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3至4月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让“严”和“实”成为法院干警的政治责任和优良作风,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法院队伍。
(一)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以强化法院干警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重点,切实加强政治纪律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加强作风建设莫定思想基础。
(二)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强化群众监督,眼睛向内找问题,多从自身找问题,联系实际找问题,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把握重点、精准发力,追根溯源、见物见人,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
(三)坚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真正摆进去,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勤于学习、带头查摆题、带头整改提高。
(四)坚持把边查边改贯穿始终。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标准、不走过场,用工作的实绩、群众的满意来检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的成效。
强化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深入抓、持续抓,避免不良作风回湖反弹。
(-)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
1、认真查找和解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问题。
2.认真查找和解决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
不讲班子团结,搞团团伙伙;
上下级之间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
在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教育活动问题上不把自己摆进去,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的问题。
3.认真查找和解决政治言辞偏激,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说三道四的问题。
4.认真查找和解决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不去落实的题。
5、认真查找和解决理想信念淡化、宗旨意识不强,个人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题。
(ニ)思想观念方面。
6.认真查找和解决领导班子自身不硬、指挥不カ、不敢担当,对全盘工作安排部署不周、管理松散、不管人、怕惹事的问题。
7、认真查找和解决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缺乏团结意识,推诿扯皮、矛盾上交、责任下卸、不求作为,得过且过的问题。
8.认真查找和解决不安心本职工作、当甩手掌柜、工作被动应付、疲沓拖拉、敷衍塞责的问题。
9.认真查找和解决干事激情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精神萎靡、状态低迷,干事不用心、出工不出力、串岗溜岗的问题。
10.认真查找和解决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个人利益至上,特权思想严重;对党组决定瞎猜疑、乱评论,违反组织原则恶意“告状”的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
11、认真查找和解决官僚作风严重,缺乏为民意识,处理案件方法简单粗,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等问题。
12.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随心所欲,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办案、办事的问题。
13.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效率不高,不服从工作安排,布置任务不按时完成,立案后久不开庭、合议后久不宣判,执行案件具备执行条件而无故拖延执行的问题。
14.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质量意识差,责任心不强、法律文书出错,上传案卷不及时,出现纸质卷宗电子巻宗内容不同步以及在人事、后勤、行政管理等方面出现的差错题。
15.认真查找解决不遵守法院规章制度,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或不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上班迟到、早退、旷エ、假借外出办案办事逃班的问题。
16.认真査找和解决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和负面舆情的问题。
(四)廉洁自律方面。
17.认真査找和解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二条规定不彻底,存在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奢靡之风的问题。
18.认真查找和解决纪律观念淡薄,接受当事人吃请或财物,以权换利,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19.认真查找和解决在办案过程中违反规定向当事人收取财物,以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20.认真查找和解决公款公物管理混乱、查封扣押财物长期不处置、挪用执行案款的问题。
21.认真查找和解决监督检查不认真、教育整顿走过场、纠正违规不坚决、査处违纪不敢碰硬等问题。
全市法院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从x年x月开始,至x月底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思想发动,提高认识(3月底前完成)。
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干警对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整顿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院主要领导与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每名干警分别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干警个人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促进广大干警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到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来。
(二)组织学习,深刻领会(3月到4月10日)。
以党支部和部门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有关纪律作风、廉政方面的规定。要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两个《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严防发生因法院干警行为失当引发负面與情的紧急通知》、本院相关规章制度等文件。
(三)深入剖析,自査自纠(4月20日前)。
要强化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法院职能及新常态下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着力查找法院工作及法院干警身上存在的问题,并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通过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市法院干警要紧紧聚焦“四个方面”的21个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要找出事例、剖析危害,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认真进行反思,列出整改时间表和台账。每名干警要结合学习教育情况和自身存在的问题,撰写自査自纠报告,报告严禁照搬照抄,严禁只讲成绩不谈问题。中院机关个人自查自纠报告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0日前统一交政治部,活动结束后政治部将进行通报。
(四)整改落实,总结提高(4月底)。
对严重违纪的干警,要认真调查落实,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纪律处分;
对于隐瞒不报,凡群众检举(包括负面舆情)一经组织查实,严肃处理,给子纪律处分。在查处相关人员的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分管領导的失职责任。在教育整顿活动中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审执各环节干警行为规范,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明确全市法院干警在从事公职时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并以此约束法院干警的日常行为。教育整顿活动结束后,各县区法院和中院各部门于4月底前向中院政治部写出专题报告。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法院成立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各区县法院党组书记是本院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对分管的部门负责,层层落实“一岗双责”。要把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作为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活动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法院督查督办及时跟进,在开展审务督查活动时把各县区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二)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全市法院要主动作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查找问题要在“准”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既要充分发挥广大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开展帮教和指导。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轻重缓急,逐项解决,让干警切实受到教育。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正确处理好纪律作风教整顿活动与法院队伍教育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要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果。要充分发挥媒体、舆情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重要精神、决策部署和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及时报道法院系统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传递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