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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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党纪学习教育的落实情况,强化党员责任意识,促进自我整改,提升整体素质。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相关范例,供您参考!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警示教育、现场参观等活动,并按计划抓好自学,逐章逐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结合身边典型案例加深对党规党纪条款的理解。按照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在前期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我认真检视剖析,全面对照**总体要求,对照“六项纪律”具体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查找存在的问题

(一)对照“学纪”存在的问题

我始终坚持把“学纪”作为“知纪”“明纪”“守纪”的前提,作为支部委员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和科学性,特别要通过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典型案例来告诫身边的人,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以严谨的学风,扎实的态度,优良的作风,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对照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按计划坚持学习不够好。比如,根据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安排,对照支部总体学习方案,拟定了个人的具体学习计划。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有时由于业务性工作任务较多,对学习有所放松,没有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存在事后补学的情况。自我督促不严,学习态度不够严谨。二是学习系统性不够,不能整体把握党纪党规的具体要求,存在就事论事的情况。比如,片面认为,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就是《条例》的学习,没有从总体上深刻认识党章、纪律处分条例、支部工作条例等是一个整体系统,需要系统学习理解,相互对照,追根溯源。学习存在聚焦重点,但是不全面、不系统的问题,导致对有些条款的理解有局限性,把握不准、理解不透彻。

(二)对照“知纪”存在的问题

能够做到清醒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准确掌握并知晓纪律的边界,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自觉按党纪党规的具体要求办,始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坚决同败坏党风、违反党纪的问题和现象作斗争,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守纪观念,做让组织放心的老实人。对照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通过对案例深入剖析,加深对党纪党规条款的理解有差距,对相关要求更多停留在字面理解,对条款背后的意义、重要性方面理解不够。比如,关于生活纪律的相关条款,虽然能够认识到要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中约束自身言行,但有时仍然存在自我放松的心理,认为工作之外更多的是个人私人空间,只要不犯大的错误,就不会影响到自身工作,有时无形中放松了自我要求。没有从生活纪律是塑造党员队伍良好形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从源头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认识。二是对纪律条款细则了解不透,片面认为严重违规违纪离自己很远,对有些条款要求没有深入思考,只求理解表面意思。比如,工作中存在经验主义、主观主义,存在机械照章办事的情况;工作中害怕失误、害怕冒险,不敢面对矛盾冲突、不敢果断决策。这些问题的存在,表面上是看是工作中顾虑多、创新意识不足,但实质上是对纪律条款细则不上心、不熟知。

(三)对照“明纪”存在的问题

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逾纪律“底线”,不越纪律“红线”,持续用理想信念、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筑牢遵守纪律的思想根基,主动融入思想“大熔炉”,主动跳出自身“舒适圈”,充分洗涤自身心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为党和人民履职尽责,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对照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将明纪的要求没有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有时存在工作作风不够实的情况。比如,学纪、明纪只停留在遵规守纪层面,没有更进一步认识到,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是知纪、明纪的要求之一。一些常规性工作,多停留于一般性部署与推动,没有做到抓住不放,缺乏环环相扣的抓落实招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统筹推进。有时过于思前想后、求稳怕乱,大多凭经验办事,没有创造性开展工作。二是先锋作用发挥不明显,明纪意识不够强,落实明纪的要求不到位。比如,在开展难度系数大的工作时,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啃“硬骨头”,体现出自己没有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和职责使命,没有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标准要求自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对纪律规矩具体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缺乏系统的认识和了解,纪律意识不够强。

(四)对照“守纪”存在的问题

平时注重把好“小细节”、守好“小关节”、重视“小情节”,把自我约束意识调整到最严,把服务水平调整到最优,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确保思想“不偏航”、言行“不逾矩”、工作“不触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让初心保质保鲜,让使命矢志践行。对照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自我约束不够严格,存在只要大的方面不违反纪律就可以的思想,有时会不自觉放松自我管理。比如,对纪律的严肃性认识不足,有时候会认为在小事小节上不必太过计较,对轻微违规行为产生“同情心”,认为只要在重大原则上严格遵规守纪就行了,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参加一些会议时,认为会议不是很重要就不专心听,有时在处理一些紧急工作时,因情况紧急就没严格按章办事,其实这很可能会引发工作失误等更严重问题的出现。二是党内政治生活有差距,更多精力用于业务工作,有时对党内事务要求不严,存在任务完成延后情况。比如,平时忙于具体工作,党内生活注重出勤而不重视效果,有时候发言没有经过仔细推敲,只是照本宣科走走过场。理论学习只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层次,未要求结合业务发言深入讨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经过对对照检查梳理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存在以上问题,具体原因有:

(一)政治站位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有时绷得不够紧,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标对表党中央各项要求仍有差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仍需提高,与实际行动结合不够。有时还存在本位主义思想,没有全面站在党执政兴国的高度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导致在落实党建各项要求方面重视不够,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不够有力,究其根本原因是自身政治站位不够高,战略思维能力有待提升。

(二)理论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自己对政治理论的系统学习和研究还是不够深刻,学习缺少针对性、系统性和全面性,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认为入党时间长、工作经验丰富,能始终做到大是大非不糊涂,工作能力过得硬,没有出现过问题,就不自觉的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对理论知识的再学习、对理想信念的再坚定、对革命意志的再锻炼,导致在自觉深入学习理论,自觉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方面做的不够到位。在面对繁重工作压力和突发事件考验时,有时会出现烦躁情绪,导致工作动力不足、精神状态不佳。究其原因还是自身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没有时刻校准思想之标、调正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

(三)党性修养还需进一步强化。虽然能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纪律,经常性参加支部“三会一课”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但是对照党章自查,发现在锤炼党性还有不到之处,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烙得不实,认为抓业务工作是解决发展的根本举措,不自觉的将主要精力都集中在业务工作上,导致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视不够,对基层党建关心不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究其根本还是自身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有待提高。

(四)担当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年龄的增长,认真、较真的冲劲和闯劲有所减弱,虽然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站稳立场,但对一些“杂音”和牢骚,理直气壮的反驳和持之以恒的斗争做的不够,为党和事业担当的劲头还需加强。在落实“一岗双责”上存在责任缺失,把具体工作的担子更多压在了职能科室和基层党支部身上,自己亲自调查研究的少。对支部、科室的管理失职于“宽松软”,带头学习政策法规不够,日常自查做的很不到位,没有按照规定开展经常性督查和检查,执行纪律上也存在不严不实的现象。

三、今后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对问题原因的具体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把准政治落点,持续锤炼政治能力。要摒弃“不违纪就不需要学规”的错误观念,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把《条例》作为“枕上书”,认认真真悟、踏踏实实记,确保《条例》的每条规定都熟练掌握、烂熟于心。要结合工作实际,将自己摆进去、将工作摆进去,联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将对党纪的抽象认识形象化、具体化,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又入心。注重抓好日常警示教育,开展“一案四说”,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坚持用身边案警醒、教育身边人,把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将党的纪律内化为自觉的言行准则,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扭住实践落点,持续历练斗争本领。自我革命是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是架通“知”与“行”的桥梁。要将党纪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用好自我革命的“利刃”,坚定“一日三省吾身”的执着,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必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切实把新修订的《条例》规定转化为规范言行的戒尺,内化为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在日常工作中,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小事小节上守起严起,自觉净化“生活圈”、打扫“社交圈”、管好“朋友圈”。对于已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紧盯不放,对于尚未存在的问题也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三)用实任务落点,持续强化守纪意识。“要明确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等措施,确保学习教育成果能够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绳、严守纪律的行动自觉和为人民正确行使权利的价值追求。在工作实际中不断完善党组织功能、增强党组织活力,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从学习《条例》中巩固为民初心,强化责任担当,真正与广大人民群众同向同行、同心同力、同频共振,始终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守纪于行”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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