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训室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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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训室教师

 

    为保证实训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损害,杜绝实训室安全隐患。特签订学校与实训室教师的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具体责任如下:
    1. 保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任课教师是课堂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理上课期间的一切安全事宜。
    2. 教学实训期间,最为可能发生实训室安全事故。实训教师应预示、教育学生对实验安全事项有明确认识,并监督指导学生严格按照实训操作规范执行。如因教育不当、师生对实训安全规范不够重视、课间无故离开而出现学生违规操作情况,造成实训仪器物品损坏和学生发生夹伤、触电等突发事件等,应由实验室安全主任、学校做出对应责任意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3. 经常检查教学仪器、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4. 不得私自转让、出借实训设备,防止学生将实训设备带出实训室。
    5. 教学实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学生清洁桌面、地面。离开实训室前要关好门窗,切断设备设施的电源、水源,消除安全隐患。
    6. 熟知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等。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事态的发展及时处置或上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责任人保存,另一份由教学管理科保存。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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