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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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各级专项储备粮安全储存,提高安全生产紧急抢险工作能力,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指示,结合我库实际特制订应急方案。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库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险队,储检科长任队长,其余员工为队员。

2、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各级专项储备粮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备足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各级专储粮的安全储存。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一旦遇到对储备粮安全保管造成威胁时,根据造成事故的性质,立即组织职工开展救灾抢险,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及有关抢险部门报告,把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二、采取措施

1、加强对各级专储粮的安全检查,根据粮食的质量、品质情况做好防虫、防结露的检查登记工作,随时掌握粮情变化情况。

2、对消防器材要勤检查(消防加压泵的运转情况、灭火器有效期)及消防栓的`有效使用情况。

3、对电器设备、线路加强检查(抽水泵、大功率通风机、环流熏蒸机等)一旦发现线路有问题,立即通知专业人员维修、更换。

4、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严禁在库区禁烟区内吸咽,违者进行罚款,造成事故者,扭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5、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六双”管理,完善审批、领用手续,做到帐实相符。如发现有遗失、被盗的情况,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

6、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巡值,建立交接班制度,严格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要求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开英雄快车,确保行车安全、人身安全。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粮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粮库突发事件的处置协调、有序、高效,最大程度地减轻经济损失和相应影响,特制定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必须放在首位,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加强粮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粮库安全事故发生。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对于仓库应急预案由公司主管领导统一管理指挥,中牟库负责人全面负责,相关人员辅助管理,对仓库每日或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3、快速反应,立足自救。在粮库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处理和控制中,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事件)进一步扩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中牟库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粮库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粮库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对粮库每日进行巡查,尤其是遇到特殊情况,如暴雨、火灾等情况,要进行重点巡查,并对预案作出新的调整措施。

2、对于每日巡查情况汇总,并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提出上报,以便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3、负责粮库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粮库事故(事件)调查、上报和查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粮库突发事故(事件)的调查、取证。

5、负责检查粮库附近在场各类人员情况,杜绝粮库附近吸烟现象发生,确保仓库安全。

6、负责应急处置物资的配备和维护。

7、组织粮库人员进行自救,对粮库工作人员进行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和演练。

三、有关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预案。

1、发现火情后,第一目击人应立即向粮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视情况拨打119,并采取有效措施灭火。

2、粮库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利用粮库现有灭火器材扑救,转移存放的物资,同时切断可燃物燃烧路线,阻止火势蔓延。视情况要第一时间拨打119。

3、如火势较大,粮库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疏散人员和车辆撤离至安全区域,加强现场警戒,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并协同相关部门对附近情况进行盘查,以防止蔓延,同时派专人引导消防车辆,以保证消防车辆快速到达现场。

4、粮库应急领导小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及时将损失情况以及相邻库房情况反馈公司领导。

5、火情解除后,粮库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清理现场,对粮库库存进行盘点,核实损失,配合公司做好恢复重建和财产理赔工作。

(二)防汛应急预案。

1、如遇大雨、暴雨及连续大雨,发生汛情时,巡查人员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迅速向公司领导报告。

2、粮库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做出相应计划,迅速赶到现场,对于库存粮食及其他需要防水物资快速做出调整计划,以保证快速转移库存物品或防止雨水进入仓房对粮食的侵袭。

3、情况紧急,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应急小组应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安全地带,并第一时间通知公司领导,以便作出新的调整计划。

4、灾情结束,粮库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核实损失情况,在灾情结束后一天内以书面情况上报到公司领导。

(三)被盗应急预案。

1、发生盗窃事件,粮库管理员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粮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视情况要第一时间拨打110。

2、粮库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对仓库物品进行清查,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3、发现窃贼正在行窃,粮库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组长,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记住盗窃嫌疑人的像貌、体态特征及逃逸方向和使用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

(四)停电应急预案。

对于粮库突发性停电,粮库保管员应及时上报,并安排专业电工迅速查明停电原因,如属设备故障,并组织维修人员及时抢修。

(五)储粮事故应急预案。

1、储粮发热霉变:

发现发热霉变时,首先采取摊晒、扒沟、通风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根据外部天气情况选择具体方法,并逐级上报,防止事态扩大蔓延,事故查明原因,写出分析材料,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2、储粮事故:

对于熏蒸中出现爆炸、起火、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情况,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强防护,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补救,若有人员中毒应先将其抬离毒源,到上风口摘除防毒面具,同时报120急救中心,并对急救中心说明人员中毒药剂、中毒症状以及有关的救治措施和仓库具体位置,并在大门口派人等候,以便引路,减少浪费时间,增大救援机会,同时逐级上报有关领导。

四、应急处置

粮库发生事故(事件)后,第一目击者应首先采取紧急措施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向粮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粮库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援活动,同时做好应急处置现场记录。重大事故(事件)在事发后10分钟内向公司领导报告。

五、善后处置。

粮库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粮库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清理现场,核实损失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理赔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并按公司领导指令组织整改,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粮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粮库值班电话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二)物资保障。

粮库内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并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开展。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教育。

每年至少组织粮库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学习,提高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培训与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粮库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熟悉预案操作程序和处置方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检验预案培训效果,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1总则

编制目的

健全全省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准备,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确保粮食行业生产安全。

编制依据

依据《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做到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各类粮食购销、储存、加工、运输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

省粮食局粮食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人员构成

总指挥:省粮食局局长

副总指挥:省粮食局分管局长

成员:储备基建处、办公室、调控处、财会处、监督检查处、科技产业发展处和局后勤服务中心、监测中心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一室三组

粮食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称安全事故应急办)、现场处置组、监督检查组、综合保障组

主要职责

指挥部职责

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实施。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处理措施。紧急调用我省粮食系统内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并按照规定报批、补偿或归还。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2)研究制定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制订重大以上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

(3)向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报告全省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5)启动、实施、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6)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事故应急办职责

安全事故应急办设在储备基建处,处长担任应急办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收集核实所掌握的事故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建议;

贯彻传达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指令;

汇总生产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

组织各工作组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协调、监督本《预案》的执行;

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现场处置组职责

现场处置组由调控处处长担任组长,科技产业发展处和监测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粮油购销、储存、运输、加工的有关专家赴事故现场,组织转运受损粮油,排查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对现场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监督检查组职责

监督检查组由监督检查处处长担任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对事故现场和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对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及时报告指挥部。

综合保障组职责

综合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财会处处长和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处理突发安全事故车辆调度、通信、物资供应、经费预算、损失评估等保障工作,汇总有关信息,协调新闻媒体配合事件处置,引导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疑虑。

3预防预警机制

预防预警机制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监控企业要定期检查,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防机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联测联报、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救援物资和救援队伍等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组织应急演练。

粮食企业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信息监测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帮助企业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测,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救援的前期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将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为I、Ⅱ、Ⅲ三个等级:

I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I级响应。

Ⅱ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造成1—3人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3人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Ⅲ级响应。

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省粮食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人民政府,之后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

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先期处置

接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安全事故应急办应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启动应急预案

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汇总有关信息,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下达处置指令

根据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安全事故应急办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实施应急处置

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职责开展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协调,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遇有新情况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向指挥部报告。

应急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携带专业的防护装备,并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撤离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应急结束

各工作小组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经应急办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报请指挥部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5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理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总结与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安全事故应急办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事故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6保障措施

通信保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生产安全应急工作,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应急值班人员应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

应急队伍保障

各粮食企业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7宣传培训和演练

宣传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及生产经营单位宣传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援等有关法律常识。

培训

各粮食企业要制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管理人员的日常培训计划,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演练

指挥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加强协同,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各粮食企业应每年开展一次生产安全演练工作,提高应对处置应急事故能力。

8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3年3月6日《山西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晋粮产字〔2013〕49号)同时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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