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论文【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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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论文【第一篇】
个人自1993年1月被聘任为主管中药师以来,紧紧围绕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有关医药法规,不断加强自身医德修养,始终坚持以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为宗旨,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尽心尽责,对技术精益求精,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自任职以来,始终坚持工作质量第一,服务质量第一。工作中,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加强对药品质量的控制把关,严防假、冒、伪、劣药品进入临床。同时,做好毒、麻、剧等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舞避现象的发生;积极协助领导指定和完善单位药品管理制度、先后指定了《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保管制度》、《药品发放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使单位的药品管理趋于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违规操作和差错事故的发生;工作学术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积累了较多的工作经验,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技能,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以医药法规为准则,时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坚决纠正和杜绝医药行业中的不正之风,使本人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达到了主管药师的水平。工作中,明确自己的职责,兢兢业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与任务指标,认真做好缺药登记、效期登记,认真对待处方的审核、化价、调配、发放工作,严格遵守处方调配制度,认真按照“三查七对”处方审查制度,严格操作,发现处方中存在的配伍禁忌、剂量、规格等方面的差错,能及时与医生联系,准确调配,认真复核,近五年来,发放药品32300张处方,未出现任何差错事故,为群众提供了快捷、准确、优良的药学服务。同时,积极主动地向服务对象宣传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键知识,协助医生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工作中,严格执行“品”、“医疗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以及特殊管理的有关发规。熟练掌握药品的微机化管理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药品的财务管理的准确性,做到微机化价,操作熟练、迅速,尽可能减少病人化价等候时间,对发放到病人手中的药品,能主动向病人讲解有关用药的常识与注意事项,尤其对孕产妇用药注意事项作耐心解答,使病人在服药时良好地遵守医嘱。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项活动,加强药学基础理论知识学习,不断充实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了解和掌握药学界的学术新动向,熟练掌握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利用药学专业知识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随着医药改革的不断深入,药学事业的迅速发展,药师职能的转变,积极参加临床药学药物咨询和新制剂、新剂型的研究工作,不断吸收应用国内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了解和掌握药品的新动向,及时向临床提供有价值的药物信息资料,并与有关临床医护人员共同探讨最佳治疗方案,促进合理用药,同时开展新药咨询和药物监测工作,建立不论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使临床用药更科学、更合理,以适应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在学术方面,能够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吸取他人之长。丰富个人知识,同时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先后自学了《药学》、《药理学》、《中药学》等医学专著及文献,做读书笔记近30万字。每年还订阅一定数量的医学刊物如《中国药学杂志》、《中国医院药学杂志》、《中国药房》等,及时了解和掌握药学新进展、新动向,积极探索新理论,研究新方法。近几年来,利用中医药理论,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先兆流产65例,取得了满意医疗效果。能力钻研、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药品新知识水平,注意加强医药信息沟通。任职以来,先后有近10篇论文在省、市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其中3篇分别在《中华新医学》、《宜春学院学报》、《中华临床新医学》上发表;199x年9月参加了xx省中医学院药剂专业学习,通过一年半的刻苦学习,取得了大专专业证书,从而使工作和理论有了系统性的提高。
任职以来,积极培养指导下级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工作,自1996年以来,长期担任大、中专实习生进修生及乡镇计生服务站人员的临床实习带教工作,先后在县乡组织的业务培训班上担负《药学》、《药理学》授课任务,为全县计生系统培养了近百名合格的业务技术人员,他们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着骨干作用。
药事管理论文【第二篇】
“依法治药”实践的现实需求
1998年,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展开,在我国首次成立了国务院直属的独立药事管理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与之相伴的是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大批规章乃至规范性文件的陆续颁布。新机构的成立,给我国药事行政法体系建设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当前,在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修正案的大背景下,“依法治药”业已成为广大医药工作者的心声和共识,成为当代中国药事管理的内在精义和孜孜以求的价值取向。而“依法治药”的核心就在于:各级药品监督部门都要依法行政。
新时期、新形势为药事行政法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更提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比如药事管理体制改革中,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与其他部门如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之间的关系?目前《药品管理法》的修改中,立法技术如何完善?法律责任如何细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规章中,如何合理配置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如何处理好与其他部门规章的冲突?如何处理好与地方性药事法规的冲突?如何做好法律解释工作,使“函”、“批复”规范化?如何使包括新药证书、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在内的许可证颁发有序化、合法化?如何行使药品监督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类似的问题还可以举出很多,这些问题解决的成功与否,对“依法治药”能否落到实处至关重要。药事行政法的研究宗旨之一,就是要将现代行政法的理念与精神植根于药事法实践之中,针对上述种种问题进行理论研究,试图提出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以促进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药,推动药事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药事法与行政法理论研究的内在双重拉动
药事行政法研究也是推动药事法理论发展,促进药事法学学科纵深发展建设的需要。药事法学,简而言之,就是研究调整药学事业的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而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拥有的行政权力与药事活动中的相对人的公民权利关系的角度考察,某种意义上药事法可以悉数归为行政法的范畴。药事行政法的深入研究,无疑将对未来药事法学学科发展和理论体系的成熟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1].例如药品管理体制、药事规章的制订、药品审批制度、医药宏观产业政策研究,就可以分别运用行政组织法理论、行政立法理论、行政许可理论、行政指导理论加以微观分析。
需要指出的是,药事行政法横跨药事法与行政法两个学科,同时它也是部门行政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既是行政法规则和原理在药事管理领域的运用,又具有其内在的特殊性。对药事行政法开展深入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实现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制化,有助于拓宽药事管理中相对人的意识沟通与利益表达机制;而且从药事行政实践中汲取的肥沃养分,获取的丰富素材,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弥补当前行政法实证研究不足的缺憾,反过来也为行政法学学科体系的现有存在方式的检验、反思与整合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2 药事行政法研究的现状评介
药事行政法在国外已经较为成熟。日本行政法学中药事行政被纳入医事卫生行政的独立组成部分,其范畴包括药事法、大麻取缔法、及剧毒物取缔法等[2].法国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在包括药事行政法在内的分支行政法研究方面成绩斐然[3].在德国,药事行政法作为卫生法的一部分,被列为“特别行政法最重要的领域”之一[4].而作为医药最为发达的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后的政府管制学派(government regulation scholarship)的推动下,其行政法学者开始对行政国家的内容和价值加以评判,对部门行政法加以研究[5].与此相生相伴的是美国药事行政法研究的勃兴。美国《行政法学评论》(Administrative Law Review)季刊中,药事行政法的论文比例高达%,高居各部门行政法之首。《美国食品和药品法》杂志(Food and Drug Law Journal)作为药事法的最为权威的杂志,每期都有相当数量的药事行政法力作发表,品位之高,数量之多,令人叹服。英国学者在《当代药事法》、《健康法精要》、《医药、法律和社会变迁》等专著中,都给了药事行政法以相当的篇幅和十分重要的地位。
我国药事行政法的研究发端于1983年王珉灿主编的《行政法概要》中,分论里以一节的篇幅论述了药品行政管理。但药事行政法的深入研究要求研究者兼具行政法学的理论素养和一定量上的药学领域的背景知识。因此,行政法学界对于药事行政法的研究长期处于空白状态。但药学领域中的广大工作者,特别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尤其是在1984年《药品管理法》颁布之后,自觉或不自觉的开展了一定数量的药事行政法的研究,发表了一些并非完整,却具有一定价值的研究成果。但这些研究往往着重于对具体问题、案例的分析,理论层面略显单薄。截至目前,在中国大陆,尚未见到对药事行政法系统的、完整的论述,药事行政法研究已滞后于其他部门行政法学。因此,尽快构建起中国药事行政法的框架,开展这项具有一定探索性和挑战性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急迫。
3 药事行政法的研究方法
历史观察的研究方法
“任何现实的关怀都离不开对历史的探索”[6],只有将当代中国的药 事法研究融入历史的长河之中,追寻它的漫长悠远的演变轨迹,才有可能明晰它的各项制度背景,以及隐藏着的内在意蕴。药事行政法的研究应该以考察当代中国药事法为己任,但仍力求在对现实关怀的基础上,进行对药事法发展历史的选择性研究,导出合理的结论。
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种法律制度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向他国法律制度借用材料以及将法律之外的材料加以同化的历史”[7].事实上,我国近年来的药事立法中,如《新药审批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都吸收借鉴了外国有关法律的合理内核乃至具体条文。运用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对不同社会模式下的各国药事行政法律制度的分析,对各国药事法的原则、概念、规定乃至案例的比较研究,可以对我国药事行政法的制订、修改和完善起到一定的参考与借鉴作用。
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药事行政法研究试图从行政法学的视角,对药事法进行全方位的审视。运用规范研究(normative study)的分析方法,通过对中外相关论著和各国官方法律性文件的规范分析,借助价值判断和逻辑推理,从探求条文背后的“精神内核”和抽象原理入手,探索药事法的应然领域(Law as it ought to be)。使得药事行政法研究不是机械被动的反映药事实践,在时下纷繁多变的药事法条文之后“亦步亦趋”,而是期望在价值层面和理论分析上对药事法立法、执法、守法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
规范研究的缺失在于它对解决方案的设计往往过于理想化,却忽视了对现实社会生活实践的深入考察和规范,而实证研究的手段恰恰可以弥补这一缺失。实证研究,将着重对现实药品监督管理实践进行观察、描述与归纳,对其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但这无疑具有很大的难度,因为药事行政法的实际运作过程对于研究人员而言往往有雾里看花之感。但研究者还是可以通过自已的实践调查,以及已公开的药品管理的相关统计信息资料,开展一定程度的实证分析。通过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的结合,力求能在药事行政法理论与实践之间,在“依法治药”的理想与现实之间,找寻一个合适的契合点,使得研究成果更加贴近实践、服务实践。
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
药事行政法的深入缜密研究,要求研究者具有较为开阔的知识结构。比如药事组织法研究,需要运用一定的宪法学、行政学理论;药事立法研究,需要以相应的立法学及法理学原理为支撑;而医药行政指导研究则要求研究者对宏观经济调控过程有相应的了解。这样宽的“口径”,必然要求每一位研究者都必须不断充实、提高自我,以期能够运用行政法学、药事管理学、政治学、宪法学、法理学乃至经济学的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使研究成果更加丰满。
4 药事行政法的研究框架
药事行政法研究应该说是一项永无止境的浩大的系统性研究,它以行政法学为经,以现实的药事法为纬,加以考察研究,从而最终成为一个经纬交错、相对独立的体系。笔者心目中的药事行政法研究框架可以分为以下6部分内容。
药事行政法概述
本部分相当于研究的引子,主要对药事行政法基本范畴加以研究。明确药事行政法的概念、特点、渊源和体系,对药事行政法律关系加以分析,并论述药事行政法的一般原则与特殊原则,回顾我国药品行政法发展的历史进程。这部分研究虽然偏重说理,貌似“无用”,但却恰恰起到开宗明义,导引全篇的重要作用。
药事组织法研究
这部分研究旨在运用行政组织法理论,对长期以来困扰我国的药事管理体制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对如何健全与完善药事组织立法,如何理顺中央和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如何明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如何协调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提出自己的建议。
药事行政法律规范的创制
通过对《药品管理法》这部药事基本法制订、修改和完善的风雨历程的回顾与展望,来提炼出我国未来药事法律(如《药师法》)制订过程中所需要吸取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对现实中最为多见却最有待规范的部门药事规章制订权的授予、实施和监督现状的分析;通过对地方性药事法规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效力、立法技术的剖析;以及通过对药事法律解释的解释体制、解释方法、解释价值的评判,以期为未来药事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对构建一个多层级多元化,效力统一、和谐有序的药事法体系起到促进作用。
药事行政法律规范的实施
这部分研究将注重理性思辨与实践求证的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运用行政许可理论探讨新药审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颁发的条件、程序;运用行政处罚理论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加以实证分析;运用行政指导理论对医药宏观产业政策加以法治层面的研究;同时还应该逐步对药事法中的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合同等行政行为加以探讨。本部分研究成果,将有助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有序化,提高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药事法中的行政程序
英谚“正义不仅被伸张,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被伸张”。行政程序,恰恰起到了规范药品监督管理行为,维护相对方权益,保障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作用。“依法治药”更应“依程序治药”。本部分研究将着重对药品监督管理中公正、公平、公开程序如何实现进行可操作性的探讨。这部分研究将有助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过程的程序化、民主化的实现。
药事法中的行政救济
这部分研究应结合《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并结合具体药品监督管理案例,对药事法中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加以研究。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如何保证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以避免可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诉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相对方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哪些行为可以提起复议,哪些可以提讼,哪些可以请求侵权赔偿,告诉其如何以法律为武器“为权利而斗争”。本部分的研究不仅对药事管理活动中相对方的权益保障有着重要作用,同时,其制度背景和知识也是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内 容。
药事管理论文【第三篇】
一般资料
将选取开平市水口医院2011年2月~2013年12月收治的1219例经过检查均为不合理使用药物管理的患者作为临床研究对象。采取随机数字表法分为2组。实验组610例,其中,男300例,女310例,年龄20~74岁,平均年龄(±)岁;对照组609例,其中,男300例,女309例,年龄19~75岁,平均年龄(±)岁;2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方法
对照组采用一般管理针对患者进行药物管理,实验组采用药事管理针对患者进行药物管理。当临床提出新增药物时,要提出临床使用依据,经药事会讨论通过,并观察使用量和效果,新药进入后,及时做好药品宣传工作,发放药品使用说明书到各临床科室,让临床科室及时掌握药物合理使用、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应对措施,发现使用不合理或不良现象时及时指出纠正或组织学习,每季全面清点药物一次,对于库存过多和即将到期的药物,通知各科室,进行目标性用药,防止药物大量库存和过期现象,减少浪费现象,节约资源。
观察指标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判定处方药的合格率,处方药的合格率的计算方法为:处方合格率=(处方药合格产品数量/这批产品总量)×100%。观察2组患者经过不同的药物管理后,2组使用处方药的合格率。
统计学方法
采用版统计软件进行分析,正态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2组正态计量数据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处方合格率由原来%,提高到现在%,实验组处方合格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医院的医疗环境也应该随着逐渐提高起来。针对医药产品和医疗服务品质也逐渐提高起来,这一变化推动了整个医药环境的提高。因此为了适应现在医药事业的大环境,医院将需要一些既有一定的医学常识,又懂得药物管理的一些规章制度的人才。药事管理主要保障了所有人们在针对用药方面有着一定的准确性,疗效性,及时性,合理性。对于人们的健康水平有一定的提高作用,因此科学有效进行药事管理显得刻不容缓。在本次的实验中采用2组不同的方式进行药物管理,对照组是采用一般的管理制度进行药物管理,实验组采用药事管理进行药物管理。具体有三个方面:
(1)药物合理使用,随时监督门诊和病房合理用药情况,结合临床症状、诊断、病人特点,监督用药物合理性,从年龄监督药物用量,从药物使用方法监督用药途径,不合理用药现象有了显著的改进。
(2)药物管理,临床提出新增药物时,要提出临床使用依据,经药事会讨论通,并观察使用量和效果,新药进入后,及时做好药品宣传工作,发放药品使用说明书到各临床科室,让临床科室及时掌握药物合理使用、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应对措施,发现使用不合理或不良现象时及时指出纠正或组织学习,每季全面清点药物一次,对于库存过多和即将到期的药物,通知各科室,进行目标性用药,防止药物大量库存和过期现象,减少浪费现象,节约了资源。
(3)建立奖罚处理制度,对于处方用药不合理、书写不规范、药物信息通知处理不当者实行点名全院公布,并根据奖罚处理制度,结合绩效考核情况作出应相的处理,以便让大家重视药物管理制度,更加有效的实施药物管理制度。经过以上实验数据研究表明,实验组采用药事管理制度后处方合格率由原来%,提高到现在%,实验组处方合格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以上数据说明了,实验组采用药事管理在医院管理中效果较为明显,作用较大,处方合格率较高。药事管理能够合理、有效的针对患者药物管理,使人们用药较为方便、及时、有效,因此在医院管理中应该大力推广并积极采用药事管理。
药事管理论文范文【第四篇】
关键词 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改革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应用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与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研究药事管理活动及规律的学科体系。该学科介绍了药事活动的客观规律、基本方法、政策法规,及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内容。它是药学专业的必修课,也是全国药学专业技术资格及国家执业药师考试的必考科目。但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对本门课程的教学大体沿用本科院校的教学模式,不符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为此,需要加强课程实践性和应用性的教学,从内容、方法、手段、考核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践。
1 整合教学内容
以岗位工作流程为主线,设计模块教学项目 本课程内容包括了药物研究、生产、经营和调剂过程的监督管理内容,涵盖了药物研究、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和处方调配等岗位的从业规范能力的培养。传统的教学内容包括药品管理立法,药事组织,药品的注册管理,药品生产管理,药品经营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中药管理,特殊药品管理,药品标签、说明书、价格和广告管理,药品知识产权保护,药学技术人员管理等等。其内容繁杂,理论多实用性不强,针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课程应以药事监督管理对象(药学岗位)为载体,设计课程学习情景,将内容整合为药物研发过程监督管理、药品生产过程监督管理、药品经营过程监督管理、处方调配过程监督管理四大情景模块。
药品研发监督管理
内容1 新药注册监督管理:新药申报资料项目,药物临床前研究,药物临床研究,新药申报与审批,新药批准上市,新药监测期管理;内容2 仿制药品注册监督管理:仿制药品注册前准备,仿制药品注册申请,仿制药品批准生产;内容3 进口药品注册监督管理:进口药品注册前准备,进口药品注册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
内容1 药物制剂生产监督管理:药品生产企业申办,GMP认证,原辅料采购,原辅料验收与检验,药品生产,药品入库,药品销售,售后服务;内容2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生产过程监督管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申请,原辅料采购,原辅料验收与检验,药品生产,药品入库、保管;内容3 中药材生产过程监督管理:中药材种质选择,栽培与养殖,采收与初加工,包装,运输与存储
药品经营监督管理
内容1 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过程监督管理:药品批发企业申办,GSP认证,药品购进,药品验收与检验,药品储存、养护,药品出库与运输,药品销售,售后服务;内容2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过程监督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申办,GSP认证,药品购进,药品验收与检验,药品储存、养护,药品出库与运输,药品销售,售后服务
处方调配过程监督管理
内容1 收方,检查处方,调配处方,包装填标签,复查处方,发药、指导用药
因专业选取教学内容 本课程着力于创造医药行业职业氛围,通过以药物研发、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和处方调配过程的真实工作任务设计课程教学项目,采用项目驱动、工学交替等教学模式,实现教学与实习地点的一致性,在校内实训场所或者校内医药企业内完成课程教学任务。不同专业根据专业岗位需求不同,可灵活选择教学项目构建成不同专业特性的《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不同专业背景课程教学内容具有一定差异性,各有侧重。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教师要由过去的讲授者变为指导者,让学生在自主探究、操作和讨论等活动中获得知识和技能,通过工作任务的完成使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和职业素质。
建立以实践为主体的新型教学模式 本课程内容多为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学生虽有药学专业知识理论基础,但大都法律基础薄弱,不曾接触实际工作,缺乏感性认识,学习被动,教学效果差。鉴于此,在教学中将教学内容与情景结合,在仿真和真实职业情景实现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目标。在原有“任务驱动、工作引导、项目导向、工学交替”四阶段教学方法基础上,实现“教学与实训合一、教学与培训合一、教学与考证合一”的三结合教学模式满足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
2 创新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 该方法最大的优点在于使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积极、主动的参与者,并突出了教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实现了药事管理教学中的“四个结合”即“理论与实践应用相结合,传播知识和培养能力相结合,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相结合,课堂教学和课外自学相结合。[1]将药事管理中枯燥抽象的概念和法律条款变为形象生动的真实典型案例。因为经典案例往往是影响巨大、催生药事管理重要制度的事件,容易选取,也较有说服力,辅以事件发生的背景、经过及各国药事部门吸取教训后建立的制度,可以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相关管理内容出台的背景及实施的重要意义。[2]例如在讲解药品管理法的教学过程中,先向学生系统介绍假药、劣药的法律条款,后让学生自学,教师引用“亮菌甲素注射液” 假药案例让学生进行分组讨论,按照药品管理法中具体条款确立案例性质,提出用法依据和处理方法,最后由教师进行分析点评,理清其中易混淆的假药、劣药的概念及处罚方法,使学生在学法的同时,懂法、用法,深化法律认识,强化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
任务驱动教学法 药品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是本门学科的学习主线,其中《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都是重点规章。在教学过程中,将学生分组,教师布置工作任务。例如在GSP学习中“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入库验收”环节,首先明确工作任务“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入库验收”,老师做简单的讲述和演示或采用教学录像的方式;学生依据学习知识、药品入库验收操作流程和收集资料,制定入库验收工作计划;教师引导学生开展工作计划的可行性分析,学生做出正确的入库验收工作决策;学生在模拟药店以小组为单位合作工作,老师在旁给予引导,激发学生工作积极性,让学生更加深刻地体验工作体系,从而培养学生的知识、技能、态度和能力;在操作过程中,教师进行可以控制和引导,并进行过程评估;学生完成实训报告和学生相互评价表,同学之间相互交流经验;老师对学生成果进行评价,总结出在工作任务完成过程中的理论与实践知识的融合,并将结果反馈学生,使得学生能力得以进一步提高。
现场教学法 本门学科都由理论性很强的法律法规条款组成,比较抽象,学生难以理解。可结合课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现场教学。选择通过GSP、GMP认证,管理较好的企业作为现场教学基地,聘请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为讲解老师,组织学生到现场参观,进行现场学习。可使学生对学到的知识有很好的感性认识,同时为“零距离”上岗打下基础。
实物展示法 适当的实物展示教学更能直观地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教学内容,增加教学的实践性和趣味性。我系标本馆的药物展示区中,收集各种药品实物,在学习 “ 药品标识物、商标和广告管理” 这一章内容时,让学生现场辨认,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的包装和标签,规定的标志,及这些标志的颜色、构成的图形和文字组成,并与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包装作对比,帮助学生记忆的同时也提醒学生关心周围与药品有关的资源信息。
课后调研法 不拘泥于课堂,安排学生在课余时间组织实践活动,进行药事管理方面的调研,并将调研报告以答辩会的形式进行汇报。将学生分为每5-8人一组,各组内具体分工协作。调研题目由学生自行拟定。教师全程指导设计调查问卷,由学生完成问卷调查,将问卷回收汇总并进行统计分析,最后将所得数据资料结合文献资料撰写调研报告,并制成多媒体课件汇报。汇报时各组学生推荐一名汇报人进行介绍,完毕后,各组学生就调研报告的问题提出疑问,汇报组答辩。此方法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及需求,如“大学生对自我药疗认知的调查” “我院学生抗生素使用情况调查” “关注身边的药品违法广告”“解热镇痛药的合理使用”等。通过实践调研,查阅文献,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建立科学严谨的调研思路。
专题讲座教学法 专题讲座是将药监管理部门和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家学者请进课堂,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的教学方法。把丰富而具体药事管理实践活动和药事管理理论知识加以联系和应用,对系统的课堂讲授进行补充。专题讲座选择的内容与实践工作联系紧密,专家讲授时把理论知识融入生动活泼的工作实践经验之中,具有新鲜感,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实践意识。
3 建立合理的课程评价标准
考试题型 药事管理与法规的教学内容之一是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药学及相关专业高职毕业生5年后可参加该资格考试。为适应此要求,本课程考试题型参照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的内容、要求、题型、出题思路等规定,并结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确定了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基本题型,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配伍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题中的( A型题、B 型题和X型题)相对应,侧重考核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评价方法 课程考核分为3个部分:平时成绩占10%,实践成绩占40%(由科研调查报告,实训完成情况等几〈WWW.〉部分构成),期末成绩占50%。此考核方式较为公平、合理,可充分调动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为培养应用型、创新性人才,突出能力和技能的考核, 采用“四结合”的评价体系,即教师评价和学生互评相结合、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理论评价和实践评价相结合、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相结合,该成绩为课程考核中的实践成绩,更为合理评价学生学习结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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