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怎么做【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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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经查实,视情节扣10—30分。(校长室考核)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10—20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的一次扣2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20__——20__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__》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差距。

四、工作职责

根据《潮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学校结合实际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制定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长:,成员:,负责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督查和实施。

五、绩效考核的指标与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的主要指标与主要内容,结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以及本校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具体细则见《金灶某某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表》。

“德”、在具体细化的考核指标及规定的基础上,在其总分内以扣分为主,扣完为止。“德”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并将以上规定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称职(合格)或良好的必备的基本要求。其中为人师表占6分,爱岗敬业占7分,关爱学生占7分。对出现指标内容中情况的予以扣分,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能”主要考核教师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其中文化素质占5分,教学能力占5分,科研能力占5分,创新能力占5分。各项中能完全做到的得5分,大部分做到的得4分,一般做到的得3分。

“勤”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扣分为主,扣完为止。其中出勤情况占4分,迟到、早退每次扣分,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分,扣完为止。工作责任心占3分,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懒散、不到位、不负责任、不服从安排、出现责任问题等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工作作风占3分,违背原则,拨弄是非,制造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绩”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其中德育工作占7分,教学工作占18分,班主任工作占5分,教育教学研究占10分,教师专业发展占5分,成果奖励占5分。各项中能完全做到的得A级分值,大部分做到的得B级分值,一般做到的得C级分值,其中成果奖励获市级及以上层次的得5分,获区级的得4分,获镇(校)级的得3分。

学校教职员工按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划分,教师是指学校中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职员是指学校校长和其他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学校中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指学校后勤服务人员。

教学工作量校长必须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副校长每周任课不少于8节;中层干部每周任课不少于12节;班主任每周任课不少于12节;专任教师每周任课应达到16节及以上。其他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完成学校规定分配的工作任务,视为完成每周工作量。

六、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采用量化积分与评定等次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每位教职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形式采用“平时绩效考核”与“学年度绩效考核”。

“平时绩效考核”以月度量化积分记实,学期末进行考核评定等次,每学期考核一次。

“学年度绩效考核” 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由学校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学期末与年度考核结合集中进行考核,评定等次,每学年考核一次。

(一)平时绩效考核

1、月度记实

月度记实采用量化积分形式,以“德、能、勤、绩”为一级指标项目,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德”占20分,“能”占20分,“勤”占10分,“绩”占50分。对绩效考核指标与内容进行细化的基础上,在一级指标项目下设置二级指标项目及相应的分值标准,并根据指标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形成科学系统的绩效考核量化表,用积分形式如实记录每位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

2、学期考核

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学期考核,以月度记实为基础,按照制定的程序,按“好、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评定考核等次,写出考核评语,并把考核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

评定“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要求达到90分及以上,评定“良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要求达到75分及以上,评定“一般”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评定“差”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在60分以下。

(二)学年度绩效考核

学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学期末与年度考核结合集中进行考核,按“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定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突出。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教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发生较大教学事故。

教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5、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

6.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私自办班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受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教师确定学年度绩效考核的有关问题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时要求做到:

1、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平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校长对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对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6、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定,必须在绩效考核的“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平时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1、月度量化积分的运用

月度量化积分作为定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将学校在该段时间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该段时间内全校教职员工积分的总分,算出每分得多少奖金的分值,再将每位教职员工在该段时间内获得的积分总分值乘以每分得多少奖金的分值,算得该员在该段时间内应得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该员积分总分值=该员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平时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平时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学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平时绩效考核结果一学年内有一次被确定为“差”档次的,学年度绩效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一学年内两次均被确定为“良好”以上档次的,学年度绩效考核应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为称职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教师,不得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在下一学年度扣减。

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也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学校在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时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组织,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绩效考核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

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载体。采取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测试、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形式,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

学校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校长任组长,普通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须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学校正式人员均应纳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在教师绩效考核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要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第三篇】

根据县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绩效考核同年终考核一并进行。统一定于8月18日----8月23日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领导组:

组长:赵立新(石匣学校校长)

副组长:程玉明(石匣学校党支部书记)

巨秀明(石匣学校副校长)

组员:赵海平(石匣学校总务主任)

秦俊如(石匣学校政教主任)

绩效考核说明:

1、为实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本学年绩效考核分三块进行:(一)中层领导、(二)中学教师、(三)小学教师(含保育教师)。

2、因特岗教师教师绩效工资不进财政专户,无法同其他教师一起进个人专户,故本学年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分二块进行:(一)特岗教师、(二)在编教师。

3、马厩主教在小学教师组考核,不再享受领导补贴,可相当于一个教研组长,享受教研组长补贴。

4、中学教导员在中学在编教师组考核,以教学成绩同教师排队,不再享受教导员补贴。

5、寒暑假期、星期日,学校临时安排值班护校补贴不再纳入绩效考核,所需补贴由学校预算外资金发放。

6、因本学年特岗教师、新入编教师年终无奖金,故本学年年终奖金各归本人。

7、因本学年上班时间为9个月,故本学年考核绩效以9个月计算,本年2、7、8月按职称归入本人。

8、其余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学年初制定的《石匣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改稿)》执行。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全面建立我校教师工作考核奖励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实施原则

1.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德为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师德考核合格为前提、以工作实绩考核为依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绩贡献。

2、实行教师基本岗位工作与班主任岗位工作分开考核和奖励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制定公开,考核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4.坚持“绩效考核三结合”原则。考勤、考量、考绩与考德(师德师风)相结合;平时过程考核与学期结果考核相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根据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三、实施步骤

1、学校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行政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2、研究制定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由教师大会80%以上教师通过方予以实施;

3、每学期结束时由考评小组依据教师提供的真实资料和本期工作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考核打分。

4、考核结果核实无误并公示后,经考评小组签字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结果作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本办法于20xx年12月26日学校教师绩效考评小组全体成员通过,于20xx年12月27日教师大会通过。本办法具体解释由考评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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