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后感字高中实用【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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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字高中【第一篇】
我以为,我从中提炼出了三条线索,并且这三条线索是互相承继的。
第一条线索,19岁刚刚进入德·莱纳先生家做家庭教师的于连憧憬着拿破仑摧枯拉朽式的大革命,希望所处的社会能够重新经受一番大革命的洗礼。在初出茅庐时,他甚至曾经幻想做维里埃的市长,建立伟大的事业,成为拿破仑那样的世界的主人。然而在步入巴黎后,他才发现现实的残酷。他曾经说:“象我这样一个可怜的乡下人,我,被判定永远地穿着这套愁苦的黑衣服!假如我早生二十年,我也会象他们一样穿着军服。在那时候,象我这样的人,不是被杀,便是在三十岁上做了将军。”不能步拿破仑的后尘,他只好选择黑袍来做时代的“军服”,以大主教的“十万法郎的年俸,蓝绶的勋章和统治权”为奋斗目标了。
写到这里,我不由的想到司汤达的一位朋友问他,小说的题目是什么意思,他解释说:“红”意味着,于连若出生的早,他会是个士兵,因为红色指红色的军装,代表军队;然而他生不逢时,只好披上黑色的道袍,这就是“黑”。在司汤达的解释中,“红”与“黑”不是对立的,而是并立平行的。这二者的不同在于所处的时代环境和历史背景的区别,然而他们都毫无疑问地通向一个唯一的目标:成功。而贯穿于这两条道路之中的,则是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不可动摇的决心和野心勃勃的烈火雄心。在我看来,整部《红与黑》中所有的沉浮升降荣辱兴衰似乎都可以忽略,唯一能够在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强烈的进取心。于是,关于于连究竟是个人主义野心家,还是一个反抗封建制度的资产阶级英雄,值得同情还是应该批判,多少年来人们争论不休。我并不想纠缠于这样意识形态的问题,我所关注的,乃是人的命运,人们心里的东西。于是我方才深刻理解了开头所讲的王石先生为什么如此渴望于连式的光荣,因为我在于连身上似乎隐隐约约看到了我的影子。我想,这是每一个渴望在更大的舞台上做大事业的踌躇满志的年轻人都会有的感受。我们是幸运的。而对于于连,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他全部的抱负和野心只能是镜花水月一般,能够渴望,却难以真正触及。
第二条线索,我们来分析于连为了实现它巨大的野心而采取的手段。这样一个孱弱而腼腆的平明青年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也即他最初打动众人的惊人的记忆力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为了渴求崇高的荣誉、幸福和自由,他决心用卑鄙的手段达到目的。他是一个新生的自由资产阶级式的人物,却扮演了虔诚信徒的角色;他在精神和信仰上都倾向于雅各宾派,却参加了保皇派的阴谋;他是一个民主主义者,却处处要装得像个他所鄙视的贵族。他的所作所为处处与其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真实想法背道而驰。正是这种矛盾使得他的野心不仅没有实现,反而葬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想要做一个真正的野心家,首先要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树立清晰和明确的目标,其次要对周围的环境和时代背景有充分透彻的认识,也就是说能一眼将利益格局、人事关系以及华丽背后的盘根错节和重重机关看透。此外,要根据自己的实力和现有的状况制定详细合理的战略战术,在执行战略的过程中,必须以彻底的自我管理和钢铁般的意志力控制自己完成目标。在所有一切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要时时做到冷静、理智、专注、务实、执着方能成功。对比于连,我们发现他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种种,却从未说清楚他究竟要的是什么。他动辄想当今一个主教比当年一位将军多挣多少钱,然而他关心和谁吃饭胜过多少薪水,他拒绝了和爱丽莎有利的婚事,不走富凯那样稳妥的发财之路。因而它更在乎的不是钱,而是荣誉、平等和自由,因此他想三十岁当上将军,第一次提升就欣喜若狂,有了骑士封号就喜出望外。他并不是一个务实的人。因为他“不属于任何客厅,不属于任何小集团”,正如德·拉莫尔侯爵所言:“他没有一个不失去一分钟、一个机会的律师所具有的那种机灵和狡猾的才能。”他所真正在乎的获得的东西,并不是实际的金钱、职务、地位,而多是贵妇的青睐、能力的实现、自尊心的满足,甚至哪怕远离男人的目光,这也能使他感到放松和自由。这样的品质就决定了他其实并非一个真正的个人主义野心家,他缺乏除了野心之外的东西为他铺路,帮助他走向成功。从这个意义上讲,于连只能是一个失败的、糊涂的、头脑不清楚的、不够求实务本的、自不量力的堂吉诃德式的人物。
红与黑读后感字高中【第二篇】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伟年夜魅力。做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材料中展示出阿谁时代空阔的社会绘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止进步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造度,进止历史和哲学钻研的程度。小讲令我看到在僵硬的历史乘上没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年夜贵族和资产阶级瓜代执政的关头时期的状态。我从中熟悉到实际主义做品的另一种艺术特点——司汤达倾慕的人的“魂魄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味的巴我扎克的“造成一小我的境遇”有很年夜差别。
全书最刺目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我,“仄平易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西席,与女主人收生收火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极刑”是他平生的骨架,“逃求”幸福的“热忱”和“毅力”、对阶级差另外抵当所施展阐收回近乎英雄的风格就是动听的血肉。做者用浓化物量描写而凸起心灵跟踪的足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激动下逃求“英雄的梦念”经历,这是对阿谁社会形态的抵当,也是对无所作为、虚度青秋的抵当。
在社会实际阻碍实现抱负时只要两种选择:退躲或是抵当。那些当着小人员没有求出息、成天抱怨糊心乏味的青年就是退躲者,他们年夜概仄庸得温馨却被社会的止进所裁加。能没有竭竖坐人生方针、决意实现平易近气理念的便是和于连有一样风格的抵当者。这个时代固然没有欢送虚真的言止做为足腕,但仍然需求对糊心的热忱往抵当空虚的过活。如许,于连悲剧性的终局除了昭示“小我抵当止短亨”外,就有了对当古社会更实践的意义。
写至此,没有能没有引到这部小讲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我夫人“心灵的恋爱”和于连与德·拉莫我蜜斯“思想的恋爱”相映成趣。固然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恋爱圆法迥然差别,一个深薄,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根基点上倒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启建门阀造度的哗变。记适当于连收现本人的恋爱正蜕变成虚枯的对象时讲“我把本人誉了”,可以后的细节是“一种傲岸之间带着歹意的表情很快的替换了最朴拙、最激烈的恋爱的表情。”这时候的贵族蜜斯倒是脱节了一贯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糊心,用损失尊宽的圆法专得恋爱。书中两段悲剧恋爱的停顿始终陪陪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年夜带往的猜忌,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恋爱才收做出无济于事的本始的火花,令人感念。
说起《黑与黑》,我可以或许自年夜天在答复“我读过”前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寻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字高中【第三篇】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红与黑读后感字高中【第四篇】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在读过1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读后感怎么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读后感的题目怎么写?一般情况下,是:感想类标题,或对小说的总结,――读《***》有感,如果实在想不出来什么有涵养的标题,就直接读《***》有感就好了。
写读后感,重在于“感”,而不是在于“读”,这点必须注意。其次先把读的那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写下来,然后重点写自己读后的感受,最好是要联系实际说说自己或者别人的同样经历。这就是一般写读后感的步骤。
红与黑读后感字高中【第五篇】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字高中【第六篇】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凭着聪明才智,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迫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死刑,上了断头台。
这本书是我在很久以前读过的,这本书一直给了我很深的触动,给我触动的不仅仅是他的内容,而是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一个小业主的儿子,虽然天资聪颖但是他也只能做一名教师,因为当时对上帝的迷信,迫使这样一位有才华的人成了一位犯人,这种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不少,为什么,一位贵族出身的普通子弟,都可以当上神学院的重要职位,但是一个天资聪颖,勤奋刻苦的人却当不上一位主教秘书,也许就象于连所说,我的罪行是什么?我自己十分的清楚,我的罪行就是辱骂了天主教,我相信在台上的每一位法官都不可能是一位和我一样的人,都是一些贵族,在审判席上,我没有看到一位富裕的农民,我的罪行就是想让自己不受歧视,而这一切都是我的罪行。
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诚实,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特征,使于连成为一个特殊的典型。
我有些时候会有些不明白,为何于连拒绝辩护上诉,主动赴死。实际上,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
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
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这样,于连就必须挺身赴死。
于连选择了死亡。正是对于死的自主选择,充分体现了司汤达所塑造的这个叛逆性格的完整性。从表面上看,于连蔑视当时法国社会的一切道德规范。但他所践踏的,却是在那个社会中,人们仅仅挂在口头上、谁也没有意愿真正遵守的虚伪的道德信条。于连是一个大胆的诚信家,但这是因为欺骗和谎言已经成为那个社会中人人借以谋生的手段。那些高官显贵们正是在为社会服务,为公众献身的招牌下,为自己及家族肆无忌惮地谋取私利。所以,作为一个大胆的诚信家,于连惨遭厄运。
是的,这就是王朝的弊端,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而因为自己想用自己的努力跻身于上流社会就引来了杀身之祸,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乱石林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上帝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
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的眼中一直也只是一个问题:何时才可以成功、胜利。是的,他做到了,至少,上帝会与他同在。
红与黑读后感字高中【第七篇】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这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字高中【第八篇】
故事最先发生在维里埃小城,市长德.莱纳先生请了于连来做家庭教师。
于连当时的家庭背景是这样的:身材瘦削,爱读书,父亲认为他活不长,或者将来成为家庭的负担,家里人都看不起他,他总是挨打。
于连的志向是不可战胜的。他拒绝了朋友富凯请他做木头生意合伙人的建议,身处在衣食无忧的平庸和青年时代的英雄梦之间。就连他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仍然是一种野心,那是一种占有的喜悦。他,是一个如此不幸、如此遭人蔑视的可怜虫,而她,是一个如此高贵、如此美丽的女人。瓦勒诺先生的匿名信让他们的爱情面临巨大的危机,儿子的生病,又让德莱纳夫人觉得这是天主对自己的惩罚。
然而,一位哲学家会说,在富裕得不必工作的人那里,对婚后生活的厌倦很快带来对平静快乐的厌倦。而在女人中,只有那些干枯的心灵才不会因为厌倦而陷入情网。
于连只能离开维里埃,去了“进去就出不来的人间地狱”神学院,彼拉神甫临走时用这样的话语评价于连:“我在你身上看到了某种使俗人不悦的东西。嫉妒和诽谤将对你穷追不舍。”
于连后来的故事都发生在巴黎,德.拉莫尔侯爵家里。彼拉神甫对于连的评价更加的贴切:“您的性格中有一种至少是我说不清楚的东西,这使您若不发迹就受迫害;您没有中间道路,别存幻想。”当于连说:“我从小就遭到父亲的憎恨,这是我最大的不幸;但是我不会再抱怨命运了,我在您身上重新找到了一个父亲。”彼拉神甫如此回复:“任何时候都不应该说命运,我的孩子,永远说天意。”
高傲的拉莫尔小姐也对于连有了几分敬意:“此人不是生来下跪的。”也许因为拉莫尔小姐的高傲与蔑视,让于连有了这样的念头:“我要得到她,然后走开!”
斯特拉斯堡的亲王向他传授了如何让蔑视他的玛蒂尔德爱上他的诀窍:追求她那个社交圈子里的一个女人,但不要表现出热情,要演戏,但不要让别人猜出在演戏。
这个方法终于奏效了,于连说:“我只有让敌人害怕,敌人才会服从我。那时候敌人就不敢蔑视我了。”
玛蒂尔德通过逼迫父亲,终于使得于连成为了陆军最精锐的部队:轻骑兵第十五团的中尉,驻扎在了斯特拉斯堡。满怀着成功喜悦的于连如此说:“我的小说是结束了,一切功劳归于我自己。我知道如何让这骄傲的恶魔爱我,她父亲没有她不能活,她没有我不能活。”
这一切都被德莱纳夫人被迫写的一封信打破了。于连在教堂开枪射杀了她。但是她没有受到致命伤,于连因此被抓进了监狱。
虽然玛蒂尔德和德莱纳夫人千方百计要拯救他,他还是被判处了死刑。他说的这段话值得人们深思:“即便我的罪不这么严重,我看到有些人也不会因为我年轻值得怜悯而就此止步,他们仍想通过我来惩罚一个阶级的年轻人,永远地让一个阶级的年轻人灰心丧气,因为他们虽然出身于卑贱的阶级,可以说受到贫穷的压迫,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于侧身在骄傲的有钱人所谓的上流社会中。”
我不能理解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更真实,还是和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更真实,但是小说的结尾是这样描述的:玛蒂尔德亲手埋葬了他的头颅,德.莱纳夫人在他死后三天,拥抱着孩子们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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