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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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第一篇】

有一种信念叫不屈,这是罗广斌与杨益言笔下的精神。它体现在《红岩》这本书中,更体现在了江雪琴江姐身上。

40年代的重庆歌乐山下,地下工作者为了反抗日寇,与反动势力做斗争,做出了许多壮举。在这一批伟大的地下工作者中有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子——江雪琴江姐。她虽是个女子,但却丝毫没有那般柔弱,而是充满了男子的那股子劲。

当江姐在大街上看见自己丈夫的尸首被挂在城头时,她忍住了悲痛,把悲愤化作了能让自己前进的力量。江姐为了地下组织不幸被捕时,她受尽了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面对这情形,江姐竟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这句话包含了多少勇气啊!这都是因为江姐拥有那不屈的精神。这份勇气是江姐的,更是这不屈的信念的。

这些烈士们为何要无怨无悔为人民大众而牺牲呢?因为这是革命,为了革命的胜利,人民的胜利。为了让人民富足,为了让这个中国强大。

伟大的英雄们,没有他们就没有新中国,更不会有今日的繁荣!崇高的烈士们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那份精神将永垂不朽。对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家与人民,他们抛头颅、洒热血,而对敌人始终是严峻冷酷的那一面。他们就像那傲雪的红梅,哪怕那寒风刺骨,也咬牙坚持着努力生长。因为他们有一份不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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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第二篇】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worthreading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第三篇】

鸡无窝,猪无圈,牛无栏,马无厩,狗的脖子上也没有链条。原本圈养的家禽活的逍遥自在,白天可以随心所欲到处去玩,肚子饿了回到主人院子大呼小叫讨食吃,肚皮塞饱后,又山野田坝寻找自己的快活去了。

到了夜晚,鸡飞到竹楼上,像鸟一般在茅草屋脊上栖息;狗趴在门槛上,进出门都要小心被踩着狗尾巴;牛和马挤在竹楼底层,随时可以在房柱上摩擦蹭痒;最无赖的要属猪了,霸占竹楼十二格楼梯,就像睡高低床一样,一层一层横躺在狭窄的楼梯上,任你将楼板踩的咚咚响,它们照样呼噜呼噜睡的香……。

也许,你会认为这种生活只在动物的梦里出现,可是我想说,这才是真正的动物!在伺养厂,动物被抽去了生命的精髓,成了标准的行尸走肉!成了人类获取营养的机器!

人类作为杂食性灵长类动物,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吃鸡蛋喝牛奶,人类作为本质上好逸恶劳的动物,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可是,我们完全可以在吃他们和奴役它们的同时,表现得宽容仁慈些,在他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苦役后,善待他们,关怀他们,让他们享受些许生活情趣,还他们一丁点生命的天赋能力。

这不是虚伪,是人类文明的标签,是让它们能有些许自由恢复些许野性的小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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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第四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

主人公巴克是米勒先生的狗,住在圣克拉拉谷地的一座大宅子里。1896年,人们在北极发现金矿,需要壮狗拉金子到城镇。曼努埃尔是米勒先生的员工,他很爱钱。有一天,他为了钱,竟偷偷地将巴克卖给了一个人,但是,巴克不喜欢这个人,总想逃走,最后还是被送到代耶海岸去拉金子了。到了代耶海岸,巴克就亲眼目睹另一只狗科莉,因无法适应,被其他狗活活咬死。从那以后,巴克就努力学习拉雪橇,尽力的去适应这里的环境,但主人对他一直不友善。有一天,巴克因一直领班狗占据了它的窝而打了起来,正当这时,出现一群野狗来抢夺它们的食物,还咬伤了它们。又过了几天,一只母狗桃莉突然疯了,还不断地攻击巴克,幸好得到了主人的解救。天气越来越暖和,他们的旅途也越来越危险,巴克它们险些掉进冰层而丧命。后来巴克和其他狗的斗争更加利害了,它们为了捕捉一只小兔子,巴克竟和领班狗打了起来,经过一番恶战。巴克终于打败了领班狗,之后,它认为自己可以当领班狗了,但主人却不让它当,经过一番折腾,主人终于让了步,它们的工作因此进行的更将顺利。到了斯加圭镇,主人把不得不把巴克它们卖给了一个邮差,就这样巴克它们有了新工作——拉邮件车。有一次,戴夫得了很重的病,但还是要坚持拉车,最后,倒在雪地上奄奄一息,主人为了解除它的痛苦,于是一枪结束了它的生命。后来,两个美国人把巴克和它的同伴们买走了,就这样,它们又开始了新的工作——拉特别重的货物。由于疲劳和饥饿狗不断的死去。快到初春的时候,冰层已经很薄了,他们经过桑顿的营地。桑顿警告他们在冰层上走很危险,但这两个美国人还是要从冰层上走,这是巴克已经疲惫不堪了,两个美国人就殴打它,桑顿看不下去,就出手救了巴克,然后,两个美国人就从冰层上走了,不久,它们便掉进冰层里,消失了。从桑顿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爱,便和桑顿成了朋友。有一次,桑顿与人打赌,说巴克可以将一千磅的雪橇拉动一百码,结果,巴克为桑顿赢了一千六百美元。此后,桑顿便带着巴克和他的朋友,去东部寻找金矿。他们定居后,巴克每天都去捕猎,渐渐有了野性。有一次,巴克去捕猎,出去好几天,回来后发现桑顿和大家都被伊哈特人杀害了,还在他们的营帐废墟旁跳舞,巴克愤怒急了,跳到他们的首领身上,把他的喉咙撕开了一条大口子,然后又去咬其他伊哈特人,直到把所有的伊哈特人都咬死了。整整一天,巴克不是在池塘边发愣,就是在营地里游荡。夜幕低垂,狼群来了,巴克把狼群打得溃不成军,这是,一只狼带着善意走过来巴克认出了这就是和它一起奔跑在荒野的兄弟,让后一只老狼走了过来,巴克就和狼群一起跑进了森林。

巴克为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于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从一条被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经历,它的智慧和它的勇气都是我佩服。从而,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学会适应,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第五篇】

向往自由,是世间每一个生灵心中所存的本性。不甘于囚禁于金丝笼中的麻雀儿,永不能被驯服的野犬……他们心中向往着神秘的大自然,向往着让人遥不可及的“自由”。

这本书分为《野性的呼唤》和《热爱生命》两个部分。《野性的呼唤》从狗的视角展现了当时阶层社会贵族不惜一切去荒无人烟的极寒北地寻找金子。由于他们需要强壮耐寒的狗,所以他们遍地寻找合适的狗,就因为这样,巴克被卖给了淘金者,它一路以来,无论大风大雨,或烈日炎炎,它一直为人类工作着。后来,它被同行的人类索恩顿所救,与他产生了感情。可索恩顿却被印第安人所杀,巴克对这世间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它放下芥蒂,回归大自然,成了狼首。

当名门望族去购买狗为他们干苦力时,就仿佛看到当时的封建阶层级社会:地位低下、贫穷之人他们的命运注定要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而地位高、有权有势的人仿佛整个世界都任由他们支配一般。贵族们一味追求新鲜刺激,就想飞来一笔横财。可他们殊不知,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祖先拼搏而获取的。

而身陷激流中的索恩顿被巴克救了起来之后,抱着它,抚摸着它。巴克舍己为人,不怕牺牲,对索恩顿深厚的爱怎能不叫人感动?而索恩顿懂得感恩他人,不像现在社会上的有些老人,仗着自己年纪大,倚老卖老。有时,别人帮了我一把的时候,我都会忘记和他道谢,事情过了才后知后觉想起道谢。

坚持,在巴克身上完美地体现了出来。巴克遇到困境不放弃,勇往直前,面对困难不退缩。在生活中也一样,积极乐观,不自暴自弃,坚持到底,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感恩,是人之常情。坚持,就是成功的秘诀。这世界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幸福生活。可我们何曾感谢过它呢?感恩世界,感恩大自然,而保护环境就是对世界和大自然最好的一份谢礼!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第六篇】

自从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以,我对某些事物有了新的认识。

其中的主角是一只拥有一半圣伯纳德种巨犬的血脉和一半苏格兰牧羊犬的狗王——巴克。巴克被第一个主人——一位法官家中的曼努埃尔——一位视赌为命的园丁卖掉,开始走向它优胜劣汰的生活。

巴克在被辗转卖过多次之后,最终被佩劳买走,做了一只雪橇犬。随后它与头狗“斯匹次”发生了一次生死之战,最后巴克以坚强的意志取得了胜利,并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头狗。马克思曾经说过:“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杰克。伦敦的故事有内含的深意,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任何一个小孩都能读懂——都是情节、色彩和变化,那下面的才是真正的故事,有哲理,很繁杂,充满含义。

我个人觉得故事中的主人公和作者十分相似。作者曾经当过工人、水手、记者;而巴克也是经历了重重磨难,才走向了胜利的殿堂。

《野性的呼唤》中的故事非常现实,常常将主人公置身于危险之中,生动形象地表现了人与自然、动物与自然之间最残酷的生存斗争,以及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合作,赞美了勇敢、坚毅、忠诚和爱等良好品质。

巴克的最后一个主人是约翰。桑顿。巴克对桑顿更多的是崇拜。在故事中,有这么一个场景:他们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边上,桑顿为了让同伴看看巴克对自己的忠诚度,用手指着悬崖说:“巴克,跳下去!”巴克听到了主人的命令,纵身一跃就朝着悬崖跳了下去,约翰。桑顿大为吃惊,他和巴克在悬崖边滚在了一起,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没让巴克跳下去。这一段是最让我感动的,完美地体现了巴克忠诚的品质。

后来,桑顿因为被当地土著杀掉以后,巴克屠戮了整个村子,宣泄了自己的愤怒以后,变回到了,被狼群围攻,在一番试探以后,巴克被狼群认可,当上了第一位与众不同的“狼王”。

在这个残酷而又现实的社会,弱肉强食,优胜劣汰,是随处可见的事。如果你不努力的去生活,不努力的去奋斗一切,随时都会被着社会淘汰。人给我一道横眉,我给他一张笑脸;人给我一枝暗箭,我给他一束鲜花;人给我一个陷阱,我给他一双肩膀;人给我一句坏话,我给他一曲赞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第七篇】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花了4天的时间看完,我的感触特别深。这本书的主人公布克是一条狗,是以它的视角展开描述,让我们可以很好的了解动物的内心世界。

布克它是法官米勒家的狗,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可是后来被狗贩子卖去成了一条被奴役的雪橇犬,在天寒地冻的环境里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中布克和其它队员们同甘共苦,最终成为一条优秀勇猛的雪橇犬。在布克危险时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可是桑顿被害了,布克替它报了仇。最后它听从内心的生活步入狼群。

在这本小说中布克经历了好多主人,有让它过上养尊处优的,有让它拉雪橇的,有拿铁棒残暴毒打它的,也有帮助它的。看到这里,我想放声对那些帮助它的人说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你对它好它也会回报你的;对那些伤害它的人们我想说动物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我们不能这样对它。布克它从养尊处优到回归荒野成为群狼首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懂得“适者生存”的道理,让我们明白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只要像布克那样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经受磨练,就会百炼成钢,实现自己的目标,最终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第八篇】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机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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