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知的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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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格式【第一篇】

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物业公司有哪些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物业公司通知格式范文,欢迎参阅。

物业公司通知格式范文1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

因公司管理需要,即日起我管理处原24小时物业服务电话:0___-_______停止使用,同时启用新的24小时服务电话:0___-_______。如您需要帮助和服务请拨打更改后的电话号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__管理处

__年__月__日

物业公司通知格式范文2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

新年将至,我公司恭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为了大家能过一个安全、温馨和舒适的节日,我公司在加强各小区出入口控制和日常巡逻的同时提醒各位业主和住户:

1、如您外出,注意关好门窗以及水、电、气的开关,同时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将大额现金留存家中,以免发生火灾和失窃。

2、请您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检查确认车门车窗是否完全锁住,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如您长时间外出,而车辆停放在小区内,请及时告之管理处。

3、请不要随意给陌生人开门,以防不测。

4、在使用家用电器及天然气时,请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切勿违规操作。

5、请大家将自家阳台上摆放的物品移至安全地方,以避免高空坠物;

同时也请楼上住户不要将物品向楼下丢弃,以免伤及楼下行人及车辆和影响小区的卫生状况。

6、根据派出所要求,商铺的商家在节日期间如要歇业,店内请留人值守(特别在夜间),营业结束后不要将贵重物品(如电脑等物)放置在店面上,以防失窃。

7、请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要在水池边玩耍及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预防溺水及火灾事件的发生。

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__年__月__日

物业公司通知格式范文3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

国庆节将至,为了让小区业主能渡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大假,我公司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

1、如您安携家人外出旅游、访友,请一定认真检查水、电、气、门窗是否已关闭好,避免留下安全隐患。

2、如果您和家人将外出较长时间,建议您到物管处进行登记备案,在您外出期间,物管处将在您外出期间对您的住处进行重点检查巡逻。

3、建议您在家里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并妥善放置好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等)

4、在大假期间小区将停止一切装修活动,以确保节日期间有一个安宁、和睦氛围。

10月8日恢复小区装修活动。

5、节日期间小区来访的亲朋好友较多,请提醒他们配合物管的查询、访客登记工作,以确保小区节日的安全。

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__年__月__日

物业公司通知格式范文4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__年__月的公摊电费、二次供水水费已经核算完毕,请各位业主/住户在__月__日之前到管理处缴纳。同时现在开始收取__年__月—__年__月的物业管理费,请大家到管理处来缴纳。如您在此期间来管理处缴费用有困难,请务必和管理处联系协商解决,联系电话:_______。谢谢您的合作!

__管理处

__年__月__日

物业公司通知格式范文5尊敬的业主/住户:

根据上级机关文件指示精神,保障小区设施设备及业主人身、财产的安全;为增强我管理区域护卫人员素质及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提高员工抗御初期火灾的能力,我管理处特定于____年__月__日在本小区停车场举行消防演习,欢迎各位业主/住户到场观摩。

特此通知!

__管理处

通知格式【第二篇】

公司员工福利通知范文1

一、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利益,进一步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厦门达磊进出口公司的所有员工。需特别考核的部门、个人另外制定具体办法,作为本制度的附件。

三、种类

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政策福利),以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生活补贴、带薪假期、各类礼金或实物形式等)。

四、权责

1、最高审核人:总经理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相关部门从旁辅助执行。

五、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政策福利: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统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社会保险

(1)公司将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自办理转正手续后补交试用期的社医保。

(2)保险缴费标准按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

(3)购买医疗保险后,员工患病应凭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的凭证,到规定的医院、卫生院等单位就医。在外地就医,应根据社会保险局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将药费单与诊断书交到社会保险局报销。如有特殊病症,须到特定医院就诊,应事前向社会保险局申请,公司将不再为员工报销医药费。

(4)根据岗位的特殊性,针对工作需要,部份岗位的员工公司将会另外缴交一份保险(团体意外险)。

2、住房公积金

(1)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自办理转正手续次月起缴纳。

(2)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员工缴交部分于员工每月工资内代扣。公司按100元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员工,提高缴存比例。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即增缴30元,凡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缴存上限标准的不再累加。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每年的7月1日调增缴存比例。

(二)、企业设置的其它福利待遇

1、带薪假: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2、过节费(试用期为50%)、贺礼与慰问金(限转正后)。

(1)过节费一般标准为200 元(节日包括:五一、十一),试用期过节费为正式员工的50%。

(2)定期举办“中秋节博饼”、“年终尾牙”。

(3)女员工在“三八”妇女节、50 岁以上员工在重阳节,可享有100 元过节费。

(4)员工生日可享有100元生日礼金。

(5)如员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晚婚条件,在员工履行请婚假手续呈报人力资源部时,公司将致新婚贺礼一份(价值800元左右)。(在公司工龄必须达到一年或一年以上)

(6)六一儿童节,家里有小孩(小孩年龄小于10周岁)的员工可享有儿童礼物一份。

(7)如员工在子女出生满月时,公司将致贺礼一份(价值200元左右)。

(8)如员工在子女重点高中学校入学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部出示入学通知,公司为员工子女入读重中高中学校致贺礼人民币800元整;如员工在子女高等学校入学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部出示入学通知,公司为员工子女入读高等院校致贺礼。

·入学高等院校本一致贺礼人民币1000元整;

·入学高等院校本二致贺礼人民币500元整;

·入学高等院校本三致贺礼人民币300元整。

(9)员工在配偶、直系亲属(指子女、父母、外/祖父母)不幸去世,公司将致以慰问金人民币500元整。

3、经济补助

(1)该福利只针对因突发重大疾病或因突发事件而陷入严重经济困境需要帮助的员工。

(2)由人力资源部发起募捐活动,尽可能的给予求助者力所能及的帮助。

4、福利补贴

(1)包括午餐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等,具体标准见相关管理规定。

(2)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年将进行一次例行体检。

A.凡在本公司服务连续满一年的员工方可参加公司年度体检。

B.根据入职年限,员工享有不同体检的规定:

·1年≤工龄<3年,享有1年档体检:实行例行体检,检查经费300-500/人;

·3年≤工龄<5年,享有3年档体检:例行体检以外,增加针对性体检1-2项,检查经费500-800/人;

·工龄≥5年,享有5年档体检:例行体检以外,可增加多项针对性体检,检查经费800-1000/人。

C.公司员工每人每年享有一次,不重复享有。如果员工自动放弃的,公司不予经济补偿。

5、员工活动

(1)公司提供活动经费,供公司全体或各部门举行定期或不定期康乐活动,包括体育锻炼(如羽毛球比赛)、聚餐和娱乐活动等。

(2)公司根据当年度的销售业绩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组织员工进行旅游活动。公司员工每年享受一次国内(或者国外)的旅游活动。员工享有的旅游福利由公司安排,分两次成行。如有不参与旅游活动的员工公司给予部分休假补偿,但不予经济补偿。

六、其他规定

1、如本制度与国家法规发生冲突时,人力资源部提出修订方案,将更新细则呈报总经理审批。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3、本制度呈报总经理核准签发,公布施行,修改时亦同。

4、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福利通知范文2

亲爱的各位员工:

感谢各位员工对公司的辛勤工作,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各位员工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现经公司决定特增加以下员工福利;

1、 员工烧烤:在工作稍微空闲的时候,可以组织员工去进行烧烤活动,时间地点待定。

2、 员工旅游:在5——8月之间将安排一次员工旅游,时间地点待定。 员工家属聚餐:在年底的时候,将邀请员工家属一起吃团年饭,让家属之间能彼此认识,以便更好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3、 庆功聚餐:在公司有楼盘开盘的时候,只要业绩理想,就会举行庆功聚餐,感谢各位员工的辛勤工作,团结合作。

4、 家庭小聚餐:哪位员工家里比较宽敞的,公司可以统一购买食物,去他们家里举行家庭式的小聚餐,一起轻松的聊聊天、吃吃饭、喝喝茶。

5、 与单位的合作联谊:在特殊的节日里,可以与相关单位举行联谊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也增进彼此之间的合作能力。

6、 员工生日福利:我们将对照员工的身份证信息,把大家的生日统计出来,以后每个月的员工生日,我们将送上一个蛋糕和生日红包一个。(假如一个月有几位员工生日,那我们将统一一个时间,一起庆祝,送一个蛋糕,大家一起分享,但红包每位寿星都有一份。)

希望各位员工在这个大集体里能工作的开心,生活的愉快!

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公司员工福利通知范文3

为提高车间员工的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订单量的不断增长,经公司研究决定执行如下待遇标准:

一、 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100元/人)

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入职,具体奖励条件如下:

A、 被介绍人必须在司工作满6个月,奖金在被介绍人的第六个月的工资里发放;

B、 被介绍的岗位为:平车、及车、肯车、特种车、查衫、查度、烫工; 享受时间:被介绍人入职时间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C、 介绍范围:本厂的所有在职员工。

二、 新员工入职奖:(500元/人)

新员工入职的具体奖励条件如下:

A、 凡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时间段入职的平车、及车、肯车、特种车、查衫、查度、烫工均可享受;

B、 新员工必须满6个月,奖金发放时间是:满6个月后,在次月工资里发放;

三、 老员工工龄奖(年终奖):

A、工作期满1年以上(含1年)可享受年终奖200元;工作期满2年以上(含2年)可享受年终奖400元;工作期满3年以上(含3年)可享受年终奖600元;工作期满4年以上(含4年)可享受年终奖800元;工作期满5年以上(含5年)可享受年终奖1000元;

B、享受范围:全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除外);

C、享受条件:春节放假前一个月、后一个月内请假不超过16小时(病假除外,有病例单),按公司规定准时放假和准时开工者;

D、年终奖发放时间:每年3月份的工资里发放上一年的年终奖;

E、计算方式:自员工入职当天起开始计算,满年的,即可享受年终奖;举例:张三于20xx年x月x日入职,即20xx年x月x日为满一年,所以奖金在20xx年x月份的工资里发放。

四、 路费补贴:(280元/人)

A、 春节前后两个月内请假不超过8小时,并按公司的放假时间休假,按上班的时间准时上班;

B、享受岗位:裁床、查片、挂片、车位、中烫、特种车、查衫、烫位、每年四月份工资和六月份工资各发一半 查度、包装、装箱、剪线;

五、 老员工享受外出旅游:

具体条件如下:

A、 工作期满2年以上(含两年);

B、 工龄计算方式:按公司旅游日计算;举例: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的时间为20xx年x月x日,在x月20日之前入职满两年的员工都可参加,即20xx年x月x日之前入职的员工都可以参加旅游。

请各部门负责人了解以上的奖励条件,并向该部员工传达以上通知内容。

特此通知!

签名:

xx服饰有限公司

关于通知的【第三篇】

公司领导、各部门:

根据《xxx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司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4月5日(星期天、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4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一)放假。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放假期间正常上班的部门,应在3月30日上午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至综管部。

四、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节日安全。 特此通知。

通知格式【第四篇】

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现予,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及目录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第三节、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第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第五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六节、重要事项

第七节、财务报告

第三章、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四章、备查文件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半年度报告是中期报告的一种类型。公司应当遵循本准则的规定,编制半年度报告。

第三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凡对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公司均应当披露。

第四条、本准则的某些规定对公司确实不适用的,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适当修改。

因涉及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公司确实不便遵循本准则某些规定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并保证该豁免不会导致对投资者利益的实质性损害。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公司可不予披露相关信息。

第五条、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相互引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简化。

第六条、同时在境内、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如果境外证券监管部门对半年度报告的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应当遵循报告披露内容从多不从少,披露时限从短不从长,其他要求从严不从宽的原则办理,并应在同一时间公布半年度报告。

第七条、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可以以人民币元、千元或百万元为单位。

第九条、半年度报告的封面应当载明公司法定名称、“半年度报告”字样和报告期间。半年度报告印刷文本应采用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制,幅面应为209毫米×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

第十条、半年度报告摘要应当包括全文各部分的重要内容,不得出现与全文在内容上不一致,或因遗漏重要事项而误导投资者的情况。

半年度报告摘要应简明扼要。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半年度报告,并在该期限内将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将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在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半年度报告摘要最小字号应为标准六号字,最小行距为公司可以将半年度报告刊登于公司自己或其他互联网网站、其他报刊上,但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或报刊上披露的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在半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将半年度报告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办公地点和证券交易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在半年度报告披露后,上半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半年度报告各两份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的证券监管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应当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做出保证或存在异议,或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应作特别提示。

第十五条、已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及其衍生证券且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应当参照执行本准则。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已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及其衍生证券且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应同时编制半年度报告外文译本。公司应保证两种文本内容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六条、特殊行业公司除应当遵循本准则的规定外,还应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该行业信息披露的特别规定。

第二章、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及目录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在半年度报告全文的显要位置刊登如下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做出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应披露如下声明:“××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理由是:…”。

公司还应单独披露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的姓名。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应当明确表述“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应说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披露位置,并作以下提示:“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有解释性说明(或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对半年度报告中投资者理解有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术语做出解释。

第二十条、半年度报告的目录应当标明各部分的标题及对应页码。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披露如下事项:

(一)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

(二)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三)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

(四)法定代表人;

(五)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

(六)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指定互联网网址,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七)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遵循如下规定,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公司应采用列表方式,提供下述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股东权益(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中,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与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应披露报告期期末及年初数,其他数据与指标应披露报告期及上年同期数。

公司在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时,应说明扣除的项目及相关金额。

同时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司,还应披露分别按国内、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在报告期净利润、报告期期末净资产上的差异。

(二)第(一)项中的财务数据与指标应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其他有关信息披露规范的相关规定填列或计算。

第三节、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第二十三条、报告期内因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其他原因引起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的,公司应当按照《年度报告准则》的附件《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要求的格式及其他相关要求予以披露。如无变化,无须披露。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期末股东总数。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期末持有公司股份达5%以上(含5%)股东的全称、报告期内股份的增减变动及期末余额、所持股份类别以及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或托管的情况。持股5%以上(含5 %)的股东少于10名的,公司应披露至少10名最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公司在遵循前款规定时,还应披露如下信息:前10名股东所持股份中包括已上市流通股份和未上市流通股份的,应分别披露其数量;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因作为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应予以说明,并披露约定持股期间的起止时间;前10名股东中代表国家持股的单位以及外资股东。

第二十六条、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发生变化的,应当列明披露相关信息的指定报刊及日期。如无变化,无须披露。

新控股股东或新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公司应简要说明其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主要业务及产品、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报告期净利润以及报告期期末净资产;新控股股东或新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公司应简要说明其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经历及现任职务。

第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如无变化,无须披露。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或解聘情况。

第五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二十九条、公司管理层应当对财务报告与其他必要的统计数据以及报告期内发生或将要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与分析,以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其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含现金流量情况,下同)。

管理层的讨论与分析不能只重复财务报告的内容,应着重于其已知的、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难以显示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包括已对报告期产生重要影响但对未来没有影响的事项,以及未对报告期产生影响但对未来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等。

第三十条、公司管理层应当说明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或净减少额,下同),以及报告期期末总资产、股东权益等主要财务数据与上年同期或年初数相比发生的重大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第三十一条、公司管理层应当说明报告期经营情况,包括: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状况,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具有不同风险行业、地区的,应分别阐述占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含10%)的经营业务所在行业或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发生的变化;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对报告期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三十二条、公司管理层应当说明报告期投资情况,包括:

(一)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或以前期间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的,公司应披露有关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收益情况;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的,应解释原因;尚未使用募股资金的用途;募股资金用途发生变更的,应说明变更原因、是否已履行变更程序、新的用途、实际进度与收益情况;

(二)重大非募股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收益情况。

上述投资行为若涉及增加新的被投资单位,公司还应披露该单位的名称、主要经营活动、公司拥有其股东权益的比例。

第三十三条、公司管理层应当将报告期实际经营成果与招股上市文件或定期报告披露的盈利预测、有关计划或展望进行比较。有重大差异的,应予以说明并分析其原因。

第三十四条、公司管理层应当简要说明下半年的经营计划,包括收入、费用计划等,分析可能对下半年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这些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本年度经营计划做出修改的,应予以说明。

第三十五条、公司管理层如果预测下一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应当予以警示。

第三十六条、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管理层应当对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予以说明。

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管理层应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予以说明。

第六节、重要事项第三十七条、上年年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报告期期末仍存在差异的,应分析该差异对公司的影响,说明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和预计所需的时间。

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当披露在报告期内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涉及金额、进展情况或审理结果及对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包括由此产生的损益占报告期净利润的比例等,本节下同)。

第四十条、公司应当披露在报告期内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收购兼并事项的涉及金额、进展情况及对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遵循如下规定,分类披露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

(一)购销商品、提供劳务交易应披露下述信息:交易总金额占同类交易总金额的比例及对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前一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披露过的有关协议在报告期内的履行情况;交易方、交易内容、交易价格、交易金额与结算方式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变化的交易的变化情况;关联方之间存在大额销货退回的,应予说明。

(二)资产收购、出售交易应披露下述信息: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资产的帐面价值、评估价值(若有)、市场公允价值(若有)、交易价格、结算方式及对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交易价格与帐面价值、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三)公司与关联方报告期期末存在债权、债务或担保事项的,应披露形成原因、清偿情况、对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有关承诺(若有)。

(四)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信息。

第四十二条、公司应当披露如下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信息:

(一)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事项的信息,包括交易金额、期限以及对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合同信息,包括担保金额与担保期限。对有明显迹象表明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担保事项,公司应予明确说明。

(三)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信息,包括受托单位、委托金额、起止时间、约定收益、实际收益、期末余额以及该项行为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第四十三条、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的,公司应当披露该承诺在报告期内的履行情况。

第四十四条、财务报告已经审计的,公司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注册会计师的名字以及审计费用。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应披露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当披露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除上述第三十七条至四十四条规定之外,且未曾在临时报告中披露过的其他重要事项信息。

第四十六条、对上述第三十七条至四十五条规定之外,且已在前一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过的在报告期内发生以及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其他重要事项信息,公司应当编制索引,注明有关事项的名称,有关报告刊载的报刊名称、日期及版面,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名称及检索路径。其中,对多次发生的同类重大事项,公司应注明涉及金额的合计数。

第七节、财务报告第四十七条、公司应当在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第四十八条、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公司应当注明“未经审计”字样。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应明确说明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应披露审计报告全文。

第三章、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第四十九条、公司应当在半年度报告摘要的显要位置刊登如下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余重要提示内容应按照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披露,无须披露第十九、二十条的内容。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第五十条、公司应当按照第二十一条第(二)、(五)项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无须披露其余内容。

第五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第三节、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第五十二条、公司应当按照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条的规定,披露股东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信息。

第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第五十三条、公司应当按照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披露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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