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函(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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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函范文【第一篇】
同学聚会通知邀请函一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之前,我们曾携手并进,走过人生中最灿烂,最充实的日子;
之后,我们各自高飞,去了不同的地方追求自己未完成的梦想;
相信:离别割不断思念,距离冲不淡友谊。为了曾经的一句诺言再见哦,朋友。我们决定重新聚首在一起,话思念,聊近况,谈理想。
相逢是缘分,重聚是情意。在这寒冷的冬季,我们迎来了很有意义的温暖相聚。亲爱的XX中学初三(2)班的同学们,无论你是远在天涯,还是近在咫尺,带着一份温情,一份感动,一份真诚,都积极行动起来吧。来吧!亲爱的同学!等待着你们!期待着你们!热忱欢迎全体同学参加本次聚会!
为顺利组织本次同学聚会,让大家能有一次难忘的重逢,此次聚会特成立初三(2)班同学聚会筹备小组,全面系统的负责活动方案的制订、准备以及聚会的组织、联络等工作。人员暂时未定,希望同学们毛遂自荐,能为大家服务。
同学聚会通知邀请函二
经过大家的努力,我们20年后的重新聚会指日可待,具体日期安排告知大家,望安排好自己事务腾出时间参加聚会。
1.时间:____月____日报到(到齐)。
2.地点:________。
3.会期:基本会期__天(学校住__晚),到时可根据情况(个人愿望)安排以后日程。
4.内容:聚餐,恳谈,交流,活动。只要你能想的出来我们就力争去实现。
5.费用:原则上AA制。
6.聚会邀请你的家人。
7.把聚会的消息告诉你有联系的任何同学,可能他还不知道聚会的消息又渴望____年后的重聚。
8.你有什么建议,请告诉我们。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QQ:__________________
同学聚会通知邀请函三
______班全体师生:
现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在____市举行十五周年同学聚会。
现将具体活动安排通知邀请函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名单后附。
二、聚会地点 ____市
三、活动内容及经费安排 表格后附 四、具体要求
(一)请参加的同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报名回执报______处,以便订房及行车安排。(邮箱:__)。
(二)此次活动经费约______元/人。由于经费紧张,请同学们于____月____日____日期间将活动经费预付款______元交____同学(电话______)处,同时发短信确认。报到时补齐。
开户姓名: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或者:
6岁以下儿童免费,6岁以上______元/人,其他家属每位______元(建议不带家属)。希望经济条件较好的同学能够发扬大公无私的互助精神,从经济上大力支持本次同学聚会。同时,方便开车的同学请开车前来,可节约同学们的租车成本。
同学聚会筹备委员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报名回执
若有家属、儿童请在备注栏标明是否参加活动。
具体活动安排
备注:1不可预见的费用:购活动用品、纪念品、若需租车费约10001500元。
通知函【第二篇】
某某工委:
我部xx海运局海员医院,于xxx年订购了一台美产高效液相色谱仪。现应卖方香港贝克曼仪器公司的邀请,拟派xx海员医院药剂师某某赴香港� 按订货合同规定,自广州至香港往返旅费及在港培训期间的交通、宿、膳费用,均由该公司提供。
妥否,请函示。
附贝克曼仪器公司邀请信、签报一份(复印件)
某 某 部
xxx年五月五日
通知函的模板【第三篇】
离职通知函范文1:
尊敬的客户:
您好!本公司原销售部员工姚增增已于20xx年5月30日离职。
我公司郑重声明,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 其在外的一切业务活动皆属于个人行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与本公司无关。.以前由姚增增负责范围内的工作由我公司在职人员杨柳芬、方采薇负责,给广大客户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在此感谢客户对浙江深泰克电子有限公司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如遇问题请拨:05xxxxx10 ###
特此通知!
离职通知函范文2: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广大客户和合作伙伴对龙锋泰的一贯支持!
离职人员今后的所有业务活动皆属于个人行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和责任均与本公司无关。敬请广大客户知悉,特此通知。
xxx自动化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日
通知函范文【第四篇】
二、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应按拆迁管理费总收入的10%于当年12月15日前上交市房地产管理局,用于对全市拆迁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及工作会议等项开支。各区、县房地局收取的拆迁管理费,主要用于拆迁管理业务所需开支,不得挪作它用。
三、本局《关于收取拆迁管理费和拆迁服务费的暂行通知》(京房地字〔1993〕第017号)即行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房屋拆迁服务费标准的复函
(京价(收)字〔1993〕第238号)
全文
市房地产管理局:
你局京房地字(1993)第146号《关于收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的函》收悉。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3号《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房屋拆迁管理费,由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向拆迁人收取。除此,不得另外收取拆迁许可证等其他费用。
二、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应到物价部门申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对房屋拆迁管理费收入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房屋拆迁服务费,由承担拆迁服务的单位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向拆迁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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