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办活动通知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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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活动通知1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任务;以新生入学教育为抓手;以完善制度建设为基础。坚持学风建设与考风建设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态度,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

围绕学风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学院学生实际,充分发挥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学生加强引导,开展针对性强、受益面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效果好的系列活动,提高学生主动学习、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学生成人、成才。

三、活动时间

总体安排:11月至12月

第一阶段:11月中旬,为活动宣传发动阶段;第二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为活动全面展开阶段;第三阶段:12月中旬到12月底,为活动巩固总结阶段。

四、活动内容

(一)立思想、正学风

1、由团委牵头向全院学生发出活动倡议书;通过校园网、奥蓝学生版、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宣传;各系学办、辅导员要强化对学风建设月活动重要性的宣传、引导工作,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统一全体师生认识,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2、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公示学风建设工作方案、规章制度、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3、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组织召开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主题班会,针对班级学风、班风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4、按照2014级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安排,切实加强新生学风建设,抓好“一早一晚”早操晚自习工作,培养学生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的形成。

(二)学先进、助帮扶

1、以上学年评奖、评优活动为契机,在学生当中广泛宣传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事迹,倡导全院学生争先、创优,开展争创新学年省级、校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活动。

2、各系通过举办学习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3、关心学习有困难学生,通过采取重点关注、同学帮扶等活动,帮助他们树立信心,转变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科学合理安排时间,激发学生学习热情。

(三)强管理、抓落实

1、加强日常管理检查:重点检查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

2、加强课堂管理:学办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听课制度,通过学办人员、辅导员、班主任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课堂情况与任课老师沟通,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明考纪、肃考风

1、各系学办要广泛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考试纪律相关规定,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院学办组织2014级新生《学生手册》考试,强化校纪、校规教育。

2、本学期期末考试前以主题班会、动员大会、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强化考风考纪教育。

3、进一步强化考试过程管理。辅导员、班主任配合任课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五、活动要求

1、各系学办要高度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

2、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有效促进学风建设。各学生党总支要要根据各总支、支部学生实际开展有针对性教育活动,把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学风建设结合起来;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重视学生党员在学风建设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3、为了确保学风建设月活动的效果,鼓励各系学办创新学风建设活动形式和内容,不断探索学风建设新途径。

4、学风建设是学校永恒的主题,活动结束院学办组织对活动进行总结、交流,对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给予表彰,并在全院推广。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x年x月x日

学校举办活动通知2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任务;以新生入学教育为抓手;以完善制度建设为基础。坚持学风建设与考风建设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态度,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

围绕学风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学院学生实际,充分发挥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对学生加强引导,开展针对性强、受益面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效果好的系列活动,提高学生主动学习、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学生成人、成才。

三、活动时间

总体安排:11月至12月

第一阶段:11月中旬,为活动宣传发动阶段;第二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为活动全面展开阶段;第三阶段:12月中旬到12月底,为活动巩固总结阶段。

四、活动内容

(一)立思想、正学风

1、由团委牵头向全院学生发出活动倡议书;通过校园网、奥蓝学生版、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宣传;各系学办、辅导员要强化对学风建设月活动重要性的宣传、引导工作,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统一全体师生认识,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2、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公示学风建设工作方案、规章制度、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3、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组织召开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主题班会,针对班级学风、班风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4、按照20xx级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安排,切实加强新生学风建设,抓好“一早一晚”早操晚自习工作,培养学生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的形成。

(二)学先进、助帮扶

1、以上学年评奖、评优活动为契机,在学生当中广泛宣传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事迹,倡导全院学生争先、创优,开展争创新学年省级、校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活动。

2、各系通过举办学习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3、关心学习有困难学生,通过采取重点关注、同学帮扶等活动,帮助他们树立信心,转变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科学合理安排时间,激发学生学习热情。

(三)强管理、抓落实

1、加强日常管理检查:重点检查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

2、加强课堂管理:学办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听课制度,通过学办人员、辅导员、班主任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课堂情况与任课老师沟通,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明考纪、肃考风

1、各系学办要广泛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考试纪律相关规定,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院学办组织2014级新生《学生手册》考试,强化校纪、校规教育。

2、本学期期末考试前以主题班会、动员大会、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强化考风考纪教育。

3、进一步强化考试过程管理。辅导员、班主任配合任课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五、活动要求

1、各系学办要高度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

2、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有效促进学风建设。各学生党总支要要根据各总支、支部学生实际开展有针对性教育活动,把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学风建设结合起来。要重视学生党员在学风建设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3、为了确保学风建设月活动的效果,鼓励各系学办创新学风建设活动形式和内容,不断探索学风建设新途径。

4、学风建设是学校永恒的主题,活动结束院学办组织对活动进行总结、交流,对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给予表彰,并在全院推广。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学校举办活动通知3

各学校团组织:

为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助人为乐的青春正能量,团区委将在学校团组织中广泛开展“微公益”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启动,常规性工作

二、活动主题

以“微公益”为主题,发动支部团员、入团积极分子、广大学生参与“爱心纸”、“爱心导游”、“爱心中转站”等“微公益”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助人为乐的青春正能量。

三、活动标语

点亮微公益,团旗在行动

四、参加对象

团员、入团积极分子、广大学生

五、活动项目

1、开展“爱心纸”公益活动。以收集校园内矿泉水瓶、旧书、报纸及废纸为主阵地,进行分类整理、出售,同时将爱心纸创收的资金专款专用,用于资助贫困生、优秀先进学子的奖励、赈灾等社会公益活动。

2、开展“爱心导游”公益活动。有关学校团组织开展“阳光小导游”志愿者活动,到景点为游客提供导游式的帮助和服务。

3、开展“爱心中转站”公益活动。学校团组织设立爱心衣物中转站,募集团员青年捐赠的爱心衣物(衣物新旧均可但要求干净、无破损)运送到需要的人手上。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请各学校团组织充分认识开展“微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团员、入团积极分子、学生带头参与此次活动。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学校团组织要认真组织动员,切实开展好“微公益”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助人为乐的青春正能量、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活动的有效开展,把服务送到需要帮助的人手中,为他们办实事。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团组织要利用会议、网络、黑板报、手抄报等途径,广泛宣传,并挖掘志愿服务过程中感人的实际和生动故事,传递正能量,扩大影响力,营造“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的氛围。各学校团组织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收集活动图片、信息简讯,并发送团区委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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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办活动通知4

各二级学院:

为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我校决定在20xx—20xx学年受助学生中开展爱心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等公益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公益活动时间为20xx年2月—7月。各学院学生资助专干负责本院受助学生公益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2、参加公益活动对象为获得20xx—20xx学年国家助学金、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的大一学生。其中享受国家助学金4000元资助的学生需参加40小时公益活动,享受3000元资助的学生需参加30小时公益活动,享受20xx元资助的学生需参加20小时公益活动。享受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1000元资助的学生需参加10小时公益活动,享受500元资助的学生需参加5小时公益活动。

3、校内公益活动岗位及需求人数由各学院负责统一安排,并填写《宿州学院公益活动登记表》(附件1)。岗位设置要符合实际需要,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确保学生身心安全。不得组织学生从事违法乱纪、具有商业性、危险性、有损学校形象以及学生形象的活动。《宿州学院公益活动登记表》由各学院建档备查。

4、各学院推荐5-6名学生作为公益活动工作助理候选人,并组织填写《宿州学院公益活动工作助理应聘登记表》(附件2),候选人通过竞聘考核,考核通过者选拔成为校公益活动工作助理。

5、校公益活动工作助理是联系校院两级公益活动的联络员,协助各学院资助专干开展公益活动,并对各学院公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相关的检查。

6、 请各学院于2月22日(周三)之前将《宿州学院公益活动工作助理应聘登记表》报送至学生处逸夫楼402室,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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