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通知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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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安全通知【第一篇】

尊敬的家长:

您好!目前已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日前,我校正开展对学生的防溺水教育。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孩子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在此,请您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让孩子平安健康成长。

1、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各位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一点疏忽,一点懈怠都很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其次,请各位家长做好预防溺水 的家庭教育。孩子在家里活动阶段,请你们将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放在心上,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做好预防溺水的教育。天 气炎热,孩子们都喜欢到游泳池或江河湖泊中去游泳。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我保护意识。要求孩子做到“四不游 泳”,即:一、不在无家长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外出游泳;三、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或游泳池游泳;四、不到 不熟悉的水域或游泳池游泳。

3、教会孩子游泳,学会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方法,教育孩子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叫大人求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尊敬的家长,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提高孩子溺水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防溺水安全通知【第二篇】

尊敬的家长:

您好!夏季来临,天气逐渐转热,学生防溺水事故教育成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安全教育工作重点。我校将围绕“预防溺水,预防伤害,珍爱生命”安全教育主题,充分利用班队会、学校网站、校园广播、电子屏等对全校学生进行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中,旨在让每一位学生能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溺水等事故发生。请各位家长和学校一起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

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悲痛,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孩子在家期间,请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学会和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宜盲目下水救助,避免造成更多伤亡。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各位家长,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我们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关注孩子交通安全、卫生安全,增强防范溺水等安全事故的自觉性,提高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切实担负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祝阖家幸福。

苍梧县平田小学

20xx年4月28日

防溺水安全通知【第三篇】

尊敬的各位家长:

当前,气温迅速回升,已进入汛期,降雨较为频繁,河道、池塘、渠道、坑槽等低凹地逐渐存蓄大量积水,学生溺水死亡事故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预防溺水事故,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特告知如下:

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上学放学等离开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配合学校共同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及时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嬉水行为,并严格做到:

1、家长要时刻教育子女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其自身防护意识。

2、教育学生不准入在上学、放学必经的江河边、湖边、水塘等危险区逗留、玩耍或做其它事情。

3、教育学生不得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河、塘、池、沼、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江河、池塘边钓鱼、捉鱼等。对其他同学的危险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向家长、学校反映、报告。

4、教育学生做到“七不三要”: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盲目施救。

5、上课期间,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必须经老师同意,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假私自外出。

6、学生回到家中,应服从家长监护和管理,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沼等可能造成危险的地方玩耍。

各位家长,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内容,只有家庭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因此,特恳请各位家长朋友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在做好自己子女防溺水安全监管和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交通、用电、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特此告知!

通知人:

日期:

防溺水安全的通知书【第四篇】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各位家长:

近年来,溺亡已成青少年儿童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年轻生命的`逝去,给家庭带来严重的伤害。

当前,暑季即将到来,气温升高,青少年儿童溺水已进入高发期,青少年溺水防范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为有效预防溺水,保障青少年生命安全,现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一、广大青少年朋友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嬉水,不擅自(未经家长许可)与同学结伴游泳或嬉水,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或嬉水,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沟、水库、水坑、鱼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不到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游泳或嬉水。

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逃离或者贸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二、家长及其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各家长及监护人要积极认真地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教防范工作,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嬉水,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相关部门要有预防措施,社会各界要加强关注。

学校要加强防溺水教育,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或完善必要的预防溺水警示标牌和防护措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筑青少年儿童夏季溺水防护网。

青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明天、家庭的未来,保障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朋友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共同担负起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责任,让我们的孩子快乐的学习、健康的成长!

XX县教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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