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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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培训班通知【第一篇】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推进教育系统“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xx年温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温州市“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成员,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负责家庭教育的科长或专职干部。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定于11月19日至23日在成都大学进行,19日在成都万力多大酒店明蜀店(成都龙泉十陵成洛路2261号)报到,20日开始培训。
三、培训内容
培训采用讲座、交流研讨、现场参观等形式,主要内容为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等。
四、其他要求
(一)学员必须全程参与培训学习,按时完成培训作业。因各种原因出勤登记累计缺课达培训课时10%以上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二)“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见附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负责通知,并于10月26日(周四)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空余名额,另行统筹安排。
(三)培训费和住宿费由市教育局统一支付,培训人员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XXX
电话:XXX
附件:温州市“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成员名单
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10月24日
培训班的通知【第二篇】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在局机关形成先进的学习理念和浓厚的学习氛围,创新工作、提升标杆,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干部的学习力、创新力、文化力、领导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现决定在全局开展20xx年度业务工作学习,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业务工作学习小组,由局长担任学习组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学习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业务工作学习的具体事宜。
二、学习内容
局业务工作小组的学习主要包含以下3篇内容:
1、政策篇:深入学习重要的法律法规、文化政策、业务会议精神,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方向性指导和遵循,促进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经验篇:了解掌握国内外的文化发展动态,寻找和确立目标城市,学习借鉴文化发达地区和周边地区的'发展特色、先进经验及做法,从而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切实有效、创新管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3、转化篇:每位发言人交流后,由组长、副组长组织交流研讨,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学习内容作出点评,最大程度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工作方法和制度成果。
三、学习方式
业务工作学习原则上以科室、下属单位自学为主,与开会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局每两月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每次由若干名负责人发言。各科室、下属单位结合业务工作确定学习主题,加强学习和研究。
1、个人自学。自学是机关学习的重要形式,学习内容以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相关业务知识为主,通过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方式做好记录。
2、集中学习。业务工作小组学习会的主题和时间由学习组组长、副组长统筹协调,根据学习内容适时组织讨论发言。
3、岗位践行。把读书思考研究问题与创新实践、提高工作水准结合起来,与增强能力、提升执行力结合起来,与依法行政、提高法制素养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学习成果转化的能力。
四、管理与考核: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业务学习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做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各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每季度至少主持一次学习交流活动。局机关办公室对学习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考勤记录等。检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业务工作学习小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年度总结工作时要汇报学习情况,评议工作时要测评学习情况,考核工作时要考核学习情况,把学习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培训班的通知【第三篇】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推进教育系统“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温州市“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成员,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负责家庭教育的'科长或专职干部。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定于11月19日至23日在成都大学进行,19日在成都万力多大酒店明蜀店(成都龙泉十陵成洛路2261号)报到,20日开始培训。
三、培训内容
培训采用专家讲座、交流研讨、现场参观等形式,主要内容为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等。
四、其他要求
(一)学员必须全程参与培训学习,按时完成培训作业。因各种原因出勤登记累计缺课达培训课时10%以上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二)“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见附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负责通知,并于10月26日(周四)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空余名额,另行统筹安排。(三)培训费和住宿费由市教育局统一支付,培训人员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xxx
电话:xxx
附件:温州市“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成员名单教育局办公室
xx月xx日
培训班的通知【第四篇】
新春佳节渐近,为欢度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使全体教职工能够开开心心地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20xx年春节,尽可能的与家人一起享受节日的欢乐和喜悦。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资料管理下载定于x月xx日起开始放年假,x月xx日正式上班。
春节期间报名联系方式。
祝各位同学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20xx年x月x日
培训班通知【第五篇】
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xx—20xx年)》和《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xx—20xx年)》有关要求,充分发动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科技辅导员国家级培训基地,推进科技辅导员培训体系建设,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提升科技辅导员专业能力,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拟命名建设一批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并制定了《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根据工作计划,拟组织开展首批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是具备《管理办法》第二条“申报条件”的有关机构(如高校、科技场馆、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成为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
二、申报方式和认定
培训基地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和各理事单位推荐的。方式。
1、符合条件且愿意成为培训基地的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直接申报。
2、各理事单位可以各推荐1—2个本省符合条件的单位或机构申报。被推荐单位须填写《申报书》,并报推荐单位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青辅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首批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在官网上公告并挂牌。
三、申报时间
《申报书》可登陆青辅协官网下载。《申报书》电子版请在20xx年8月10日前发送至。纸质版(一式三份)请在8月20日前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C座303(100863)孙华。
联系人:xxx科技中心孙华
联系电话: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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