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诊通知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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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通知【第一篇】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配合国家卫计委“全国义诊周”活动,服务百姓健康,方便辖区居民就医,展览路医院定于20xx年9月13日-19日开展义诊活动。参加义诊的专业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康复科。

活动时间:

20xx年 9月13日-18日上午9:00--11:00

活动地点:

一层门诊大厅

义诊科室安排:

1、 内科:9月xx日

2、 外科:9月xx日

3、 儿科:康复:9月16日

4、 妇科:9月17日

5、 中医:9月18日

欢迎广大患者前来就诊。

xxxx医院

义诊通知【第二篇】

>> 法律诊所与法律赋能的有机结合: 法律赋能诊所 法律诊所教育的探索与思考 论诊所法律教育中的诊所教师 法律诊所教学研究 浅析“诊所式”法律教育 诊所法律教育的公益价值拓展 法律诊所教育在中国的反思 诊所法律教育与职业化法律教育 高校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探索与思考 独立学院法律诊所教育的问题与应对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探索与实践 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模拟法庭教育的融合 论高校诊所法律援助的生存与发展 尊重的赋能 让法律赋权与行政赋权并行 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定位与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培养 诊所法律教育和传统法律教育的分与合 刍议诊所法律教育方法论 西方诊所式法律教育研究 高校法律诊所教学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2014年3月1日。。但法律赋能诊所被引入中国则是最近数年的事情,且方兴未艾。中国最早探索、开展这一法律诊所模式的当属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武汉大学公益法中心”)。2007年前后武汉大学法学院在其原来的“非诉法律诊所”基础上,引入法律赋能概念,设立了“社区法律赋能诊所”,组织学生进入乡村和城市社区,针对农村居民、妇女、老人、农民工、身心障碍者以及基层法律工作者,结合参与式方法(participatory methods)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培训、法律实证研究等活动。从2011年开始,在武汉大学公益法中心的支持与合作下,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湖北民族学院、三峡大学、黄冈师范学院亦先后设立法律赋能诊所,并且相继召开了“授人以渔:作为接近司法正义新途径的法律赋能”和“创造未来:社区法律赋能诊所建设”等专题研讨会,探索法律赋能诊所这一新型诊所形式在中国移植与发展的可能。

经过上述中外法律院校的实践,法律赋能诊所这一新型诊所形式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尤其是在中国语境下,这一诊所究竟是否具有发展空间,应该如何定位、如何建设、如何发展,相关的研究与总结还比较缺乏。接下来,本文将结合法律赋能与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相关理论、笔者对这一领域相关实践的具体观察,以及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最新成果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 法律赋能与法律诊所的关系

笔者认为,法律赋能诊所这一形式之所以得以出现,并

首先,作为一种法律教育模式,法律诊所的初衷是给予法学院学生实践机会,在实践中深入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执业能力、了解法律实际运行、培养法律人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而“赋能”理念本身很早就在教育领域得到使用,意为改变学生在教育模式中的被动地位,增强学生的信心和能力,使学生获得更好的发展。法律诊所中师生关系更加民主和平等,教学中没有标准答案和绝对权威[4]。可以说,法律诊所也是对法学院学生的一种赋能,尤其是法律诊所中常常使用的小组讨论、案例教学、角色扮演、场景模拟等具有参与式特点的教学方法也都是赋能的常用方法。

其次,法律诊所设立的另一个目的是以法学院师生的力量为得不到或很难得到律师服务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10],促进“正义获致”(access to justice),保护弱势群体权利。尤其是在风起云涌的美国民权运动的影响下,法律诊所不仅单纯地提供专业服务,还开始注重社会变革、法律变革的议题,以人权、环保、女性权利等特色诊所的形式参与更广泛地推动社会正义的事业中去[11]。而法律赋能提出的一个背景则是,人们注意到要使弱势群体摆脱贫困,必须改变他们在法律实践中的不利地位,使他们能够获得法律的平等保护,改善他们的权利状况,使他们能够获得经济上可负担、质量上有保障的法律服务[2]。因此,法律诊所和法律赋能都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权利、促进司法正义、改善弱势群体生活状况、实现普遍的社会正义的尝试。

具体到中国的语境,法律诊所和法律赋能相结合亦有其特定需求。第一,中国法治社会尚处于建设阶段,“无讼”、“息讼”、“耻讼”的传统观念仍影响着普通民众在纠纷解决时的路径选择,使得很多人在主张个人权利时不会选择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12]。第二,中国高校一般将法律诊所设置在校园之中,在必要宣传不足的情况下,部分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民众也会因信息缺乏而无法寻求到法律诊所的帮助,从而加重法律诊所案源不足的问题[13]。第三,法律服务具有极高的专业门槛,对于从业人员有严格的要求[13]。但是,由于学制的差异,高中毕业即进入法学院学习的中国学生在学习能力、社会阅历等方面相比进入法学院之前就已至少获得学士学位的美国学生要薄弱;中国的法律诊所教师也多在诊所授课之外兼上其他课程,而非像美国法律诊所教师那样专职授课,因而中国学生获得的教师支持和辅导不够充分。这些限制了中国法律诊所在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是诉讼方面的有效性。上述原因都导致传统的立足高校、以诉讼为基础的法律诊所在中国的发展遭遇困境,而立足于社区、不囿于诉讼活动的法律赋能诊所就尤其值得在中国法律院校中推广。

综上,法律诊所和法律赋能的结合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是一种对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法律赋能项目均有裨益的创新。这种相互促进的益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法律赋能为法律诊所提供了新的思路与主题。自法律诊所为美国法学院创设以来,其主要活动一般为法律咨询、谈判、调解以及作为当事人的人出庭诉讼。法律诊所注意到弱势群体缺乏足够的法律资源,难以享受律师的法律服务,因此,通过法学院学生对弱势群体当事人提供个案的法律援助。法律赋能的理论进一步关注到弱势群体法律知识、法律能力的缺乏,试图通过提升弱势群体的法律知识和能力,改变其在社会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使其获得自己争取权利的力量。引入法律赋能的概念之后,法律诊所可不局限于个案援助,还可以提供法律宣传、教育、培训和社会发展项目等形式的服务。

另一方面,法律诊所又为法律赋能提供了新的路径与资源。无论是联合国、世界银行还是其他的国际组织均有多种多样的法律赋能路径,比如发展商业权关于商业权的解释可以参见程骞《新兴的联合国法律赋能框架》,载《法制日报》2012年5月29日,第10版。、保护非正规经济中工人权利、开展社区法工即基于社区的、向社区成员提供法律服务,但未受正规法律教育、不具有正式法律执业资格的法律工作人员。项目等。而依赖于法学院学生的法律诊所既可以为这些项目尤其是社区法工项目提供支持,还可 法律诊所还能为法律赋能项目提供丰富的资源。比如,诊所教师的专业指导和监督,诊所学生提供的普法、培训、文书写作、翻译、项目设计与执行以及纠纷解决的法律服务,诊所提供的办公场地、器材以及在法律界的社会资源都对法律赋能项目至关重要[3]25。

三、 法律赋能诊所的特点

法律赋能诊所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诊所,具有一些与传统法律诊所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产生于法律赋能理念对传统的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形式上,法律赋能诊所多以社区诊所、街道法律诊所等校外诊所的形式存在,但两者之间并是天然的对等关系,不能简单地将社区法律诊所、街道法律诊所和法律赋能诊所混同起来。事实上,构成法律赋能诊所最重要的因素是法律赋能理念的贯穿,也即法律赋能诊所是依照法律赋能理论而建立和运行的诊所:它在价值上重视当事人法律权能的提高;在功能上强调在为当事人维护权利的同时唤醒当事人的权利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能力;在服务理念上反对传统的“为当事人服务”(lawyering for)的救世主情结,而主张“和当事人一起工作”(lawyering with)的平等精神。这些因素才是使法律赋能诊所成为一种新型诊所而与传统的校内和校外诊所区分开来的根本所在。而至于形式,并不是区分法律赋能诊所和传统诊所的唯一标准。之所以法律赋能诊所常常以社区法律诊所、街道法律诊所的形式存在,是因为这两种诊所在很大程度上符合法律赋能诊所根植社区、亲近民众和注重公民社会力量的需要。我们并不能因此就简单地认为所有的社区法律诊所和街道法律诊所都是法律赋能诊所。反过来,只要符合法律赋能的理念,校内法律诊所也同样可 为了更好地理解法律赋能诊所作为一种新型的、独立的诊所形式的特殊性,下文将重点介绍法律赋能诊所所呈现的几个主要特点。

第一,强调采用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和实现正义的多种方式。传统的法律诊所以诉讼型诊所为主,而法律赋能诊所虽不排斥诉讼活动,却注意到诉讼程序成本高、耗时长等对弱势群体当事人不利的因素,注重采用谈判、调解、仲裁等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同时法律赋能诊所不局限于个案法律援助,还注重通过社区法律教育、社区组织、意识唤醒、政策倡导等多种方式解决弱势群体的法律问题,改善他们的权利状况。总之,法律赋能诊所坚信“条条大路通正义”,强调以多种不同的方法促进弱势群体的权利和社会正义的实现。

第二,强调以社区为基础。法律赋能诊所的另一个特点在于以社区为基础。所谓社区,是指享有共同习俗、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或居住于共同地域的社会群体。法律赋能诊所扎根或关注的社区主要是弱势和边缘化的社区,包括农村居民、城市贫民、农民工、身心障碍者、妇女、老人、儿童、少数民族等。法律赋能诊所之所以强调以社区为基础是因为社区成员往往面临着共同的法律问题。根植社区,有助于发现和一揽子解决社区的普遍性法律问题。同时法律赋能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唯有长期扎根社区,才能实现对社区的动员和组织,培养社区成员对诊所成员的信任,使社区成员有足够的时间获取足够的知识、技能、信心,形成组织力量,为自己的利益发出声音、争取救济。此外,从诊所的教育需求上讲,“社区环境具有立体性,纵向的历史沉淀和现存的法治运作都比较完整,这种情境创设更为科学,而且社区诊所可以共享社区和大学的各种资源” [14]170。以社区为基础的法律赋能诊所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诉讼、法律宣传与培训等多种服务,其内容可以涵盖婚姻家庭、合同、侵权等多种议题[13],在为社区提供最大化便利的同时,丰富诊所学生的实践机会。

第三,强调当事人的参与,注重对当事人的赋能。法律赋能诊所尤其强调让当事人参与到诊所活动与服务当中,使他们对自己案件的处理享有更大的自主性和影响力。诊所学生不再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是“和”当事人一起寻找问题的法律解决方案。诊所学生不仅要给当事人一个妥善的解决结果,还要向当事人解释解决方案选择的原因,使当事人能够对案件的办理过程有足够的了解,并能发表自己的观点。诊所学生在办理案件、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还要向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传授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当事人相应的法律技能,使当事人在经历过案件办理之后,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得到提升,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增强,在以后的生活中愿意、敢于且有更强的能力和资源运用法律维护权利。比如他们在遭遇小的法律纠纷时能够自己查找法律、运用法律为自己的权利进行声辩;而遇到大的法律问题,也能够知道如何固定证据、寻找律师。一个直观的比喻是,当事人和法律诊所学生的关系就如遭受伤病的患者与提供第一时间救援的医护人员的关系。诊所学生也许不足以“救死”但可以“扶伤”,并且使当事人在日后遇到小伤小病时可以自我包扎、自我医治,遇到大病重伤时也有一些急救常识,不至于加重病情、耽误救治这一比喻是武汉大学法学院张万洪副教授在2013年3月19日于汕头大学法学院举办的“促进农村司法正义:规则、制度和文化变迁”研讨会上所做的发言“从赤脚医生到赤脚律师:从中国农村医疗服务看农村法律服务的未来”中提出的。。

四、 法律赋能诊所的主体内容(一) 价值目标

法律赋能诊所的价值目标可以概括为“两个中心、一个基本点”。具体而言,“两个中心”是指以诊所学生和诊所当事人(社区)为中心。作为一种法律教育模式,法律赋能诊所要以培养法学院学生为目标,使学生通过在诊所的实践学习法律知识、增长法律技能、锻炼法律人的思维、树立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和社会责任感[15]。在议题、案件、活动和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要围绕学生的教育需求,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比如,案件、活动(法律赋能项目)的选择应考虑其难易程度是否适当、时间周期是否适应教学、风险因素能否妥善控制、办理(执行)成本能否承担、经费是否充足、道德立场与议题是否有助于让学生解决道德困境、养成职业伦理等[16]。作为一种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形式,法律赋能诊所要以保护和促进弱势群体尤其是诊所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为目标,力求以最好的师生力量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并且实现对弱势群体的法律赋能。在议题、案件和活动的选择上要以弱势群体的利益、需求、�

需要指出的是,法律赋能诊所包括其他诊所经常面临的一个困境是,学生和当事人的利益有时会出现冲突。在法律赋能诊所组织的过程中究竟是以保障教学需求为首要目标还是以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为首要目标?笔者的观点是,在案件和活动的选择时应以教学需求为主,但是当案件已经受理、活动已经开展后则应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因为这本身也是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法律赋能诊所常常以社区法律诊所的形式存在,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中国一般校外诊所常常面临的教师督导不够、社会活动意义多过法律教育意义等问题。笔者认为,解决教师辅导不足的问题可通过发展校外导师和联合导师的制度来加以解决。在校外法律赋能诊所中聘请当地社区的资深法律人,比如律师、法官、检察官、民间法律服务组织的负责人作为校外导师,对诊所学生在驻扎社区期间的法律服务提供指导、进行监督,以补充校内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并且可以通过定期的导师联席会议,沟通、商议对诊所学生的教学计划及指导、评估等事宜。对于“社会活动意义多过法律教育意义”这一担忧,笔者认为,从法律诊所的历史发展过程可以看出,法律教育从来都不是法律诊所的唯一价值和功能。法律诊所的最初设立就是源自法学院师生对贫困人群难以获得法律服务这一社会问题的回应和担当。虽然法律诊所在兴盛和扩展时期主要是以一种实践法律教育的形式而为法学院所接受,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其“社会正义”的功能逐渐被重视。因此,即使说社会活动的意义超过了法律教育的意义,法律赋能诊所仍不失为一种值得接受和推广的模式。因为它不应仅被视为法科学生进行实践学习的一种模式,更应是法科学生回报社会、创造价值的一种平台。另外,正如前文所说,诊所学生和社区当事人构成了法律赋能诊所的“两个中心”,这两个中心是可以达到一种相互促进的平衡的。法律赋能诊所的实践性决定了其社会功能越大,对诊所学生的教育意义也越大。诊所学生为社区当事人提供的服务越多,在法律赋能活动中的参与程度越深,他们在技能和伦理上获得的教育也就越多。因此,我们不应仅考虑社会活动意义和法律教育意义之间的对立关系,而应更多地看到两者统一和平衡之处。

“一个基本点”是指以法律赋能为基本点。法律赋能诊所的组织开展应以法律赋能为基础,这包括:(1)议题选择、项目设计要引入权能的视角,注意分析当事人如何被去权,其无权的地位又如何影响他们个人和社区的权利状况;(2)案件的办理和项目的执行要增加当事人个人和社区的权能,提升他们的权能、权利和法律意识,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与技能,引导他们参加改变的过程,提高他们的自主性和对自己生活的掌控力[17];(3)促使政策和环境的改变,改变当事人社区在权力结构中的不利地位,使他们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拥有同等的接近司法正义的机会与资源。

(二) 主要活动

如前所述,法律赋能的路径是多种多样的,法律赋能诊所可以开展的活动同样不一而足。因各地、各校的情况不同,随着对法律赋能诊所实践探索的深入,法律赋能诊所的活动形式难以尽述。根据笔者的经验,赋能法律诊所的主要活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个案法律援助。虽然法律赋能诊所不局限于个案法律援助,但个案法律援助仍将是法律赋能诊所一种重要的活动形式。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赋能诊所的个案援助可能呈现这样几个特点:首先,强调选择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案件,进行“结构性法律援助”、“影响性公益诉讼”,以个案推动政策和制度的变革或者公众态度的转变,从根本上消除当事人社区整体的法律困境。其次,强调以谈判、调解等替代性冲突解决方式解决法律问题,不局限于诉讼这一种途径。最后,强调当事人的参与,通过案件办理对当事人传授法律知识和技能,对当事人进行后续的跟踪、回访,提供持续的支持。

(2)社区法律教育。法律赋能诊所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对目标社区开展法律教育。与传统的“普法”不同,社区法律教育扎根于社区,注重在特定地域和人群中持续、连贯、逐步递进地进行法律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及法律意识的培养。它应采用参与式的培训方法,使社区成员更平等、主动地参与法律知识与技能的学习,通过培养社区成员的自主性提高他们的信心和自我效能。

(3)社区法工培训。法律赋能诊所能够提供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教育相对有限,应调动更多的力量,通过“帮助帮助他人的人”发挥更大的辐射作用来使更多的人获益。对特定社区而言,法律诊所往往并非唯一的支持力量。社区往往还有一些民间组织、准官方组织、官方组织的法律支持性力量,比如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妇联和残联的工作人员、草根NGO的工作人员等。他们在很大程度上都发挥着社区法工的作用。法律赋能诊所开展对这些法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有利于他们向社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解决纠纷时更加符合法律的规定,最终使社区成员获益。

(4)社区法律调研。法律赋能诊所还可以通过对社区的法律问题、权利状况等开展实证研究,来为法律赋能策略提供指导。法律赋能诊所可以通过问卷、访谈、入户调查、小组座谈、案例研究等量性和质性研究方法开展调研活动。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法律赋能诊所的调研也应尽量采用参与式研究、行动研究,重视研究过程的协同合作、研究结果的即时运用,使社区成员也能得到一定的成长。

(5)法律政策倡导。法律赋能诊所在个案援助、社区调研的基础上,还可以利用这些实践和研究积累的素材与结论单独或和社区一起进行政策倡导,从法律制度和社区态度层面上改变社区的境遇。尤其是诊所支持社区组织或社区成员自主地参与政策倡导和民主程序,是对社区进行法律赋能的一种高级形式。

无论是在开展上述活动还是其他活动的过程中,法律赋能诊所都可以采用、贯彻下列几项原则,以增进法律赋能的效果。

其一,为当事人提供全面、具体的支持。法律赋能的重要特点是将赋能对象作为赋能过程的主体,赋能的议题、路径、方式等都应引入赋能对象一起参与,共同商讨决定。这和身心障碍者权利领域所提倡的“没有我们的参与,就不要做出与我们相关的决定”(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道理相同。法律赋能诊所开展的活动、提供的服务是要给当事人提供支持,帮助他们做出自主的决定,增强他们对自己生活的掌控力和对支配自己生活的政策、制度的影响力。

其二,向当事人分享有效、简明的信息。法律赋能诊所向当事人提供的支持、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在本质上有相当部分都是信息。在现代社会,信息本身就构成了一大权力,拥有信息的过程也是赋能培力的过程。在开展诊所活动的过程中,将对当事人有用的法律信息(比如法律规定、权利清单、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等等),以及如何查找、搜集这些信息的信息以简单明了的方式分享给当事人,使当事人知道他们有什么权利,如何行使和保障他们的权利,找谁来帮助他们、保护他们的权利,也是对他们进行法律赋能的重要方式。

其三,帮当事人组织持久、紧密的网络。无论是对社区成员,还是社区法工,建立同辈网络都是进行法律赋能的有效手段。因为这种境遇相同、经验类似的同辈群体通过集体意识的唤醒与资源的分享可以有效地降低他们的无权感[17]。其中社区法工培训中同辈教育的效果尤为明显。以武汉大学公益法中心开展的法律赋能� 在项目开展的数年间,参与项目的法律工作者定期会面、共同培训、持续沟通,相互支持,共同成长,形成了良好的互动相关信息可参见武汉大学公益法中心网站相关报道,http://。。

五、 法律赋能诊所的评估

对法律赋能诊所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诊所组织管理、教学质量和赋能效果的评估。评估对法律赋能诊所的意义不仅在于总结法律诊所内部组织的经验和教训、保障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质量,还在于总结、展示法律赋能服务和项目的效果,为未来的法律赋能诊所活动设计、开发提供思路,争取资金。

对法律赋能诊所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而言,评估既针对学生也针对老师。学生方面可通过考察学生上课出勤率、诊所值班(服务)出勤率、提供服务(参与项目)数量等进行量性评估[16],通过考察学生法律赋能项目设计、法律赋能项目执行、法律赋能服务提供、法律赋能理论知识获取、法律赋能技能(如参与式方法)习得、团队合作能力养成[18]等质量和情况进行质性评估。对老师而言,可通过考察老师上课课时、辅导时间、指导案件、活动数量等进行量性评估,通过考察老师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材料、指导意见等情况进行质性评估。评估方法上,可以首先撰写诊所服务指导手册和评估手册,设立评估标准和方法守则,为诊所师生提供参考指引,以确立评估指标和流程;然后建立档案,追溯、监管诊所办理的案件和组织的活动的情况;每学期进行期末内部评估,包括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估等;最后还可每隔数年以问卷、访谈、对照组等方法对诊所的教学情况成果的评估进行反思和整理,如考察诊所学生是否在之后更加愿意参与公益法活动、诊所学生法律知识和技能是否得到提升等。

对法律赋能效果而言,法律赋能诊所可以通过考察当事人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技能、法律地位、态度、行为、资源等评估诊所对当事人个人和社区群体的影响[19];可通过考察与社区相关的政策变化、政策和法律制定、法律执行等评估诊所对制度和政府的影响。评估方法上,可以通过对诊所服务对象进行前测/后测问卷、控制组/实验组比照、诊所档案记录审议等方法进行量性评估;也可通过对诊所服务对象/师生进行访谈、小组座谈、活动观察、案例研究等方式进行质性评估[19]。

义诊通知【第三篇】

关键词:大学;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诊断;类型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4)02-0023-02

收稿日期:2013-05-23

作者简介:唐美莲(1986―),女,湖南株洲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部教务员,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课堂教学是一个师生共同完成的活动,其过程具有一定的变化性和复杂性。因此不存在一个完美的课堂教学活动,任何课堂教学活动都会存在一定的教学问题。课堂教学诊断作为一种方法或教育研究范式应运而生。然而,课堂教学诊断的诊断对象繁多,教师在实际诊断过程中仅只针对教学过程的某一个片段,因此,对繁杂且多样的教学诊断对象进行分类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根据教学目标分类,课堂教学可分为理解型课堂教学、应用型课堂教学和研究型课堂教学。相应地课堂教学诊断可以划分为理解型课堂教学诊断、应用型课堂教学诊断和研究型课堂教学诊断。通过对不同类型课堂教学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的分析,从教师行为和学生行为两方面着手,明确不同课堂教学诊断的对象和侧重点,以便能有针对性地更全面地实施课堂教学诊断。

一、理解型课堂教学与理解型课堂教学诊断

(一)理解型课堂教学

理解型课堂教学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按照建构主义学习观,理解型课堂教学是初级知识的教学。这些知识是结构良好领域的学科知识,由事实、概念、原理和规律组成,彼此之间存在着严密的逻辑关系和层次结构;其方式主要是接受、理解和记忆。在理解型课堂教学中,教师重视概念和原理的传授,对学生的要求则是对事实和原理的知识掌握能否做到全面、精确和巩固。

(二)理解型课堂教学诊断

1.对教学目标的诊断。理解型课堂教学对学生知识掌握的层面主要涉及记忆层面和理解层面。记忆层面的诊断目标包括:学生的学习方面,判断学生是否能够记住和回忆客观性的和陈述性的知识;教师的教学方面,除了要考察教师指导学生的识记方法外,还要分析教学能否有效地刺激学生牢固地记住知识。理解层面的诊断目标包括:在学生的学习方面,判断学生能否清楚而透彻地理解概念、原理、术语、规则、命题等的本质含义和内外关联;在教师的教学方面,分析教师能否把概念、原理、术语、规则、命题等向学生有效传授,让学生会其意。

2.对教学模式的诊断。在理解型课堂教学中,教师着重概念和原理的讲解,一般按照“刺激―强化―巩固”的教学模式进行[1]。在刺激阶段,教师先让学生回顾已经学习过的知识,在学生强化旧知识之后的学生呈现新知识,教师适时引发学生思考新旧知识的区别,观察学生思考情况,据此清晰地向学生讲解新知识的含义及意义。在强化阶段,教师在已讲授新知识意义的基础之上,不断将新知识分解以使学生反复熟悉新知识各部分的确切含义。在巩固阶段,教师让学生在练习中充分掌握习得的概念和原理,对概念与原理的本质含义和内在关联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3.对教学评价的诊断。尽管在理解型课堂教学中,学生知识掌握的程度只涉及记忆层面和理解层面,教学评价依然要具有层次性。对记忆层的评价,教师可以通过背诵或默写的形式来判断学生的记忆程度。对理解层的评价,教师可以概念的关键点设计问题来提问学生,以此了解学生对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否掌握得当,从而达到有效评价的目的。

4.对学生知识掌握的全面性、精确性和牢固性的诊断。学生基本知识掌握的全面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就学科内而言,学生能掌握学科里的各个知识点,建构本学科知识网络的全面性;二是就学科间而言,学生能够全面发展各个学科,而不是偏重自己喜欢的或是学得好的学科,学科间知识的大融合,组成学生庞大、全面的知识网络。学生基本知识掌握的精确性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所学知识的回忆能做到精确;二是对所学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做到精确、清晰和透彻。知识掌握的牢固性,即是不管是以再现的方式或是回忆的方式加以考查,学生都能快速地将储存在知识结构中的知识提取出来。

二、应用型课堂教学与应用型课堂教学诊断

(一)应用型课堂教学

应用型课堂教学侧重于培养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按照建构主义学习观,在应用型课堂教学中,学生进行的是高级知识的学习。“高级知识学习的内容是结构不良领域的知识,即有关知识应用的知识。这样的知识通过大量反复的案例分析和实际问题解决活动,来把握在同一案例中各知识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与在不同案例中同一知识的意义和用法的差异性,从而达到灵活应用知识、推导新知识、广泛迁移知识的目的”[2]。在这样的课堂教学中学到的知识是为解决问题服务的,它强调的是如何运用知识。教师创设各种不同问题解决活动,让学生在这些实际问题或案例的解决过程中逐渐掌握知识,提高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应用型课堂教学诊断

1.对教学目标的诊断。应用型课堂教学的教学目标应立足于培养学生灵活的知识基础、发展高层次的思维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2.对教学模式的诊断。对应用型课堂教学的教学模式进行诊断,可从该教学模式是否突出了学生的动手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入手。如有学者认为应用型课堂教学的过程是:首先,教师提出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并提供材料,引发学生对问题的思索;其次,学生分组讨论,各抒己见;再次,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对案例进行总结,说明自己对事物的认识;最后,教师对案例进行分析和判断。整个教学过程从案例出发,要求学生充分调动已学的知识,解决现实问题。教师适时加以指导,最后加以分析和判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3.对教学评价的诊断。应用型课堂教学的教学评价应是以促进学生的学 教学评价所采用的手段,如考核或考试,是要测试学生对所掌握知识运用的程度。因此,应用型课堂教学的教学评价应是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以过程性评价为主。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如对教师所讲的问题提出独立的见解、课堂上思维的活跃性、新旧知识联系的敏捷性等,都可以反映学生运用知识的程度。一些实物模拟操作、案例、讨论则是以更直接的方式检测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4.对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诊断。应用型课堂教学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能够有效地运用知识解决问题。教师可通过对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诊断,来了解课堂的教学效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如下诊断内容:分析学生解决问题的方式是常规地解决问题还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分析学生问题解决的全过程,诊断出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学生是否能迁移性地运用知识解决问题。

三、研究型课堂教学与研究型课堂教学诊断

(一)研究型课堂教学

在本文中,研究型教学是一种教学过程,这种教学不只是教师把预先设计好的教学内容有效地、按部就班地传授给学生的过程,而是师生在既有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发现问题,借助于一定的新知识、创造一定的情境共同谋求问题解决的过程。

(二)研究型课堂教学诊断

1.研究型课堂情境的创设。研究型课堂情境创设的落脚点是必须有利于学生发现问题,激发学生积极思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对研究型课堂情境的创设展开诊断,即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研究型课堂情境的创设包括哪些情境的创设?二是这些情境如何创设?研究型课堂教学情景的创设包括:一是创设自主学习氛围,让学生在与教师的课堂交流中体验到平等、尊重、自主和和谐,并受到鼓励和指导;二是创设最佳的学习环境,即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最优化地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促进学生全面身心发展的环境;三是创设充分参与的情境,要求每一个学生积极参与,全程参与和全方位参与。

2.教师研究性教学的引导。研究型教学充分弘扬学生的自主性和主体性。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和主体性本身是没错的,但在教学实践中却走进了误区。如有人提出所谓的研究型教学就是让学生自由选题、自由探究、自由创造,学生享受充分的自由。教师至多只是在一边看看、听听,就如同边缘人的角色。这让人反思这样的教学真的是研究型教学吗?教师在研究型教学中到底处于一种什么样的角色?教师在组织研究型课堂教学中或之后要反思自身的角色意识,反思怎样一种角色引导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的研究性学习。

3.学生研究性学习能力的开发。研究型课堂教学最大的旨归在于让学生的研究性学习能力得到提升。因此,诊断研究型课堂教学还可以从学生研究性学习能力的角度展开。研究性学习能力最重视的是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自主学习有三个方面:一是对自己学习活动的事先计划与安排;二是对自己实际学习活动的监察、评价与反馈;三是对自己学习活动进行调节、修正和控制[3]。教师从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有效性来综合诊断学生研究性学习能力的开况。

4.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研究型教学中的创造性模式致力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强调学生在研究性学习中这样一些过程:一是问题情景的探索过程;二是智力与思维方式的弘扬过程。依据自身的特长,运用和驾驭自身的智力和思维风格,调动创造性思维解决学习问题。三是元认知监控过程。学生对自身的认知活动运用有效的认知策略进行调节,从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通过对课堂教学诊断的类型研究,对实践教学中的教学诊断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可以更好地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达到优化课堂教学、实现有效课堂教学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祝新宇。现代课堂教学诊断观探析[J].当代教育科学,

2009,(10).

[2]刘儒德。一种新建构主义――认知灵活性理论[J].心理

科学,1999,(4).

义诊通知【第四篇】

尊敬的居民朋友:

为了关爱职工健康,真正达到健康与事业共和谐,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邓萍来我局,为大家开展健康义诊与咨询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义诊内容

(1)中医诊断:中医搭脉、测量血压及常见病诊断

(2)咨询治疗:针对办公室职业病,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三高及女性妇科问题进行咨询讲解治疗,并提供合理的日常健康保健方案。

二、活动时间

20xx—x—xx日(周x)下午至20xx—x—xx日(周x)

早上:x:xx———xx:xx下午:x:00—xx:xx

三、地点:xxx会议室

xxxx游管理局办公室

20xx年x月xx日

义诊通知【第五篇】

尊敬的园区企业/商家:

为更好地服务园区企业/商家,把健康知识带进园区,天安物业龙岗分公司携手龙岗中医院在园区举办“走近天安,关爱健康”大型专家义诊活动。届时,将会有来自龙岗中医院的内科、妇科、外科、疼痛科专家教授来园区为企业/商家业主及员工提供义务医疗服务及咨询服务。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活动时间:8月1日下午4点(下周五)

活动地点:二期商业街(麦文雅客旁)

活动主题:走近天安、关爱健康、减轻压力。

主办单位:xx市龙岗天安数码新城有限公司

xx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xx市龙岗区中医院协办单位:

xxx党群活动中心为了园区企业/商家员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园区企业/商家和谐稳定发展,请各企业/商家负责人能够积极安排员工参加本次义诊活动。

特此通知。

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二〇xx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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