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电话会议通知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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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第一篇】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的政府安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定于11月2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年11月2日(星期三)19:3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市安监局一楼会议室;
分会场: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第212次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市政府副市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沐华平,市政府副秘书长罗德;
2.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见附件1);
3.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见附件2);
4.新闻媒体记者。
(二)区县分会场
1.区县(自治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2.区县(自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
3.辖区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
4.其余人员参照主会场设置。
五、有关事项
1.请市公安局通知市公安消防总队、市公安交巡警总队,市交委通知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按要求参会。
2.请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做好会议统筹,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并于11月2日(今日)15:30时开机调试(调试联系人:陈思秸,电话:)。
3.请各参会单位于11月2日17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安委会(邮箱地址:),区县分会场报送区县政府参会领导名单。
4.会议不得请假,区县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需书面报请市政府同意(传真:)。
市政府办公厅联系人:
市政府安委会联系人:
xx市人民的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x年11月2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第二篇】
四县(市、区)局,市局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国家局定于12月10日召开全国烟草行业贯彻落实《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中烟办〔2012〕313号,以下简称313号文件)电视电话会议。现就市局参加视频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12月10日上午9:30—12: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市局本级会场(市局712视频会议室)
县局分会场(各单位视频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烟草行业7家单位交流贯彻落实313号文件精神的做法和经验;国家局提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313号文件精神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局赵洪顺副局长主持会议;
(二)行业7家单位交流发言;
(三)国家局整顿办赵国臣主任讲话;
(四)国家局赵洪顺副局长讲话。
三、会场及参会人员
市局分管整顿规范、经济运行、财务工作的领导;“三项工作”管委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含审计科、法规科、监察科、办公室、经济科运行科、财务科、烟叶科、营销中心、信息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整顿办全体人员。
县局参会人员:分管整顿规范、经济运行、财务工作的局领导;“三项工作”管委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等;整顿办全体人员。
欢迎其他各部门人员参会。
四、其他有关要求
1、请全体参会人员准时参加,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2、请信息中心做好联调工作,联调时间:12月9日。
20xx年12月4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2022【第三篇】
各区(县)住建局,xx开发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63号)要求,定于x年11月28日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现将会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x年11月28日18:00。
二、会议地点
(一)我市主会场设在花果山人民会堂一楼一号会议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碧江区、万山区、xx开发区、高新区、玉屏县、江口县、松桃县参会人员在主会场参会;
(二)其余各县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市、区(县、开发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站、股)负责同志;建筑业协会负责同志;注册在xx市内及各区(县)内的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同志。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分会场的组织工作,保证参会人数,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关闭手机,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并且通知本地相关企业参会。
(二)请各区(县、开发区、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辖区内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参会总人数等情况,于x年11月28日15点前报我局建筑业管理科。
(三) 请参加市级主会场的人员准时参会,不得缺席。并提前15分钟进场,保持会场秩序。
联 系 人:佘
联系电话:
邮 箱: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年11月28日
会议地点【第四篇】
湖滨北路电信大楼1楼大院右侧电视电话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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