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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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第一篇】

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xx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及报名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20xx年度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且已提交报名资料并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xx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和报名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报名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选择“证书快递”考生的证书和报名表将于20xx年3月16日寄出,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三)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可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领取。

(四)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 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xx年3月15日

关于发放20xx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xx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及报名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20xx年度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且已提交报名资料并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xx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和报名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报名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选择“证书快递”考生的证书和报名表将于20xx年3月16日寄出,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三)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可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领取。

(四)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 合格人员名单

考试通知【第二篇】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2号)精神,现将我区20xx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2日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

下午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

我区只设英语一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英语一级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口译考试将安排在11月5日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51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xx〕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17号),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不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附加其他条件。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0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3。

三、报名办法

20xx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3月14日上午9时至3月30日下午17时。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利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注册报名时须上传已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为20xx年3月21日至3月2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过期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号(银川电视台西门南面),电话:(0951)6021173,6041173。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在线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3、近3个月内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两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符合免试条件的须出具“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三)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3月21日至3月30日。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一级笔译翻译考试(含1科)每人每科245元,二级笔译翻译考试(含2科)每人每科135元,三级笔译翻译考试(含2科)每人每科12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xx年5月16日至5月20日。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二)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

附件: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3、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考试通知【第三篇】

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旅游局:

20xx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愿意从事导游职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向省旅游局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家旅游局核准,省旅游局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2、报名地点:西宁市黄河路156号青海省旅游局(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信息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3、培训时间、地点:

(1)白 班:10月9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8:30-11:30 14:30-17:30

(2)夜 班:9月22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18:30-21:00

(3)培训地点: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大街华联西侧)。

4、旅行社报考人员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旅游院校学生由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其他人员可直接到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5、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普通话、其他语种考生可在青海省旅游局信息网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 4 科:

《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同中文类考试科目。

(3)考试教材为青海省旅游局20xx年修订出版的导游考试系列教材。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两部分进行:

(1)导游讲解能力。

(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应变能力。

(3)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上述两种能力的口语测试。

3、加试外语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书加试外语的考生,只需加试现场导游考试,加试合格可换发相应外语导游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20xx年10月31日-11月1日

时 间

科 目

10月31日

(星期六)

9:00—11:30

导游基础

14:00—16:00

导游业务

11月1日

(星期日)

9:00—11:00

旅游政策法规

14:00—16:00

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考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西校区。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考试时间:11月11日--13日;

考试地点:西宁宾馆。

五、考试费用

1、考试费用:每门65元,五门共计325元/人。

2、考前培训费:480元/人(自愿参加)。

考前培训委托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和信息服务中心,报名不足30人不予开班,费用退还。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9日

总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16日

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者,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旅游局人事处申请查询。

1、导游员考试成绩通过青海省旅游局旅游网查询。

2、省旅游局人事处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国家旅游局,经审核同意,并收到国家旅游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后30个工作日开始发放《导游员资格证书》。

联 系 人:张红云、郭 平

咨询电话:0971--6163905、6156259

传 真:0971--6163905

附件:青海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试通知【第四篇】

根据省高教厅通知,二○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上午xx时举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下午xx时xx分举行。

现将有关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二○xx年xx月xx日至xx日

二、报考条件:

四级:

1、计划内20xx级本科生(不含已提前通过四级的学生);

2、往届未获通过四级的在校本科生;

3、已修读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在校专科生;

4、在校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具有相应英语程度的本校在职人员,大学英语《有关四级考试的通知》。

六级:已取得四级证书的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和本校在职人员。

说明:根据省高教厅关于不得跨校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的通知精神和规定,凡是在校期间未在本校报考而到其他学校报考的学生,其考试成绩一律

不予认可。

三、报名办法:

1、在校生到所在学院办理报考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报考费:四级23元,六级25元。

2、报考六级的学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方可报考。

3、已毕业的本校历届生或校内在职人员须持身份证和两张一寸照片到考务室(B213)办理报考手续,报考费每人60元。

4、本次考试仍采用电脑报考方式进行,如中文词库不完全,无法打全考生姓名,请在报名单上将姓名补全。各学院将报考名单输入电脑后,将名单打印并公布,以便让考生核对,杜绝错报、漏报现象。核对后于xx月xx日之前将名单报考务室,以便汇总后统一上报。

教务处考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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