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房屋赠与协议书公证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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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协议书公证篇1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女岁身份证号:

赠与人与受赠人是父女关系,甲方自愿将其所按揭购买的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所拥有部分房产增与乙方,乙方自愿接受改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__,建筑面积118平方米。

2、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第二条: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房屋一并赠与。

第三条:该房屋未还清货款部分,从签定此赠与书起仍由甲方独自承担,甲方放弃此房屋使用权、所有权,乙方拥有房产使用权、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此赠与协议签定时起,不得将此房屋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在此赠与书签定日起,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不可撤消。

第六条:在此房屋还清货款后,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第七条:双方牵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签定此房屋赠与书,此赠与书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赠与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分别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此赠与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甲方自愿将与共有的原甲方份额的家电、家具、首饰和财物无条件全部无条件赠与乙方。

赠与人(签字):证件号码:

受赠人(签字):证件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赠与人(简称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简称乙方) :

有效证件号码:

鉴于:

①甲、乙双方为母女关系,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得并拥有所有权人权益得房屋赠与乙方个人;且甲方确认:本协议项下之房产无其他权利共有人;

②本赠与发生时,乙方虽处于已婚状态,但本协议项下之房产仅赠与乙方个人,该赠与行、协议只对乙方个人生效。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出资购买并所有得房产赠与乙方个人,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赠与并负责赡养甲方。赠与行为发生后,本协议项下之房产成为乙方个人财产。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①该房产坐落于 __;建筑面积为__;用途为__;产权性质:__;

②赠与房屋得所有权证证号为__;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得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得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 本赠与协议签订之前,本协议项下之房产由甲方自行购买,购买此房产得全部购房款、税费等均由甲方支付。赠与行为前无欠缴税金等费用。

第三条 本赠与协议签订后,本协议项下之房产需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得,契税、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经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拥有得该房屋所有产权赠与乙方,该赠与行为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在乙方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等手续。具体得变更时间、程序等,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得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得部分。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指印时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得全部经济损失。

公证申请人:

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以及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所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3.如果赠与人曾经立有遗嘱处分过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那么赠与人之前所立的相关遗嘱可能视为被撤销或者部分被撤销。如果赠与人曾经将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赠与给他人(或者以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为他人所有),只是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那么赠与人本次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公证可能导致赠与人与前后二个受赠人之间,以及二个受赠人之间产生纠纷甚至诉讼。

4.你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例如,以赠与为名行买卖之实)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本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5.你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致损失及后果由你(们)自己承担。本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6.你不得以赠与规避合法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对该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

7.依据《合同法》第 86条的规定,赠与人签订赠与合同之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有权随时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赠与人申请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在本处出具公证书后,赠与人就丧失了《合同法》第 86条所赋予赠与人的可以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房屋,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因此,赠与人应当慎重考虑。

8.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对受赠人附义务,也可以对赠与合同附条件或者期限。

9.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10.依据《合同法》第 92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受赠人不同意撤销赠与的,赠与人或者其他撤销权人应当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与受赠人的纠纷,不能要求公证处撤销公证书。

1.赠与的房屋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房屋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赠与人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房屋赠与合同办理公证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所赠与的房屋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转移给受赠人所有。

4.在转移赠与房屋的所有权之前(办理屋权属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5.如果将房产赠与未成年人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

6.在本处出具赠与合同公证书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处可能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你需向相关的权利人承担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和补偿的义务,对他人或者本处造成侵害的,还应当承当侵权责任。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所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他人共有,而该赠与没有取得其他共有人(包括共同继承人)的同意;

(2)所赠与的房屋在公证后被法律文件确认不属于赠与人所有或者不属于赠与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3)赠与人受欺诈、胁迫等原因所签订的赠与合同;

(4)所赠与的房屋已经被查封。

7.赠与合同公证后,在办理房屋过户之前,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不能解除赠与合同。如果赠与人反悔赠与,而受赠人也同意不接受赠与,那只能通过再次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方能把所赠与房屋返还给赠与人所有。

本处特别提示:请你在本告知书上签字(按指印)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如果你有疑问或者异议,可以要求本处工作人员作出解答;如果你阅读本告知书有困难,可以要求本处工作人员向你宣读。经你签字确认后,本告知书将存入本处的公证档案,作为你已经知悉本告知书所载明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据。

公证申请人(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赠与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受赠人(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甲方是乙方的爷爷,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赠与标的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产籍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的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房屋交接

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为 年 月 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变更登记

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合同文本

本合同式份,双方各执份,公证处份,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赠与人)签名:乙方(受赠人)签名:

法定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公证机关:

公证意见:

公证人

公证时间:

甲方(赠与人):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有效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为父子关系,由于甲方年事已高,为方便乙方照顾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愿将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前桥梓村626号房屋中____间赠予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予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所述房屋赠予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坐落于 ,

(二)赠予房屋得土地使用证证号为: ;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

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得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予,该房屋得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予。

第二条:甲方自建房屋得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上房___间赠予乙方。

第三条:甲方赠予乙方所述房屋得行为,是甲、乙双方得真实意愿,该赠予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得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住所: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有效证件号码: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方系父女关系,甲方自愿将______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的房屋一套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同时,甲方承诺所赠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将来此房产所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声明该赠与的房屋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状态影响。

四、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赠与的房屋交付乙方(包括)。

五、乙方受赠房屋须用于合法的生活和投资经营行为,并遵守公认的道德规范,否则甲方有依法收回赠与物的权利。

六、乙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______条情形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依法撤销该赠与。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事务所留存______份,以上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

1、标的房产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住所:有效证件号码: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住所:有效证件号码:

风险提示:

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乙方是甲方的________(关系),甲方还有其他子女,为防止家庭纠纷,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风险提示:

应对赠与财产进行详细约定,若内人未详细约定,赠与人可能随时转移、撤销或者改变赠与。受赠人无法拿到赠与物,也不能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

(一)该房屋为甲方与丈夫(过世,系乙方之父)共同出资建造。

(二)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三)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因属农村自建房屋无产权证,门牌号位________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为申请宅基地自建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上述赠与房屋如果动迁,所产生的货币安置或房屋安置及其它相关权益一并赠与乙方。乙方负责安置甲方居住并赡养甲方。

第三条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同意接受赠与并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产权证尚未办理,所以不以办理过户手续为生效条件。

第四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村委会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五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风险提示:

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甲方(签章):联系电话:乙方(签章):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房屋赠与协议书公证篇2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男岁身份证号: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女岁身份证号:

赠与人与受赠人是父女关系,甲方自愿将其所按揭购买的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所拥有部分房产增与乙方,乙方自愿接受改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__,建筑面积118平方米。

2、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第二条: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房屋一并赠与。

第三条:该房屋未还清货款部分,从签定此赠与书起仍由甲方独自承担,甲方放弃此房屋使用权、所有权,乙方拥有房产使用权、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此赠与协议签定时起,不得将此房屋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在此赠与书签定日起,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不可撤消。

第六条:在此房屋还清货款后,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第七条:双方牵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签定此房屋赠与书,此赠与书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赠与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分别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此赠与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甲方自愿将与共有的原甲方份额的家电、家具、首饰和财物无条件全部无条件赠与乙方。

赠与人(签字):证件号码:

受赠人(签字):证件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赠与人(简称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简称乙方) :

有效证件号码:

鉴于:

①甲、乙双方为母女关系,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得并拥有所有权人权益得房屋赠与乙方个人;且甲方确认:本协议项下之房产无其他权利共有人;

②本赠与发生时,乙方虽处于已婚状态,但本协议项下之房产仅赠与乙方个人,该赠与行、协议只对乙方个人生效。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出资购买并所有得房产赠与乙方个人,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赠与并负责赡养甲方。赠与行为发生后,本协议项下之房产成为乙方个人财产。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①该房产坐落于 __;建筑面积为__;用途为__;产权性质:__;

②赠与房屋得所有权证证号为__;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得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得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 本赠与协议签订之前,本协议项下之房产由甲方自行购买,购买此房产得全部购房款、税费等均由甲方支付。赠与行为前无欠缴税金等费用。

第三条 本赠与协议签订后,本协议项下之房产需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得,契税、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经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拥有得该房屋所有产权赠与乙方,该赠与行为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在乙方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等手续。具体得变更时间、程序等,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得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得部分。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指印时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得全部经济损失。

公证申请人:

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以及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所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3.如果赠与人曾经立有遗嘱处分过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那么赠与人之前所立的相关遗嘱可能视为被撤销或者部分被撤销。如果赠与人曾经将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赠与给他人(或者以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为他人所有),只是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那么赠与人本次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公证可能导致赠与人与前后二个受赠人之间,以及二个受赠人之间产生纠纷甚至诉讼。

4.你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例如,以赠与为名行买卖之实)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本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5.你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致损失及后果由你(们)自己承担。本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6.你不得以赠与规避合法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对该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

7.依据《合同法》第 86条的规定,赠与人签订赠与合同之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有权随时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赠与人申请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在本处出具公证书后,赠与人就丧失了《合同法》第 86条所赋予赠与人的可以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房屋,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因此,赠与人应当慎重考虑。

8.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对受赠人附义务,也可以对赠与合同附条件或者期限。

9.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10.依据《合同法》第 92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受赠人不同意撤销赠与的,赠与人或者其他撤销权人应当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与受赠人的纠纷,不能要求公证处撤销公证书。

1.赠与的房屋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房屋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赠与人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房屋赠与合同办理公证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所赠与的房屋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转移给受赠人所有。

4.在转移赠与房屋的所有权之前(办理屋权属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5.如果将房产赠与未成年人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

6.在本处出具赠与合同公证书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处可能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你需向相关的权利人承担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和补偿的义务,对他人或者本处造成侵害的,还应当承当侵权责任。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所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他人共有,而该赠与没有取得其他共有人(包括共同继承人)的同意;

(2)所赠与的房屋在公证后被法律文件确认不属于赠与人所有或者不属于赠与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3)赠与人受欺诈、胁迫等原因所签订的赠与合同;

(4)所赠与的房屋已经被查封。

7.赠与合同公证后,在办理房屋过户之前,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不能解除赠与合同。如果赠与人反悔赠与,而受赠人也同意不接受赠与,那只能通过再次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方能把所赠与房屋返还给赠与人所有。

本处特别提示:请你在本告知书上签字(按指印)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如果你有疑问或者异议,可以要求本处工作人员作出解答;如果你阅读本告知书有困难,可以要求本处工作人员向你宣读。经你签字确认后,本告知书将存入本处的公证档案,作为你已经知悉本告知书所载明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据。

公证申请人(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赠与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受赠人(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甲方是乙方的爷爷,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赠与标的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产籍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的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房屋交接

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为 年 月 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变更登记

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合同文本

本合同式份,双方各执份,公证处份,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赠与人)签名:乙方(受赠人)签名:

法定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公证机关:

公证意见:

公证人

公证时间:

甲方(赠与人):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有效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为父子关系,由于甲方年事已高,为方便乙方照顾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愿将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前桥梓村626号房屋中____间赠予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予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所述房屋赠予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坐落于 ,

(二)赠予房屋得土地使用证证号为: ;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

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得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予,该房屋得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予。

第二条:甲方自建房屋得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上房___间赠予乙方。

第三条:甲方赠予乙方所述房屋得行为,是甲、乙双方得真实意愿,该赠予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得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住所: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有效证件号码: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方系父女关系,甲方自愿将______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的房屋一套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同时,甲方承诺所赠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将来此房产所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声明该赠与的房屋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状态影响。

四、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赠与的房屋交付乙方(包括)。

五、乙方受赠房屋须用于合法的生活和投资经营行为,并遵守公认的道德规范,否则甲方有依法收回赠与物的权利。

六、乙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______条情形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依法撤销该赠与。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事务所留存______份,以上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

1、标的房产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住所:有效证件号码: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住所:有效证件号码:

风险提示:

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乙方是甲方的________(关系),甲方还有其他子女,为防止家庭纠纷,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风险提示:

应对赠与财产进行详细约定,若内人未详细约定,赠与人可能随时转移、撤销或者改变赠与。受赠人无法拿到赠与物,也不能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

(一)该房屋为甲方与丈夫(过世,系乙方之父)共同出资建造。

(二)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三)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因属农村自建房屋无产权证,门牌号位________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为申请宅基地自建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上述赠与房屋如果动迁,所产生的货币安置或房屋安置及其它相关权益一并赠与乙方。乙方负责安置甲方居住并赡养甲方。

第三条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同意接受赠与并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产权证尚未办理,所以不以办理过户手续为生效条件。

第四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村委会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五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风险提示:

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甲方(签章):联系电话:乙方(签章):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62 110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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