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诚信考试保证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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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考试保证书700字【第一篇】

我已仔细阅读20xx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及招考计划,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保证:

一、自觉遵守20xx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期间联系畅通。

三、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四、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五、我保证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考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对违反以上保证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E-mail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可能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考察、体检或录用等的相关后果。

2、本人对由系统自动给定的个人信息泄露产生的后果负责。

3、在本次录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的人员,将处以3年全州范围内禁考事业单位的处罚。

4、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 对判定为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禁止参加3年全州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凡填报了影响审核结果的且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信息,一律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第4条第(1)款规定予以处罚。

6、虽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或要求,由考生自觉遵守,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的,一经查实,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保证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600字参考2023【第二篇】

期末将至,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职责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持续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建立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资料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理解《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状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第四条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替考。

(2)互相串换试卷。

(3)窃取考题。

(4)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理解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诚信考试承诺书600字参考2023【第三篇】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 4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 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 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 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 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 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 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 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 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19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样本【第四篇】

我是参加____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____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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