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共同投资协议书实用(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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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 “”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同意,以乙方注册成立的:“大渝火锅淮安万达广场店” (以下简称“淮安大渝火锅”)为项目投资主体。
2、甲方投入总计投入_____________ 万元,从注册日期开始投入,共分________次,每次投入__________万元。乙方投入总计投入_____________ 万元,从注册日期开始投入,共分________次,每次投入__________万元。
3、乙方负责项目运营及管理并享有年终分红,甲方不参与经营,但享有年终分红和重大经营决策权力。
二、双方义务和权力
1、公司成立注册后,由乙方经营管理,日常工作除重大决策(如大额以及高风险投资)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活动。
2、甲方享有对乙方帐目盘点和核查权力,并对乙方产生约束监督权力。
3、重大经营决策时必须有甲乙双方以及所有股东法人参与时才可进行决策,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进行决断,否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所有经济损失以及事件产生的民事责任。
4、公司重大财产购置如(汽车、房产、、、)需经过甲乙双方同意方可进行购置。
5、除公司主营业务外投资如(购买有价证券、股票、基金、贵金属投资产品、或跟公司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联系业务)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义投资购买。
6、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通过自身人脉关系和企业平台为乙方提供客户资源和创造更好的销售条件.
7、乙方有义务和责任按月向甲方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股权的转让和保护协议
1、甲乙双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甲乙双方和其它持股股东全部同意。
2、甲乙双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所持股份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持股股东或投资人。
3、甲方双方任何一方转让手中股份股权时,协议甲乙合作双方在相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力。
4、在经营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有权通过追加投资增加股份股权持股比例和权益。
5、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股份股权出卖转让后,甲乙双方通过手中股份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6、在未经甲乙双方许可下不得接收任何甲乙双方以外的投资及其它有损股东权益的投资。
7、此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内,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8、经营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四、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手中股份股权承担经营亏损,承担与股份股权所持比例相对应的亏损数额。
2、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孳生物和购置财产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3、经营活动产生净利润甲乙双方按照手中持股比例获得财产。
4、甲乙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及其它可能产生的经营费用。
5、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五、其它权利和义务
1、乙方做为公司直接经营管理者,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挪用公司资金资产做为个人用用途,否则甲方保有追究乙方经济损失赔偿和民事责任。
2、乙方在执行经营活动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甲方或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经营活动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5、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和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经营事务执行人。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撤销投资,如违背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在甲方和共同投资人没有决定更换经营事务执行人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退出经营活动,如违背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照本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和约束能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叁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共同投资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
乙方:
现甲方与乙方本着诚信与合作签订本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涉及乙方与甲方协商后愿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投资理财服务等具体事项。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投资理财管理服务,理财产品为 (a国内期货、b国内证券、c国内基金、d黄金投资产品、e其他产品)。乙方可自主选择投资产品;在乙方认可的条件下,也可由甲方自由选择。乙方必须明白从事任何各类的投资理财都是存在风险的。
二、乙方资金经由甲方管理并进行投资,乙方自行承担投资过程中的风险。经双方协商,乙方愿意承受的风险为 (a.本金总额的10%、b.本金总额的30%、c.双方的其他约定)。
三、甲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制定投资计划和执行交易策略,合理利用乙方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在此过程中积极维护乙方的权益。乙方有权对投资帐户进行实时监督并要求甲方提供交易帐单。若甲方有违反双方约定或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则乙方有权要求取回本金及收益。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投资理财中的必要工作。
四、该投资理财协议的期限以 (以年、月、周、日为单位或以双方约定的具体时间)计算。协议签订后,甲方与乙方 (以年、月、周、日为单位或双方约定的具体时间)进行结算。甲方与乙方约定,双方的利润分配比例定为 。结算时依据双方的约定为准。
五、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若任何一方出现任何问题或者要对原协议进行变更,甲、乙双方都有义务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协商解决问题。若任何一方出现重大失误导致协议不能正常履行,则由该方承担一切民事责任。该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可选择终止合作或者继续合作并重新签定新的协议书。
六、甲、乙双方对协议主内容有补充的地方可以撰写具体附件作为补充协议。
七、对于乙方帐户的最终收益情况,应以此协议起始日 至 协议终止日以单位日期累计的收益总和(除去相应的手续费和税)决定。
八、在甲方、乙方履行合作协议期间,乙方在没有以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撤出理财资金,从而影响到投资组合的最终收益,甲方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有权向乙方索取其原先投入总的资金的5%作为违约金。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补充协议书
补充协议主要是对主协议的内容进行补充和解释,并记录乙方在签定该协议时的资金状况及分配,方便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限内的利润分配及最终结算事宜。
乙方资金开户行/公司:
乙方帐户号码:
帐户内可取资金总额:
帐户内可用资金余额:
紧急时乙方的联系方式:
其它注释(记载乙方帐户中已用资金的分配,例如在证券类投资上所投入的资金额度及其占有总资金的比例等事项):
在主协议中,甲、乙双方已对协议期限、结算时间、利润分配这三项内容进行了协商并予以确认。补充协议对协议期限内的甲、乙双方利润分配进行具体的约定:
1、在协议期限内,每 时间(月、周、日)为一个利润分配周期,即甲、乙双方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分配的主要内容是乙方在当期甲方盈利的基础上,必须向甲方支付该期的利润分成;若当期甲方处于亏损状态,则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分成。
2、若在不到一个利润分配周期的时间内,甲方对乙方盈利已达到乙方本金的20%,则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通知后的 日内,向甲方支付该20%盈利的分成;若在上述时间条件内,盈利超出20%,则以每20%为一次分成点。
3、主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提到的盈亏比例都以乙方的本金为计算基数,而不以协议期限内每个利润周期后的资金总额进行叠加计算。
4、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共同投资协议书【第三篇】
与公司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工程投标。
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为联合体主办人, 为联合体成员;
2. 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招标方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主办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
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双方签署施工协议),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5)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主办人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4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投标报名一份,随投标文件装订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甲公司名称: 乙公司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同投资协议书【第四篇】
本投资意向书不具备法律效应。且投资事件的各参与方都是建立在互惠互利的条件下,如无其他特殊情况,本投资协议将在签署60天后过期。
一.参与各方
甲方
乙方
投资金额
陈述和保证
二. 股权投资
乙方式
增资扩股
主要合同
购买价格
乙方董事
上市 a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或公司) 1) b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b)所管理的基金 2) 其他一致行动人 ¥30,000,000元人民币 其中,b投资3000万元 按照同类型增资交易的惯例, 甲方必须提供关于对甲方以及其子公司(“a”)的标准陈述、保证和承诺,包括 1. a(及其子公司)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和账户管理的准确性,并符合中国会计准则; 2. a的原有注册资本无出资瑕疵; 3. a对其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和投资具备有效所有权并对权利瑕疵做出了说明; 4. 除a各关联公司之间,a未有对外担保,也未有对外借款或者贷款; 5. 没有未经披露的债务或诉讼; 6. 甲方原股东已经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同意此次交易。 增资扩股 由甲方向乙方发行普通股票。 1.由乙方、甲方和甲方各股东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工商登记用) 2.由乙方与相关股东签署的股东协议与附加协议(本投资意向书涉及的其他主要条款)。 甲方投资前的整体估值为亿元人民币 乙方以3000万人民币认购甲方的增发股本,在增资完成后持有甲方% 的股权。 本轮增资完成后,乙方有权委任一位董事(“乙方董事”)进入甲方的董事会。董事会由不超过(5 )名董事组成。 甲方实际控制人和甲方承诺,在将现有的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
公司(公司重组)后,力争于20xx年12月31日(上市截至
日)之前使甲方在中国境内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中小板、
业绩保证
估值调整
触发事件
回购 创业板)上市。 乙方同意配合上市所必须的行为和要求,只要上述配合是合法的,并且在乙方看来,不会增加乙方的风险或改变其在甲方的经济地位。 如果由于甲方故意不配合上市的各项工作而导致公司上市的不实现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上市失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从上市筹备开始的一切费用及由此引起的实际损失。 管理层股东和乙方共同为公司设定了20xx年度税后利润¥1400万元人民币、20xx年度税后利润¥1900万元人民币;或者20xx年和20xx年两年经审计的税后利润累计不低于¥3300万元人民币的经营目标。 公司有义务尽力实现和完成最佳的经营业绩,管理层股东有义务尽职管理公司,确保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 当甲方未来两年承诺业绩未实现时,乙方有权选择: 1) 按照实际完成的净利润重新计算企业估值,但估值不得低于乙方投资前公司净资产的总值;调整后各方股东所占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但原股东须在20xx年度审计结束后三个月内退还乙方相应多付的投资款,乙方按照各自相应的投资比例获得此部分退款。 计算依据如下:以20xx、20xx年两年累计经审计的税后利润之和为基础,按照4倍市盈率(摊薄后估值)重新调整本轮估值;或 2) 调整股权比例,但调整上限为30%。剩余不足按照现金返还(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本轮投资额与增资完成后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占比)。 触发事件包括: 1. 20xx年经审计税后净利润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20xx年经营目标—1400万元人民币×70%);或 2. 投资后销售额年增长低于30%,或者净利润年增长低于30%;或 3. 至上市截至日,由于甲方故意不配合导致没有完成上市 但是,如果触发事件是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或者足以影响到国内普通人群的日常出游意愿的重大疫情(比如非典、甲型hini流感的大爆发并持续较长时间等)、及其他各方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各方同意,此时视为未发生触发事件。 当触发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要求管理层股东回购股份。回购
时限为六个月,超过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权利。
回购价格按以下两者最大者确定:
1)乙方按年复合投资回报率(10)%计算的投资本金和收益之
和,剔除已支付给乙方税后股利;或
2)回购时乙方股份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
管理层股东股权提前质押
超额现金分红权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强制卖股权
三、权利及义务
信息获取权 公司或公司股东承诺在收到“股份回购”的书面通知当日起四个月内需付清全部金额(前两个月付清50%,后两个月分别付清30% 和20%)。 为了确保履行上述最低业绩保障承诺,管理层股东同意预先将%的股权质押给乙方(手续自股权由实质控制人过户到乙方名下即告完成),质押手续自本次增资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果公司20xx 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低于1000万元(即触发事件1),乙方有权选择:1)要求管理层立即回购;或2)立即将质押股权一次性调整,即b受让%的股权,占股30%。 如果公司20xx 和20xx 年度两年累计经审计的税后利润之和高 于预定目标,则乙方于审计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将上述质押股权无条件回拨给实际控制人。 如果20xx、20xx年两年累计经审计的税后利润之和高于预定目标,完成的净利润超额部分所对应的投资人份额将作为投资人对于公司管理层的现金奖励。 管理层有权利决定现金分红权的兑现与否。 乙方同意且经董事会批准,甲方可以行使股权激励计划,但该股权激励计划应符合以下原则: 1. 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总额增发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15%。 2. 该股权激励计划应在专业机构(券商或律师)指导下完成,不得对甲方上市有实质性影响。 当出现下列重大事项时,乙方有权利要求公司现有管理层股东提前回购投资人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1)公司累计新增亏损达到乙方介入时公司净资产的30%; 2)公司现有股东出现重大个人诚信问题,尤其是公司出现乙方不知情的帐外现金销售收支时。 乙方将有权要求出售公司任何种类的权益股份给有兴趣的买方,包括任何战略投资者;在不止一个有兴趣的买方的情况下,这些股份将按照令投资者满意的条款和条件出售给出价最高的买方。 交易完成后,乙方将通过乙方董事按期获得或要求提供所有信
息和资料,信息包括:
1. 每半年结束后的60天内,半年期合并财务报告
2. 每年结束后90天内,年度合并财务报告
3.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年度审计报告
4. 每年二月份的最后一个日历日以前,关于下一年度的
发展计划(包括运营预算和资本开销计划)
如果乙方需要与甲方高管层当面会晤以了解公司运营情
需得到股东会和乙方同意
的事项
需得到董事会批准和乙方
董事同意的事项
实质控制人承诺
共同出售权
清算 况,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应当安排高管层与乙方会面,并就乙方所关心的问题提供回答。 基于报告和分析目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关于其经营、财务和市场情况的其它信息和数据,公司应尽可能提供,除非提供此类信息或数据会导致a或其子公司作为当事方违反某种协议或合约。 1. 在本轮增资后,股东会会议在作出公司经营范围的重大变更决议时,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经乙方同意通过。 2. 在本轮增资后,股东会会议在作出以下决议时,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经乙方同意通过: a. 公司章程的变更;(由律师提出明确内容!) b. a或其子公司增资、减资或股本结构的变更超过15%时;或 c. a的解散。 在甲方上市前,以下主要事项应获得董事会批准,而且必须获得乙方董事投赞成票的事项有: 1. 委任和更换审计机构; 2. 公司向第三方提供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借款; 3. 公司及管理层股东中任何成员对外承担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担保或债务; 4. 6个月内累计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关联交易,但不包括a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5. 公司薪酬管理原则制度。 实质控制人承诺乙方,除经批准外,将不会在上市前转让或者质押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除公司进行下一轮私募股权融资导致实质控制人被动丧失第一大股东地位以外,实质控制人不主动谋求变更其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乙方享有以下共同出售股权的权利: 如果除实质控制人以外任何原股东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其他股东可以先行行使优先购买权; 在各方均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下,乙方有权选择按照现有的持股比例分享出售机会、划分可出售股权的比例后一并转让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权。 公司进行清算时,乙方有权优先于其他股东以现金方式获得其
全部投资本金。在乙方获得现金或者流动证券形式的投资本金
后,公司所有的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参与剩余财产的分
配。
关联交易 规范性要求
四、一般性条款 竞业限制 保密性 费用和开销 合同的约束力
法律管辖 实际控制人与甲方任何一家公司的所有交易(但不包括实质控制人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与a任何一家公司的所有交易,应当要遵循正常商业原则,且均须在交易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特别是告知乙方委派的董事,并履行公司内部必要的批准程序。 乙方有权要求实质控制人配合,促使甲方符合中国企业境内或境外上市的各项规范性要求,包括公司章程、法律规范、财务规范、税务规范、内控规范及社保、环保等各类事项。 实际控制人与甲方承诺,将与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自己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的方式);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因任何原因离开公司的,自其离开公司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内任职或自营、帮助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 各方同意:该讨论或任何相关信息均不会透露给第三方、公司员工(高管除外),除非各方为了估值和交易的实施,而将信息透露给关联方、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机构的情况。 在相关各方适用法律的约束下,未经所有当事方的通知和同意,不得发布任何公告。 各方应各自承担自身的法律费用和开销。 涉及本次投资相关的法律意见书的各项费用,投资成功后由甲方承担(费用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涉及到乙方因本投资业务产生的其他第三方调查费用,投资完成后可以由甲方承担。 本投资条款对各方不构成法律约束力,保密性条款和费用条款除外。 本投资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