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助廉倡议书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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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助廉倡议书1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家庭成员:

国廉则安,家廉则宁。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幸福生活的港湾,也是反腐倡廉的一道重要防线。为进一步倡树廉洁家风,充分发挥家庭助廉作用,营造文明健康、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现就开展“涵养家风清风传家”家庭助廉活动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家庭成员发出如下倡议:

明礼知止,以德立家。坚持家风传德,锤炼品德修为,明礼于心、行礼于人,言行有规矩、做事有法度,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让家庭成为知礼重德的精神家园。注重言传身教,以身示范、做好表率,身体力行、耳濡目染,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弘扬家国情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主动担当家庭责任,培育传承家庭美德,以良好家风浸润社会风尚。

严以律己,以廉治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淡泊名利,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管得住小节。常吹“廉洁风”、常敲“廉洁钟”、常算“廉洁账”,时刻提醒家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怀敬畏之心,以廉律己,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非分之礼不收、不义之财不取、身外之物不拿,当好廉内助,把好幸福门,筑牢家庭廉洁的“防火墙”,争创清廉治家的“最美家庭”。

文明简约,以俭持家。“治家俭,则家业兴隆;为官俭,则以俭养廉”。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以养德、俭以助廉的优良传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弘扬文明节俭时代新风尚。不慕奢华,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涵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追求移风易俗的文明新风尚,培树俭约自守、力戒奢华的社会风气,以家庭之美助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聊城。“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六个新聊城”,打造首善之区,离不开“廉洁家风”的滋养,更离不开每一个家庭的参与。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为建设廉洁聊城贡献家庭力量!最后,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家庭助廉倡议书2

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家属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家庭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家庭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充分发挥家庭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特殊作用,我们特发如下倡议:

一、树立“家庭助廉”意识。廉洁自律不仅仅是对干部自身要求,也是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在工作中,干部能不能经受住考验,做到拒腐不沾,廉洁自律,除了靠自身过硬的修养外,家庭成员的影响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每一位家属要从监督自己亲人做起,引导家庭成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拒腐蚀、守清廉、讲规矩。

二、弘扬“勤俭促廉”传统。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勤俭持家,反对浪费,倡扬时代新风,摒弃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要关心亲人的思想状况和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少一些应酬,多回家吃饭,相互关心,相互监督,当好家庭的“贤内助”,营造一个温馨的家。

三、把好“家庭廉政”关口。要坚定支持亲人的工作,对他们事业上多一份支持,少一分拖累,感情上多一份温暖,少一分抱怨,在生活上多一份理解,少一分苛求。要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插手配偶工作,不以权谋私,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把好家门,努力当好家庭的“廉内助”,建好一个廉洁的家。

四、争当“清正廉洁”榜样。国以家为基,家以廉为贵,要以德育人,我们要用自身公正廉明的言行,帮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营造崇廉尚洁的家庭氛围,为青少年树立清正廉洁的榜样。

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德治家,以情暖家,以廉养家,积极做好“家庭助廉”工作,筑牢家庭拒腐防变的坚固长堤,为建设幸福家庭、和谐社会和美丽利川做出积极贡献。

中共利川市纪委

中共利川市委组织部

中共利川市委宣传部

利川市文明办

利川市妇联

20xx年5月25日

关于家庭廉内助心得体会3

保险标的

第一条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房屋及室内装潢;

(二)室内财产:

1、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

2、衣物及床上用品,

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4、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

第二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无线通讯工具、日用消耗品、交通工具、动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违章建筑、临时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六)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本保险期间内,凡是被保险人自有、与他人共有或代他人保管的,并座落或存放于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的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基本责任或投保人选择的特约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基本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特约责任(任选一种)

1、盗抢责任:经公安部门确认的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入室抢劫的盗抢行为,三个月内未能破案或三个月内破案但未追回的损失。

2、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或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第四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国家机关的行政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三)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四)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的财产损失。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室内财产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第九条保险金额每份为10000元,其中房屋及室内装潢保险金额为8000元,室内财产保险金额为20__元。投保人根据投保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及投保份数。投保多份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投资金、保险费、收益金、年收益率和给付金

第十条每份保险对应的保险投资金为20__元。

第十一条投保每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为12元。保险费由保险人从投资收益中获得,投保人无需在交纳保险投资金以外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年收益率是保险人用以计算保险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投保人的固定投资回报折合每年的比率。收益金为年收益率与保险投资金及保险期间内保险年度数的乘积。

第十三条给付金是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给付金额。给付金包括满期给付金和退保给付金。满期给付金为保险投资金与收益金之和;退保给付金为退保时保险人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给付金不受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及被保险人是否已经获得保险赔偿的影响。

保险期间和保险年度

第十四条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金牛保险合同收益一览表》给出的选择中确定一种,中途不得变更。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保险年度。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投资金。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险投资金后生效。

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合同自保险人解约通知书到达之日起解除。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七条投保人确定多个被保险人的,应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投保人确定的被保险人不是投保人本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在本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变更被保险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第十九条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保险合同有关内容。

第二十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施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本保险合同。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下列约定优先适用:

(一)发生盗抢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1000元;

(二)发生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不得超过1000元;

(三)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的赔偿,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每份200元,如投保多份的为投保份数乘以200元,但无论投保多少份,每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享有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__元;同一地址的保险标的另有保险人相同条款承保的,无论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人,保险份数均合并计算。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以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三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仍然归被保险人所有,并在赔款中扣除其折价金额。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凭证、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有关部门的证明以及证明实际损失情况的其他单证或证据。

第二十五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向有关责任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追偿的权利。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申请恢复保险金额,但须交纳相应的保险费。无论当年度保险金额是否恢复,下一保险年度保险金额自动恢复。

第二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如被保险人有重复保险存在,保险人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应由其他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的,视为被保险人放弃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

退保和满期给付

第二十九条投保人在本保险合同期间届满后领取给付金,也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全部或部分按份退保领取相应的给付金。期满前全部退保的,本保险合同解除;部分按份退保的,则相应减少保险投资金及对应的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不享有领取给付金的权利。

第三十条投保人在领取给付金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法人证明或其他合法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投保人申请提前领取的,还应提交给付金领取申请书。

第三十一条本保险合同期满后,保险人按《金牛保险合同收益一览表》所列金额给付投保人给付金。逾期领取的,保险人仅按期满日金额给付。

第三十二条投保人退保时,保险人按下列约定支付给付金:

(一)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不足6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险投资金扣除200元手续费。

(二)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满6个月不足12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险投资金扣除100元手续费。

(三)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满12个月不足约定保险期间的,每份给付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给付金=保险投资金+保险投资金×(利率×(承保天数-365)/365×80%)

其中,"利率"是指人民银行公布的适用于起保日的城乡居民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保险单正本遗失时,投保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之前,给付金被冒领,保险人不负由此导致的投保人的任何损失。

第三十五条投保人将保险单项下领受给付金的权利进行质押的,应向保险人办理批注。否则,质押对保险人不发生效力。

已办理质押批注的保险单,投保人退保、领取给付金或挂失时,除提交本条款第三十条约定的单证外,还应提供质权人同意的证明。

家庭助廉倡议书4

广大党员干部家庭:

国无廉则不安,家无廉则不宁。家庭是幸福生活的港湾,是拒腐防变的前沿,为进一步倡导廉洁家风,充分发挥家庭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党员干部清廉、家庭和谐美满,结合“德润三秦”家风建设活动方案要求,输气一公司纪委组织开展以“倡优良家风、建廉洁家庭”为主题的家庭助廉活动,恰逢xx佳节,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常吹家庭廉政风。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倡扬以德治家、以俭持家、以廉保家的家庭理念,家庭成员要自觉支持和协助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常吹家庭廉政风,互相监督,防微杜渐,通过潜移默化的守廉影响,让家庭成员成为亲人勤政廉洁、恪尽职守的好帮手。

二、常敲家庭廉政鼓。倡导文明清廉的家风建设,家庭成员要做好领导干部的“廉内助”,常敲家庭廉政鼓,形成“父母教育子女,妻子提醒丈夫,丈夫引导妻子”的廉政氛围,督促家庭成员思廉、明志、养德、敬业,为领导干部堂堂正正做人、忠诚干净担当提供坚实后盾。

三、把好家庭廉政关。倡导廉洁律己的家庭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做到非分之礼不收、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廉之友不交,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要以身作则守住清廉、顶住诱惑,用实际行动拒绝腐化,把家庭建设成温馨、幸福、健康的“安全港”。

四、守住家庭幸福门。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倡导温馨廉洁的家庭环境,提倡朴实纯洁的人情往来,弘扬传统家庭美德,传承老一辈革命家的红色家风,动员家庭成员人人参与,用实际行动守住幸福家门,共筑家庭拒腐防线,努力营造“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家风优则作风优,家风正则党风正,家风纯则政风纯,家风清则社风清。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家庭助廉活动中,做好参与者、监督者,以德治家、以廉养家、以情暖家,通过每一位家庭成员的努力,筑起反腐防腐和倡廉促廉的家庭防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分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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