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纪人合作协议劳动仲裁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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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合作协议劳动仲裁篇1

甲方(公司):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合作期限

(1) 甲方推行“独立经纪人合作制”的经营模式,即甲方与乙方由传统的雇佣关系改变为合作关系,乙方可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离职手续后,再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而工资由原来底薪加提成的模式,改为无底薪高提成的激励机制。

(2) 乙方以独立经纪人身份与甲方合作。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场所、电脑网络、电话等办公条件及楼盘资源、客户资源等信息资源,并以甲方名义开展房地产经纪及一切相关业务。

(3)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为限。

第二条 分成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 甲乙双方约定每笔成交单实际收到佣金扣除非本人盘源方、钥匙方、合作方、按揭费等

其他

分佣后所剩佣金为乙方个人实收佣金(以下简称实收佣金)。

(2) 乙方每笔租单按实收佣金的50%固定比例分成;

(3) 乙方每笔售单实收佣金的20%划为开单分成,实收佣金的15%划为结单分成。

(4) 乙方当月售单累计实收佣金超过5万的,享有5—25%月奖励分成,具体分段比例为:50001—150000为5%,150001—300000为10%,300001—500000为15%,500001—1000000为20%,1000000以上为25%。

(5) 乙方租单分成在佣金收齐、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发放。收取现金的,由分行行政助理即时发放佣金的50%做为分成;佣金为刷卡的,分成将于下周4发放(即每周四发放上周周一至周天的刷卡租单分成),并收取刷卡金额1%的手续费。

(6) 每月15号前,乙方售单开单分成在财务部确认佣金到帐,分行经理批准,公司核准后在每月25日发放;结单分成及奖励分成按公司标准在结单后次月25日一起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7) 乙方应得分成甲方在代扣应缴个人所得税后以人民币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8) 如乙方分成发放后发生撤单退佣或减佣等事项的,乙方须将多发分成退回公司。

(9) 乙方履行正常手续终止本协议,则未结单须交接给甲方指定的接手人继续跟进,该单的结单分成转移给接手人作为跟单收益。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的办公场所、电脑网络、电话等办公条件及楼盘资源、客户资源等信息资源(不提供笔、本、计算器、等日常个人办公用品)。

(2)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组织开展房地产经纪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当地政府部门所要求的经纪人资格认证报考、培训、发证等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一切广告、信息资源支持,并协助乙方开展业务。

(4)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业务进展情况,并要求乙方随时汇报。

(5) 甲方有权干预、阻止乙方违反甲方业务操作流程、服务标准的行为,并对所造成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合同期间所获得所有客户、楼盘信息等资源均须登记在甲方资源管理系统或登记本(册)上,并按甲方规定享有所登记楼盘、客户资源成交后的分佣。

(2) 乙方进行业务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及客户服务标准。

(3) 乙方开展业务时不能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并在进行业务时不得有损害客户及甲方利益的行为,不得吃差价,因前述情形给甲方带来的品牌形象损害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有权从分成中扣除。

(4) 乙方在甲方所接受的培训内容及讲义、内部文件、内部规章制度、乙方进行业务时所使用、获知的所有客户、楼盘等信息资源均为甲方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提供给第三人及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5) 乙方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甲方制定的规定和限制,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乙方可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同意,双方不另行签订协议。

(6) 乙方所成交售单过户按揭手续须在甲方服务部门或指定合作机构办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私自找外部机构办理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单所有收益,如因甲方服务部门或指定合作机构过错造成该单产生纠纷的,由甲方服务部门或甲方指定合作机构承担损失。

第五条 协议变更、终止、违约责任

(1) 合作期限内如乙方未经许可私自收取红包、好处费、佣金等,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发乙方所有未支付分成及预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 乙方如因违规操作被办公地点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3) 乙方因违反甲方制度规定,使甲方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4) 乙方因故连续三天(含)以上无法开展业务,未向甲方管理人员通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暂停发放所有未发放分成,直至交接清楚后予以发放。

(5) 合作期限内如需变更协议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6) 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需单方终止,由一方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交接完毕则终止协议。

第六条 其它的约定

(1) 甲乙双方不因本协议而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自行承担各项社保福利费用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2) 合作期间因任何一切的违法违规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3) 对交易中出现的合同纠纷,甲方有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帮助,但因乙方过错导致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对于合作期间发生的诉讼案件,由过错方承担诉讼费用及损害赔偿;因第三人的行为损害甲乙双方利益的,由甲乙双方平摊诉讼费。

(4) 本协议终止乙方不存在第四条第(3)(4)(5)及第五条第(2)(3)(4)(5)所述情形的,待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甲方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支付未发放分成,如存在前述情形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未支付分成及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全部损失。

(5)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协议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甲方所制定的《 》、《 》、《 》等规章制度,做为本协议之附件由甲乙双

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按指模):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经纪人合作协议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双方互惠、互利、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 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为本项目的联动合作经纪人,但与甲方无任何人事关系,乙方不 能以甲方工作人员身份故意欺瞒他人。

2、 乙方可通过自身资源

寻找

目标客户进行推广,一切都视为乙方主动行为,若与其他个体或公司产生利益冲突,与本项目无关。

3、 当联动合作经纪人带客户上门,并做好客户资料登记以及相关报备手续后,每次可领取30元交通补贴。一旦发现有串通他人冒充客户的行为,甲方可单方面立即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4、 乙方做完相关报备手续后,无需再次带客上门,只要与负责对接的舲业顾问跟进客户的销售进度,客户成交后,在交纳首期款或全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项目组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兑现给联动合作经纪人3000元/套销售奖励。

5、合作期限由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甲方会根据乙方的综合情况考虑是否续签。(此前登记客户的成交奖励同样有效)。

第二条 甲方责任

5、甲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做好客户资料的隐私保密工作,并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做到业务信息公开透明,保证乙方的利益。

6、如有客户因甲方提供的宣传口径提出疑议,开发商具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条 乙方责任

8、乙方务必按照流程做好客户登记与跟进工作,与甲方舲业顾问做好交接和报备工作。

9、乙方应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切勿出现与项目不符的说辞,禁止做出与现实不符的承诺和说辞,由此产生的相关影响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不属甲方工作人员,若在乙方与其客户在销售或推广期间产生纠纷、发生交通事故、人身意外或其他不可预测的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11、遵守合作精神,维护好双方的利益,有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

第四条 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并及时通知乙方;若双方在合作期间内产生分歧,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合作,应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并在协商后解约。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第六条 未尽事宜参照《合同法》执行。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 舲业顾问: 联系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署

经纪人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有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 确认与保证;

1、合同双方确认已经获取了本合约所涉及的

房地产经纪人

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相关信息,充分阅读并理解了本合同所有内容及附件,接受并严格尊守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双方郑重声明并保证;

1). 对本合约的履行,传达将不违反本合约的各项条款和规定,亦不会在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合约中列有违反本合约规定的条款;

2) 在获得本合约所规定的有关权利时没有隐瞒或伪造任何客观事实;

4.合同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和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没有任何误解和歧义。

二、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情况;

1、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编号

2、 房地产经纪人身份证号码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保证是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合法拥有者。

2、甲方负责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备案及注册。

3、

关于

房地产中介营业事务,均由甲方依法执行,乙方不参与相关事务的具体执行,也无须在甲方办公地点上班。但乙有权随时了解相关情况,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

4、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

四.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备案一个月后,甲方将此证归还乙方保存,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乙方不得再出租此证件。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使用该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两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4、凡因合同双方就本合同的签署、生效、履行、解释、变更等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六、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为元/年/证

七、违约规定

1、合同双方应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

2、凡出现违反本合同规定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他规定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2、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或者本合同项下的任务权利和义务。

3、甲方在办理过程中需乙方签字或配合的部份乙方应积极配合。

4、如甲方未通过资质申请,是因乙方证书相关问题造成,乙方需退还甲方全额证书使用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乙方无需退还证书使费用

5、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宣,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签署正本一式贰份,自甲、乙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公章)

电话:

日期:

乙方:(签名或盖章)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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