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夜晚会主持稿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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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伯克段于鄢翻译1
关键词:《左传》;叙事;倒叙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2-0256-02
所谓倒叙,法国叙事学家热奈特认为倒叙是“对故事发展到现阶段之前事件的一切事后追述”[1]。清人王源在《左传评》中对倒叙作了这样的阐释: “追叙之法,谁不知之? 但今之所谓追叙者,不过以其事之不可类叙者,置之于后作补笔耳。追叙之法,乃凌空跳脱法也。”[2] 并概括出追叙的特征是: “中者前之,后者前之,前者中之后之”。王源所言的“追叙”也就是“倒叙”。在《左传》文本中,倒叙之处不下一二百处。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一、以 “初”领起的倒叙
根据叶绍钧《十三经索引》统计,整部《左传》,用“初”字领起的追叙有 99例之多 [3]。在这些倒叙中,往往都是叙事学上所称的内部倒叙,其“叙述开端时间之后的故事”[4] 。并且其多数都是用来对当前叙述的某个人物或事件的前缘解析。比如《宣公二年》: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杀之。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斗且出。提弥明死之。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
在激烈的打斗中,突然用倒叙的手法引出灵辄,“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使赵盾逃出晋灵公的伏击。此倒叙,不仅舒缓了紧张的局面,也为赵盾能逃出被击杀而给了更充分的理由,增强了赵盾的人格魅力。
而有一些以“初”字领起的倒叙是叙事学上所谓的外部倒叙,其“叙述的是开端时间之前的故事”[4]。比如《隐公元年》: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根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郑庄公生于郑武公十年(公元前757年)与《左传》的开头时间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时间倒叙了三十六年之久。这段倒叙为下面故事“郑伯克段于鄢”的开展作了很好的铺垫。同时在《左传》中,所有用“初”字领起的段落有的学者认为并不都是倒叙,也有“插叙”和“补叙”的功能,但如果说都是“倒叙”也是可行的。
二、以时间副词“昔”领起的倒叙,其多属于外部倒叙
比如《襄公十四年》:
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寒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剪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剪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志也,岂敢离逖?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宣子辞焉,使即协会,成恺悌也。
将“昔”字领起的几段倒叙完全地融在顺叙之中,虽然用俗话讲有“翻小肠”之嫌,但一场激烈的论辩却将范宣子与驹支的形象凸显出来,也使一场外交争论在叙往事中将是非曲直道尽。范宣子的一句“来!姜戎氏!”就如同此人物在眼前般召唤。这段叙述,能使读者如身临其境一般感受到现场的气氛,犹如其声在耳畔。这种倒叙就如同支持论点的论据的例子一样,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再如《文公十八年》季文子使太史克回答宣公为何逐莒仆一段话:
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大临、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
昔帝鸿氏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凶德;丑类恶物。顽不友,是与比周,天下之民谓之浑敦。少氏有不才子,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搜慝,以诬盛德,天下之民谓之穷奇。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傲很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杌。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凶也。故虞书数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从”,无违教也。曰“纳于百揆,百揆时序”,无废事也。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舜有大功二十而为天子,今行父虽未获一吉人,去一凶矣。于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庶几免于戾乎!
这样一段几乎是总结性的倒叙将春秋时期的理想化的事君之礼叙述了出来。笔者认为在这段叙述中,作者本身对此事的看法也体现了出来,就是“举十六相、去四凶也”。用一组对比的叙述“有才子”与“不有才子”道出理想的社会纲常“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及为恶的典范“浑敦、穷奇、杌、饕餮”。这段倒叙也可以讲是“寓论断于叙事”的先河,能给人以聩耳发醒之感。这两段在《史记・五帝本纪》中也有大致记载,也是作为一段倒叙来表现舜的才能。
三、以明显的叙事时间为排列顺序的倒叙,其多为内部叙述
比如《隐公六年》:“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遂不许。”在此段中,“往岁”一词,就倒叙出郑伯缘何侵陈的原因。
四、有些倒叙是不加任何时间上的标志而直接叙述
比如《宣公十年》:“夏,齐惠公卒。崔杼有宠于惠公,高、国畏其逼也,公卒而逐之,奔卫。”在此段叙述中,“崔杼有宠于惠公”无疑是说在惠公生前,崔杼是很得宠的,无人感迫害他,而一旦惠公没了,崔杼的倒霉日子也就到了,“逐而奔卫”。此一句倒叙就把崔杼何以被逐的前后因果关系全部写明了。再比如《襄公七年》:
郑僖公之为太子也,于成之十六年与子罕适晋,不礼焉。又与子丰适楚,亦不礼焉。及其元年朝于晋,子丰欲诉诸晋而废之,子罕止之。及将会于子驷相,又不礼焉。侍者谏,不听;又谏,杀之。及,子驷使贼夜僖公。
看此段之倒叙,我们会很清楚地知道郑僖公为何能够被弑:为太子时不礼于晋楚;当政后,朝于晋,其臣子就想废掉他;而后于诸侯盟又不礼;侍者谏,不听且杀之。这样就将僖公于国内国外都不好的人际关系用简短的几句话概括了出来,其被废掉或杀掉是早晚的事。国内不得臣民之心,国外又无同盟之势,其何能为国君!
《左传》中,倒叙的情形很多,其这种打破常规的叙述不仅为了弥补顺时叙述的不足,同时也是作者对历史进行记述时,主动参与的表现。同样的一件历史事件,不同的剪裁、布局、谋篇以及材料的应用,都会使读者产生不同的体验。在这种叙述中,必然包含着作者的用意在里面,作者的褒贬、臧否、好恶也必然存在于其中。
参考文献:
[1][法]热拉尔・热奈特。叙事话语・新叙事话语[M].汪依群,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37.
[2][清]王源。左传评[M].济南:齐鲁书社,1997.
郑伯克段于鄢翻译2
论文关键词:伐,侵,战,征,战争,门
有人说,“人类是一种好战的动物,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战争史”。[1]我认为这句话用在《左传》中更恰当。尽管作为儒家经典之一的《左传》,所涉及的内容林林总总,方方面面,如政治、经济、文化,尤其是礼仪,但翻开《左传》,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左传》的历史是战争的历史,《左传》的时代是战争的时代,不仅几个大国之间如齐楚、齐晋、秦楚、鲁宋之间常常穷兵黩武,就是一些势力弱、地盘极小的,后人很难记住他们名字的郑国、虢国、卫国、邾国、鄀国,都从没有逃过战争带来的灾难。有人统计约春秋二百余年间,各类军事行动就有483次,大规模的战争就有14次。[2]因此,描绘战争的动词自然不少,如伐、侵、攻、袭等等,把这些动词笼统作“攻打”来翻译,疏通句意倒也无妨,但如果都一概用一个义去理解,显然只能粗线条地了解《左传》。他们中有交叉的地方,但更重要的是他们用法有不同之处。
(一)伐
“伐”在甲骨文中写作,一边是人,一边是戈,像人以戈击脖颈,《说文》,“伐,击也。从人持戈,一曰,败也。”伐即击杀,攻击义,已是定论。《左传·庄公二十九年》,“夏,郑人侵许,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似乎将伐、侵、袭三字分得很清,“伐”因“有钟鼓”而带有“正义”的色彩,兴师问罪,公开声讨,表明进攻的正义性,这是原文的观点。我认为《左传·庄公二十九年》中的话语只能强调这三个字是有区别的。孟子说“春秋无义战”,要说“伐”即正义之战是难叫人信服的。先看“公开声讨、兴师问罪”的一组例子。
1、“遂帅师而伐宋,战焉,宋无信也。”《桓公十二年》[3]
鲁、郑国之所以要伐宋,是由于宋国不讲信用。
2、“楚伐绞,军其南门。”《桓公二十九年》
楚国攻打绞国的理由,是“绞小而轻”,且自不量力。
3、“十六年夏,诸侯伐郑、宋故也。”《庄公十六年》
4、“秋,楚伐郑及栎,为不礼故也。”《庄公十六年》
5、“故子国作乱,谓晋人曰:‘与我伐夷而取其地’,《庄公十六年》”
夷人不知图报谢恩,必然导致被伐。
6、“秋,楚人伐郑,郑即齐故也。”《僖公元年》
郑国因为亲近齐国而被攻打。
7、“秋,伐陈,讨不忠也。”《僖公四年》
8、“十五年春,楚人伐徐,徐即诸夏故也。”《僖公十五年》
以上各句,或因为对方不讲“礼”,不讲“信”,或是对自己有贰心,用了“伐”字,进攻的方式是公开的,吻合了“凡师有钟鼓曰伐”一语,再看下面一组。
1、“冬,伐卫纳惠公也。”《庄公五年》
2、“夏,公伐齐,纳子纠。”(庄公九年)
“代”的原因,不是对方的过错,而是有自己的小算盘。
3、“伐我,吾求救于蔡而伐之。”《庄公十年》
这样的伐除了用居心叵测来形容外,别无他词。
4、“二年春,秦孟明视帅师伐晋,以报殽之战。《文公二年》
5、“……,郑公子归生伐秦,取汪,及彭衙而还,以报彭衙之役。”《文公二年》
6、“晋人伐郑,以报北林之役。”《宣公三年》
以上句子中,报复也好,居心叵测也好,实在难和正义沾上边,充其量也就是为自己攻打对方找借口罢了。
再看第三组。
1、“楚文王伐申,过邓。”《庄公六年》
2、“仲庆父请伐齐师。”《庄公八年》
3、“十四年春,诸侯伐宋,齐请师于周。”《庄公十四年》
4、“二十一年春,胥命于弭。夏,同伐五城。”《庄公二十一年》
5、“晋侯将伐虢。”《庄公二十七年》
6、“二十八年春,齐侯伐卫。”《庄公二十八年》
7、“晋侯使太子申生伐东山皋落氏。”《闵公二年》
8、“遂伐黄,改黄师于碏陵。”《庄公十九年》
从前后的语境看,这一组句子怎么也看不出攻伐的理由,纯粹是为了土地,为了财产,想“伐”就“伐”,这里的“伐”是完全可以用其他战争动词替代的。
(二)侵
“侵”在甲骨文中形状是,金文时左边的“牛”头演变成了人。《说文》:“侵渐进也。从人,又,持帚之进,又,手也。”“侵”的本义是“打扫”,和“伐”的本义相差甚远,但“侵”由“打扫”引申为“渐进”,再引申为象扫地一样一步一步向前扩张,即侵犯之意,“这样,侵”就和“伐”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进攻方式而对举。实际上在《左传》中,有时这两个字是融在一起的。《桓公十年》:“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这里就干脆将侵伐作为一个双音节词出现,看下面的句子。
1、“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僖公四年》
2、“秋,诸侯为宋伐郳,郑人间之而侵宋。”《庄公十五年》
3、四月,郑人侵卫牧,以报东门之役。《隐公五年》
4、“秋,楚子侵陈,遂侵宋。”《宣公三年》
5、“冬,叔孙戴伯帅师,会诸侯之师侵陈。”《僖公四年》
6、“秋,虢人侵晋。冬,虢人又侵晋。”《庄公二十八年》
7、“十一年夏,宋为乘丘之役故侵我。”《庄公十一年》
8、“哀侯侵陉庭之田。”《左传·桓二年》
以上例句中,1、2两句中已将“侵”和“伐”明确分工,这也是人们常拿来区别这两个字的涵义的例句,实际上,这两句因为是对文,所以不能相同,和“正义”与否无关,例3中讲了侵的理由——报复,和伐用法相同,例7中更是讲了正大光明的理由,其他的例句中的“侵”也一律可用“伐”来代替,可见“侵”和“伐”的意义和用法有重叠的地方。 并不是说“有钟鼓曰‘伐’,无曰‘侵’。”再看下面一段话。
“夏四月,郑伯侵宋,及曹门外。遂会楚子伐宋,取朝郏,楚子辛,郑皇辰侵城郜,取幽丘,同伐彭城,纳宋鱼石,问为人、鳞朱、向带、鱼府焉,以三百乘戍之而还”《成公十八年》。
郑成公进攻宋国,到达宋国曹门外。于是就会合楚共王一起进攻宋国,占取朝郏,楚国子辛、郑国的皇辰入侵城郜,占取幽丘。一起进攻彭城,送回了宋国的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用三百辆战车留守,接着便回国。“侵”和“伐”交替使用,谁也无法区分哪是“正义”的行为,哪是非“正义”的行为。综观远古,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上,有几次战争是正义的呢?因此,伐和侵的运用,只能讲对文则异,散文则同,古汉语中这种用法并不是唯一的,“稼”和“穑”的用法亦是如此。
(三)征
现在的“征”字是从小篆变来的,小篆写成,而甲骨文的形体是,一双脚向城里走的意思。《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征,正行也。”很多人纳闷这个解释,实际上,只要联系甲骨文的形体,便得知“正行”即“征行”。“征”的本义是“征伐”,在军事上指上伐下,“有道”伐“无道”,和“伐”常常连用。《庄公二十三年》:“征伐以讨其不然。”意即征伐是用以攻打对上的不尊敬的,这里就将征伐连在一起当双音节词用的。今也有南征北伐、征伐的说法。
1、“五侯九伯,女实征之。”《僖公四年》
2、“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僖公四年》
“征”的理由和对象介绍得一清二楚。
3、“君子知秦之不夏东征也。”《襄公二十九年》
“东征”即向东征讨,尽管这句预言和历史事实不符,我们姑且不论,在此,我们只谈“征”的用法。
“征”和“伐”用法一样,但在《左传》中,作为军事用语,“征”远不如“伐”用得多,我认为“征”除了“征讨”、“征伐”之外,其古义主要指远行,如“昭王南征而不复。”《僖公四年》
(四)克
克,小篆写为,《说文解字》:“克,肩也。”段玉裁注:“任事以肩,故任谓之肩,亦谓之克,……释言曰,克,能也,其引申之意。”《左传》曰:“凡师得俊曰克。”“俊”即克敌制胜,由此可知,“克”在军事上的用法是强调结果“打胜”,相当于《哀公十一年》中所说“人胜大,祸也,齐至无日矣”中的“胜”。这在《左传》里得到验证。
1、“既克,公问其故。”“彼竭我盈,故克之。”《庄公十年》
2、“冬,会于袲,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桓公十五年》
3、“初,楚武王克权,使计緍尹之。“《庄公十八年》
4、“秋,王大夫奉子颓以伐王,不克,出奔温。”《庄公十九年》
5、“强以克弱而安之,强不义也。”《昭公元年》
以上每一例句中,“克”均可译为“攻打成功”。在《哀公十五年》里有这样一句:“武伯伐成,不克,遂城输。”则将伐和克严格区分开来了。而在“郑伯克段于鄢”一句中,“克”则显现出它的复杂性和独特性。《鲁隐公元年》中有这样说明:“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为什么“如二君”就要克,人们仍是一头雾水。再看杜预注“言段强大俊杰,据大都以耦国,所谓“得俊曰克也”。[4]
“谓若大叔段之比,才力足以服众,权足以自固,进不成为外寇强敌,退复狡壮,有二君之难而实非二君,克而胜之则不言彼败绩,但书所克之名。”[5]这两段注很清晰地告诉我们:郑伯不是一般地战胜对方,而是连根拨掉以解切齿之恨的战胜。因为对手本身就非同一般,而是篡权谋位的弟弟和母亲,对自己的政权有着直接威胁的政敌。再联系甲骨文和金文,“克”的形体是和,象铲刀铲物之状,刚好字形和字义吻合。因此,在这里“克”不能按许慎从小篆体分析“克”的意思理解。
(五)战
“战”字从戈,《说文解字》:“战,斗也。”“战”的本义和“伐”一样非常明确了,但具体用法又有区别。
1、“甲子,及秦师战于彭衙。”《文公二年》
2、“冬,齐、卫、郑来战于朗,我有辞也。”《桓公十年》
3、“秋,师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公丧戎路。”《庄公九年》
4、“二十八年春,齐侯伐卫。战,败卫师。”《庄公二十八年》
5、“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庄公十年》
6、“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桓公十七年》
“战”是不及物动词,所以它不像“伐”一样,用成“甲战乙“,而是“甲战+于+地名”,或者是单用。《庄公十一年》说,“凡师,敌未陈曰败其师,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得俊曰克。”这是从作战双方的架式和准备情况来规定“战”的用法的,纵观《左传》,凡用“战”之处,既不是秘密性质的偷偷进攻,也无需宣战与不宣,都是有备而来,一“战”决雄雌。
(六)门
“门”,古往今来人们都知道是房舍、围墙的出入口,但在《左传》里,它不仅仅是一个普通名词,而是用作谓语动词,特殊场合用于交战,有人作过统计,《左传》里,“门”字一共使用了261次,用在247个语段里面,用作谓语的“门”有33例。 [6]请看:
1、“巴人判楚而伐那处,取之,遂门于楚。”《庄公十八年》
2、“子庚门于纯门。”《襄公十八年》
3、“门于在门。”《襄公二十四年》
4、“顷公之嬖人卢蒲就魁门焉。”《成公二年》
5、“十二月,吴子诸樊伐楚,以报舟师之役,门于巢。”《左襄公二十五年》
6、“逼阳人启门,诸侯之土门焉。”《襄公十年》
7、“晋侯围曹门焉,多死。”《僖公二十八年》
以上句子中,无论是“门+于+地名”,还是“名+焉”,其句式结构和上面讲的“战”相似,但二者又是有区别的。如《定公八年》:“与阳氏战于南门之内”。“战”同时用于攻守双方,但“门”,虽然涉及攻守双方,但是它在一个句子中并不同时用于攻守双方,究竟用于哪一方,要由读者依靠上下文来判断,所以,它的语义是不明确的。
“门”字用作战争动词只见于《左传》,它是《左传》里特有的一个词。在先秦子史典籍中,“门”皆不用作动词。在《左传》里,它有和其他战争动词有相同的用法功能,同时也有自己的特性。
(七)袭
在没有“义”战的春秋时代,“袭”更显神秘和不义,让人防不胜防。许慎《说文》:“袭,衽袍。”段玉裁注:“小敛大敛之前衣死者谓之袭。”即“袭”原指给死者穿的左掩襟的外衣,引申为“衣上加衣”,在军事上便引申为有所掩盖,不让对方知道而出其不意地打击,这便是“袭击”。
1、“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隐公元年》
2、“妇人不忘袭仇,我反忘之。”《庄公二十八年》
3、“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僖公三十二年》
4、“夏、齐侯、郑伯朝于纪,欲以袭之,纪人知之。”《桓公五年》
5、“师还,馆于虞,灭之。”《僖公五年》
无论是野心勃勃的共叔段,还是记仇恨入骨髓的妇人文夫人,都不可能“伐”或“战”敌手,只能是“袭”。
例3中,对于刚愎自用而又占有欲极强的秦穆公来讲,“袭”词简直用得恰到好处,加之有杞子的怂恿,还管它地方之远近呢?“袭”和杞子的“潜”同义相承,刚好吻合了秦国统治者的轻佻心理。
(八)攻
本义是为了某一特定目的,持续而反复地敲打某一对象,从攴工声,攴读pū,敲打,引申为攻打,攻击。
1、“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左传·僖公四年》
2、“文子怒,欲攻之。”《哀公十一年》
3、“伏甲将攻之。”《宣公二年》
4、“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桓公五年》
例1、例2用法和“伐”相同,今天还有“攻伐”一说,孔文子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大叔疾,大叔疾派随从劝诱他前妻的妹妹,把前妻安置在梨地而为她造了一所房子,好象有两个妻子一样,孔文子哪能容得这一招,于是用了“攻”一词。例3、例4的用法和上面的“袭”用法相同,正如《孙子·讨篇》中所说,“攻其不备,出其不意。”
总之,战争是《左传》中最为人注意的一部分,《左传》军事词语共533个,仅征战类就有272个词语,[7]本文仅选了几个最有代表性的动词进行比较分析,目的仅仅是更全面、更系统地了解当时的战争情况。因为在所有战争动词中,“伐”是一个高频词,故在介绍其他词时,往往和“伐”进行比较。
实际上,除了这几个词外,还有很多征战类的动词,如“戎”、“取”、“讨”、“灭”、“戍”、“师”、“释撼”,因为出现频率不高,且用法单一,在此不一一枚举。
参考文献
1 李梵《汉字的故事》P349,中国档案出版社。
2 广西师大中国优秀硕博学术论文《左传军事词语研究》P1。
3 选自“中国古代经典集粹”《左传》(北京燕山出版社),以下选自《左传》,内容与此同。
4 春秋左传注疏》,隐公元年注。
5 春秋左传注疏》,庄公十一年注。
郑伯克段于鄢翻译3
遗:给、赠送这句话出自左丘明的《郑伯克段于鄢 》。全句为: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翻译为:庄公问他为什么这样,颍考叔答道:“小人有个老娘,我吃的东西她都尝过,只是从未尝过君王的肉羹,请让我带回去送给她吃。”
(来源:文章屋网
大学**夜晚会主持稿4
(女):你走来,我走来,我们走到一起来,带着新年的祝福,我们走到一起来。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男):愿大家笑口常开,歌声常伴,爱永相随;
(女):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好运常在,**快乐!
(男)让我们举起杯,为美好的明天祝福!愿世界美好,生活更美好!
(女):朋友们,带上此刻这份愉悦的心情,带上我们真挚的祝福,去迎接美好的明天吧!
因为相聚,让我们分享了这快乐的时光,
因为圣诞,让我们承载无尽的祝福。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真心地祝愿:Marry Christmas!圣诞快乐!愿圣诞老人把我们今晚许下的所有心愿一一实现。
女:圣诞的祝福、激情的狂欢、璀璨的灯火、欢乐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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