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团队申报材料【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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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队申报材料【第一篇】

为加强我校与高中的联系,搭建在校学生回报母校平台,吸引更多优秀高中学子报考我校,根据《xx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学发[2017] 号,附件1)文件精神,2018年寒假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寒假期间

二、活动宗旨

感恩高中母校、展示学子风采、弘扬大学精神

三、活动内容

在校大学生在寒假返乡期间,通过拜访母校领导老师、与学弟学妹们座谈以及举办讲座或报告会等形式,汇报自己在大学的学习、发展以及取得的成绩等情况,并就学习方法、志愿填报、个人规划等方面与母校师生交流心得、分享体会。同时通过《我们的舞台》宣传片播放、“我的大学”PPT宣讲等途径介绍我校的发展历程、专业特色、办学条件以及就业去向等情况,解答高中学生关注的有关高考和大学生活的热点话题,努力搭建起我校与相关高中学校之间的桥梁,以吸引更多的优秀学子报考xx信息工程大学。

四、组织单位

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联合主办,学工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各学院学办、分团委负责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落实。

五、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普通本科生均可报名,以个人名义或自行跟老乡、高中校友等一起组建团队参加,学校鼓励成绩优良、性格开朗、表达能力较强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及曾获校级奖励的学生积极参加。

六、活动组织

1.策划报名

请各学院通知对活动感兴趣且有能力完成活动任务的学生,积极开展活动策划,并于2017年12月27日前到所在学院学办辅导员处自愿报名,原则上参加活动的学生不可同时申报个人与团队,请参加的学生填报《“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个人或团队)》(见附件2)。团队人数建议控制在3-5人范围内。

2.学院遴选

各学院汇总本院学生报名表后,在审查、遴选或面试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参加的学生名单(建议不低于本院本科生的4%),面向我校优秀生源基地或省级重点中学的优先,并填写《xx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12月29日下午16:00前将汇总表纸质版(领导审批签字、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学工处招生办公室。

3.集中培训

寒假前,各学院负责面向本学院参加活动的学生开展院级层面培训,培训涉及安全教育、活动准备、活动组织、活动总结以及学校介绍等内容。

4.活动实施

寒假期间,参与活动的学生(含团队)根据活动策划和学校学院相关要求,具体实施“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

5.总结报告

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请参与活动的学生(含团队)向所在学院学办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报告包括如下四项:

(1)“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反馈表(附件4,纸质版);

(2)图片(与高中大门的合影,代表性图片3-5张,电子版,JPG格式);

(3)“优秀学子母校行”活动小结(纸质版);

(4)媒体报道等其他有关支撑资料(原件或照片、截图等,选报)。

6.成绩考核

“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我校社会实践领域的常规性内容,纳入学校的社会实践成绩考核与学分认定范畴,具体内容以《xx信息工程大学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08〕11号)规定为准。各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成绩考核与学分认定工作。

7.评奖推荐

根据《xx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学发[2017]45号,附件1)文件精神,活动设置先进个人、先进团队、优秀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以及优秀组织奖。

请各学院在开学后两周内,汇总学生提交的总结材料,进行考核鉴定和评奖推荐,根据文件规定的评选标准,按比例推荐先进个人、先进团队、优秀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并填报《“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汇总表》(附件5)。推荐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通过奥蓝将电子版材料报送学工处招生办公室。优秀组织奖由学院按规定自行申报。

8.总结表彰

学工处汇总后,组织复核、公示、发文,适时开展全校表彰活动。

七、工作要求

1.“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是落实思想教育、专业教育和社会实践的有效载体,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依据通知要求,结合学院特色进行招生宣传,明确专人负责,统筹策划,精心实施,在宣传南信大的同时,使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2.活动前,各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指导,为每位学生(团队)配备活动指导教师,确保活动全过程安全、文明、有序,真正展示出我校优秀学子的风采,同时努力做到“学生有收获、活动有成果、媒体有声音”,积极发挥微博、微信、QQ群等传播平台,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

3.活动后,各学院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具体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总结文字部分要短、实、精)。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总结纸质材料、申报优秀组织奖报告、附件5评奖材料等(无须报送学生纸质申报材料)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工处招生办公室,电子材料通过奥蓝系统或电子邮箱报送。

八、联系方式

活动联系人: 办公电话: ;

办公地点:老 电子邮箱:

学生工作部(处)

优秀团队申报材料【第二篇】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1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是在文化部、财政部及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的领导和指导下,深入学习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分析 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征集、评审、立项、签约和实施工作的经验,广泛征求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各级各类艺术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艺术专家、财务专家和项目管理专家反复研究论证设计而成的。艺术人才是文化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 ,也是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原动力。xxx中央、xxx《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 ,要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着力培养文化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设定,目的就在于从文化艺术事业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养的专业人才、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为满足文化艺术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求,引导、鼓励、支持艺术单位和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艺术人才,国家艺术基金制定了《2015年度(一般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南的特点

(一)指南体现了基金资助的针对性

(二)指南体现了基金资助的广泛性

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等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基本覆盖当前艺术活动的主要领域,对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市场经营和评价推介环节都有所涉及。与2014年相比,艺术基金还设立了“高端艺术人才境外研修计划”,对选派优秀艺术人才赴境外艺术团体和经营机构学习实践,提升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给予支持,为艺术从业人员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与国外同行业的交流创造了条件。

(三)指南体现了基金资助的公益性

艺术基金对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具有公益性的特点。经评审立项的项目实施主体应将资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支,不得向学员另外收取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与自行举办的其他培训项目拼班、交叉。

二、申报的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201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延续了2014年度的规定,只受理单位或机构申报。申报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单位或机构应是 2012年1月1日前在我国内地同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注册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必须是独立的单位或机构法人。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单位或机构,以改革前事业单位的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为体现政府转变职能、管办分离的要求,党政机关不宜作为申报主体申报艺术基金的项目。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但应出具主要合作方的同意意见。获得立项资助后,申报主体应及时将获得立项资助的信息告知各合作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各合作方的协调,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对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争议,应由各合作方自行协商或依法解决。每家单位或机构可申报 1―2个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 2014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在立项资助项目未结项验收前,不得再次申报艺术人才培养项目,但是可以申报艺术基金其他类别的资助项目,如“舞台艺术创作”或“传播交流推广”。

(二)培训内容要求

艺术人才的培养有其特殊性,个性化、实践性和口传心授的特点更加突出。艺术基金的艺术专业人才培养重在艺术实践和经验传授,注重提升专业技能、拓宽艺术视野和培养创新能力,鼓励带着具体项目、具体作品或具体创作任务的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出人才、出作品;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重在培养熟悉艺术创作生产规律,了解市场运行机制,能够做好艺术作品宣传推广和市场经营工作的复合型人才;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重在培养能够围绕当下艺术实践开展艺术批评活动的理论评论人才;“高端艺术人才境外研修计划”重在选派、支持优秀艺术人才赴境外艺术团体和经营机构学习实践,提升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三、申报项目的策划

(一)把握好培养目标

设计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时要把握好培养目标。艺术基金重点资助的是满足国家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高端艺术人才,和一般的学历教育、社会艺术培训以及单位内部的岗位培训有本质区别。从 2014年项目申报和评审情况看,我们国家艺术人才缺口比较大的领域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艺术创作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如经典保留剧目的表演人才,戏剧编剧人才,交响乐和民族管弦乐作曲、指挥人才等;二是新兴艺术门类的创意设计人才,如新型城镇化建设、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的创意设计人才,动漫、游戏、新媒体艺术的创意设计人才等 ;三是满足艺术事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如艺术经营管理人才、艺术理论评论人才等。申报主体在设计项目时,要结合本单位的资源优势、经验能力和特点特色,立足艺术本体、行业发展、社会需求来设计项目。名师出高徒,这个“师”主要应该是艺术实践经验丰厚、艺术视野开阔、艺术技能高超的一线艺术家,“徒”也绝非是新入门、刚上手的艺术爱好者或艺术专业学生,而是有潜力、有才华、有相当专业基础、已经在职的青年艺术才俊。

(二)设计好培养方式

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可以采取课堂教学、交流采风、艺术创作实践和经营管理实践实训等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以保证培养质量为前提,优化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方式。培养人数要遵循高层次、小批量的原则,并非培养的人越多越好,一般情况下,参加培训的学员应不少于 20名,最多不能超过 50名。除经典保留剧目的人才培养外,一般情况下,在确定培养对象时要面向全国通过竞争择优遴选。“高端艺术人才境外研修计划”培养对象的遴选还要更加严格。艺术基金要求, 201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项目,教师和学员确定后要将名单和个人简历送管理中心备案。在培训时间安排上,申报主体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批次、分地域进行,但总的培训时间应不少于两个月,不超过六个月,且集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一个月。申报项目应是在 2016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之间实施的项目,如果是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在申报时应特别注明。

(三)做好项目论证

申报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首先,要说明实施申报项目对促进艺术发展和做好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发挥的重要作用。其次,要说明本单位、机构完成该项目的保障条件,重点说明师资力量和软硬件条件。再次,要说明培训活动具体安排,以及在学员遴选、教学组织、实习实训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做法和有望达到的预期目标。最后,要合理填报预算。对立项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通过承担项目的单位或机构为每位学员提供 3万元至 10万元的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聘请、学员食宿、租赁培训场所和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支出。因此,申报主体在填报经费预算时,既要实事求是,又要量力而行,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优秀团队申报材料【第三篇】

一、资助对象

1、应聘来本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2、在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3、来本市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4、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留学人员具体申请条件参见《*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资助类别、重点及强度

*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科研开发(A类)、科技创业(B类)、社会科学(C类)以及特殊急需人才(D类)。其中A和B类由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C和D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年度资助重点为: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先进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金融、港航、创意产业、文化艺术等。

*计划资助强度分为三类:一类为40至50万元(资助对象:同一单位且持有有效留学人员资格认定证书的3人及以上团队);二类为20至30万元;三类为5至10万元。

*年申请A、B类资助人员(团队申请人员除外)网评和见面会成绩优秀且符合以下条件,资助强度可增加到50至100万:

A类申请人员须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获得申报单位书面推荐(每个法人单位可推荐2人)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人才回国前须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具有教授或相应职位,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或相应职位,且回国后被聘为教授或相当职称;(2)在沪国有大中型企业引进的人才回国前须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并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及管理经验。

B类申请人员须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获得所在区县科委或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书面推荐并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回国前应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3)创办企业的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

D类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资助申请人员(团队申请人员除外)网评和见面会成绩特别优秀,且与上述条件相仿的,资助强度也可增加到50至100万。

三、注意事项

1、年龄要求:本年度资助的留学人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回国年限:本年度资助的人员一般应在2007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创办企业类人员一般应在200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

3、每位留学人员限报一项且四个资助类别不得兼报。

4、申报A类资助的人员一般应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工作2年(含)以上,且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每年在沪工作时间须在9个月(含)以上。

5、申报B类资助的留学人员,其创办的企业必须完成相关注册手续且获得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6、申报C类资助的留学人员,凡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的,可不受职称限制。

7、申报D类资助的留学人员,应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年度资助重点领域,且持有重要研究成果或拥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来沪自主创业或具有特殊专长。申报该类资助的留学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函(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申报资格。

四、申请方式

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受理时间

1、留学人员*人才计划资格认定时间:3月3日至3月30日。

2、课题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3月3日至3月30日。

3、资格认定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六、联系方式

1、申请受理窗口地址:商城路660号5楼,

2、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优秀团队申报材料【第四篇】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科技创新群体,根据我省高校“*”科技发展规划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09年度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以部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为依托,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点方向,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牵引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本科及以上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近五年内获得部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部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两院院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其他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5.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合作的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所在学校能落实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6.申报领域:自然科学领域。

7.要坚持团队、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结合,特别是“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要坚持把创新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

二、申报范围与名额

1.创新团队的申报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推荐范围限于高校的部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2.本次确立20个左右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并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211工程”高校每校不超过2个,其他本科院校每校不超过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3.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科技创新团队。积极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2009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2.申报材料一式5份,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和负责人签章。各高校以公函的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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