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事故大反思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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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反思1

对煤矿事故我们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煤矿井下作业环境特殊,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决定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所以,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以刚性制度管理为主。制度是规范人的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是解决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把安全事故和隐患情景与安监部门和业务保安部门安全职责挂钩,促使其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要严格执行安全职责追究制,凡发生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公开追查、分析、处理。职责追究要对号入座,一视同仁,确保职责追究制落到实处。

再有就是加大安全设备投入,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矗先进的技术装备不但能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能够创造良好安全的作业环境,防止和避免一些人为事故的发生。目前,国有煤矿平均开采深度到达500米以上,有的甚至已超过1000米,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矿压、地热、水害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原有的“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巷道支护等安全设施、设备和工程,需要进一步改造和完善。异常是部分矿井由低瓦斯矿井变为高突矿井,安全管理标准进一步提高,原有机电设备急需很多更换。近几年,煤炭市场形势持续好转,经济效益稳步提高,煤炭企业要抓住有利机遇,切实加大投入,进取补还安全欠账,打牢安全生产基矗要把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放在资金计划的首位予以保证,经过投入,不断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有条件的矿井,应尽可能地提高机械化程度,引进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整理的5篇《煤矿安全事故大反思》,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煤矿安全事故大反思2

大家好:

今天坐在这边发言是为了检讨,希望各位同行不要象我一样坐在这个位子上。

我公司x项目于XX年4月27日14时发生了一起高空坠落事故,死者王系刚进场3天(4月25日进场)的一个浇水养护的杂工。

事故经过:

XX年4月27日上午泥水班组长李安排王在16-26层浇水,上午上班时李带王在24层浇水,并交待打点的地方不能浇水,然后李就安排其它工人的工作。中午吃饭时,泥水班组长李问王弟弟:“王怎么今天没有下来吃饭。”王弟弟说:“昨天王给我们讲过,明天中午不跟我们一起上班,可能是在草坪上去晒裤子。”李下午上班后,李xx班安排曾礼周(泥水班组工人)和王弟弟在16层敲打空鼓,大约在2点左右时,曾礼周听见上面有人哭喊,曾礼周就赶紧跑到18层看见王弟媳妇在哭,曾礼周就问怎么回事,王弟媳妇说:“电梯井有个人好象是我二哥。”曾礼周和王弟媳妇、王弟弟就往下找,王弟媳妇在12层看到王挂在钢管上。王弟弟赶快跑下楼找到李,说:“我哥死了。”李赶紧就跑到12层,看见王挂在架子上,李叫曾礼周将其扶下架送往中心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发生后,我司专门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经现场勘察推断,王在23层翻越防护栏往电梯井藏水管时不慎坠落,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项目在过程管理中,虽将工作面有交给电梯公司搭设电梯井内的安全防护架及隔层防护,但未对电梯公司搭设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

3、本次事故项目虽然对死者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但针对性方面有所欠缺,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事故预防措施:

1、事故发生后,公司按《紧急事务处置预案》成立了事故调查及处理小组,首先针对本次事故组织全公司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及施工员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并针对各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及整改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2、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事故项目项目部停工整顿6天,并针对改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决定撤换项目经理,改组项目部成员,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力量。

3、公司组织全公司安全员(共6人)对事故项目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五临边”进行全面的检查,按照“三定一落实”的措施进行了整改,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基本上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事故大反思3

各分公司、站、厂、处室:

**月**日上午西站下客区内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会同公安机关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公安部门责任认定,我公司负次要责任,现该起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公司多次召开了事故分析会,从调查的情况看,这起事故固然与车有直接的关系,但与管理混乱不无关系。主要表现在:车辆进出口处车辆、行人把关不严,车辆、行人随意进入下客区;生产指挥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极少数职工工作责任心差,工作时不在岗或虽在岗但人浮于事,对事故缺乏预见性。鉴于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和公司财产造成了较大的损害,同时给公司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的事实,为严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参照《**省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和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对这起事故有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一、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由于疏予督促,在有关会议上作检讨。

二、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由于疏予督促、检查,决定给予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扣发一个月奖金处罚。

三、公司安全处处长具体抓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对全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综合管理责任,由于疏于督促、检查,决定给予公司安全处处长扣发一个月奖金处罚。

四、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由于疏予管理,决定给予扣发一个月奖金处罚。

五、分管安全的,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由于疏予管理,决定给予分管安全的扣发两个月奖金处罚。

六、扣发全体职工一个月安全生产奖金。

七、*单位对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当事人)要尽快拿出处理决定并报总公司备案。

希各单位从这起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为全公司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检讨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煤矿安全事故大反思4

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仅仅10天后的11月22日,在青岛就发生了中石化输油管道漏油引发的爆燃事件,至11月24日13时,死亡人数52人,失踪人数11人,住院治疗136人。这一事件我们称之为青岛“11·22”事件。

青岛“11·22”事件是国内近年罕见的重大伤亡事件,在央企重大安全事件中也属于极为严重的一次。今天(24日)下午前往青岛看望伤员,并了解情况。虽然最后原因有待于国务院调查组公布,但从公开媒体报道的事故情况看,我们可以拼凑出事件的大致图景:

11月22日凌晨3时许,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的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造成原油泄漏;泄漏石油混入了市政管网,部分油气随之挥发;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管道公司和黄岛油库清理油污的过程中发生爆燃,多处管道和市政管网发生爆炸。从现场照片来看,青岛“11·22”事件造成的破坏不亚于一次大型恐怖袭击事件,管线爆炸造成沿线居民生活和财产损失巨大。除造成多人死伤之外,管道漏油已流入海洋,造成污染。

对于此次事件,相信刚刚宣布了改革宏图的中央不会轻易放过责任者。然而,此次漏油之后的爆燃事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和总结。

第一,为什么7个多小时未对公众披露信息并采取疏散措施?从22日凌晨3时发现输油管线破裂漏油到10时30分左右发生爆燃,这期间有7个多小时,中石化和当地政府没有任何疏散或提醒群众的通知和行动。据报道,当地民众反映,早上8点多就闻到明显的油味,但“一直没有人告诉我们出事了,更不知道还这么严重”。青岛市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未正面回应此问题,只表示爆燃后才知道漏油实情。青岛海事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中石化未在漏油第一时间报告海事部门,在输油管线漏油事件发生近4小时,海事部门才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漏油事故报告。

第二,为什么输油管与居民区和主要道路距离如此之近?按照20__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中规定,原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与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20米,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10米、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宜小于5米。但从现场照片看,有的爆炸管线从居民区中穿过,离居民楼最近只有2、3米距离;部分爆炸管线与主要街道高度重合。此前中石化已反映情况,称当地的输油管线与市政管网存在严重冲突。这种高风险布局怎么产生的?为什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没有得到遵守?

高风险布局并不只是中石化的问题,这与当地近年人口迅速增多、发展失序也有关。据报道,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曾在20__年9月和20__年9月发布《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黄(复)线、东临线隐患整治工程环境信息公告》,称“原本管线所处的郊区现在变为繁华城区,建筑物众多,人口密集,部分管道陆续被占压,导致管道无法抢、维修,即使一些没有占压的建筑物也离管道较近,无法进行管道防腐层大修。”这意味着,出事的输油管道在两年前就已隐患重重,但在两年内,风险问题却未得到任何改进。

第三,为什么央企近年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简单回顾国内近年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大型央企可谓“劣迹”累累。不完全统计,20__年至20__年,中石油、中石化共发生至少6起重大事故,中石油大连公司竟然一连发生4次!很明显,在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并不分什么企业所有制,国企的表现极差,并不比民营企业更好。身为资金雄厚、垄断经营的国企,按道理说,应该更舍得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资金,但为什么事故频发仍不能接受教训,在管理上有所改进?这不是简单的管理失误,而是国企制度使然。

第四,国企在安全事件问题上是否仍能享受特殊标准?青岛“11·22”爆炸事件后,如何处理事件引人关注,考验着许多的事情,比如三中全会布局的改革如何展开,未来的国企改革如何进行等。不能不提的是,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方面,国企与民企一直是双重标准,任何民企但凡出现伤亡事故,企业法人总是在第一时间被控制——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情况严重的还要判刑。而国企总能享受“超国民待遇”,即使责任惊人,也是党内处分了事,大不了撤职。为此,网络上已有舆论呼吁:国企可以垄断商业,但不可垄断司法。

在对“11·22”爆炸事件的调查之后,政策部门应该更深层地思考国企如何改革的问题。安邦(ANBOUND)智库团队过去提出的以共同基金改造国企,是在现实约束下的国企改革解决方案。安邦(ANBOUND)方案的一个目的是通过基金控制资本的方式,把政府与直接参与市场的国企拉开距离,在政治上则有效切割矛盾。只要能控制共同基金,就能在保持足够的经济资源的同时,在市场层次上减少一些特殊权力的国企,从而增加一些相对公平竞争、透明运营的市场主体。牺牲一点国企利益集团的利益,可以换来更大的社会满意度和市场满意度,这是值得政府一做的。

煤矿事故反思5

一年转瞬即过,xx事故,仍让人难以忘怀,工作还要继续,生活还要继续,生命为代价换来的教训,我们不敢忘记,我们也不能忘记,煤矿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要紧抓不松,现结合本岗位工作需要,谈下安全工作要紧抓的要求:

1、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由“安全型”向“本质安全型”转变。坚持安全理念引导人的原则,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由过去的“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很多事故的发生究其原因不是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引起的吗?以“如何将安全文化理念深植职工心中”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把安全贯穿于整个工作的过程中。

2、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必须有高素质员工队伍为依托,企业应配备专门安全培训人员,对各类可能出现的“三违”要编撰专门的培训教材,教材要简单明了易懂,培训方式要定期不定期相结合,像我们厂内组织的洗煤系统生产与安全、设备检修标准与安全,即提高了员工的安全生产本事,也提高了员工的生产技术本事。

对煤矿事故我们要建设安全生产企业文化。建设安全文化,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问题,从思想上真正地把安全工作放在其他一切工作的首位问题。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或者是因为“见利忘命”,或是为了“省时省力”,不顾客观条件,不顾规章制度的约束,忘记了安全重要性的念头;结合企业实际,开展资料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培育与时俱进的安全理念,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广大职工“我要安全”的自觉性、主动性,大力营造“以人为本,遵章守纪,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在生产过程中,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想到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煤炭企业建设安全文化,对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煤炭企业在并购重组中,最大的问题是文化的冲突和融合,不重视解决管理文化的融合问题,必然影响企业的完整性和运行的协调性,增加安全管理的难度。所以,煤炭企业必须要构建核心安全文化,用来引导并购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价值取向,为更好地实现统一管理筑牢基矗

另外还要加强现场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通风设施在煤矿安全生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个装置的小小故障,一个人的不经意失职,很有可能造成几人甚至是几十人生命的瞬间消失。所以,狠抓现场安全管理,抓职责落实,规范班、组干部员工井下安全行为,狠抓精细化管理,确保工程规格、质量按标准化施工。坚持做到跟班到现场,现场及时解决和排查制约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对主要地区的安全工作蹲点死守严格把关,为安全生产铸就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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