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好看经典的种田文简短 种田文轻松好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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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超级好看经典的种田文简短【第一篇】

作为文学作品改编电影,本身是具有很大的风险性的。要么超越原着文学之上,要么沦落为为原着文学的影像俘虏。所以,在影史上的文学改编电影,只有极少数的是可以超越文学之上的,其他的都较为平庸。导演被文字限制,自然电影所呈现的也只不过是当你我读一本小说时,所能想象到的场景而已。

可以说,《超级礼物》是不适合改编成电影的。这样一个励志的故事,本身的真实性就值得商榷,更适合以文字的形式呈现,让人信服让人感动甚至可以让人想象。当成为电影后,《超级礼物》显得过于平庸,无论是人物情节还是感动煽情点的处理都显得异常生硬和流于表面。所以,比较来说,最适合改编为电影的还是传记类的文学作品。故事的真实性是最为基础的关键,这样的改编电影总是比较成功的。

对于读过原着小说的观众来说,影片或许能满足读者对故事中的人物场景在现的好奇心。而对于没有读过原着小说的观众来说,本片显得不疼不痒,搞笑的地方不够搞笑,煽情的地方不够煽情,所有一切都过于公式化,浅尝辄止的处理让所有本应该直达观众内心的煽情点,都在半路严重抛锚。

帅气的富家公子,单身母亲,奇怪的小女孩,智慧的长者,只为了金钱和个人利益的`亲戚,一份奇怪的遗嘱。全片只有一个主线,为了得到去世祖父的礼物,主人公所要进行的一系列任务。期间必然会遭遇困苦,必然会有异常多的偶然和巧合出现,没有任何悬念,我们都知道主人公必将取得最后的胜利,最终将得到礼物。对于一个没有悬念的故事,要做的好看,必须要把心思花在如何塑造人物上,本片最大的使命伤在于人√一米范文★√物过于单薄,所有人物都异常符号化。亿万身家的祖父就是那个样子,而富家公子毫不例外的帅气无所事事,单身母亲总是善良温柔故作坚强,分配遗嘱那场戏被导演处理的非常普通和庸俗,除了主人公杰森,所有斯迪文家族的人都一个脾气。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充满了智慧的祖父竟然会有一群如此白痴可耻的后代,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子孙后代会那么讨厌自己的父亲和祖父。

本片把一切背景,把一切可以更深挖掘人物的点全部放弃了,而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如何精确在现小说中重点所说的那十二个任务上,甚至还担心观众不能理解祖父的礼物到底是什么,最后竟然在片尾字幕中加以提示。又像喜剧,又像悲剧,又像成人童话,又像青春励志电影,本片就是这样四不像,并且四者融合的也不够成功和融洽。好的电影,是不需要用台词告诉观众所要说的道理的,道理是观众自己在电影中的人物身上在故事中体悟到,显然本片无法做到。

最让我无法理解的是,杰森被绑架这一事件处理的异常生硬。整部影片的基调突然在没有任何铺垫的情况下大转弯。对杰森父亲死亡真相的知情人,处理的莫明其妙的神秘兮兮很是故弄玄虚。对于杰森轻松的从手中逃走,我一直非常不能相信,这么容易就可以逃出来。那还要等到胡子都张了一脸,如果是为了要表现杰森在困境中是如何成长的,那至少也要表现的真实和令人信服吧。这样张一脸胡子,被随便的恐吓了一次,就表达出了人物的艰难和磨练了?简直很可笑。

还好杰森的饰演者德鲁·佛勒很养眼,又一个好莱坞新生代的标准帅哥。即使他的表演很一般,尚且及格。不过,看他在片中穿着性感的体恤,戴着帅气的墨镜,为了完成任务东奔西走确实很养眼。

因《阳光小美女》而名声大噪的小演员阿比吉尔·布莱斯林,在本片中的表演过于卖力而显得太做作了。她扮演的艾米里过于另类,与影片整体风格很不搭调。涂着深咖啡色口红的小女孩绝对比不上自然真实的阳光小女孩更容易打动观众。

千万别指望电影《超级礼物》可以带来超级感动,那些人生的道理,那些关于爱关于金钱的道理,最好还是去从原着小说中体悟。

精选超级好看经典的种田文简短【第二篇】

2013年,十大网络流行语之一。no zuo,no die,大家都听过吗,不作就不会死。但是我今天想让大家记住的不是no zuo,no die,而是no zuo,no die,no life.

“作”是什么?“作”就是不安现状的瞎折腾。我这个人就挺爱“作”的,我来参加超级演说家这个节目已经被我哥骂了无数次了。他说你这就是没事找事瞎折腾,你又不是学表演的,又不是学主持的,你一个学法律的去参加一个电视节目,对你的将来有什么用?可能我就是爱“作”吧。我突然觉得每天都重复的生活很没有意思,所以我就来了。我自“作”,我也能自受。

每次写稿子都要熬夜,熬到一两点,每次站在舞台上等着大家投票,都会紧张的双拳紧握,但是我一点儿也不后悔,我会永远永远都记得这些时刻的。

这个舞台上有人比我还能“作”,一会你们就会看到他,他就是我的新晋偶像,林义杰。他妈妈对她的期待就是好好地念个大学,将来当医生,当老师,当什么都好,但是他选择了体育,一条风险性极大,成功率又极低的路。他喜欢跑步去冒险,他的双腿跑过北极,跑过南极,跑过全世界最大的热带沙漠——撒哈拉沙漠。我心里就在感慨,这人的一生就是“作”死的一生啊。这个死还不是说你在人生路上摔了一个跤,失了一个伴,是真的会死的!但是我也在感慨,他的一生是特别特别精彩的一生,如果他按照父母的意愿去考了大学,他以后也可能会成功,但是他在的人生当中,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有一个的成功,而是一个 又一个的生命奇迹。

亲爱的朋友,从小到大我们都在听着别人的声音给自己的人生划格子,左边的这条线是要学业有成,右边的这条线是一定要有一个一个安稳的好工作,上面这条线是三十岁之前要结婚,下面这条线就是你结了婚就一定得生个孩子,好像只有在这个格子里面才是安全的,才被别人认为是幸福的。一旦你想跳出这个格子,就会有人说你“作”。可是我知道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心里都会有一点想去“作”的冲动。

你明明应该考一个经济系,法律系,土木工程系,你说你要学表演,你要去演电影;你明明应该找一个合适的人就结婚,你还在等,你还说自己想要真正的爱情。其实大部分的年轻人,都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们知道自己将来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吗?你们想想,其实我是不知道的。我根本不知道我将来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去哪个城市,做什么工作,我只是还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不想要那种循规蹈矩,安安稳稳,平平淡淡的日子,不想要那种一眼就可以看到死的那种人生。

你可能会说,人生嘛,平平淡淡才是真,瞎“作”什么呀。我每次听到一个二三十岁的年轻人说这种话的时候,我不是觉得他错,我只是觉得很可惜,这个世界那么大,那么精彩,你什么都还没看到过的时候却甘心的呆在一个格子里面,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没有任何的风险,也不会被别人嘲笑,但是我总觉得呀,一个没有把百酒都尝遍的人,他是不大懂得清水之味的。一个一辈子都安分守己不敢“作”的人,他从来也不曾拥有一个精彩丰富的人生。

毕竟,no zuo,no die,就no life!

精选超级好看经典的种田文简短【第三篇】

我曾经获得世界四大极地超级马拉松总冠军,我的双脚曾经跑过北极,曾经跑过南极,甚至于跑过全世界最大型的温带、寒带跟热带型的沙漠,当然也闯过亚马逊丛林里。曾经我在五十度的高温里头我跑了一百一十一天,穿越了7500公里撒哈拉沙漠,缔造了人类新的纪录,在那次的过程当中,我穿坏了十一双鞋,还有更可怕的是我只洗了四次澡,然后呢,我在最后的三十六个小时没有合上眼睛,疯狂地跑向终点,只因为我想要回家。

在运动生涯的二十八年里头,我想我今天带了两个讯息跟各位一起来分享,第一个我想要讲的是冒险。冒险是什么,冒险不是因为我想要寻求刺激来去做的一件事情。记得有一年我带着我两位新的伙伴进入北极冒险,在我们冒险的规则里头,我们都必须要非常的清楚跟严格地去遵守所有的原则,哪怕是一丁点小小的错误都可能造成永久性的伤害。

我举例来讲,我们吃不完的食物就必须要拿着拉链袋把它封起来之后呢,挖一个冰洞把它藏下去,隔天再把它拿走,这样主要是为了防止北极熊因为食物来攻击我们。有一天我的伙伴他没有去把这个食物放在拉链袋里头,他直接放在我们帐篷内帐跟外帐之间,睡啊睡的过程当中,我听到我脑袋瓜后面有一步一步的脚步声,很真实,渐渐地靠近我,后来我眼睛睁开结果北极熊就把我们帐篷给抓破了,然后就把我们的食物给抢走了。

我们三个人简直吓坏了,你要知道北极熊它可能只是轻轻地跟你握个手你的手可能就不见了,它轻轻拍你的肩膀你的肩膀可能就掉了,所以在那一次的冒险之后,我发现冒险这件事情是留给谁,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对我来讲让我更珍惜我自己的生命。

第二点,我想要讲的是极限。很多人认为极限遥不可及,极限就是完成你自己的承诺,我觉得那就是一个极限,那超越极限呢,就是完成你的承诺加一,我们就可以叫做超越极限。我们举个例子,假设我们今天大家要跑五公里,后来我们却多跑了一公尺,其实你就超越你的极限。还记得有一次我跑在亚马逊河,它是一个原始森林,它的树枝它的树叶都是非常锐利,我每跑的一步,来回割在我的脚上、割在我的身体上造成非常深的伤口。

这还不可怕,更可怕的是我还遇到了虎头蜂的袭击,我努力地跑,疯狂地跑,挣扎想要摆脱这个虎头蜂群,我看到一只虎头蜂叮在我的手上,它的毒针来回不停穿刺在我的手指上,当时我觉得我的极限我的痛苦已经到达一个临界点,我想放弃了,可是当我问我自己的时候,这句话我总答不出来,因为我知道我放弃了我一定会很后悔,于是我埋着头,我咬着牙,继续跑下去。

其实我们大家都是生活上的探险者,就像我一样,今天站在这边其实我也在探索着我未知的领域,我的双脚已经跑过了几万公里,穿越过好几百个城市,其实我真的想要跟大家说没有旅行过,你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没有冒险过,你不知道生命有多珍贵。试一下,你怎么知道你的极限在哪里,没有做过,你永远都不知道。

超级演说家演讲稿【第四篇】

请问大家一个问题,昨天晚上你做什么了,还记得吗?肯定记得,没有问题。那我再随便问一天吧,一个月前的周六早上起床到晚上睡觉做了什么呢?估计完全想不起来了。那如果我说那天你昏迷了一天,什么都没有做,你能证明我说错了吗?其实不行,大部分人做不到,这就是为什么今年春晚的时候那么多人感慨那首歌《时间都去哪里了》。我当时听到这个歌呀,一点感慨都没有,因为我知道任何东西你不去记录,它就会莫名其妙地消失。比如说如果你不记钱的话,一百块钱一破开立马就没有了,所以说大家会去记账。但是我们都知道,一寸光阴一寸金,时间要比金钱重要,你都记账了,为什么不去记录时间呢?

不过有人会反驳说时间太抽象了,不像金钱那么具体,写日记又太文艺,怎么破?因此两年前我总结整理了一套方法叫做三十四枚金币时间管理法,方法很简单,就是早上七点起床,晚上十二点睡觉,醒的时间一共是十七个小时,按半小时分类,把这个十七个小时分成三十四块,你就有了三十四枚金币。当然你会说为什么一定七点,八点起床行不行,可以,那就是三十二枚,九点,三十枚,每天起两小时,那就是四枚金币,有这样的人。每天晚上睡觉前用自己的表格记录一下这些时间是怎么花的,如果花的比较高效,比如说高效地工作了,学习了,或者痛痛快快地玩了,都把它标成绿色。但如果说花得毫无意义,拖延了,干了一些不疼不痒的事儿,比如说无限地刷微博、刷朋友圈、自己给自己点个赞,你就把它标成红色,这么一来你一天的时间干什么了,高效与否一目了然。当然这个表格还有一个非常神奇的功效,比如说我通过这个方法就从之前一百八十四斤的胖子到现在的一百四十斤,工资也涨了好几倍,而且写了四本书,凡是用这个方法的人呢,一百多位朋友他们也让自己的工资涨了不少。

当然你可能会说,为什么这个方法貌似这么神奇呢,其实它一点都不悬乎,就是三个字:自控力。一般人什么时候自控力最强呢?没错,玩游戏的时候,都憋的不行了,还在那儿玩,自控力太棒了。为什么,因为游戏能提供我们大量的成就感,而成就感其实来自于记录,你玩游戏是因为左上角在记分,所以你玩得很开心。但如果分也不记,什么都没有,就是一个小人跑呀跑,你肯定不想玩了,所以通过记录你获得了成就感,从而获得自控力,从而能实现你的目标。

当然,20xx年一共有365天,52周零一天,8760小时,12410枚金币,那些金币去哪儿了,我都还记得,当然我知道现在大部分人会有两种反应,第一种反应是“我的天,这哥们真变态,我要离他远一点。”第二种反应是“我的天,这哥们真变态,我也尝试尝试。”我希望你是后者,希望今天在座的你能学会一件事儿,就是记录时间,培养习惯,塑造性格,改变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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