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改方案(详情)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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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疗科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第一篇】
时间如梭,眨眼即逝,转眼间20__年就即将从指间滑过,回顾过去,这一年里有苦,也有乐,有迷茫,也有梦想,他让我收获了许多,得到了许多,但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各方面的不主,他更加督促我能像着美好的未来前进。
作为一名医生,我的工作职责就是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系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作为一名基层的医务工作者,尤其是偏远边疆地区的基层医务工作者,我们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这一年的工作学习中,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学习工作上的不足,认识到了知识更新的必要性,只有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胜任本职工作,通过学习,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并根据工作中实际情况,努力用理论指导实践,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解决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希望,将来回首自己所做的工作时不因碌碌无为而后悔,不因虚度时光而羞愧。
在医院科室工作期间,我能够坚持做到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系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能够团结同志、诚恳待人,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一步一个脚印,认认真真工作,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我作为一名基层医疗报务工作者的本职工作。不管是在任何时候,不耽误病人治疗,不推诿病人,理智诊疗。平等待人,不欺贫爱富,关心,体贴,同情每一位就诊的患者。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在工作中能够尊敬领导,尊敬同事,在院领导指导下,在科主任及本科室全体工作人员的支持和协助下,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扎实推进,与同事相互协作,使科室医疗服务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着。
为了使医院的业务水平得到整体的提高,院领导专门派我去医学院进修,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科进修期间,让我对消化系统疾病的认识得到了很大提高,对消化科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总结了很多先进的诊断及治疗经验,在消化内镜室的进修期间,通过上级老师的言传身教,让我不仅学会了胃肠镜的检查方法,同时也学会了各种常见病的内镜下治疗,使我的诊疗知识、诊疗技能及业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也增强了我院的诊疗业务水平。
一年的时间过的很快,我自己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存在着不少不足之处,在自己主观思想上希望多深入多了解和全面掌握情况,在工作中也努力争取去做,把原则性和灵活性很好地结合起来,提高工作质量。在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种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使自己圆满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我想信通过我积极努力、奋发向上、勤奋工作的信心和力量,一定会把医院建设的更好。
安全整改方案【第二篇】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由镇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主责、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各村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迅速、全面、彻底的组织开展辖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栋,不漏一户,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各村、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动集中连片旧屋区改造、新村建设改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新桥镇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开全镇干部、各村主干及相关部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镇、村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镇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
1、排查重点。
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级存在“红”“橙”“黄”“蓝”等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含厂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两违”房屋(含厂房)及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特别是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自建房。
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属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层(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
2、自查阶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镇规划所(附件2)。
(2)各村、各镇直相关单位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附件2)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部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相关部门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4、立卡建档。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各村主干、各包村片长审核签字,于6月上旬上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附件3)。
(三)处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各地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土坯)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XX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乡自建房政策的,由属地政府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报批后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实监管责任
(1)各村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具体承担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厂房)所有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确保安全。
(3)各村、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查处、指导、协调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属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有合法产权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两违”房屋(含厂房)、“三无”自建房(含厂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
属对外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城管所会同镇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动、组织抗法阻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供水、供电、通信、市场监管、教育、卫健、消防、环保、林业、工信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采取停止供水供电、停止通信与网络、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生产经营、停止办学、清理租赁、清理人员等措施。
2、强化技术保障。省住建厅制定的各类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及全省房屋可靠性鉴定机构名单已在XX省住建厅网站公布,各地、各有关单位、房屋业主可在网上进行查询、对照和选择。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设计、施工、监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3、落实整改闭环。各村要周密部署,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档”“一房一策”“一厂一策”的原则,逐一明确房屋(厂房)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做到闭环管理。
4、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举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农房和危房改建审批监管机制、“两违”巡查治理管控机制、房屋租赁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统一的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系统,与公安机关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系统联网,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详附件1)。领导小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各村和相关部门也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推动本辖区、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包村片长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并严查责任,对影响恶劣的要较真碰硬,形成震慑。各村要结合“两违”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等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2、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实行包片负责制,镇村两级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对重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清单管理,全程介入督促限期整改、监管指导。
3、严格组织纪律。各村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抓牢抓实抓细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各地、各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要结合扫黑除恶,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懈怠或者漏报瞒报的,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市通报。
各村将在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季度整治落实情况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呈报市委和市政府。
安全整改方案【第三篇】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和温床。企业只有通过全范围、全方位、全过程地去发现存在的隐患,然后采取各种有效手段,治理各类隐患和问题,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协助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等法规、规范要求。现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使用要求说明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在事故隐患的三种表现中,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城内的物质条件(如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处于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
(二)隐患分级:隐患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管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隐患排查:是指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
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四)隐患治理: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当由企业(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二、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一)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他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责任人。
(二)企业应当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单位、部门、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和其他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范围,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三)企业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四)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五)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六)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
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七)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八)企业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九)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企业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当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三、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保障
(一)领导层:由企业一把手担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负责人,通过安委会、领导办公会、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等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到其日常工作的范围中,亲自定期组织和参与检查,及时准确把握情况,发出明确的指令;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在其职责中明确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将有关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主要负责人的帮手。其他有关领导也要在各自管
辖范围内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管理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骨干力量,主要工作是编制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培训各类人员、组织检查排查、下达整改指令、验证整改效果等。还要通过监督方式对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及所有员工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方位和全员化。
(三)操作层:按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中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员工要有高度的隐患意识,随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和事故苗头,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同时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并注意做好记录,为统计分析隐患留下资料。
四、企业的隐患排查
(一)要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较长,需要制定一个比较详细可行的实施计划,确定参加人员、明确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程序安排、排查记录等内容。为提高效率也可以与日常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工作或内审工作相结合。
(二)要采取不同方式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可分为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等类别。
1、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
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3、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三)要明确隐患排查频次(供参考)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2、基层车间直接管理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7、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四)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企业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五)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
企业要组织隐患排查组,根据排查计划到各部门和各所属单位进行全面的排
查,排查时必须及时、准确和全面地记录排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随时与被检查单位的人员做好沟通。
(六)排查结果的分析总结
1、评价本次隐患排查是否覆盖了计划中的范围和相关隐患类别;
2、评价本次隐患排查是否做到了“全面、抽样”的原则,是否做到重点部门、高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适当突出的原则;
3、确定本次隐患排查发现:包括确定隐患清单、隐患级别以及分析隐患的分布(包括隐患所在单位和地点的分布、种类)等;
4、做出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论,填写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表格;
5、准备本次隐患排查相关资料,向企业领导汇报情况。
五、企业的隐患治理
(一)一般隐患治理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为更好地有针对性的治理在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般隐患,要对一般隐患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分级。在企业中通常将一般隐患分为班组级、车间级、分厂级直至厂(公司)级,其含义是在相应级别的组织(单位)中能够整改、治理和排除。
1、现场立即整改类:有些隐患如明显的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这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式的一般隐患,排查人员一旦发现,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如实记录,以备对此类行为统计分析,确定是否为习惯性或群体性隐患。有些设备设施方面的简单的不安全状态如安全装置没有启用、现场混乱等物的不安全状态等一般隐患,也可以要求现场立即整改。
2、限期整改类:有些碑患难以做到立即整改的.但也属于一般隐患,则应限期整改。限期整改通常由排查人员或排查主管部门对隐患所属单位发出《安
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中需要明确列出如隐患情况的排查发现时间和地点、隐患情况的详细描述、隐患发生原因的分析、隐患整改责任的认定、隐患整改负责人、隐患整改的方法和要求、隐患整改完毕的时间要求等。
限期整改需要全过程监督管理,除对整改结果进行“闭环”确认外,也要在整改工作实施期间进行监督,以发现和解决可能临时出现的问题,防止拖延。
3、短期难以整改类:在厂(公司)级一般隐患中,某些隐患如果属于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应当列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重大隐患治理
针对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就需要“量身定做”,为每个重大隐患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
1、要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范措施。企业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3、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过程中的监督。企业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还要随时接受和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督检查。
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
企业要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没有条件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进行评估,确认其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确认对隐患及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的预防效果。
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的工作。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并经过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当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六、隐患治理的措施
隐患治理的措施大体上分为工程技术指施和管理措施,再加上对重大隐患需要做的临时性防护和应急措施。
(一)隐患治理措施的基本要求
1、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2、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3、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4、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有时候隐患治理很难彻底消除隐患,这就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将其风险降低到企业可以接受的程度。例如,员工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是一个典型的低级别的隐患,其治理方式在企业中主要是排查(检查)人员对其批评,责令其马上纠正,通常是不需要制定治理方案的。但如果经过统计分析,发现这种现象普遍存在,成为一种习惯性和群体性违章,那么要将其隐患级别上升,并制定治理方案,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进行治理。
(二)隐患治理的工程技术措施
根据等级顺序的要求,应按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等级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
1、消除: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化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2、预防: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的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放装置等。
3、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
4、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护服、各类防毒面具)等;
5、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6、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三)隐患治理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往往在隐患治理工作受到忽视,即使有也是老生常谈式的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培训教育和加强安全检查等几种。其实管理措施往往能系统性地解决很多普遍和长期存在的隐患,这就要在实施隐患治理时,主动地和有意识地研究分析隐患产生原因中的管理因素,发现和掌握其管理规律,通过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隐患治理的闭环管理
“闭环管理”是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基本要求,对任何一个过程的管理最终都要通过“闭环”才能最后结束。隐患治理工作的收尾工作也是“闭环”管理,要求治理措施完成后,企业主管部门和人员对其结果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验证就是检查措施的实现情况,是否按方案和计划的要求一一落实了;效果评估是对完成的'措施是否起到了隐患治理和整改的作用,是彻底解决了问题还是部分的、达到某种可接受程度的解决,是否真正能做到“预防为主”。
七、《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使用要求
(一)企业隐患排查结束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所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疏理、登记,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并及时向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
(二)《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年份予以编号,以“隐改通[20xx]第001号”栏为例,“[ 20xx]”表示年份,“第001号”栏的编号按数字从小到大编排即可;“(单位):”栏中,填写被检查单位的名称即可;“检查人员签名”栏中,应由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签名;“单位公章”栏中,是盖公司或是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印章,由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有要整改的隐患填写后,交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保存;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是被检查单位进行隐患整改的重要文书依据;第三联为隐患整改情况回执联,应与第二联一并交被检查单位,待被检查单位隐患整改结束后,将整改结果在回执联如实填写,经相关人员签字、单位盖章后上报公司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四)公司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到《隐患排查整改通知书》回执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予以复核验收,复核验收结果要在回执表下方栏目中说明,并由复核验收人员签字。回执联及相关附件资料应装订在相对应的存根联页面后面,形成隐患治理材料的闭环管理。
安全整改方案【第四篇】
1、安全隐患排查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报告。
3、学校要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消防设备、供电设施、运动设施、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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