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大会议程范例【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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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大会议程范文【第一篇】
时间:2019年6月15日
地点:60117
参会人员:学生第二党支部第二党小组全体党员
主持人:**
记录人:**
会议内容:毕业生送别会议
第一部分:观看有关毕业欢送会的相关视频和照片
收集15级学生毕业时的视频及照片,其中包含低年级学弟学妹向学长学姐送花送祝福以及15级毕业生脸上的笑容的场景。
第二部分:大家对本次活动依次做自己的总结。
**:这次活动让我了解到在党支部建设工作中的不易,不过作为新党员,我们会向“前辈们”学习,不会畏惧困难,定当担起重任,励精图治,做好我们这一届的工作。
华
成:本次欢送会为新老党员提供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让我们了解了更多优秀党员,激发了大家向优秀党员们学习的决心和信心,有利于新生党员对学习和生活有一个更明确的目标、加快大学期间角色转变,为未来党支部的建设添砖加瓦。
**:本次活动中毕业党员分享了工作上的经验和思想上的成长,表达了对党支部的美好祝愿,我们也真切祝愿他们,希望他们能够继续保持优良作风。同时党支部代表指目前我们思想和工作中的不足,并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向党员提出了建议及要求。我认为新生党员在生活和工作中应当磨练自己,在同学们中树立党员形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新生党员尽快成熟,从而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党员。
**:这次欢送会对于党支部的要求我做出以下总结,一是重视党建理论学习及考核制度的建设;二是搞好各学生支部的活动,将思想学习、专业学习融入活动;三是建设建宣传好窗口,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营,推进学生党建工作创新。
毕业生党员大会议程【第二篇】
一、总体要求
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和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抓实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政德、为民、担当、实干、廉洁、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着力选好书记(主任)、配强班子、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选好建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高质量产业集聚地、高颜值旅游目的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目标定位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合理设置职数。村(社区)党组织设置为:一类村(社区)一般设委员3-5名,确因工作需要的,最多设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兼任纪检委员)。二类村(社区)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兼任纪检委员)。村(居)民委员会设置为:一类村(社区)一般设成员5-7名,其中主任1名。二类村一般设成员3-5名,其中主任1名;二类社区一般设成员5名,其中主任1名。
(二)严格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要细化制定人选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突出政治素质、服务能力、带富本领、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引导村(居)民通过民主程序将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条件写入本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要严格落实资格联审和备案管理制度,按照程序要求及时报市、镇相关部门联审、备案。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原则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
(三)着力选好书记。深入实施面向优秀农民工公开遴选村级后备干部三年计划、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四个一批”工程,着力拓宽选人视野,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农民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的党员中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力度,优先考虑培养锻炼成熟的优秀农民工村“两委”干部后备人选,注重发现选拔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抗洪抢险、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开展届末述职评议,组织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届末述职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名为末位的、连续两年被列为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的书记不再继续提名。本村(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机关下派、跨村(居)选任、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
(四)优化班子结构。着眼事业发展长远需要,大力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重点选拔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党员。继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放宽后不超过60周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可实行专职专选,逐步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的比例。符合条件的社区可依法依规探索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各村(社区)“两委”换届班子年龄下降目标、学历上升目标要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明确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的。(5)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当“两面人”“骑墙派”的。(6)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7)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8)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任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其他情形的。
(六)全面推行“一肩挑”。坚持把集中换届作为推进“一肩挑”的重要契机,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统筹考虑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大力推行班子成员通过合法程序交叉任职。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三、程序步骤
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顺序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在2021年1月底前基本结束,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换届工作督查指导组和换届选举监督委员会。
2.深入调研摸底。全面落实镇领导包村联户制度,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底和分析研判,全面掌握班子运行、工作实绩、群众反响等情况,深入研判换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提出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见。
3.进行集中整顿。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要先整顿、后换届。根据每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情况,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顿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重点、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整顿工作全过程。对班子配备不齐、书记空缺或不胜任现职的,限期调整、配齐配强;对村(社区)管理混乱、矛盾纠纷集中的,找准症结、及时处置;对宗族势力干扰村务、涉黑涉恶的,依法严厉查处;对仅靠镇、村(社区)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派出专门工作组进驻帮助解决。
5.做好届末述职评议。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届末述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参考。
6.开展任期审计。做好村(社区)财务清理和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参与村(社区)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社区)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进行审计,注重审计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村(社区)“三资管理”情况等,出具审计报告,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7.落实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班子成员与村(社区)干部进行多层次、全覆盖谈心谈话,重点做到“七个必谈”:现任村(社区)干部必谈、候选对象必谈、拟离任干部必谈、村(居)民小组长必谈、党员必谈、村(居)民代表必谈、参选意愿较强但未提名为候选人的村(居)民必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
8.抓好宣传发动。运用LED、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农民夜校、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坚决防止负面炒作。
(二)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5日)
1.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镇召开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要求,明确镇村任务和工作安排。
2.组织业务培训。对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直观看、现场学,帮助镇、村(社区)干部熟悉换届选举各环节工作具体操作流程,确保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全面掌握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方法步骤。
(三)实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2020年12月5日-2021年1月底)
1.公告。通过广播、告示、会议、网络、微信平台等途径换届公告。内容包括本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负面清单、推荐提名与选举方式、时间安排等。
2.开展党员登记。对正式党员进行登记,确定应到会人数。镇党委要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提前动员外出党员回乡参选。党员因“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经村(社区)监委会核实、镇党委同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五种情况即: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3.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讨论提出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研究审核。
4.开展资格联审。镇党委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联审组。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候选人考察对象。
5.组织开展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制定村(社区)党组书记具体考察方案,镇党委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具体考察方案。村(社区)党组书记候选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镇党委,采取民主测评、集体面谈、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其他候选人考察对象由镇党委负责考察。镇纪委要协助做好村(社区)纪检委员人选的审核和考察工作。
6.确定候选对象。候选人考察对象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确定下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镇党委研究审核。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确定,镇党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候选人正式人选。
7.大会选举。召开大会正式选举1个月之前,各村(社区)党组织需向镇党委提交正式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正式选举前党员参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各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参会人员为应到会的全体党员;列席人员为预备党员、非党员的村(社区)干部、组干部、村(居)民代表;监督人员为村(社区)监委会成员、社会监督员。选举大会由镇换届督导组现场督导,村(社区)党组织上届委员会主持。选举程序为:(1)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人数;(2)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3)通过党员大会议程;(4)上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工作报告;(5)讨论酝酿,大会休会;(6)召开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7)大会复会,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8)大会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9)组织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10)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11)主持人宣布当选委员名单;(12)召开第一次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13)主持人宣布当选书记、副书记人员名单;(14)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表态发言,作任职承诺、完不成目标辞职承诺和廉政承诺;(15)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8.任职。由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结果,镇党委对正式选举产生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镇党应及时审批任命,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镇党委要组织进行任前谈话,并与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及书记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班子成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
(四)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1月-2021年3月)
1.确定选举方式。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各村(社区)要在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换届选举,要结合本地群众的生活方式、传统习惯、文化认同,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宣传、通知、登记、开会、投票等环节。
2.明确选举时间。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至2021年3月底全面结束。
3.推选选举机构。各村(居)民委会依法成立第十一届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和主持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更换。社区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的人选,由镇提名,与居民会议协商确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主任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推选产生,经上届村(居)委会张贴公告,告知本村(居)全体村(居)民,并报镇选举工作机构备案。
4.制订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经民主推选产生后,即要负起主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就村(居)委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资格和提名、中心会场和投票站设置、委托投票、另行选举等作出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5.做好选民登记。采取灵活多样登记方式,依法登记选民,保障村(居)民参选权利。选民登记开始之前张贴公告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提前通知选民。登记造册的选民名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核,做到不重、不错、不漏。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前20日,以村(居)民小组顺序公布。同时,根据选民名单填写并颁发参选证。因故不能到场投票的,可书面委托本村(居)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收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委托投票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办理,经审核后2日内公示。
6.提名确定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依法提名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的提名,要体现广泛民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在提名前向选民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村(居)委职责和村(居)委成员各自职责。当初提名的名额超过正式候选人的差额时,通过预选按照差额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实行女性成员“专职专选”,确保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候选人确定后,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联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在党组织换届中已进行联审的,可不再进行联审。正式候选人必须在选举日前5日,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7.依法组织投票选举。选举前要尽可能通知每一个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保障每一个选民的选举权,提高选民的参选率。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在选举日前5日再次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投票选举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社区)可以设立选举会场、若干投票站,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监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确保法定程序严格规范。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公共处。选举结果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确认后有效,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颁发主任、委员当选证。同时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认真填好选举结果报告单,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在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当选名单。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选举无效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重新组织选举。
8.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应当依法推选村(居)务监督机构成员。镇、村(社区)党组织要从严把关、选优配强,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9.加强其他组织建设和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要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红白理事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等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确保各类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健康有序运行。依法做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提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五)换届成果巩固
换届工作结束后,镇、村(社区)组织做好后续工作。一是做好新老班子交接。镇党委要开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谈话,指导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举措,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及时变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法人信用代码证书,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二是做好思想工作。镇党委要专门组织同落选退职同志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三是做好总结。要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并做好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四是加强培训。镇党委要在换届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帮助提高抓发展、服务、治理能力。五是大力培养后备干部。要择优选拔一批基层后备干部,完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为村(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储备优秀人才。
四、换届纪律
(一)严明换届纪律。坚持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近亲繁殖”等不正之风;严格换届工作程序,坚决防止任意简化选举程序、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规定,严禁干扰换届,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人选提名中的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行为;坚决查处诬告,支持保护干事创业者。
(二)加强教育警示。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学习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候选人、“两委”班子成员、换届工作人员选前谈话制度,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让换届纪律要求深入人心。
(三)加强换届监督。加强换届全程监督,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换届监督员,及时收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建立民情直报员制度,每个村(社区)设不少于1名民情直报员,及时收集和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建立快速查处机制,对换届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村(社区)“两委”换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镇村干部及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的作风、细致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开展。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指导组,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指导,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证“两委”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督促检查。镇纪委及镇“两委”换届督查指导组,不定期深入到村(社区),采取查阅资料、谈心谈话、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等,及时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镇党委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盯紧盯实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对信访存量较大、矛盾比较突出、家族宗族影响较大的村(社区),要实行点对点、人对人的重点监控,及时有效处置。换届选举日,镇要派出专门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督导。
(三)注重思想引导。坚持将谈心谈话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纪律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纪律讲明、把道理讲透、把思想做通。充分运用广播、LED及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农民夜校等平台,多种形式进行思想发动,强化宣讲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努力提高党员参与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换届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抓好风险防控。要深入摸排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针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及时疏导化解,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及时依法果断处置,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的情报信息,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对掌握的重要信息及时分析研判。要关注重点利益诉求群体,掌握重点人员动态,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加强换届舆论宣传,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疫情防控。充分认识在换届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防止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针对秋冬季疫情防控需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中出现疫情防控风险。要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回乡的,要落实健康申报、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确保健康参选。要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控制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的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做好会场通风消毒工作,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要强化应急处置,对选举中发现健康异常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处置上报。
毕业生党员大会议程【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推进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促进我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我乡脱贫奔小康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活动范围
傅家堰乡党委,政府机关、财政所、派出所、老干部、文化广播、邮电6个机关党支部,中学、小学4个教育系统党支部,卫生院党支部,烟草站和供电企业2个国有企业党支部,村9个村党支部,堰窝子居委会党支部。
三、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㈠健全科学完善的基本组织
1、实现全乡所有行政村(居委会)、学校、医院、烟草、供电等基层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全覆盖,同时按照规模适度、召集方便,有利于开展党务和业务工作的要求,科学调整和规范党组织设置。
2、建立健全机关、村(居委会)组织体系,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村(居)委会团组织、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3、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
4、抓好软弱涣散村(居委会)党组织整顿工作,及时转化巩固,消除软弱涣散村(居委会)党组织。
㈡建强稳定可靠的基本队伍
1、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进选任方式,选好配强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和村(居)委会直选制度,逐步扩大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的范围。注重从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回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县乡党政机关退居二线干部、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培养选拔村(居委会)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
2、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交叉任职,到2012年,实现“一肩挑”比例达到90%以上。
3、推行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实行村级后备干部动态管理,确保每村有1名女干部,储备3—5名后备干部,培养10名以上农村实用人才,建立完善各类人员管理台账。
4、抓好干部经常性培训工作,每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1次,对全乡村(居委会)干部进行1次培训。
5、注重从农村青年致富能手、妇女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每个村每年入党积极分子保持3名以上,每个村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
6、加大机关党务干部的选拔、培养、交流、使用力度,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的党务干部队伍。加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管理服务工作。
㈢开展务实有效的基本活动
1、深化全乡“三级联创”、“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等创先争优活动,利用党员活动室、青年活动之家、妇女活动室等阵地,加强对机关和农村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机关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全乡所有基层党组织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
2、以现代远程教育站点为载体,开展理论学习、实用技术培训、文化娱乐等活动。
3、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为载体,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作用,集党务、村务、服务、商务为一体,开展说事议事、结对帮扶、文明创建、便民服务等活动。
4、深入开展“城乡牵手脱贫奔小康”、“听民声、访民情、解民难”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着力解决基层党员群众实际困难。
5、组织全乡基层党组织开展“双建双带”、“设岗定责”、“服务承诺”、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活动,着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实施党员“创业致富计划”,培养党员创业致富标兵。
㈣建立可行管用的基本制度
1、健全乡党委和村(居委会)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务公开、政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
2、建立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乡对村目标考核制度、村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等制度,按照《傅家堰乡目标管理考核考评细则》要求,严格考核奖惩。
3、推广以村(居)民建议、村(居委会)党支部会提议、村(居委会)“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提议事项公开、审议程序公开、议事结果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办理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五议五公开’工作法”,建立党领导下的基层民主自治工作体系。
4、健全机关党员干部培养、教育、管理、激励机制,推行机关党员干部业绩登记制度。
5、完善村级档案管理制度,推进村级组织档案规范化建设。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统一建账,严格管理。
㈤落实规范必需的基本保障
1、成立乡党委“五个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乡党委抓村级党组织建设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
2、按标准建立规范的党员活动室,做到“十有”。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美观大方、综合利用的要求,所有村(居委会)建有规范实用的办公活动场所。依托办公活动场所,建立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为核心,村卫生室、农家书屋、综合服务社等相配套的村级综合服务体系。
3、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全乡所有村(居委会)实现村村通。
4、多途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3至5年内全乡所有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5、实行村财乡管,提高村干部工作报酬、村级办公、党员干部培训等经费的保障力度。
6、认真落实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稳步推进村副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对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任职时间较长、正常离任的村主职干部实行离任生活补贴。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乡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从4月中旬起至10月底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至4月底)
1、召开全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会议,传达全县“五个基本”建设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对全乡“五个基本”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组建工作专班,抽调专人负责“五个基本”建设工作。
2、利用会议、简报、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宣传“五个基本”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
3、制定全乡“五个基本”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组织部门备案,同时下发到全乡所有基层党支部予以学习。
㈡调查研究阶段(5月初至5月下旬)
对照“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的要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摸底,紧密联系全乡各基层党组织实际,查找不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五个基本”的建设目标任务上来,切实增强全乡基层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确保顺利完成全乡“五个基本”建设任务。要通过调查研究阶段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理清思路,通过“五个基本”建设推动我乡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㈢集中建设阶段(6月初至7月中旬)
根据调查研究的结果,确定全乡“五个基本”建设工作重点建设内容。村(居委会)、机关、医院、学校、企业要按照“五个基本”建设路径图、《工作指南》和考评细则的要求,明确建设重点,拟定建设进度计划表,对照“五个基本”建设考核要求,坚持先易后难,缺哪一项补哪一项的原则,查缺补漏,确保在今年10月份顺利通过全县、全省的考核。
㈣总结验收阶段(7月下旬至10月底)
在集中建设的基础上,乡党委将于7月下旬对全乡所有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进行严格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全乡统一排名,并严格奖惩。工作不到位的党支部要拟定整改方案,迅速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总结“五个基本”建设活动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形成书面总结。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乡党委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全乡“五个基本”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位。
㈠坚持明确责任。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㈡坚持强基固本。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奠基石。坚持把党的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使基层党建工作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更加符合基层实际、更加符合党员和群众生产生活实际,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百姓安居乐业夯实组织基础。
㈢坚持以人为本。基层党组织的主体是党员,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全乡各级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形成乡党委服务各党支部,各党支部服务广大党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人民群众的党建服务体系。
㈣坚持分类指导。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加强对全乡个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的分类指导,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整合全乡党建资源,推动全乡各领域、各行业的基层党建工作统筹兼顾,平衡推进;推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基层党的建设各要素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毕业生党员大会议程【第四篇】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
村级“两委”换届选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基层最广泛的民主实践活动,是实现农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形式。认真做好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级“两委”班子,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农村工作政策落到实处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我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这次村级“两委”换届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和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先党组织、后村委会”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结合民族文化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以“选好人、选能人、选强人、选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公平竞争,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实行“两推一选”,积极稳妥地推进“一肩挑”和“交叉任职”,要求原则实现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努力实现“新班子、新机制、新气象”的目标,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职数设置及人选条件
(一)规范村干部职数。1、村党组织的职数设置。设立党支部的,原则上设委员3至5名;设立党总支的,原则上设委员5至7名。村党组织设书记1名。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设1名专职副书记。2、村民委员会的职数设置。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兼文书)1名,委员1至5名。村“两委”委员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女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兼任团组织书记和妇代会主任。力争三分之一的村有女性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文书)。
(三)严格候选人条件。按照省委提出“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将那些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优秀人才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新进入的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对原村党组织成员,以及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参加选举的,放宽年龄限制为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正被纪检、 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七年的;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以非法手段煽动(来源:文秘站 http://)、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四、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换届选举范围是全乡任期届满的村民委员会。根据省、市、县的安排部署,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决定全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2月开始,到6月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动员阶段(2月21日—3月15日,25天左右)
1、成立乡、村两级“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抽调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广泛宣传动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普遍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使广大党员、村干部和群众了解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引导群众消除家族、宗族观念,为换届选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加强培训,熟悉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分级、分层培训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让他们熟悉、掌握法律法规以及选举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法,提高他们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4、开展民主评议,摸清基本情况。换届选举前,各村换届选举工作队、村支部、村委会要组织召开支部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座谈会,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并将测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严格审计,加强监督。换届选举前,要全面开展村级财务的清理工作,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审计。村级财务审计后应形成审计报告。审计出来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审计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布。
(二)换届选举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3月16日—5月31日,75天左右)
1、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程序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具体做法是:
(1)准备工作。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向乡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的,要研究设立党总支部的事宜,向乡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的请示。乡党委批复后,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部署换届选举有关事项。
(2)推荐工作。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思路,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①党员推荐(一推)。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②群众推荐(二推)。结合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在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上,群众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结束后,村党组织汇总公布“两推”情况,并在酝酿后,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向乡党委报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组织考察。乡党委根据“两推”情况和领导班子配备的条件、结构要求,召开党委会审核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并对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给予批复。新当选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党龄。
(4)党内选举。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讨论乡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并进行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党内选举可采取竞职演讲方式,让党员在充分听取候选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选择。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
2、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分5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听取第三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村民代表名额,确定选举日,制定本村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报上级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备案。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按照“四登”、“四不登”、“四增”、“四减”的原则,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四登”,即登记有本村户口;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有表达自己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的村民。“四不登”,即不登记精神病患者、经医院证明和其合法监护人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无法正常表达意志的、严重智力障碍人员;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临时雇佣的非本村的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四增”,即新增年满18周岁的村民;新迁入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关系住进本村的选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四减”,即减去户口迁出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原因不居住在本村但户口尚未迁出的选民;死亡的选民;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选民。印制选民登记名册,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名单于选举日前20日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村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名单填写选民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发放。各村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方法途径。
(3)推选村民代表。召开村民小组会,推选第四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名确定。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
(4)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提名,由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每一村民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名单,于选举前7日按姓氏笔画为序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由第四届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3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于选举前3天按得票多少为序公布。按照有关规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正式候选人开展村情民意调查。
(5)做好选举大会工作。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首先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设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集体的资金或物资,应交由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选举时,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选举大会要设立秘密划票处和票处。严格规范委托投票,限定选民接受委托投票的人次,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
5、换届选举工作的有机衔接
(1)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工作衔接。村党组织“两推一选”的“群众推荐”环节,可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结合起来,以节约时间和成本。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必须于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环节开始前结束。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并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的推选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其推选方法,原则上由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村民小组长。
(2)村“两委”与村共青团组织、妇代会换届选举的工作衔接。村共青团组织和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原则上与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压茬”进行,充分利用召开村民大会的有利时机,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任务和议程结束后,分别召集共青团员和妇女(妇女代表)开展村共青团组织和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三)做好村“两委”换届后的工作交接和制度完善(6月1日—10日,10天左右)
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新老班子要及时进行工作交接,移交工作由乡党委、政府主持,原村“两委”班子成员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对无故拖延移交或拒绝移交的,乡党委、政府对其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反映并依法处理。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在完成工作接交后,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发展规划、发展思路、党建目标责任、民情恳谈、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等制度,确保村“两委”班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做好村级“两委”换届总结验收(6月11日—6月21日,11天左右)
换届结束后,乡村级“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要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依法进行换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制定完善了3年发展目标和思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切实可行,新老班子交接工作是否完成等。乡村级“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于6月10日前将村级“两委”换届工作总结上报县村“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二)紧密配合,加强指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做好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村级“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员、民政办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做好换届选举前的摸底调查工作,认真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搞好培训,统一选票式样,及时掌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材料,建立健全村“两委”选举工作档案,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派出所、乡纪委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及时查处侵害村民选举权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农经员、财政所要指导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财务审计工作。司法所、综治办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普法与选举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选举程序的监督。建立选举工作情况周报和通报制度,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
(三)下大力气,抓好难点村换届选举工作。要切实抓好重点难点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对因种种原因不能按期选举的重点村、难点村,要分类指导、周密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选举方案,派驻工作组或指导员指导工作,确保选举成功,不留“后遗症”。对不履行职责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经大多数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可终止其职责,另行推选或按照上次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产生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
(四)依法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对不组织或拖延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坚决制止并依法查处“指选”、“派选”等违法行为。对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级“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过程中不依法办事的,乡党委、政府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借选举从事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毕业生党员大会议程【第五篇】
中央、省委和市委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时,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是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根本原则。省委常委会议两次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有关要求。2009年12月7日市委第37次常委会对我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市委夜书记、王市长、张副书记对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好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我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今年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我市广大农村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搞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党在农村执政的根基和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重视抓基层、打基础,抓好村级组织建设,使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只有把村“两委”建设好了,关系理顺了,群众拥护了,党在农村才有坚实的执政基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才会有保证。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把一大批思想政治素质好、观念新、群众公认、有本事,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分子选拔进村级班子,提高村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村委会的自治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第二、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换届选举的过程,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也是农村群众参与最广泛、最直接、最生动、最实际的一项民主政治教育和实践活动。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通过“两推一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让党员和群众共同参与推荐候选人,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整个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有利于选出群众满意的“当家人”,从政治上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增强当家作主的责任感;还可以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培养和提高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村级换届选举,把党内民主与党外民主有机结合起来,体现党内外群众的一致愿望,实现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效能,增强村民自治的活力,保证基层民主自治的质量,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第三、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是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我市村级组织的战斗力总体上是强的,广大党员干部总体上是好的,他们长期奋战在一线,奉献在一线,在发展经济、致富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地方出现了村“两委”班子“不强、不合、不廉、不公、不良”和战斗力不强、配合不协调的现象,群众很有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因此,要通过村级换届选举,选强班子、选好干部,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通过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促使村干部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有利于建立起一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的党群干群关系,对于化解农村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
第四、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我市是农业大市,“三农”工作是我们的工作重点。近年来,我市农村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农村基础条件有了新的改善,农村生活水平有了新提高。但是,由于我市农业基础脆弱、贫困人口较多、产业结构单一、农民增收困难等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重道远。因此,要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使之真正成为政治上特别坚定、工作上特别能战斗、作风上特别扎实的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重要保证。
各县区委、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二、把握要求,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市委、市政府决定,我市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到3月底基本结束。省委下发了云办发[2010]1号文件,就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目标任务、职数设置、人选条件、方法步骤、纪律要求、组织领导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市里已制定下发了××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大家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这个意见,把握要求,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第一、要把握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是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根本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加强党的领导是前提和保证,充分发扬民主是途径,严格依法办事是保障,大家要正确理解、正确把握和正确实施。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按照这一根本原则,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县区、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加强舆论宣传,保证村“两委”换届选举不偏离正确方向。二是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扩大识人选人视野,广开选能进贤之路,拓宽民主参与渠道,探索民主实现形式,引导党员、村民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出党和群众满意的村“两委”领导班子。三是要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委的有关政策进行,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从根本上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保护党员村民的合法权益。各地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规则、操作规程等,必须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一致,对任何违背法律法规和选举操作规程的行为,必须彻底纠正。
第三、要把握好换届选举的有关要求。村“两委”换届选举,重点是村党组织,难点是村委会。市委已经明确,这次换届选举,村党组织先换届,村委会后换届。一要组织好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思路,全面实行“两推一选”,组织好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乡镇党委重点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党内选举工作。二要组织好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提倡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设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要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要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地方,提倡组织候选人同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和竞职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严格禁止候选人或候选人指使的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票。要规范投票行为,全面设立秘密划票处,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障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三要统筹指导农村共青团组织、妇代会换届选举。村共青团组织和妇代会的换届选举,由共青团市委、市妇联牵头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原则上与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压茬”进行,充分利用召开村民大会的有利时机,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任务和议程结束后,分别召集共青团员和妇女(妇女代表)开展村共青团组织和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关于这次村“两委”换届的方法步骤,下发的意见已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我在这里重点强调的是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要把好“三关”,村委会换届中要把好“四关”。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重点把好的“三关”是:一要严把民主推荐关。采取党员民主推荐与群众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员民主推荐,要召开党员大会,参与推荐的党员一般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80%。群众推荐,要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荐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二要严把候选人考察提名关。乡镇党委要充分考虑党内民主推荐和群众民主推荐的得票情况以及班子配备要求,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在考察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对候选人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三要严把党内选举关。要召开全村党员大会,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总)部委员会;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重点把好的“四关”是:一要严把选举委员会推选关。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把那些素质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村民推选到选举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二要严把选民登记关。要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确保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认真研究因人口流动、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和劳务输出等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村民参选率。三要严把候选人提名关。候选人的产生,直接关系到选民意愿,关系着选举的成败。要保障选民的直接提名权,由选民直接提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选民直接提名。四要严把选举大会组织关。要最大限度地动员、组织选民亲自到投票地点投票,争取亲自投票。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和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要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严格控制使用流动票箱投票。
第四,要搞好换届选举培训工作
。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各种矛盾和问题。因此,各县区、乡镇要举办各种培训班,对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和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尤其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会议主持人的培训,提高他们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通过层层培训,使领导和参与换届选举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熟悉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能够依法有序操作;掌握突发事件和复杂情况的处置技巧,提高现场应变能力。
三、严肃法纪,严厉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村“两委”换届选举环境
近年来,随着农村党员、群众民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选举的竞争性明显增强,进一步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也带来了贿选等违法违纪问题,严重干扰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严重损害农村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已成为村“两委”换届中党员、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就不能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切实严肃法纪,坚决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为村“两委”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各县区委、政府要认真贯彻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我省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认真治理贿选行为的通知》(云组通〔2010〕2号)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一要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贿选行为。在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为了获取选票,本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属于贿选。对贿选问题要严密防范、露头就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参与和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和恶意造谣、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和妨碍选举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尤其要高度警惕,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宗教、宗族、黑恶势力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二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引发的重要情况。在选举情况复杂的地方,县乡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治和处置。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区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要切实加强协作指导。各县区组织、民政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重点,调配精干力量,加大组织指导力度。人大、政协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2009年12月7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好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保证每村换届经费不低于1500元(市级财政每村补助500元)。农业和审计部门要在换届选举前指导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公布结果。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司法、信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推行和完善选举观察员制度。建立选举工作情况月报和通报制度,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
第三、要解决突出问题。各地在换届选举前,要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要加强调查摸底,逐一分析排查问题突出的重点村或难点村,选派强有力的工作组驻点整顿和指导选举工作,对情况复杂、管理薄弱的村,要积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第四、要营造良好的换届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有关精神,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村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精神,营造和谐选举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第五、要带头遵规守纪。县、乡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民主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要带头遵规守纪,注意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克服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作风,善于运用民主的、法律的办法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农村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参加选举,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为群众树好形象、做出榜样。
第六、要做好后续工作。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兑现新上任村干部的工作补贴,关心爱护离职离岗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解决正常离任干部的离任补贴和养老保险问题,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要抓好村“两委”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要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完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村民委员会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对现在还没有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村,换届结束后必须立即推行,并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新当选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内容,使他们明确“四议两公开”办法决定的事项,主要是维护农民基本权益,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和农村公益事业等村级重大事项,以及以多数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不能包揽所有村级事务,不能取代村委会的职能,不能代替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要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和完善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配套制度。
同志们,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能否选出能力突出、作风正派、结构合理、战斗力强的村“两委”领导班子,直接关系到我市今后三年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各县区委、政府务必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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