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方案【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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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方案【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发〔20xx〕5号)精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政府决定自20xx年7月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大检查的组织实施,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同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全镇党政副职根据各自分工和分管的工作,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督查。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卫生院、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设备、设施、场所、环境等安全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结论。对于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期限、责任和措施。
(二)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各村要制定出具体的检查方案,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同时各村要突出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的排查力度,各村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一经发现,要立即上报。
(三)开展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由镇安监站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并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具体的时间、人员安排。要对本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结论。
四、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二)企业安全检查;
(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检查;
(四)建筑施工、违法建设、户外广告安全检查;
(五)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安全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村、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带队检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落实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凡因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责任不落实、酿成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检查人员要深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个环节,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时间、措施和应急预案,实行跟踪督办,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逾期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严格值班,畅通信息。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和镇安监站,如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安全检查方案【第二篇】
一、工作安排
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今年年底。
(一)燃气企业自查自改。各燃气企业根据方案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时上报公示,实行“清单+闭环”管理。
(二)乡镇、相关部门全覆盖检查。各乡镇、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辖区城镇燃气行业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检查,按照分级分类要求,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对重大问题隐患整治要加强合作配合,确保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二、检查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4.经营单位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开展辨识,是否备案。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5.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
6.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7.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8.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9.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
10.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11.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12.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13.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4.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15.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16.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三、责任分工
(一)明确属地领导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建立用气场所燃气安全日常巡查机制,督促辖区内用气场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自查活动,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村(居)民委员会要掌握辖区内用气场所情况和燃气使用情况,发动社区公益组织、物业服务单位、群众志愿者开展排查,及时向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用气场所安全隐患,协助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宣传与监督。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常态化工作中。
1.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2.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无照经营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协助商务部门对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指导督促餐饮场所规范用气。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LNG运输槽罐车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5.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6.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负责对燃气站(点)内外部建筑及设施、设备防火安全间距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7.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8.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9.供电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经营站(点)停止电力供应。
10.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认真对照燃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清单,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督促企业开展全方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盘点销号,针对重点难点隐患问题,要专题研究,做到一盯到底,彻底整改。
(三)统筹配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大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其他乡镇、部门配合的,要主动协调解决。大检查中的有效做法要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总结,每月2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酒店暴雨防汛应急预案【第三篇】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大暴雨防汛救灾应急预案为维护学校稳定,保证各班学生安全度过汛期,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防汛工作预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全面贯彻省、市防汛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今年安全度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校的防汛领导,保证防汛工的有序开展,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以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我校的防汛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责本班的防汛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学校将通过班会、晨会、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师生宣传防灾、防溺水和心理健康教育等防汛知识,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2、我校将加强检查、巡查和防范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校园内道路、排水设施畅通,校舍电路安全无隐患。要定期对学校的校舍、围墙、电路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3、对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做好的防护工作,督促管理人员对图书室、电教室进行严格管理,特别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当接到重大汛情预告时
1、当接到上级发出的防御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全部进入临战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下达。
2、学校的防汛抢险小组防汛期间全天在学校集中,随时准备参加抢险。对易受洪涝、雨水侵蚀的设备、图书等要做好转移工作准备。要按时检查学校校舍门窗关闭情况、化学物品保管情况和学校用电情况,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学校主要负责人校长随时准备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汛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4、在防汛期间学校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学校领导的手机和学校的电话全天畅通。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中心校报告。
5、若发现确实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重大事故,值班人员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要在3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村委、中心校、市教育局、乡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便进行全方位救援,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救灾报灾工作
1、如果发生了灾情,学校防汛小组成员必须24小时在岗,要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防汛小组要及时统计灾情造成的损失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汇报给中心校。
2、灾情过后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园进行大扫除。并对学校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对受损严重的灾情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上报,同时抓紧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教育教学工作。
3、学校采用联保制度,及时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开展多种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的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4、救灾后,学校小组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查清灾情原因,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下次防汛工作做好各项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防汛责任,制定防汛预案,修改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防汛责任未落实或玩忽职守、麻痹大意、工作不力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个人的责任。
2、防汛斯间我校将准备编织袋xx条和铁锹xx把备用,一旦汛情发生随时准备抢险并听从中心校的统一调遣。
酒店暴雨防汛应急预案【第四篇】
20xx年汛期雨季进入月份,降雨逐渐增多,根据我县地形地貌和当前防洪防汛工作的实际需要,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洪防汛工作的有关指示,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确应对自然灾害,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做好全县教育系统防御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预防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学校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事件带来的危害,保护全县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焦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洪水、渍涝、台风、暴雨、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校舍及附属设施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原则
1 .防汛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采用分工负责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校为主,谁主管,谁负责。
2 .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抢结合的原则。
3 .防汛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教育局设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防汛工作。实行局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组长:县教育局局长,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防汛工作。
副组长:
县教育局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全县学校的防汛工作。县教育局各股室(站)负责挂包学校的防汛工作。(见附件《教育局防汛挂包学校安排表》)。
(二)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负责全县中小学防汛安全知识教育和抢险救灾工作,在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灾害发生时,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和机关各股室安全工作职责的要求,实行各中小学防汛工作包干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局副局长和股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落实防汛责任。灾害发生后,指挥部领导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所分管学校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
(三)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 .常规工作。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成立工作检查组、教育宣传组、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机构,协调好各组的工作。
2 .防汛教育和演练。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各中小学加强对师生防汛抗灾常识的教育,开展防汛应急抢险救灾演练。
3 .建立预警机制。根据上级防汛机构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指令及时向各中小学通报灾害天气并预警。
4 .建立防汛工作网络。保持与上级防汛机构、各级各类学校的通讯畅通,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5 .值班及信息报告。每年月至月为汛期(特殊情况以指挥部24指令为准),各中小学实行小时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6 .工作检查及灾情统计。每年定期对各中小学进行防汛工作检查和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7 .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好防范突发性洪涝灾害的思想准备和实战准备。将有效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师生对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建立师生自救互助体系,提高师生参与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中小学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工程准备。指导学校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进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影响安全度汛的在建工程,要认真落实汛期施工应急预案,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四)物资通信准备。各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急需。在重点防汛区域,做好救援设备、排水设备及防汛物资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同时,各中小学要确保防汛信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五)防汛预案准备。各中小学根据县教育局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学校防汛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健全反应机制,5主动应对洪水可能造成的各类危害。学校防汛应急预案每年月底上报教育局安全股备案。
(六)防汛日常管理。各中小学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学校防汛设施、行为的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预案、队依、物资、通信等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上报落实整改情况。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教育局。
四、预警及响应
(一)汛情预警
由县气象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及解除。根据气象、水文、工(IV程等信息资料分析汛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汛情预警(III(II(I级)、黄色汛情预警级)、橙色汛情预警级)、红色汛情预警级)四个预警级别。
(二)预警响应
1 .(IV,24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级)。各中小学领导在岗带班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提醒师生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注意安全。
2 .(III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级)。各中小学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防汛重点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县教育局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对重点学校应急准备情况加强调度和督察。重点学校做好师生安全避险准备,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做好应急准备的各项准备工作。学校可根据情况做好停课准备,确需停课的,由教育局统一安排中小学停课,并合理安排好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并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需要回家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
3(II.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级)。各中小学在汛情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部位,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停课或调整上下学时间,并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橙色预警解除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
4 .(I红色汛情预警响应级)。各中小学在汛情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避险疏散、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对暴雨洪涝灾害地区中小学停课,其他地区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停课,并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待红色预警解除后经请示教育局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
(三)响应程序
1 .(IV指挥与协调。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级)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Ill(II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级)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调度;橙色汛情预警响应(I级)由总指挥召集指挥部全体成员集结到岗到位指挥调度;红色汛情预警响应级)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 .抢险与救援。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按照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首先组织救助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措施实施救助,避免拥挤踩踏,堵塞通道;同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做好物资转移,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要及时有效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现场,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向受灾人员提供安置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并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灾害发生后,要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向上级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1上每隔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3 .善后处置。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有条件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开放安全的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五、应急保障
各中小学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学校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各中小学相关人员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指挥调24度畅通,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等信息工具要确保小时畅通。
(二)现场救援保障。学校防洪的重点或容易出险的设施,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三)应急队伍保障。各中小学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分别负责供电、交通运输、医疗保障、人员救助、学生疏散,现场处置,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
(四)物资器械保障。各中小学要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器材等应急装备,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及时更新补充。
(五)紧急避险场所保障。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紧急避险职责》,各中小学要遵循“就近、安全、便捷”的原则,选择地形平坦、地势较高、有利排水、交通便利,具备一定生活设施条件的安全区域作为全校师生避险安置场所。场所内房屋、设施等安全可靠,容纳空间充足,配备救生衣、沙袋、消防设施和器材等应急物资,要满足师生基本生活保障,保证电力供应和用电安全,保证通信联络畅通,设置公共厕所、排污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
六、监督管理
(一)教育培训。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二)应急演练。各中小学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定期组织2次防汛应急处置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从实战角度出发,强化防汛抢险和疏散撤离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损失、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小时内降雨量将达毫米以上,或者已达毫米650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小时内降雨量将达毫米以上,503或者已达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小时内降雨量将50503达毫米以上,或者已达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红色预警信号:100100小时内降雨量将达毫米以上,或者已达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视情况变化对预案做出相应修改,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各校要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相应实施方案,并报县教育局备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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