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的朋友读后感热选(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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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的朋友读后感【第一篇】
走进宠物店,许许多多的大笼子呈现在你的眼前,笼子里,那可爱的小狗瞪着我,顿时朝我“汪汪”的犬叫,它们露出了正在磨练的牙齿,它们喜欢和人类打交道,它们是人类忠实的好朋友。
我喜欢狗,因为它那亮泽的毛发,我喜欢狗,因为它那温顺的神情,有时,喜欢是无法用语言来解释的。
不过,我一直都害怕它,虽然,每次碰到这可爱的小狗,我总是给自己鼓劲儿,去摸摸它吧!它不会咬你的,可能,它还会温顺的舔着你的手掌心呢!可是,我总觉得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很想也成为狗的朋友,可是,它那洪亮的犬叫,露出的锋利的牙齿,使我毛骨悚然,我也无可奈何。
使我更加害怕的是,在我们居住的这栋楼房,有一只小狗整天在这走来走去,狗的主人大概没有时间来料理着只肮脏的狗,把它踢出了门外,虽然,它的长相也不算差,身躯小巧玲珑,非常的匀称,可是,它总爱跟着别人身后走,牙齿也磨得挺尖,还想用舌头舔你光滑的皮肤。
那天放学,我高兴得走在回家的楼梯上,突然,从后面传来小小的犬叫声,我急忙转过头来,只见一个白色的“小毛球”站在我的后面,就是那只总是转来转去的小狗,它的确像一个白色的毛线球,雪白的毛发留得很长了,却没有人来给它整理一下贸发。长长的尾巴,也长满了白色的毛,敲了起来,它这副模样一定很惹人喜爱。
我不知道,为什么它在别人眼里是那么的温顺可爱,可是,在我的眼里,它随时都可能扑向我,把我咬伤。
然而,我不敢看它,并继续往前走,怎么知道,它一声不响得跟着我。我有点儿害怕,含糊的说:“走开点儿呀,‘跟屁虫’!我没有什么吃的。”我快速的走了几步,想甩脱它,怎么知道,它跑过来,扑在我的身上,我萎缩得向后退了一步,小狗扑了个空。
我的脸第一次和它离得那么近,这使我有点儿害怕,但是,却感觉和它有了几层的亲密感。
这个“小毛球”没趣儿了,它只好悄无声息的走开了,这才使我送了口气,不过,如果,我们友好的和它接触,它好像并没有攻击我们的意图,这么想才给我鼓了点儿劲儿,我从此,小狗在我的严重已经变得温顺可爱了。
那些曾经给我带来害怕的狗,令我那般的恐惧,都会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冲刷掉。
忠实的朋友读后感【第二篇】
当我读了《沙漠里的两个朋友》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朋友之间发生点误会是常有的,但是最重要的是,情感和友谊是最重要的。
《沙漠里的两个朋友》在沙漠旅行途中,为了一件小事,其中一个人打了另一个人一记耳光,被打的人在沙子上写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打了我一巴掌。”在河边,那个被打一巴掌的人差点淹死,幸好被朋友救起来了。
被救起之后,他拿了一把小剑在石头上刻下了:“今天我的'朋友救了我一命。”他的朋友好奇得问道:“为什么我打了你后,你要写在沙子上,而现在又要刻在石头上呢?”
他笑着回答:“当一个朋友伤害时,要写在易忘的地方,风会负责抹去它,相反如果被帮助,我们要把它刻在心里深处,任何风都不能磨灭它。”
是的,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美好的感情,这种感情是永恒的,是任何力量都打不垮的,也就是说,真正的朋友也许是无心的,帮助却是真心的,忘记那些无心的伤害,铭记那些对你真心的帮助,你将会发现这世上,真心的朋友不断地多起来。
忠实的朋友读后感【第三篇】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去宠物市场买小动物。爸爸一心想买一只黑白相间的、可爱的小狗,妈妈却一心想买一对拥有金色歌喉的百铃鸟,天天听她们歌唱。我们走着,逛着,我不知道买什么好,目不暇接。突然,我看见一只犹如五颜六色的花岗石的小乌龟,我被他给吸引住了!虽然没有一副金嗓子,没有聪明伶俐的脑子,但是就凭他的外表,我就果断地认定他了。经过爸爸妈妈的允许,我买下了这只可爱而又漂亮的小乌龟,我开心极了,心里就像喝一罐蜜一样甜。天空晴朗无比,我带着一片好心情回家了。
从此,他成了我最好的小伙伴,一直伴随了我整整六年。
是他,在我只考了八十多分时诉苦的对象,倾诉的好朋友;是他,在我受伤时陪伴的好友,安慰我的朋友;是他,在我得到一块糖果时,一起快乐玩耍,开心嬉戏的好朋友。
他是我开心时的朋友,又是我伤心时得到安慰的唯一。他是我的,我是也是他的。
我考试考了很糟糕时,心里感到天都要塌了,地都崩了时,我正想放弃这一门功课,重新换一门。这时,我想起家里的那位朋友,小乌龟时,便鼓起了勇气,准备继续努力,心里想着:加油,加油,千万不要放弃呀!家里的小乌龟等着我呢!努力起来,一定会成功的。坚持就是胜利,这样你一定会进步的!想着想着,天都感觉亮了不少。
在学校,我交了一个朋友,她叫陆雯婕。对此,我也会忍不住告诉小乌龟:“我又交了一个朋友,你说我棒吗?我心里可真开心,你呢?”小乌龟总是爬来爬去,好像在应付我说:“你交了一个好朋友,我也很开心。”
可是,有一次。小乌龟失踪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从家里找到城里,城里找到城外。我急得哭了三天三夜,心里好像塞了一大块石头,想吞也吞不出来。终于有一天,小乌从我床底下爬了出来。我高兴得一嘣一尺高,不敢和他分开了。
夜幕降临,一轮红日慢慢钻回了家。我深情地看了看小乌龟流下了一滴滴又圆又大的泪珠。
忠实的朋友读后感【第四篇】
我的朋友不是同学,不是宠物,它就是书。
书能开阔视野,陶冶情操,会让我的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完美。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经常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跟妈妈吵架。当我读了《血奶》这篇文章之后,深有感触,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不惜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母爱的圣洁而伟大!从此,我敬重妈妈,热爱妈妈,从来都不再跟妈妈无理取闹了。
记得那也是发生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一次考试我才考了78分,当时我的心都碎了。当我看到《一支玫瑰》这篇文章时,我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它告诉我一定要相信自己,不要气馁。从此,我变得自信了,坚强了。
当我生病的时候,书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当书中的主人公发生了不幸时,我会和他一起难过;当主人公高兴时,我也会同他一样开心。我完全融入了书的世界里。
书能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守信,要有尊严。《尊严》这1篇文章,让我懂得了怎样做一个诚信有尊严的人。
当每次考试我走进考场,一阵紧张的气氛会让我感到忐忑不安。但一发下试卷时,我很快就会稳定情绪,往往这些题目对于我来说都是小菜一碟。看到别人抓耳挠腮时,我也会沾沾自喜,因为我已稳操胜券,这都是书的功劳。
孔子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学而时习之”,邱特也说过:“书是唯一不死的东西。”……这些名人名言都让我牢牢的记在心里。从小到大,书教给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别人不明白的问题,我也会一一讲出。
忠实的朋友读后感【第五篇】
今年寒假,我读了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童话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著的《巨人的花园》一书,其中《》这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
文中的主人公小汉斯有一个小花园,因为他的勤劳善良,所以“花园中一直都有美丽的花朵供人观赏,始终都有怡人的芳香弥漫”。他把有钱的磨坊主大休看作最好的朋友,而大休却利用“真正的朋友应该共享一切”的迷人幌子来哄骗小汉斯。淳朴善良的小汉斯不断帮助自己的“朋友”,最后用生命祭奠了“友情”。
在小汉斯的心目中,大休是他最好的朋友。大休提出的要求,他都尽量满足:送花给大休、帮他卖面粉、帮他修房屋、帮他请大夫······而小汉斯在生活困苦、遇到困难时,大休就故意回避,还用花言巧语蒙骗小汉斯,直至小汉斯为了帮大休的儿子请大夫,在暴风雨中因迷路而丢了性命,大休都没有为他口中的“好朋友”伸出过一次援手,只是一味地索取,甚至是一种友情的“剥削”。
大休的种种行径让我鄙视和愤恨,而对小汉斯,我同情他却不赞赏他。真正的友情应该是建立在人性的平等和互重的基础上,它是一根纽带,让朋友之间心灵相通;它是一杯美酒,能酿造出迷人的芬芳。可这些,小汉斯都不明白。他至死都没有享受到真正的友情带给他的温暖和幸福。他过于单纯和善良,不够睿智,大休正是利用了他的单纯和善良,“经营”着他们之间所谓的“珍贵的友情”。我想对天堂的小汉斯说:“真正的友情,真心的朋友不是这样的。”
与小汉斯相比,我觉得自己很庆幸。因为我拥有很多真诚相待的朋友。在学习上,我们比学赶超,共同进步;在生活中,我们互相关心,荣辱与共。我们既是心心相印的伙伴也是相互竞争的对手,一起快乐,一起烦恼,一起成长!这样的友情才是珍贵的友谊之情,是我们心中不可替代的美好感情。
古往今来,有无数文人墨客用了很多美好的文字来歌颂友情:“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西出阳关无故人,一片冰心在玉壶”。。。。。。多么令人向往的情谊啊!小汉斯,但愿你在天堂能明白友情的真谛,拥有真正“”!
忠实的朋友读后感【第六篇】
有句老话说的好: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也有一位这样忠实的朋友——欢欢。
欢欢已经陪伴我九年了。从他到我们家算起,整个小学时代,他每天都陪伴着我。和我一起快乐,一起伤心。九年时光,我们一起经过了多少事情,好多事情我都忘记了,但欢欢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我永远也忘不了。
即使他是一只动物,但是我还是会把他当成我的最好朋友,在第一次相遇时,我就喜欢上他,喜欢这只黑白色相间的大狗。
他是一只黑白色相间的狗狗,耳朵竖起来,像一只黑色的蝴蝶停在那里,因此,他还有个学名“蝴蝶犬”。他的毛很浓密,一到冬天,肚皮下面也是厚厚的毛,那是他为了过冬。
偶然一次,我喂他吃火腿,发现他高兴地把两只前爪并在一起“作揖”,我就故意逗他,我把火腿提起来,叫声作揖,他再次把前爪收拢使劲地摇晃,好一副迫不及待的“吃货相”。如果你逗他时间长了,他也没了耐心,便会“呜呜”地叫几声,发泄自己的不满。他真的像一个天真活泼的儿童,也有情绪,会耍小脾气。我的好朋友来我家,看了欢欢的精彩表演,也感到惊奇,我很自豪,想必,我家的欢欢也为自己感到骄傲和自豪吧。
他是忠实的。我要去上学了,我朝他摇摇手,欢欢温柔地叫两声,好像在说:“要记住按时回家啊!”尾巴轻轻摇晃,一直目送我出了门。放学了,我走到家门外面,门还没开,已听到他在门里面“汪,汪”轻轻呼唤我,尾巴“邦邦”的不时打在门上。仿佛在说“你可回来了!我的小主人。”我推门而入,他高兴地跳起来,两个爪子趴上我的腿,也不管我喜不喜欢。尽情表达他的热情与激动。
忠实的朋友读后感【第七篇】
大同,一个让我心驰神往的地方。
记得2015年的冬天,我与爸妈一起来到平旺公园。走进篱笆,我们惊奇地发现一只浑身脏兮兮、湿漉漉的小狗,正用祈求的目光瞅着我们,眼神中似乎还带着些悲伤。
它遇到了什么?是和主人走散了,还是被遗弃了?看到它落难的样子,真的好可怜!妈妈起了怜悯之心,提议将小狗带回家。爸爸用他宽大而又温暖的手掌温柔地将小狗抱在了怀里,带了回来。就这样,小狗成了我家中的一员。由于它身上有一个铃铛,我给它取名唤作“丁丁”。
丁丁浑身的毛呈乳白色,摸起来像白云一样柔软,像巧克力一样丝滑,像杨柳一样柔顺。大大的眼睛,几乎看不到眼白。两只小耳朵上下扇动着,像两把迷你版的小扇子。四只小爪子上的肉垫软绵绵的,玩得尽兴时,它会后脚撑地前脚伸直,咬着我的鞋不放。
丁丁既淘气又可爱,正在长牙的它什么都咬,就连爸爸的臭脚、臭鞋子也不肯放过。冬天,我们在平旺公园的湖面上滑冰,它也“猴学人样”在冰面上玩起了漂移,多么滑稽呀!
过春节那几日,我们要回乡,把丁丁送到妈妈朋友家寄养。临走时,丁丁居然感觉到要分离了,眼里噙满了泪水,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乐意。一边叫唤着,一边拼命地想挣脱牵引绳,我知道它是想和我们一起走呢。
当我再次见到丁丁,我才知道那些天它郁郁寡欢,不肯进食。看见消瘦的丁丁,妈妈的眼睛湿润了。是啊,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看家护院,勤勤恳恳,一旦认定了主人便不离不弃。
渐渐地,丁丁恢复了食欲。平静的日子才过了一年,命运又将我召回青阳,因为我要回家乡上小学了。这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相见!临走前,我们把丁丁托付给了我的好同学,希望它今后有依靠,能健康地长大、开心地生活。听阿姨说丁丁现在过得很好,人家睡觉都睡床上,足足养肥了一圈,特别讨人喜欢。
或许把丁丁留在大同是它最好的归宿。等疫情过去我会再回大同,看望我的老同学与老朋友。
忠实的朋友读后感【第八篇】
朋友,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朋友,是划船的竹篙。棹,朋友,是过桥的一座桥梁。我也有一个忠实的朋友――词典。
词典,在我遇到不认识的字或不会写的字时,在它那饱览群书的脑子里。我可以找到那些字,所以,它是我一个忠实的朋友。
词典,在我遇到不懂的一个词时,在它那丰富多彩的词语里,我可以找到那个词语。所以,它是我一个忠实的朋友。
词典,在我遇到一个不懂的人生哲理时,在它那满腹经纶的肚子里,我也可以找到那些人生哲理。它是我的一个忠实的朋友。
词典,它可以把我引到一个正确的道路上,词典,它满腹经纶,将这些句子毫无保留地传授给我们。
词典,它把我带到知识的彼岸。
词典,它是我迷路的指南针。
词典,它是我在黑暗中的一盏明灯。
词典,它是我在歧途中的一个正确方向的引路人。
词典,它让我在漫长的人生旅途有了明确的目标,有了正确前进方向。有了一个忠实,善良的一个朋友。
词典,它是我的好朋友,它默默无闻无私奉献。
它不挑剔任何不学无术的人,一视如仁的将知识传授给他。
词典,它有着上自唐、宋、元、明、历代的知识,下自未来世界的预测。它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不平凡的一生。
它就是我终生的知心者,我最最忠实的朋友――词典。
忠实的朋友读后感【第九篇】
在翻阅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过程中,翻看着目录,不知有什么题目使我感兴趣。使我联想到生活。突然,我看到了《两个朋友》,顿时,我眼前一亮。
我看到这个题目,使我想到在军训中我们与教官之间的友谊。我想在这篇小说中,作者也一定在写这两个好朋友之间的友谊吧!大概是描述这两个好朋友怎样从相识到相知,怎样了解并成为彼此的知己吧。然而,等我细读这篇文章之后,我才发现并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这使我从新开始思考《朋友》这个词。
因为大家都喜爱钓鱼而成为朋友,因为彼此了解,大家都不用多说,往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明白了彼此的用意,因为热爱祖国,两人在临死前选择共同进退,不肯把通行口令告诉敌人。
我很喜欢交朋友,但是光用真心待人是不够的,还要懂得别人需要什么,从言语中去体会。
每次我都很想和她说:算了吧,咱们做普通朋友吧。”可是我不想这样,我们既然能成为朋友,说明有缘分,我不想就此放弃。
通过《两个朋友》我才真正了解“朋友”为什么会成为朋友?是因为朋友相当于我们的依靠,有着彼此的爱好与共同点。为什么面对敌人耍的手段,却没有出卖国家?是因为他们彼此坚信,彼此了解,彼此坦诚,大家都有着一颗同样的爱国之心!
忠实的朋友读后感【第十篇】
书是我最,它每天都陪伴着我。为了看书,有时我甚至顾不上吃饭,所以妈妈叫我“小书迷”。
今天,我读了一本《儿童文学》,里面的内容真是太丰富,太精彩了!我忍不住赞叹起来。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已经到了中午,妈妈对我说:“你去超市买袋盐回来吧。”我高兴的答应了,一路上我一边走,一边回想着书里的故事。不知不觉中,我走进了书店。进了书店就被书吸引住了。我急忙挑选了一本书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过了一会我看了看表才四点多一点,时间还早,再看一会儿吧。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书店里已是灯火通明,我还是沉浸在书的世界里。这时不知谁拍了我一下,抬头一看,原来是妈妈。妈妈问:“你买盐买到书店里来了,害得我们到处找你,可把我们急坏了!”我想这下可完了,非挨打不可。可是妈妈没有打我,也没有批评我,还给我买下了我看的那本书。一路上,妈妈对我说:“孩子,爱读书是好事,可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知道读书的好处很多,不仅使人变得聪明,写起文章来也会头头是道的。”回到家,饭菜早已凉了了,我只好吃泡面了。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又增长了知识。
书是我最好的伙伴,是我。只有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