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实用【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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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第一篇】
最近翻看了一部老电影《假如爱有天意》,讲述的是一个女孩与两个男生之间的故事,他们之间互相成全,都舍不得伤害对方。最后,其中一个男生为了成全他们,选择去当兵,最后在战火中炸伤了双眼,为了让女生彻底私信的放弃他,说自己已经结婚了,最后女生嫁给了另外一个男生。
这个故事跟《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面的男主很像,都是非常长情的人。刚出场的时候,男主给人的感觉非常神秘,每个人对盖茨比的身份都有不同的揣测,只知道他有钱好客,却不知道他到底是做什么的。随着剧情的发展,慢慢的了解到盖茨比原来是个军官,有个很爱的女人叫黛西。因为当时自己的经济条件有限,最后黛西选择嫁给了另外一个非常有钱的运动员汤姆。
有一天,黛西和盖茨比两个人重新相遇了,他们有整整5年没见,黛西已是孩子的母亲了。这一次的相见,盖茨比已经是富豪级别了,黛西也依然美丽,两个人的感情迅速的发展起来,盖茨比发誓一定要和黛西永远的在一起,这一次坚决不会让两人分开。最后,在坦白一切的时候,黛西的丈夫非常生气,回程的路上黛西开着盖茨比的车,撞死了汤姆的情人。汤姆趁机嫁祸给盖茨比,最后盖茨比死了。黛西和汤姆依然过着看似幸福的日子,好像这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看到盖茨比死的时候,内心狠狠的心疼了一把这个男孩。在最没有能力的时候,遇到一个最想珍惜的姑娘,当有能力的.时候,姑娘已嫁作人妇,却依然坚持的要给她幸福,从头到尾没有伤害过她。当时的盖茨比只是个小小的军官,没有能力娶上黛西,疯狂努力的赚钱,以为自己有了钱,就有能力去争取这份幸福了。这样的故事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上演,某个男生非常喜欢一个女生,努力工作终于逆袭成功,女生早已不在原地等候。
黛西到底有没有爱过盖茨比,我想是有的。在年轻的时候,哪个女孩子没有爱慕过男生呢?黛西出生在一个有地位的家庭中,从小锦衣玉食,从来没有吃过生活的苦,让这样年轻的姑娘跟着当时还是军官的盖茨比,内心肯定是害怕的,谁都不知道明天会怎样。当盖茨比成为了一个帅气多金又还钟情唯一的自己时,黛西那时候一定是心动的,这份感情是从汤姆那里从来都没有获得过的。汤姆能给她豪华贵妇的生活,却给不了她浪漫的爱情。盖茨比的出现对于每一个女人而言,都是难以抵挡的诱惑,当自己已经是孩子的母亲了,还会有一个男人如此的钟情自己,这对于太久没有获得爱情,在平凡的婚姻生活中简直是无法拒绝的力量。
最后时刻,黛西必须要在盖茨比和汤姆两个男人之间做抉择的时候,她害怕了。她两个都想要,两个都舍不得伤害,最后在疯狂的开车中意外的撞死了汤姆的情人。在黛西犹豫的那一刻,没有在最后的关键时刻做出抉择,我想她应该不够爱盖茨比的。站在黛西的角度,我能理解,放弃过往的优渥生活,重新开始是需要勇气的,黛西终究没有勇气重新面对新的感情,胆小懦弱的她始终爱的是自己。最后,盖茨比死在了死者丈夫的手上,从头到尾,盖茨比都没有把黛西招供出来,一直自己默默的承受这一切。
在盖茨比死了之后,黛西再也没有出现过,甚至盖茨比的葬礼也没有出现,她和汤姆两个人搬了家,换了地方又重新开始幸福的生活,这一切好像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看到这里,我为黛西的冷漠无情而生气,可是,这就是人性。在黛西第一次选择嫁给豪门汤姆的时候,她就已经背叛了爱情,她跟汤姆在一起是对的,他们从头到尾就是一类人,汤姆爱黛西的美貌,黛西爱汤姆的豪门生活,所以对于汤姆婚外的女人黛西是无所谓的,她要的无非是自己能不能过上体面的生活。
有些人注定就是用来被辜负的,深情的盖茨比就这样默默的走了。充满神秘感,充满魅力,可望而不可及的男人就这样败在了感情里。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的人,看起来神秘孤傲,一副外人不能靠近的样子,其实,他们坚不可摧的躯壳背后不过是一颗温柔的心,用一生的等待去守候自己的爱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第二篇】
一直以来对于美国文学抱有偏见,甚至在读了这本被誉为经典的小说之后,还是难以认同因为村上大肆赞赏的菲茨杰拉德和钱德勒。
说实话,我觉得无论是美国戏剧,诗歌,还是小说,都远不及好莱坞电影的影响大,我本人就喜欢美国电影胜过他们的文学。象美国这样一个被拿破仑评价为,无称帝必要的真正的平民国度,是没有那种属于古老传统孕育下的,贵族的,文人的经典作品的。美国人从他们的英国祖先那里继承了英语民族特有的实用和经验主义思维方式,又屏弃了他们的等级意识,以一种不同于左岸布尔乔亚的打趣的老狄更斯式的对于聪明人和知识分子的不屑和日尔曼语族那种冷峻的实利的态度对待艺术。没有金字塔,没有凡尔塞,没有建筑,没有艺术,有的只是清教徒的实用和理性,仅有的几个散发着一点真正的人文精神和贵族气质的作者都不是受到广大民众欢迎的,美国是马克吐温的美国,淳朴,简单,自然,大度。
有人说过,意大利语适合歌唱,法语适合与女士谈话,德语适合严谨的科学研究,只有什么都不会的人才会去学英语。法国人是一向贬低英语的,戴高乐甚至拒绝讲英语,有个笑话说假如你掉进塞那河可以用任何语言呼救——就是不要用英语。
英语之所以被广泛使用,我想这当然要归公于大英帝国早年的无限辉煌,但是英语也的确具有印欧语系众多的语族中独特的优势。它具有日耳曼语族那种明晰与简练,语法结构也相对简单易学,是适合所有民族沟通的语言。简单,明了,实用,是英语的特色,是最适合谈生意的语言,所以它就少了拉丁语系那种热烈的感情,缺乏那种栩栩如生的吸引力,比如大仲马的天才,也不具有俄语那种繁复的语法结构塑造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凝重与托马斯曼德语的深沉,所以在阅读英语文学作品的时候,即使在莎士比亚的剧作的时候,也少有激情肆意的时刻——那点激情似乎是朱生豪先生给予的,即便在拜仑那里也能够感到一种苏格兰长老派教徒的拘谨。所以英语文学是一种本质上冷静和理性的文学,它最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以为正是那些平铺直叙的不带任何修饰的具有简洁,冷静,散文式抒情的作品。奥斯丁的作品最能体现这种语言的规范与完美。
对于延续了这种风格的美国文学,我以为也是如此。辛克莱路易斯是第一位真正被世界承认的美国作家,他的作品就很能够体现这种所谓的美国文学的特色。美国小说具有的粗糙和乏味的特点,也是通病,我承认自己不喜欢海明威,不认为他的作品有多大的艺术价值,他更象是一个记者和冒险家,所以我总认为阅读美国的小说还不如读那些早期的讲道集,国会演讲,或者干脆看报纸和电影来的有趣。我觉得英语在美国人那里更加的平民化和商业化,用这种语言写出来的小说也更加通俗和简单。虽然这另人在很大程度上感到失望,正象斯汤达所说,对我来说,金钱不是一切,民主的味道过于苦涩。相信许多人知道伟大的盖茨比是因为那个日本人。不过笔者知道此书和作者是因为早年看过的一捕描写菲茨杰拉德生平的电影,是我很喜欢的派克和黛波拉科尔演的。所以在看了电影之后就跑到书店买了本夜色温柔,说真的看了两遍也不太懂。觉得味同嚼蜡,叙述冗长混乱,过后除了那个诗意的书名就忘了。本书不愧是作者的代表作,也是至今我读到的他写的最好的小说,因为正象他本人所说,他把自己真实的灵魂留在了作品中,即便只是这个优点,它也不会被遗忘。其实,这部小说的的经典之处一是在于其语言的简洁明快,流畅自然,宛如1篇优美的散文,很象是那个时代轻盈忧郁的狐步舞曲的风格,难得的是菲茨杰拉德身上有一种美国东部新英格兰贵族的气质,这种东部沿海老钱的一点点冷淡和南部旧家的优雅似乎冲淡了他的西部牛仔风度。在他的笔下,总是一个忧郁的理想主义者为冷酷的女人和残酷现实摧毁的故事。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第三篇】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死了路人。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第四篇】
听《了不起的盖茨比》名字,它给我的印象就是:这个盖茨比一定是做了非常伟大的事情,那这本书中的重要的主角肯定也是他。听名字《了不起的盖茨比》就觉得这本书的叙述者应该是盖茨比,内容大概就是讲述他的成功经历,然后再说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认为就是这么简单易懂。但往往幻想和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看这本书后,才发现盖茨比做的伟大事情就是努力工作,然后讨他的心上人黛熙开心。主角是他没错,但是他的出境率和一个配角的出镜率都差不多。最最重要的就是这本书的叙述者竟然不是盖茨比这让我欲哭无泪啊!!这本书因为和文言文一样难懂,所以它被我评为在我的书籍中“最变态的书”。读完这本书我整整花费了一天的时间、而且读完之后整个人还有一点迷迷糊糊,所以,我觉得被评为“最变态的书”合情合理。
第一章我读起来有点懵,只知道尼克和黛熙他们几人玩了一天,黛熙向尼克说了心事——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一个相好。我佩服黛熙,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相好她却不去管,是应该说她乐观呢,还是应该说她懦弱?连自己的丈夫都管不好。
第二章,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有些惊讶,因为第二章的内容不是接着写第一章的事,就像你在说这一件事,还没说完,就跳到另一个话题上了。
读完第三章我就觉得叙述者尼克太诚实了。诚实是好但是诚实可能让你受伤。
读了第四章,第五章我为盖茨比感到高兴,而又为他感到悲伤盖茨比和戴熙很相爱他也知道自己的心上人黛熙喜欢金钱,所以盖茨比去工作,赚钱。过了几年盖茨比赚到了钱,也见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但是那时黛熙已经结婚了。盖茨比没有放弃追求黛熙,因为他相信黛熙还爱着他,而事实也就是如此。
第六章尽管盖茨比知道黛熙还爱着他,他和她终究是回不去以前的模样了。盖茨比爱黛熙已爱到无法自拔。
最后,盖茨比为了黛熙丢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该放手时就放手,不属于你的不要强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