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人物形象读后感热选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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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人物形象读后感【第一篇】

《名人传》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整本书共有三个部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从《名人传》中,使我们看到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的痛苦﹑挣扎和矛盾。人生最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名人在他们的丰功伟绩背后,也同样存在着许多常人难以了解的酸楚。

其中我最喜欢列夫·托尔斯泰。托尔斯泰容貌丑陋,这使他自己都感到伤心绝望,但他绝对真诚可靠,勇于尽责,胸中燃照着热情之义和爱国之心,为了自己的祖国他甘愿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在文学上他是一个巨匠,他想法独特﹑大胆,精力充沛,永不放弃艺术,从没有中断他的艺术创作。但他时时对自己贵族出身的无聊的骄傲和自大,会本能的反对大家所承认的一切判断,对于一般的潮流感到厌恶,对于人群表现出猜疑,对于人类理性暗藏着轻蔑,他永不相信别人的真诚。但他伟大,因为他博爱,渴望得到真正的幸福,同情群众,从不以斗争的态度对付他的含有挑战性的对手。托尔斯泰诚实,倔强,是一个有着一颗纯粹的基督使徒灵魂的英雄。

想要成为一名为众人所知的人,付出的要多于常人很多很多的辛苦和努力。所以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学习,这样才能为国家效力,成为有用的人。要学习那些名人的忍耐和付出。不说苦,不说累。

小王子人物形象读后感【第二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1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不一样的,像他们呈现出来,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网友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昆虫记人物形象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随着“唰啦,唰啦”的声音,法布尔的《昆虫记》在一点一点地被我吸收。在法布尔笔下的昆虫个个栩栩如生,我仿佛听到昆虫们那优美的歌声,看见它们在勤劳的工作,我仿佛看见它们就在我面前玩耍。

阅读这本书时,要有有一颗宁静的心,在宁静中进入奇妙的昆虫世界。你会和圣甲虫、隧蜂、灰蝗虫、大孔雀蝶、蝉等昆虫一起玩耍,成为昆虫家族的成员。阅读《昆虫记》,你会被法布尔所感染,你会懂得要去尊重生命,去发现和感受生命,学习他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你也会知道万物都有它存在的道理。一个物种消失,引来的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崩塌。尊重渺小,是我们该做的。

不过,有一个人却这样仔细的观察、研究昆虫,他就是法国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他的《昆虫记》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法布尔在他的《昆虫记》中,根据亲自观察而得来的资料,将昆虫的生活与习性写出来,让我们大家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昆虫生活的情景。在我读它之前,我以为和其他的科普书一样,当我认真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观点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大改变。这本书的语言生动活泼,我仿佛身临其境,亲眼所见作者所描述的美妙世界。

读完《昆虫记》后,我发现自己对生活的细微之处也留意不少。我想到法布尔在书中记录昆虫的生活、本能、习性、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者对人类社会的关照,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

现在我可以回答,我留过那只蝴蝶,注意了那群蚂蚁,观察了那只毛毛虫,发现了那只蜘蛛。

是《昆虫记》引领我走进昆虫的世界,带给我对事物细微之处的观察之心,让我对生命充满了热爱,并真诚地探索着身边的世界。

《昆虫记》前前后后读了一个月,今天终于看完。好吧,我好像跳过了最后关于蜘蛛的几章。我讨厌蜘蛛。

作者写的很有意思,看的时候轻松又有趣,还学到不少知识。例如萤火虫吃蜗牛,它会非常温和、平静地杀死蜗牛,显然蜗牛的壳根本没用。想到萤火虫食肉,而且吃的是看起来攻击力是零的蜗牛,我总觉得怪怪的。

我养了一只乌龟,是妹妹从小摊上买的,原本想在她的宿舍,但是龟的右眼有了白点,她拿到了我家。

经过一周左右的治疗,白点消失了,可是它还是不怎么吃东西。

它不吃鱼,不吃虾,吃火腿肠,我在电脑上查了吃火腿肠对她不好,可是这个小家伙很挑食,而且火腿肠它也没吃多少。

养个小动物很有意思,我很想养一只猫,萌萌的猫,可是家里不让养。

说回昆虫记,这本书我希望以后读给小朋友。

就在这个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这让我对昆虫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原来昆虫世界也有这么多的奥妙。同时也让我认识了许多的昆虫,它们有昆虫之王的螳螂、大自然的歌唱家蝉等等。

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就是螳螂,别看它身材纤细,其实是个残忍的昆虫,它连它自己的丈夫都吃,看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颤,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随后我又看了几篇,如:萤火虫、红蚂蚁、蝴蝶等等,不管看到哪1篇文章,我都能体会到作者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

以前我很害怕昆虫,可自从我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之后,我就慢慢的不再害怕昆虫了,因为有植物地方就会有昆虫,只要你不去碰它,它就不会咬你。

同时从《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身上也让我得到很大的启发,让我知道了在以后的生活中和学习中,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不懈的做下去,都会成功。

曾经有一个人,他有一块地,一块打拼了40年来之不易的地,他没有用这块地打造豪华的房屋,让自己得以平静;没有用这块地盖高耸入云的大楼,让自己得到回报。

他用这块地保护了大自然的一切生物,同时探索着昆虫的奥秘,写下了一部作品————《昆虫记》,而那个人就是亨利。法布尔。

法布尔先生用他那双细致入微的眼睛和拥有想象力的手,把一个个不起眼的昆虫写成了和人一样灵动的生物。

似乎这些昆虫也会哭,也能笑,也能过着和人一样的生活,都有着自己的生命价值和个性。如:勤劳能干的蝉、乐观阳光的蟋蟀、凶残的螳螂。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蝉是怎么脱壳,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蚂蚁是如何吃蚜虫的分泌物…。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螳螂产卵。我惊呆了,雌性螳螂需要吃掉自己的丈夫才能产卵,因此小螳螂一出生就没有父亲,只能在“单亲家庭”中成长,真是可怜啊!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也知道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的,但是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尊重,对大自然的爱和向往。

今天,我阅读了《昆虫记》中的《萤火虫》,深有感想。说到萤火虫,我想大部分人对它的印象很单一,认为它仅仅是一种会发光的昆虫,但实际上,它可是一种非常有趣的昆虫。或许大家不知道,萤火虫是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它善用于麻醉,而且速度快。这是萤火虫捕食必备的技能。萤火虫捕食的猎物有很多,就拿蜗牛来说,当萤火虫发现它们时,便会悄悄地靠近,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过蜗牛身边,看似什么也没有发生,但实际上,萤火虫已经对蜗牛进行了麻醉。这时的蜗牛已经动不了了,但是没有死去,如果就这样待上两天,麻醉感便消失了。但是到嘴的猎物萤火虫怎么会放过,所以它会用消化素将蜗牛变成“蜗牛汤”,乐于分享的萤火虫也会叫上其他伙伴共同食用。不久,蜗牛便成了一个没有生命的空壳。

萤火虫,它又是一种比较懒的物种。如果它捕捉到了食物,但是食物却掉到了地上,那么它也不会费力气去寻找了,只是会再寻找新的猎物。所以,做为一种懒的昆虫,就连杀死猎物都是点到为止。总体来说,萤火虫真是一种有趣的昆虫。它能够熟练运用自身能力,做事仔仔细细,小心翼翼,是一种乐于与别人分享的昆虫,在这几个方面,它是一种值得让我们学习的有利昆虫。

前些天,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觉得我们身边的昆虫也有许多优点,许多优点是我们人类应该去学习的。

比如,就拿最不起眼的蜘蛛来说,我们通常所知道的蜘蛛,都是选择一个合适的位置结一个大网,等待食物"自投罗网"。所以,这些蜘蛛总是把网结在小昆虫经常飞过的地方,它们也要学会观察。有时,就算许多天没有捕捉到食物,蜘蛛仍然一动不动,它们知道,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的是忍耐和等待。

忍耐和等待,就是要严格约束和管理自己,这是我们每一个小朋友都应该好好学习的品质。

妖面蛛也是一种蜘蛛,它个子矮小,可捕食生存的本领一点都不亚于其它大型动物。它结的网很小,所以妖面蛛自己知道"守株待兔"的可能性也小,于是它把自己的网用四肢举起,等待猎物从旁边经过时,就用力罩下去,这样就增加了捕食的可能性,有时甚至还要追上一段距离。一天下来,如果还是没有捕到食物,妖面蛛就吃掉自己的网,这样可以减少浪费,增加能量。到第二天又重新织一个小网,重新捕食猎物。

减少浪费,节约能量,连小昆虫都知道,我们人类现在浪费的东西实在太多,真应该好好学习这些小昆虫。

我们不像这个天真烂漫的昆虫学家那样了解大自然和生活在森林和草地中的小昆虫。让我们跟随法布尔的脚步走进五彩缤纷的昆虫。

当我们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标题时,也许我们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关于昆虫习性的无聊论述。但当你融入到密密麻麻的文本中,你会发现,作者就像优美的散文、轻快的诗歌一样,用轻松幽默的语气完美地展现了昆虫的未知世界。让我们在快乐的氛围中不知不觉地了解昆虫的知识。

小昆虫也有自己的想法,螳螂会用心理战术迷惑敌人,蟋蟀选择最好的家址,寄生蜂在母蜂产卵时利用它他们在叹气的同时,也因智商有限而苦于敌人无法应对突发问题,成为猎人的一道菜。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不能成为著名的自然人物的原因。和作者一样,在犯人被无情吞噬,只剩下残骸的时候,我也为这点小生命感到惋惜。

正如作者所说,本能是天才,它们捕捉猎物、建造家园的能力,是连人类都做不到的,不是来自于刻苦训练,而是与生俱来的,整个家庭都是一样的。这就像有一个奇妙的创造者巧妙地安排一切,这是科学无法解释的。啊,难以捉摸的大自然,你包含了多少神秘!

在这部昆虫史诗中,昆虫也有自己的快乐天堂。

我读了《昆虫记》后,我知道世界上有许多许多的昆虫,有很多昆虫我特别喜欢。田野中有很多鲜活的生命,他们活泼可爱,勤劳聪明,这些微不足道的小昆虫有许多神奇的本领,所以我们应该爱护和尊重各种小生命,亲近大自然。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昆虫的知识,其中我对萤火虫最感兴趣,每到夏天的夜晚经常看到有许多闪闪发亮的萤火虫,感觉特别漂亮和神奇,就特别想去抓几只,看看它是怎么发亮的?原来他们长着发光器官,真是神奇。

另外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吃叶子和花草之类的东西,没想到他们是很凶猛的肉食动物,它们最喜欢吃很小很小的蜗牛。

它们在捕捉食物时先要给他们打麻醉针,使小猎物失去知觉,然后才捕捉它们。

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和大自然的奥秘。

我非常喜欢《昆虫记》这本书。

读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好像走进了大自然里去探索奥秘。以前我不是很喜欢昆虫,见了它们就害怕,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就慢慢地喜欢上了它们。昆虫记里面把每种昆虫都描写的十分详细,栩栩如生。

昆虫也有生命,所以我们要爱护它们,保护它们。我们要做个热爱昆虫的人,不让它们受到伤害。尽管昆虫是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也是十分常见的大家族,但在以前,我却很少去留意它们。

读了《昆虫记》,它不但让我喜欢上了昆虫,还让我勇敢地和它们接触。

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每个昆虫都是一个值得我们留意的生命,还有就是对事物的热爱以及孜孜不倦的追求是取得某种成就的前提件。

我要向法布尔学习,做个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好孩子。

小王子人物形象读后感【第三篇】

我们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进一步来说,活着的定义是什么?在当今这个年代,我们所想的是如何让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这是我们对活着的理解。然而,当活着都成了一种奢望,当自己生命都不能把握的时候,正如本书作者余华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01故事从这里开始。

《活着》以一个老人的视角娓娓讲述故事,讲述的是一段关于命运与死亡的斗争史。这位经历了亲人相继离世的老人,他内心微小的希望一次次地在现实中破灭,他生命中的温情一次次地被现实所剥夺,直到他唯一的外孙也离开了人世,活着成为了他人生最大的奢侈,他从此和一头垂危的老牛相依为命,故事也至此结束。他的活着是一种结局,同样是一种新的开始。在我看来,这位老人在人世经历了这般遭遇之后,他的灵魂早已没有了生命力,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躯壳,活着仅仅是在维持肉体的生命力。他看淡了世间所有活着之外的事,没有什么能再唤起他的灵魂。他甚至倦于死亡,只是静静地以一种活着的方式度日,不用思考,不用担忧,只是静静等候。我们很难想象与理解主人公当时的心境,但透过文字我们能感受他对生活的无力感,所有的感情融为了一种缓慢的活着方式,一种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生存方式。这种结果的出现必然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而主人公福贵正是大部分劳动人民在那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总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为了活着,人们经历着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为了活着,人们一次次失去了底线。我不禁认为,人本身一定是惧怕死亡的,人本身就是自私的,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

02我们一直在路上。

联系实际生活,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不用为生存而过分担忧,因而我们很少提到“活着”这个词,似乎“活着”仅仅是一种维持生命的方式。相反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人们都在拼命地想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提到更多的是“生活”,我们往往忽视了生命的脆弱性,往往会忘记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幸福。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

”可是我想说,不正是这些困难险阻让我们不断成长了吗?无论身在何处,我们都在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挣扎,当我们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我们不曾想过其实是自己的能力越来越差了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但请记得,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在一个和平年代里活着更是一种幸福无论我们将来会遇到什么不如意之事,最起码我们手里握着活着的幸福而接下来,我们需要做的是保护好这最基本的幸福,之后用自己的双手去打拼,获得更大的幸福。

03愿你活出自我。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所以在这个美好奇妙的过程中,让我们把握美好青春年华,努力让自己的人生熠熠生辉!

小王子人物形象读后感【第四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1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网友给大家分享的《复活》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中国的传统文化首先引起托尔斯泰注意的,是孔子。从英译《四书》(理雅各(一译莱格)所译《四书》《五经》,在西方广为流传,英文名《中国经典》)中,托翁接触了孔子的著作,他曾写信给好友说:“我坐在家里,发着高烧,得了重感冒,第二天读孔子,很难想象,这是多么不同寻常的道德高峰,看到这一学说有时竟达到基督学说的高度,你会感到快慰”。他有提到“我认为我的道德状况是因为读孔子,主要是读老子的结果”,更表示:“应该使这一学说成为公共财富”。托翁研究孔子写了《论孔子的著作》、《论大学》等,并摘编孔子的语录,成为《孔子生平及其学说》一书。托尔斯泰身上的人道主义,使他同孔子的学说相呼应,并以“仁者爱人”这样的思想去规范自己和要求他人。在行动中他以身作则,厉行“平民化”,并以各种形式去谴责压榨人、残酷对待下层人的丑行,暴露俄国官吏和社会的黑暗,为民众的疾苦而呼。托尔斯泰一向关怀民众,主张博爱,他热衷于孔子的“仁学”,即“仁者爱人”的思想,在这一点上,托翁和孔子的思想相通。托翁对包括孔子在内的诸子百家的印象极佳,他曾经多次用文字表达对中国的热爱与尊敬:“很久以来,我就相当熟悉中国的宗教学说和哲学;更不用说孔子、老子和他们著作的注疏了。我对于中国人民经常怀有深厚的尊敬……”。据戈宝权先生统计,托翁阅读的有关中国的专著和译本有三十二种,他查证,托翁研读孔子和老子极下功夫,直至把诸子百家的言论编选成册,形成“每日贤人语录”专辑。

托尔斯泰是这样介绍老子的:“他(老子)教导人们从肉体的生活转化为灵魂的生活。他称自己的学说为‘道’,因为全部学说就在于指出这一转化的道路,也正因此老子的全部学说叫做《道德经》”。有次,托尔斯泰在一份不足50部“给我留下印象的作品”中,记录了一生阅读并留下印象的作品,根据阅读印象,分为强烈;非常深;很深三种程度。书目中,涉及中国的作品,有孔子以及老子数种,“老子”,是列在印象“强烈”这个项目中的。列入这个程度的作品,仅不过十部左右。托翁接触老子是在已创作出赢得了世界声誉的《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后,思想出现了巨大困惑,他在探索生命意义的精神活动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题:“在探索生命问题的答案过程中,我的感受和一个在森林中迷路的人的感觉完全相同。”就在这时,托尔斯泰遇见了老子,他在日记里写着:“我在翻译老子,结果不如我意”。托翁阅读了老子《道德经》,后来,他与波波夫一起,将《道德经》翻译成俄文。同年,他写了《中国的贤哲》文章,分为三个部分:孔子的著作、《大学》、中国先哲老子所著《道德经》。在其中,他摘译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等原文,而自己未发议论或引申。在托翁笔下,老子是很难表述的。老子对托翁的处世产生了影响。托翁说:“我重新阅读了老子,我想写一本关于中国智慧的书,特别是关于人性善和人性恶的问题的讨论……”。他曾在日记里记载:“一早起身,收拾了房间。安德留沙打翻了墨水瓶。我于是责备他。我脸上的表情一定是恶狠狠的……做人应该像老子所说的如水一般。没有障碍,它向前流去;遇到堤坝,停下来;堤坝出了缺口,再向前流去。容器是方的,它成方形;容器是圆的,它成圆形。因此它比一切都重要,比一切都强。”托尔斯泰与中国圣哲老子,真可谓时距千年,相隔万里,与老子的相遇,为其增加了一个参照系统,使其获得了“良好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境界交触现象极其难能可贵。

在这里先要感谢我的好友,清理自己的书录时想到了我,便从中挑选了几本本应在高中最迟大学应该啃完的世界名著,其中之一即此书。

看版本已是很久的了,我还调侃他停留在中学起点,因为不甚喜欢这类题材,外加他的厚度,趣味性低又远离现代生活又不太能辩辨出名著价值的个人能力,这次读下来也是持续了好多天。

先看了导读,还有名声效应的影响,毕竟它成名之时对我已是历史,鄙人又恰恰对历史不甚感兴趣。但除了它的历史意义,作者其他方面的功力也是让人望其项背的,对我来说,这么庞大的结构,鲜明的人物特征很考验功力。尽管有很多借助背景及旁白的介绍,大篇幅的描述皆是环境景物的描写,很多交待的语句,监狱的描写很多,但没有从表现上反映出人物的性格,很多场面都略过了,但官场的现行记比较逼真,在主人公的奔波中一个个的显露,让人感叹那吃人的社会,又见证了社会的力量,而如今我们这和平安定的社会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改变又是何等的艰辛!

只是作者的缺处我等无资格与地位评价,只觉主人公的思想到最后还是有些模糊,甚至所谓的革命者也未见出异常的信仰,难道真的就只着重于平凡的大众的人类?主人公的思想是什么启迪的起点?其他人为什么根深蒂固的没有?洛娃又如何能够转变得彻底?任何队伍中都是良莠不齐?仔细想想也是能够理解,却不不甚深刻。

还是汲取所需,忽略不求甚解。

这个寒假,我读了《复活》这本书。《复活》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晚年写的代表作品。《复活》是他长期探索的总结,代表着托尔斯泰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

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叫玛丝洛娃,他是一个被压迫、被践踏的下层妇女。他先被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抛弃后,接着又被她的主人赶出了庄园。在经历了一系列不公平的遭遇后,她看清了社会的黑暗,不再相信爱和善,结果一步步沦落为妓女。但玛丝洛娃的苦难还远远没结束,她又被人诬陷犯有杀人罪,被告上了法庭,服了四年苦役。这本书虽然虚构,但真实反映了俄国社会压迫摧残下层人民的真实些照,揭露了沙皇俄国的黑暗。

在对玛丝洛娃进行审判的法庭上,法官们简直昏庸无能,不管案情,直接定玛丝洛娃有罪。如此如同儿戏的审判方式,导致监狱里管着大量被无限的“犯人”,而真正的罪犯却逍遥法外。及其讽刺了沙俄发露的反动本质。

在聂赫留朵夫上诉的过程中,无论是外省还是京城,无论是下级官吏还是上级人员,到处充满了腐败和黑暗。暴露了其中的丑恶!

《复活》这个作品其实托尔斯泰想通过这一部小说西安各国人说明,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压迫者还是被压迫者,都要改恶从善,就可以消除社会中的丑恶。

所以,通过这本书,我觉得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中国,中国大部分人民都能吃饱穿暖。而且我们还受到法律的保护,有冤屈还可以申诉。我为我是中国人而感到骄傲与自豪!

书中男女主人公复活的道路是不同的,但他们的精神归宿却是一致的。及博爱与宽恕。当时最求理想阶段的聂赫留朵夫真诚的爱着马丝洛娃,这种感情据有纯洁和诗意的特点,但受习惯和日常生活的影响,一个公爵和一个丫鬟在当时是不被人们所提倡看好的。聂赫留朵夫日益萎缩、空虚飘渺,并最终raped了马丝洛娃。就这样一个犯下了罪恶,一个开始堕落,开始了他们各自道路的复活。

之所以是这样的一个开始,这样的一个结局,是当时社会的污浊,还是人们都失去了真善美,心灵上的纯净,不但没有了,缺增添了不少思想上的污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们都顺应着时代的步伐,顺应着潮流,顺应着“心安理得”很少人会像聂赫留朵夫那样为了别人而改变(从内向外的),为了自己的过错而改过,为了苦难的人们而改过,为了心灵上的安逸而改过。生活舒适,无忧无虑在上层社会进进出出,风风光光,体体面面的生活,是如此的奢华,是如此的浪费,更是如此虚伪。无人问津那些苦难的大众,“上层社会的人”却把他们认为是格格不入的一份子,认为这种不公平的生活是很公平的,没有付出,却又丰厚的回报,不用劳动就可以继承大量的土地,生下来就是上等人,他们不需要奋斗,不需要努力,不需要等价的交换,就可以衣食无忧,生活安逸。反过来他们还要轻视,藐视这些苦难的'大众,就在流放的路上他们把犯人的生命当成草芥,任意的鞭笞,任意的残害,这让聂赫留朵夫在流放的途中看到了几十俱尸体,真是惨不忍睹,同时也让他的心灵为之震骇。

这些“上层社会”的人们其精神生活并未能与之物质生活成正比,相反他们的精神生活却是非常肮脏的,无法想象的不同。他们只是按部就班,安于现状,虽身处高职却没有尽忠尽职。这使得法庭、监狱失去了正义,失去了公正。冤假错案是再普通不过了,这其中也误判了马丝洛娃的案子,原因就是没有钱去到一个律师,没有社会地位,这些所谓的法官陪审员认为你是下等人就会干出下等事的思想,武断的断案。这也是社会污浊的更本原因吧!

这样的统治会停滞不前,而且也不会长治久安的总有一天会被推翻的。所以这是沙皇统治的晚期,也是革命起义的早期。不少先进的思想,不少善良的人,藏在苦难的人民大众之中,他们在无畏的寻求真理。同时他们不仅仅是需要安逸的生活,而且还要公正大的对待。

这样压抑了多年的大众都纷纷起来抗议,这也给监狱带来了不少政治犯,使得监狱人满为患不得不发配倒荒凉的西伯利亚。而这些拥有进步思想的人们才是真正的上层社会。所以女主人公在监狱的生活才是她一生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在监狱流放的日子,她结交了好多政治犯,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帮助人,使她也逐渐的找回了尊严和快乐,在这里虽然生活的艰苦,但是她觉得这是最“自由”的地方。

这种势力的也让聂赫留朵夫感同深受,他越来越发觉他现在所处的社会的黑暗、虚伪和奢侈。这样让他再次回到他的原来生活却有点不自在。“高贵”的人原来是那么的自私,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不管不顾他人的死活,草菅人命也算是正常的。身处高职却不谋其政,这让聂赫留朵夫为营救马丝洛娃,费劲了周折,不过还是凭借着自己的地位、身份终于为马丝洛娃减了刑。在此过程中聂赫留朵夫也扮演着一个慈善家,为了监狱好多无辜的人们而奔走,这也是他心灵上复活的原因。

写于19世纪末的长篇小说《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世人认为是其创作作品中的“最高峰”。

《复活》是以一个农民的眼光来描写俄国资产阶级社会,是列夫·托尔斯泰与当时社会彻底的决裂,对其完全否定的宣言。

小说的男主人公是上流社会的聂赫留朵夫,社会的现实,把聂赫留朵夫变成了一个与其他贵族一样的人,从而使他把玛斯洛娃逼良为娼。他是一位名气很高的法庭陪审员,在上帝布置的充满黑暗的“陷阱”里,他在审理一件杀人案件的时候,他见到了一位被指控为“杀人犯”的女子,而这位女子正是曾经被他给侮辱和践踏过后,又抛弃她为妓女的玛斯洛娃。他看到玛斯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去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他的内心受到谴责,开始忏悔自己,想方设法地弥补自己的过去,他逐渐走上“灵魂进化”的道路,他开始发觉自己与周围的人都是可耻、又可憎的恶人。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们无情的压迫。

由于玛斯洛娃被陷害,聂赫留朵夫为她伸冤、奔走、上述。甚至在判决后,放弃了家庭和财产,随她一起去了西伯利亚。另一方面,通过妓院老鸨在法庭上的供词,和对在法庭上的法官、院长、律师以及那些冠冕堂皇的大人物的会议的描写,说明这些大人物才是逼良为娼的罪人,即使这样,结果依旧令人失望。当聂赫留朵夫表示愿意与玛斯洛娃结婚时,她拒绝了,为了不阻碍他的锦绣前程,后来,她在西伯利亚的流放之旅上结识一位革命者,并与革命者建立了爱情。

作为故事的女主人公玛斯洛娃,她的遭遇与种种不幸让人怜悯,更加让我们对俄国当时的社会风气厌恶和痛恨。玛斯洛娃是一个农民的女儿,母亲在女地主索菲亚姐妹的牛场上工作。父亲是流浪的吉卜赛人。在她3岁时,母亲便归天堂了。女主人索菲亚看她长的清秀,便把她收养了下来,因此,她过着一半小姐一半婢女的生活。16岁时,与女地主的侄儿聂赫留朵夫陷入了深阱,无法释救。那时,聂赫留朵夫是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到姑姑家来度暑假。两年后服兵役,顺路经过姑姑家,索性就住了4天,在一个复活节的晚上,他和玛斯洛娃发生了肉体关系。临别,他塞给她一百卢布,便到部队里去了。此后,聂赫留朵夫连封信也没有捎给她,可是令人愤怒的是玛斯洛娃怀上了他的孩子。当被女地主索菲亚发现时,她被无情地驱赶了出去,她为了生存,受尽了凌辱与调戏,生下的孩子也死了,沦落到基达叶娃妓院,成了一名供人玩赏的“妓女”。她是那样爱着聂赫留朵夫,却被这位高高在上的贵族青年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她不再相信任何人,认为一切都是欺骗与谎言。

读到这里,我从内心憎恨这位贵族青年,但是《复活》中的“复活”却无处不在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草管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金碧辉煌的教堂与衣衫褴褛憔悴的犯人,荒芜落魄的农村与豪华奢侈的京都,茫茫西伯利亚与手铐脚镣的政治犯,突出了列夫·托尔斯泰对现实社会做的激烈的打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腐朽问题。

作为世界经典名著《复活》,它揭示了人的道德的自我完善和做人的良心问题,也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生活。书中体现了卑劣的德行,镇静的智慧和博爱的怜悯。全部是生活的本身,它把人心里最肮脏的东西拿出来了。人心很复杂,好人与坏人,善与恶都很复杂,而《复活》诠释了他们。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地,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便再过千万年,他的精神依旧存于世间,受到世人敬仰”。只有走出精神上的空虚,才能够真正的活,名曰“复活”。

小王子人物形象读后感【第五篇】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草房子》是我觉得最精彩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作家曹文轩所写的。

书中主要讲述了在油麻地发生的种种趣事奇事,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有聪明调皮的`桑桑、温柔贤淑的纸月、头上无发的秃鹤所有的趣事奇事都在他们的身上发生。

在这些人物中,我对秃鹤的印象较深。他本名叫陆鹤,因他的头上没有头发,是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大家叫他秃鹤,也常常嘲笑,可他毫不在意。一次,校里举行文艺汇演,已定好许多角色,唯独一个角色是演伪军连长。本定好柳三下演,因这角色是个秃子,想了很多办法都没用,最后只能给柳三下剃光头,柳三下知道了就不愿演了。秃鹤得知,去找老师问:“老师我可不可以试演一下?”老师和校长商量了一下同意了。秃鹤没有演过戏,这次他下定决心要演好,令人意外的是,他是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就担起了这个角色。演的那一天,秃鹤演得最好,把角色演得活灵活现。

到这儿时,我想到我的一个好朋友,她自幼就喜爱唱歌。不管在哪里,不管在什么时候,她总是哼着小曲,脸上总洋溢着快乐的笑容。一次,我们几个朋友出去玩耍。她唱了一首歌,唱完后,大家都说他是个噪音大王,她毫不在意。回去的时候,她还是哼着自己编的小曲。星期天到了,她打电话和我说:“我报了一个歌唱班,从今天起,我就开始学唱歌了。”我心里默默地想,她竟然爱唱歌爱到这种地步。之后每个星期天她都不在家,都去学唱歌了。过了一段时日,她唱歌给我们听,竟然能唱出非常美妙的歌声了,我们都陶醉在她的歌声中了。她可真是厉害呀!真佩服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有你下定决心,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去学去做,这样你就能有一番大大的成就。

小王子人物形象读后感【第六篇】

上班路上听许子东讲《20世纪的中国小说》,讲到汪曾祺,是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但我之前并不了解。谈到一个短篇《受戒》,讲的是一个男孩小明子和一个女孩小英子的故事,小明子家里排行老四,生下来父母就决定让他去当和尚,因为做和尚包吃住,能养活自己。这故事便是讲了和尚在头上烧戒疤的故事前后。

故事不长,十多分钟就看完了,看完后心头先是一甜,再是一酸,后是一苦。甜,因是结尾处小英子说要给小明子作媳妇;酸,因是两小无猜的感情再难寻觅;苦,因是他们的命运自小已注定,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这让我想到了费孝通描绘的乡土中国,“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于是我们看到汪曾祺笔下的小明子在出生时被安排去当和尚:

小说中虽然一些人有专门的职业,但还是免不了自己种地的,小明子只是在有空的时候才去“当和尚”。另外,和尚也是可以娶妻生子的,到了炎热的季节还能把老婆孩子接到庙里避暑。而和尚这个职业的需求在于做法事。

和尚要做法事,做法事要收钱,——要不,当和尚干什么?常做的法事是放焰口。正规的焰口是十个人。一个正座,一个敲鼓的,两边一边四个。

而说到小明子去受戒,其实也是为了吃上口饭,看这段小英子问的话:

“不受戒不行吗?”“不受戒的是野和尚。”“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褡。”“什么叫‘挂褡’?”“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

我们每天去上班和小明子去寺庙当和尚,是不是一样的动机?

我觉得发展的驱动力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思维,并且这种竞争是没有目的的,竞争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多地摄取他人的劳动力。

但如果一个人想脱离这种没有目的的竞争,现代社会还有一个角落能让他去自在的生活吗?我们是不是回不到以前封闭而又纯朴的社会了?马克思预言不同社会阶段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们只能从汪曾祺的笔下再回味旧社会“美好”的一面。

小王子人物形象读后感【第七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我们要多点想想好的。是时候写1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网友给大家分享的草房子人物形象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草房子》是曹文轩所写的,大多数人都十分了解,明白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淘气的小桑桑做出的傻事,和同学之间的趣事,生动的写出了田园中的快乐,无忧无虑。

读了《草房子》深深的感受到了桑桑的天真,桑桑那呆呆的情感,他一次次做完错事死活也不肯承认,让人哭笑不得,而我发现了一颗田园中天真的心,令我感动。如今,没有了小时候的那种天真,把心灵和外表没有统一,可能外表对你好,内心却要害你,再也没有童年的那份天真,从不掩盖自己的内心,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从来没有当过两面人,人人都掩盖自己的真心,怕别人看透自己。有的人想得到童年的天真,可是根本不行,他们可能会传出你的秘密,随时可能伤害你,所以人人都把自己的内心掩盖着,不为人看透。

桑桑在草房子中,与他的那一只只鸽子,贯穿文章的始末,都写出了桑桑与鸽子的情感,他与鸽子们心连心,信赖对方,这正是人与动物之间缺乏的。有人用枪打猎伤害动物,破坏森林,使动物无家可归,迫使动物与人类不信赖对方,动物深知人类不可信,而桑桑却和鸽子们有了信赖,这是多么值得珍惜的一种情感呀!

这本书能令现代人体会到《草房子》中人们生活的快乐,感受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的信任,无忧无虑,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生活。

在这个快乐的暑期,读了了曹文轩大伯的《草房子》。这本书令我印像十分刻骨铭心,很长时间不能忘记。

草房子的主人翁叫桑桑,这一部著作便是紧紧围绕他写的,写了他难以忘怀,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是他接纳人生道路早期教育的六年。六年中,他亲眼看到了高傲的杜小康对运势的顽强。在这其中,我体会到杜小康和恶运斗争时的悲沧和雅致,更体会到他对专业知识的期盼。

在这里里边,令我体会深刻的人是秦大奶奶,她一直遭受院校里的的眼白,但是,最终却为了更好地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冬瓜而献上了性命。这就是秦大奶奶在性命的最后一刻所闪亮的人格特质风彩。

在里面,我认为我很像里边的桑桑一样,十分的顽皮,有时候也会心胸狭隘。在我念书的情况下,看见了一个同学的朋友十分多,因此就很妒忌他。他常常送一些小玩具或糖块给其他小孩子,我认为他是拿东西来收卖盆友。找到他不对的地区,因为我逐渐仿效他并后悔莫及,取出自身的零花钱和信用卡小玩具去收购她们,让别人不必跟他玩。实际上因为我了解那样的友情是创建在物质条件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友谊。这和桑桑与杜小康十分像,让我明白了为人处事不必心胸狭隘。真正的友谊是要对他人真心实意投入无私奉献,他人也会真心实意对你。

看完了这本书以后,我认为大家应当爱惜童年时光,用真心去体会身边的人和事。

最近,我利用空余时间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故事描述的是个叫桑桑的小男孩在油麻地小学里六年的生活,他和小伙伴们一起经历、目睹的一件件令他终生难忘、刻骨铭心的事情。

故事的主角是小男孩儿桑桑,桑桑的父亲是小学校长。桑桑调皮、捣蛋、聪明、善良,桑桑有很多小伙伴:秃头的陆鹤、朴实的陆小康、坚强的细马,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因为桑桑总喜欢做出一些不平常的事情,比如桑桑看到人家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拿走做网,结果当然是免不了受爸爸妈妈的一顿责骂;桑桑发现冰棒在棉衣里不断融化,就穿着棉衣在校园里到处跑,看看是否有奇迹发生,引得同学们哈哈大笑。书中另外一个人物也很可爱,那就是陆鹤。他因为身体上的原因从小就秃头,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随着年龄的增长,陆鹤的自尊心也越来越强,陆鹤的爸爸特意给他买了一顶白色的帽子戴,可同学们恶作剧地把他的帽子传来传去,最后挂在了旗杆上,读到这个场景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平时嬉戏打闹时的情景。在一次活动中,陆鹤为了弥补他之前的过错,在文艺演出中扮演了秃头伪军连长的角色,演得非常好,为学校、班级争了光。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伙伴之间的友情和家人之间的亲情是弥足珍贵的,书中人物对生活的热爱,积极快乐的人生态度以及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的精神值得我们。

暑假里我按照学校推荐的课外阅读篇目,利用假期的时间认真地阅读,其中曹文轩写的《草房子》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草房子》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仅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艾地那一章中的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固执的一个人,她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学校的人把她抬回新家,她又跑回艾地躺着,在大人们的眼里,她就是一个可恶的老太婆,经常把鸡鸭放进学校。可在一个春季,她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落水的乔乔,而她自己却生病咯,经过人们的细心照顾,半个月后才勉强能下床。从那以后,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鸡鸭,用拐杖关够不着的窗户,后来,她为了油麻地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并且永远地离开了油麻地小学的人们,是什么让她有如此的变化?那就是——油麻地人们对她的淳朴和爱。

桑桑是个淘气、聪明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把文帐改成鱼网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都非常有意思,经常是使我捧腹大笑。

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肚小康她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可一夜之间,他家变得一贫如洗,杜小康不得不退学,和父亲一起放鸽子。尽管希望一次次破灭,但他十分的勇敢坚强,在校门口摆起了小地摊,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看完这本书,它把我带进了美妙的世界,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更告诉我们美是无处不在的,如果你们喜欢,那就一起来读一读《草房子》这本书吧!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秃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文轩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孩子,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甚至拥有着村子里少有的自行车,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了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他害怕过,无助过,忧伤过,但他从未停下步伐,而是勇敢的向前迈进。他用稚嫩的双肩毅然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用柔嫩的心灵去承受种种磨难。挫折、困难使他迅速地成长,使他过早地成熟,使他渐渐的领悟了人生,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了。他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了他受挫以后的美丽。

秃鹤却是一个孤僻、心中充满仇恨的孩子,因为自己有一点缺陷而失去自信,变得十分自卑。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在一次演出中为学校争了光,从此变得自信起来,人也活泼开朗了,合群了,对人的仇恨也随之消失了。

《草房子》就是用这些最纯真的情告诉我们、感动我们:彩虹总在风雨后,上天给每个人的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会有过挫折、失败、背叛······但,只要微笑着面对,你会发现其实它并不可怕。

那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坪,在那里有金色的草房子,有苦苦的艾叶,有静静的大河,还有一座油麻地小学,最重要的是,那里有着几个孩子:桑桑、秃鹤、纸月、细马和杜小康等。这正是我在这个暑假看完的《草房子》,书中对这几个孩子生活以及学习生活的描写,给了我很多和自己生活完全不同的感触,我似乎有些明白了成长的意义。

曹文轩的这本《草房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也塑造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形象。比如倔强的陆鹤,孩子气的桑桑,坚强的杜小康和温柔文静的纸月。而这本书的主人公桑桑,他体验了令他刻骨铭心的小学生活。他有孩子的稚气,是非分明但又调皮好动。捣蛋的他剪过家里的蚊帐去捞鱼,也砸过家里的铁锅去换铁卖钱,还有一次居然锯了家里的碗柜给鸽子做窝。但是当他亲眼目睹或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后,他又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他那个小脑瓜里总是令人猜不透。曹文轩说桑桑的形象其实是按照他自己设置的,其实桑桑的形象又何尝不是为我们每一个人设置的,从懵懂到成长蜕变,正是这么一个过程。

这一路走来,我们每一个人都从不懂事渐渐长大,在经历了更多事情后,变得懂事了。桑桑在生命的陨落间,对生命才有了深切的体悟,并知道了如何做人,如何做好人。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在一次次历练中得到提升,知道更多的道理,这才是成长的真正意义。

小王子人物形象读后感【第八篇】

在里,我看了《草房子》这本书,书里叙述了主角桑桑难以忘怀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桑桑经历了很多,长大以后很多,成熟了很多。他往往成长,是由于在这里六年里,他亲眼看到了一串串撼动人的内心的小故事,这种小故事使他沉积,使他发展。总而言之,这本书要我终身难忘。

现在我也是中小学环节,我仍在这里启蒙教育六年中,但大家早已渐渐地“完善”,人的一生就从这里开始,很多亮点从此问世。例如与学生们交往的一点一滴、我们之间珍贵的友情,都使我们难以忘怀,就算是在日趋生疏、日趋淡漠的全球中,也足够我使们难以忘怀、爱惜。

对啊,大家始终是最天真、最无邪的,成年人不明白大家,由于大家天不怕,地不害怕,大家勇于去造就。由于大家未满十八岁,做很多事儿都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儿。我只有说:“《草房子》要我动之以情,让我懂得要在厄运中相扶、在窘境中相帮,在孤单中了解、在冷淡中的脉脉温暖和殷殷情爱。总得来说,《草房子》带来我的打动还远远地不仅,他让我明白,我们要爱惜儿时、爱惜友情。

对啊,书里的角色比大家更艰难,但也比大家更顽强。尤其是一个看起来文弱的小女孩——纸月,她长期和姥姥一起不离不弃,在离家10公里念书中途翻山,我觉得,这就是我们当代人最缺乏的物品——顽强和不错的恒心。

这本书还告知我要做一个锲而不舍的人。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助人为乐、永不放弃、严于律己,仅有那样,才可以使大家更为爱惜大家珍贵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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