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样例(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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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第一篇】

有一只专业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自己贪吃跳入了野餐盒,就这样,它被野餐盒外的人们从老家康涅狄格州乡下带到了美国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文化广场的地铁站。以这种教学方式进行光顾一个时代发展广场我们实在是太特别了。

这是一个初来乍到的城市都感到目瞪口呆。高楼大厦,明亮的霓虹灯,听到汽车喇叭的声音块,就足以把这个,柳树测量身高,以评估由流吓倒蟋蟀的鸣叫声。在这个城市里面,它是如此之小,那么无知。住在这里,这是真的不习惯。幸运的是,它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朋友,聪明,稍市侩塔克老鼠和猫忠诚和诚实的亨利,也遇到了它的主人马里奥柏丽妮的爱。如果没有这些朋友,它不知道如何在这里生存。尽管如此,它钻进了很多灾难。在夜里梦到,主人家两元钞票吃了一半,你知道,白利尼比较差,甚至没有两天,使其恢复两块钱!当一个宴会,并意外引发大火,烧毁它报摊寄宿家庭。

这一首首小插曲,使柴斯特和白利尼妈妈的关系发展越来越不好了。然而我们就在学生这时,柴斯特演奏的《重归中国苏联托》勾起了白利尼妈妈的思乡爱国之情。白利尼妈妈自己实在不是太爱这首歌了,这让她想起了我国许多历史往事,触动了她那颗已经在外一个漂泊的心。

当贝里尼的母亲一起唱歌时,切斯特用他有史以来最好的技巧陪着她。就这样,贝里尼家族发现了切斯特独特的音乐天赋,切斯特踏上了成名之路。

著名的切斯特受到很多人的喜爱,首先是贝里尼家族,然后是斯梅德利先生,最后是整个纽约。要知道这是非常幸运的,有许多才华横溢的艺术家,一生贫穷,一生挣扎,错误的一生,到最后它什么都不是,毫无疑问,切斯特是非常,非常幸运的。它是如此的有才华,以至于让纽约城为之倾倒。每个人都想听板球比赛。一天两次,报摊是人山人海,音乐会的门票已经很难搞到了。如果有更多的人的话,这个报摊会很好的。切斯特很高兴看到寄宿家庭的收入有所增加。

切斯特著名,接替他,和一个乡巴佬从乡下来的,现在有成功,多么的幸运是,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根据时下的话,但它是前世修来的福分。但对他来说却高兴不起来。为期两天的演唱会很累,而且它不会像其他人要盯着,不喜欢它毕竟成名。这一次,它开始回忆旧时代。只要之前,他将在枝头唱歌,但现在的心情,不管它有没有心情,就必须在演唱会上唱。这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的歌唱后。

时间飞逝,转眼九月进入到了(蟋蟀俗称百日虫,过了一个秋天就步入人们晚年了),步入他们晚年的它已非常容易疲倦,它很累了,想回家了。是的,人老了,在他乡工作就会没有特别地想念以及自己的家乡。记得中国多年发展以前,我那病重的爷爷,躺在床上通过什么问题都不可以记得,什么人也都不了解认识了,可他嘴里却一直不断念叨着一句话:“我要回家!”这短短的一句话道出了需要多少学生在外漂泊之人的心声啊!诗人认为李白曾写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就连作为一代枭雄曹操同时也有“冉冉老将至,何时返故乡?”之情呀。虽然比较出名,走到哪儿都受人重视关注,但柴斯特不想再受约束了。在这儿进行不停学习演唱的它渐渐出现丢失了自我,丢失了自由。现在,它要找回希望这些,回到农村老家的人享受健康快乐与自由。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第二篇】

一只在康涅狄格乡的蟋蟀他非常喜欢他的故乡,但是他因为他的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它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他在那里认识了老鼠塔克和忠诚亨利猫,还遇到了非常喜欢它的小男孩:玛利欧,也就是他的小主人。蟋蟀柴斯特用它那无比美妙的声音回报了朋友们对他的真挚友情。思念家乡的柴斯特和朋友告了别,又回到了他的故乡康涅狄格。

我喜欢其中的小男孩玛利欧,因为他在蟋蟀在的一段时间里非常爱护小蟋蟀。

任何人读了这本书,都会永远记住那只名叫柴特斯的蟋蟀,记得它那有美妙有嘹亮的歌声。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第三篇】

我是个小书迷,有什么好书一定要把它啃干净,这不,我又得到了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我便迫不及待地捧起书来“啃一啃”。

当我看到这个书名时,好奇心不禁地涌了上来;时代广场的蟋蟀怎么了?它有什么故事吗?等等。总之,“?”是一个接一个地涌来,带着好奇心,我情不自禁地打开书,解决我的问号。

直到我完全品味完,才恍然大悟,其中这只蟋蟀的经历可真是惊心动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里,来到了纽约个大城市,在这里它遇到一只可爱的老鼠塔克和一只忠诚的猫亨利,以及小主人玛利欧,它们经历了许多困难,,如正在睡梦里享受美味的柴斯特,突然发现自已啃掉的是一张2元纸币,使塔克拿出了自已一生的积蓄,柴斯特演奏歌曲,使正在手舞足蹈的塔克碰倒了火,把报纸烧着了……但是,柴斯特用自已美妙绝纶的音乐回报了玛利欧一家,以及它的两个朋友,塔克和亨利。最终,它选择回到了自已的家乡,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的友情,它们温暖的友情足以充满整个世界。

我相信,我会和它们一样,用爱感动他人,感动世界。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第四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乡下,却因为贪吃而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见了take老鼠和忠厚的亨利猫。还遇到爱他的主人——男孩马里奥,在他们的的帮助下,柴斯特回家了。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他的文章生动可爱,有趣,所以我喜欢它。

我喜欢的人物:柴斯特,因为柴斯特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又有宽恕别人的性格,所以我喜欢他。

今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拿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它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跳上火车,来到喧闹的时代广场,认识了贝塔老鼠和亨利猫。一番波折后,柴斯特因为他天生的演奏天赋在时代广场出了名。可他受不了如此大的压力又坐火车回到了他所喜爱的田园乡村。

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人如果太出名,那么他的生活就不会快乐。正如一句话——平平淡淡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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