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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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一篇】

“反正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平日里威风的赵太爷,现在成了自己儿子,哈哈!”这个总是这样自我安慰的阿q,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他是个流浪汉,一直过着小混混的生活;接着,他又开始“搞革命”――做强盗,结果被抓住了,游街示众枪毙!

他是可悲的,可笑的,更是可怜的,让后人记住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说实话,其实我曾因为自欺欺人,而失去了一个宝贵的奖项:学奥数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自己查漏补缺。我知道自己最差的就是图形方面,但复习了几天后,我的耐心就彻底没了:“烦死了!”我一做完作业就跑去玩了,根本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后来,老师问:“大家复习好了没有啊?”我心想:反正老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随便蒙过去吧!于是,便大声回答:“好了!”后来倒也做过几次测验,只是侥幸没有出到图形方面的题,我也以无所谓的姿态混了下去。

到了正式考试,试卷一发下来,我完全蒙了:居然有4题图形方面的题!总共占了31分!我完全不会,迷茫的望着试卷――这下,我是彻底的完了!

忐忑等到分数后,我无比懊恼:差一分就一等奖了!如果我当时复习了,多做几题练习,就起码能做对一题,就有一等奖了!这下完了,一年多的心血都被自欺欺人给害没了!我再怎么懊恼也没办法了!像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作业没做,就骗老师说“没带”;走路摔跤,就怪地板;考砸了,就说自己没发挥实力……这些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昧自我安慰的人,是不会进步的。

大家都知道nba球星科比,他曾说:“我投了154个三分球,只中了44个,有110个不中。”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都要投1000个球。他日复一日地练习,球技越来越精湛。能明白自己的不足,针对自己缺陷来练习,这才是他成功的原因!

敢于直视自己的缺陷的人,往往都比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强!因为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往往都在自我陶醉,自欺欺人,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会进步。

让我们直视自己,不再自欺欺人,不做下一个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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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二篇】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精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精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

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处生。”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

这种精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

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精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三篇】

三天看完这本书,感觉还可以,可惜是文笔差了点,所幸后半部比前半部写得稍好一些。

马云是个传奇,一个几度高考名落孙山的人,一个数学打1分的人,一个学生会主席,一个白手起家的人,让人感觉在现在的中国,只要努力,只要有激情,选对行业,你就可以成就一番事业。

出自

人不怕有缺点,最怕没优点,有几点感受是很深的,数学考1分的人,外语却好得出奇,将诚信作为企业的第一价值观,我仍然记得马云曾在中央电视台上讲过一个亲戚借他钱不还,而他坚持向这个亲戚讨还这,不惜得罪这个亲戚的故事,身边有几个人能做到这点,看来我也得向借我钱不还的人立点小规矩了,一个人的信用是非常说明问题的。

马云的散财能力也是非同一般的,他坚持拿低于5%的股份,作个一个创业元老,一个精神领袖,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他公开讲,天下没人能挖走他的`团队,是非一般的底气,可见他个人魅力之大。

马云一定也是个自私的人,他的无私不能否定他的自私的本性,他有的只是远见和智慧,所以,我觉得陷入一个人特别是商人是不是自私的,有没有无私的讨论是没有意义的,没有自不自私之分,只有聪明和不聪明之分,只有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考量,聪明的就是那些会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的人,他们不算小帐,不计小利,因为他们懂得只有让别人好,自己才能真正好。

在现在的中国,在马云等一批商业领袖的带领下,淘宝战胜ebay,百度战胜了google,最近又听说联想向apple叫板了,真是令人兴奋,中国屹立于民族之林不远矣。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四篇】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1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

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五篇】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读后感《阿q正传》读后感200字》。,作者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罗曼·罗兰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我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六篇】

说起《阿q正传》,最津津乐道的便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吧,在第二章的优胜记略及其续集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被人抓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阿q心想自己是被儿子打了。

这样一种自苦式的安慰方式显然和大众是相背离的,但阿q身上的这种特质,在面临爱情,生计的时候更为突出。

当阿q因为调戏吴妈,被赶出赵府,并受到周遭人的不待见时,阿q的反应是:

“他起来之后,仍旧在街上逛······却又渐渐觉得世上有些奇怪”

“但他更觉得世上有些古怪,却是许多日以后的事,其一,酒店不肯赊账了·····”

有着高度自我安慰能力的阿q,在现实世界中的反应是迟钝的,换个视角看,阿q的这种“自我胜利法”,其实是他自身的自我保护机制,以破除他认知,感知世界的障碍。

人作为群体动物,除了基本的生理需求,还有更高级的,对社会认同感和自我价值的追求,而这一切对于阿q来说,却是困难的。

文章第一章便介绍了阿q的大致情况,姓氏不清,名字也为音译,籍贯也并不了解,只有一个“阿”字是十分肯定的。

社会身份的缺失,造成了阿q本身性格上的缺陷和矛盾。

极度不屑于世事,但又渴望得到关注与尊重,极易膨胀又极度自卑。

生命结束前,阿q回忆起的那只饿狼:

“眼睛又凶又怯,凶凶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在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和文章结束时,看客们冷漠的态度相呼应,“可笑的死囚”,“竟没唱一出戏”,“白跟一路”

比一头饿狼更可怕的,便是大众的口舌。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七篇】

刚刚读过鲁迅先生在故乡中写的一段《阿q正传》。__的主要内容就是说阿q这个人,欺软怕硬,每每遇到比自己强的人,就会非常不服气。遇到不如自己的人,就会欺负他。这篇__虽然主要描写的是阿q,但是这篇文也体现了当年社会产生堕落的中国人,阿q这个主人公主要代表了当时社会的堕落,体现了当时中国人的庸俗。但是,在这段__里,最深刻的还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__中,阿q为了减轻外界带给自己的压力与挫折,他只能想尽各种办法俩逃避现实,用这种方式。阿q足以安慰自己。

阿q,这一个人,代表了当年整个中国的形象,同时鲁迅先生也生动的表达了阿q这个人的特点。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八篇】

阅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我感觉到阿q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可以说是卑微到尘埃里去的小人物,但造成阿q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就是那个麻木不仁的时代。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遗忘和抛弃的人,他表面的高傲却更秃显出自己内心的卑贱。

被别人打时,他却因胆小怕事和无还手之力而只有自我安慰:“是儿子打老子。”可见阿q的精神胜利法让人感觉是那么的可悲,但更可悲的是他却又总要去欺负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如王胡、小d等。

从吴妈和阿q谈闲天:“太太两天没有吃饭哩,因为老爷要买一个小的……”这些话语中可以看出当时妇女的地位是多么低下和不受重视而妇女们却浑然不知。

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把脚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住,还美其名曰“三寸金莲”的过程中,妇女的脚骨折断,疼痛难忍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把女人做人的天性和自由完完全全的剥夺了……。

悲剧人物吴妈真的一点也不喜欢阿q吗?从她偷偷赶到城里在人群中看阿q被拉着游大街的一些复杂表情中也许可以看到一些内疚吧。但阿q实在是一个卑微得很的人,在封建的礼教影响下的吴妈为了保住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所谓的名节,从而无意中成为了“将阿q送上绝路”的帮凶。

阿q想觉醒却不知道什么是觉醒,想要革命也不知道什么是革命。阿q的死是令人觉得可悲而扼腕痛心的,更可悲的是当了“替死鬼”的阿q到死只能认为“似乎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

“至于当时的影响,最大的倒反在举人老爷,因为终于没有追赃,他全家都号啕了。其次是赵府,非特秀才因为上城去报官,被不好的革命党剪了辫子,而且又破费了二十千的赏钱,所以全家也号啕了。”

一个“钱比命重”,一个“草菅人命”的世界是多么冷酷无情,“至于舆论,在未庄是无异议,自然都说阿q坏,被枪毙便是他的坏的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而城里的舆论却不佳,他们多半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而且那是怎样的一个可笑的死囚呵,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当时的中国社会的衰落,甚至被外国侵略者随意蹂躏,是的人们的思想的严重扭曲、麻木甚至冰冷到了极点是有很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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