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病主要情节读后感汇聚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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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主要情节读后感【第一篇】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以往看似很厚的,无谓诅嚼的书,今日我却爱不释手,更期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思绪。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她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
如果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草房子》。
这本书刚买来的时候,我翻开一看,就觉得很好看,渐渐地,渐渐地就看得入迷了。我觉得秃鹤能够不用把自已的头看得那么重要,桑桑也太调皮了,如果他不拿蚊帐做渔网,他也不会被叮得满是蚊子包,我们应当向纸月学习,学习她的谦虚,因为她学习十分好,但她从来不和别人比,而是觉得大家都一样,学生的学习好,本来就是应当的。我觉得我学习有点不好,也有一点调皮和粗心,还有一点骄傲,我必须要向纸月学习,改正这些缺点。
这本书我还没看完第二遍,等我做完作业再继续看这本我没看完的《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叙述风格浅易而又深刻之皆趣而难重,自始至终洋溢着一种淳朴人的美感,荡漾着一种悲悯的情怀。这种情怀在人与人的关系日趋疏远了,情感白迫淡漠的当今丗界中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当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弥漫。作者以优美的文笔,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的时代未必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但也是必然。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撼人心魄之感,有时甚至催人泪下。
带着感动我再次进入那间草房子……桑桑的同学纸月,一个即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子,她从小失去双亲,由外婆照顾,经常受人欺负。可能是因为失去双亲而让她失去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她的胆子极小,小得让人怜爱,让人感叹,让人不禁为她流泪。镇上的漂亮姑娘白雀,一个又漂亮又让人觉得很无奈的姑娘,她的美丽是来自一张干净的脸与一颗圣洁的心,纯纯的感觉。
但她又无法去面对生活,面对现实,面对她所能面对的。两个姑娘儿,让我流泪了。同样是姑娘儿,虽然弱小,但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展望自己的人生,而我也需面对,面对学习的压力,面对生理的发育,面对心灵的成长,面对眼前的一切。
父亲的病主要情节读后感【第二篇】
《金银岛》是一本有趣的书,描写了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的藏宝图,有个乡绅屈利劳尼买了一艘轮船,叫做“伊斯袅拉号”,他和李浦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去茫茫的大海中的一个小岛上。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与海盗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读了这本书感觉里面的故事情节变化曲折,书中的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水手的生活、海盗的行踪描写得活灵活现。书中描写有汹涌的大海,机智勇敢的少年,凶恶狡诈的海盗以及一幅神秘的藏宝图,让人不禁有探险寻宝的冲动。至今这个生动有趣的故事还印在我的脑海里。
《金银岛》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吉姆的人在海上冒险的故事。本来,吉姆开了一家宾馆,但宾馆被强盗抢了。吉姆去市长家向市长报告,可是市长正好要出海,便把小吉姆也带上了。途中,他们遇见了假扮船员的海盗和投靠海盗的船员,但小吉姆和市长英勇反抗,最终获得了胜利。
这本书告诉我们邪不胜正,有些人虽然外表温和,但内心确是丑陋的。所以我们不仅要外表美,更重要的是心灵美。
这个暑假,我读了史蒂文生写的1篇名著—《金银岛》。
《金银岛》写的是主人公吉姆意外得到了海盗头子佛林特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带着吉姆和医生李甫西一起坐着帆船踏上了寻宝之旅。然而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觊觎宝藏的海盗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在岛上,以乡绅为首的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斗智斗勇的生死搏斗。最终吉姆凭他的机智勇敢打败了海盗,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父亲的病主要情节读后感【第三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我们需要见多识广一点,需要写1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网友给大家分享的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草房子》这是一本非常好的少儿文学长篇小说,作品写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来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油麻地学校的校长。
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亲眼目睹了一件件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的友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在他的世界里有笑语,有哭泣,有悲伤,也有快乐!这就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六年。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的力量,克服种种困难。只有刻苦,努力,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暑假里我按照学校推荐的课外阅读篇目,利用假期的时间认真地阅读,其中曹文轩写的《草房子》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草房子》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仅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草房子》里最令我难忘的人物是杜小康和细马。杜小康家开始是油麻地里家庭条件最好的一家。正因为如此,杜小康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杜小康有别的孩子没有的东西。杜小康的生活让他的同学很羡慕。最后,一心想发财的杜雍和拿了他们家几代人攒下的积蓄买了一批货,结果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不幸!杜小康一家从此破产了,杜小康为了赚钱,不得不退学了。
而细马是邱二爷和邱二妈从江南领回来的一个孩子。因为种种原因,细马没上学。于是就开始了放羊的生活。因为细马总惹邱二妈不高兴,于是邱二爷要送细马回家。一天晚上,暴雨如注,摧毁了邱二爷的家……可是更大的不幸有降临到这个贫穷的家庭,这一年的冬天,邱二爷身患重病无钱医治不幸去世了。家庭的重任一下子落到还未成年的细马身上。他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的承担起了家庭的重任,最后,细马凭借自己的努力盖起了一座大房子。
同学们,好好想想,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有多少人选择放弃、逃避;又有多少人选择面对?其实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如果我们都去勇敢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我就有一次亲身感受。
有一次,我到大山中去玩,在走吊起来的桩子时,刚走几步就觉得自己体力不支,腿发软了。看着下面的湖水,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此时,有两条路摆在我面前:一是马上往回走,二是继续向前走。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后,我选择了第二者。我打起勇气,冷静的向前走,可是桩子摇摇晃晃,令我掌握不了平衡,可是我还是没有选择放弃,又坚定地走了两步,最后,我赢了!那时我才发现,原来困难在有决心的人面前是那么不堪一击!
相信大家都听过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我们一定要勇于面对困难,战胜困难。
这本书记叙了油麻地小学孩子们上学的故事,桑桑是一个坚强的小孩子,他得了一种病如果在不医治那就会死,这时,他的爸爸毫不犹豫的把桑桑带去医院看病,但是,在这县里没一个会医治这病,桑桑一点也不怕,他没有哭,也没有不高兴,而是快乐的面对这病,而爸爸很着急,也很伤心,因为他知道桑桑活不久了。一个消息把桑桑一家人从忧愁中救了出来:在油麻地的一户人家口中找到了治疗这病的方法,最后桑桑的病医治好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油麻地小学同学们的快乐,在下课时可以在操场上玩耍,还可以在校园里帮老奶奶种蔬菜,放学时还可以去河里游泳。我们可以感受到那里有多么的欢快。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只要坚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我们,所以我们大家要坚强。
我感觉这本书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阅读,所以我极力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好好阅读。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作品《草房子》它使我的内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整本书按九个章节来写,主要写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是一个每天只知道玩,弄得一身乌黑,浑身脏兮兮的小学生,在小学六年时光里,他结识了善良执着的陆鹤,文静水灵的纸月,为爱执着的白雀,还有一群值得信任的小伙伴,他们在桑桑的生命中演绎着一段又一段感人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是一个充满温馨、浪漫的童话世界描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快乐生活,这种看似普通实则并不简单的小学生活,始终弥漫着一种悲悯的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淡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在我的记忆中成了永久的定格,我将永远记得它。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
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
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
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父亲的病主要情节读后感【第四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吊儿郎当地应付,下面是网友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西游记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如茫茫大海中的一只小船,一本好书如同黑暗夜夜晚的一缕光,一好书如同炎热沙漠中的一碗水,在我的眼中《西游记》就是这样一好书,我在这本书中认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我读到了各种生动有趣的故事。我还认识了一个神通广大的“泼猴”——孙悟空。
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是一个懂得感恩,知恩图报的人,只因唐僧把他从五指山里救出来,他便一路上为唐僧保驾护航,遇到困难一马当先,他还一个机智勇敢,忠心耿耿的人,在三打白骨精中,虽然师父多次赶他走,但听到师父有危险,立刻路回来保护师父。
《西游记》中,原本遥不可及的西天取经,在师陡四人的相互扶持之下,由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一路的困难也被他们用坚定的信心踏了去。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师徒四人那样用勇于攀登的精神将重重困难踏过去。
这篇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孙悟空善于勇赶一路上是他帮助了师父,斩妖除魔才能让师傅取经在这本故事中,我最不喜欢的便是猪八戒,他好吃懒做,只是扛着一个耙子,还天天嚷着说我是天蓬元帅所以我最讨厌的就是她了但是他没有害过任何一个人。
如果大家都讲唐三藏沙和尚和孙悟空一样,对学习有坚定的心,就会像他们一样取得真经,而唐僧四人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缺点,孙悟空毛躁猪悟能的懒惰,沙悟净的沉默唐三藏的懦弱,可他们却带着各自的缺点取得真经,并修成了正果,这一点说明任何事都不是完美的,取长补短,团结他人就能学习上在生活上取经修成正果。
我相信大家都读过西游记这本书吧,它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余的四大名著分别是《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
西游记这本书里主要人物有五个人,他们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唐僧。这五个人中,武力最高强的就是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除妖降魔,但是他有时也会打伤好人,有时也会被唐僧冤枉。第二个任务就是猪八戒了,他好吃懒做,平时就知道偷懒,可是他也牵着白龙马走。第三个人就是沙和尚了,他每次最吃苦的就是他,他每次都是挑着单子在后面走,如果猪八戒牵不动白龙马了,那就是他去牵。第四个人就是唐僧了,他虽然打不过妖精,能力单薄,可是他也是善解人意,怀着一颗善良的心。
最近,我对读四大名著感了兴趣。其中,最让我流连忘返的是人人熟知的《西游记》。
《西游记》里讲的是孙悟空一行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故事里主要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一难都写得非常精彩。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最为精彩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只见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跑了妖怪。唐僧以为孙悟空在伤害生命,所以把他赶回花果山。但是等孙悟空走后,妖怪又乘机将唐僧抓走了,猪八戒想去就唐僧但又无能为力,只好去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当跟孙悟空讲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悟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唐僧被救出了。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孙悟空不斤斤计较、知恩图报的品德。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悟是: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中,要像他们师徒四人那样,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的将事情做好。一个团队要互相取长补短、扬长避短才会走向成功!
你知道吗,一只石猴竟能上天入地,一只猪竟会三十六变。如果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那一定要来《西游记》中寻找答案!
《西游记》讲述了唐玄奘受唐朝皇帝的委托,带着三个徒弟从东土大唐出发,一路降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本书人物性格特点鲜明,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悟空。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机智勇敢,神通广大,能腾云驾雾,会七十二变,一路对师傅忠心耿耿。记得在“三打白骨精”中,肉眼凡胎的唐僧认为孙悟空滥杀无辜,可是,孙悟空在紧箍咒的疼痛下依然要保护唐僧。或许,有一种保护,是任劳任怨。
除了孙悟空,还有心地善良的猪八戒,默默无闻的沙和尚……。
虽然四人的性格特点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执着。
如果你还想知道发生了哪些精彩的故事,那么,一定要来吴承恩的《西游记》中寻找答案。
西游记你一定读过,里面有很多经典桥段。如三打白骨精、猴王出世、三借芭蕉扇……。
今天绘本里读的是猪八戒吃西瓜,里面的猪八戒非常的贪吃,孙悟空则是非常的机灵。孙悟空用巧妙的方法让猪八戒承认自己偷吃了西瓜。唐僧一直都是很有君子之风,但不知危机和风险意识的。沙和尚忠厚老实,不像猪八戒那样调皮捣蛋,却也不像悟空那样聪明伶俐,就是鉴于他们俩之间的。虽然她在遇到危险时,不能像孙悟空和猪八戒那样冲上前去,打倒很多妖精,但是有时他会保护到师傅的安全。
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最厉害的就是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用七十二变时他随便想变成什么就变成什么。而且他一个筋斗就是一万八千里。他最大的几个成就就是:带群猴们进入水帘洞、被称为美猴王、被玉帝封为齐天大圣、取得真经。
如今西游记早已列入四大名著,颇有成就。明代的吴承恩那时能写出这么好的故事,真是厉害。
我九岁生日那天,我爸爸送给我的是一支钢笔,我妈妈送给我的是一本《西游记》的书,我接过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西游记》里面,有一个师傅和他四个徒弟,分别是唐僧,猪八戒,沙和尚,孙悟空和白龙马。
猪八戒不仅非常懒,他还耍小聪明,而且很自私。
沙和尚最老实,非常忠诚唐僧。
唐僧非常爱说话,可是他心地善善良,特点是喜欢助人为乐,可是有时候有点笨,妖怪变成人喊救命,唐僧救了他,最后就被妖怪抓了。
还有一个孙悟空,不怕困难打跑了很多妖怪,如果师傅被抓,孙悟空想尽办法,也要把师傅救回来。
《西游记》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很大的启示,做什么事都不要怕困难。就像我们上学一样,也会遇到困难,结果难题也解开了,就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一样,不要怕困难。
读一本好书,就像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完全相信理解这句话,我应该用全部精力努力学习,多读书。
做人要诚信敦厚忠心耿耿。
一放暑假,我就嚷嚷着让我妈带我去新华书城买几本书。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本著名的古籍《西游记》抬头。
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久很久以前,一只石猴从石头里跳了出来。它来到郭华山水帘洞,在猴子面前展示它高超的技艺,成为一群猴子的国王。然后来到山上,跟一个法术进阶的师傅学了很多法术,去东海龙王那里拿了个金箍棒,一路回来杀了妖怪,取名孙悟空。后来他以毕的身份来到天宫,激怒了玉帝,把它放在炉子里成为批判的目光。如来大师把它压下山。唐僧救了它,收它为徒。他认出了高老庄和流沙河的两个弟弟,猪八戒和沙僧。就这样,四位师徒在八十一难中历尽艰辛险阻,却没有退缩,终于得到了真经。
看了《西游记》这个故事,受益匪浅,明白了以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持之以恒,努力克服,尤其是在学习上,争取最后的胜利。
父亲的病主要情节读后感【第五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1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网友给大家分享的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初闻汪曾祺,是在郭沫若的《白鹭》中,有这么个评价:恬谈纯净。再识汪曾祺,便是读了《受戒》。
《受戒》就像是蒙蒙的薄雾,给人以不可触及的朦胧之感。但它却又显得那么真实,芦苇荡漾着的清香,两个少年青涩却又温馨的情感,使人变得纯粹起来。
有句话说,艺术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生活,而《受戒》却似乎把一切都推翻了。
寺庙是清规重地,但和尚们的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的世俗气。荸荠庵里的和尚不用做早课、晚课,吃喝玩乐一样不耽误,甚至连二师父仁海都有一个老婆。如此看来,这些和尚是与常人无异了。更有甚的是善因寺的方丈绣花功夫讲究,还有个19岁的小老婆。作者用一种不以为然的笔调叙述了这些有悖常理的事,给人的心理创造了不大不小的冲击,在潜移默化中让人融入这个背景中去,随后便是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了。小明子天生的羞涩,如同一杯淡雅的清茶,氤氲下咽,口留余香;小英子则像是一撙香醇的米酒,直入心脾,畅快不已。他们一同玩耍,一同作画,一同划过芦苇荡,在17岁这个懵懂的年龄,对一切都有着美好的向往。春去秋来,他们的爱情日铸走向成熟。这本是世间一对普通少年的情愫,却被作者描述得异常纯朴,本是有悖常理、该被世俗摒弃的事,读来却让人想要祝福它。
也许是因为汪曾祺把它描绘得太美好了吧。在那种和谐温婉的环境中,小明子和小英子身上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显得太美好、太过真实。
汪曾祺的妙笔不仅表现在他对故事情节的结构上,更表现在他在描写上的鬼斧神工。当小明子最终敞开心扉,大声喊出“要”时,作者便把情景设置在了芦花荡中:“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这样的结尾洋溢着自然、纯朴的民俗气息。这种地域风情能够让人释放压抑的人性,放松紧绷已久的神经。不仅如此,作者用他清丽的笔触塑造了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比如作者介绍小英子姐妹的外貌:“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只是几个简洁的短句,使热情活泼、纯真质朴的农家女跃然纸上,疏朗清淡,耐人回味。
就是在这种平淡和谐的氛围中,纯朴善良的人们构成了一幅脱离物质和伦理道德束缚的净化画面。对于那些习惯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人们来说,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不同的面具,厌倦了糜烂空虚的生活,被琐碎围绕着,就像是被罩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停做着困兽之斗,只有面对澄澈的天空时,才会唱出最动听的自由之歌。人也是一样,只有置身于最淳朴的乡野,摆脱一切物质的层次,才能激发出最原始的人性,重新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这就是对人性的净化。读汪曾祺的《受戒》就是如此,他的文字似乎就有这种魔力,让人在不觉中得到沐浴。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是的,我们所呼唤的就是健康的、美丽的、诗意的人性。
我们读书也是一样,汲取健康的性灵才是最真的。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爱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后来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直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留下空白,给人留下无限想象空间,却也让故事更加精彩。
父亲的病主要情节读后感【第六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英语书,叫《金银岛》。说的是少年吉姆意外得到一张宝藏图,就和地方乡绅启程前往金银岛。为了抢夺岛上的秘密财宝,无论是奸诈,强悍,杀人越货无数的海盗,还是乡绅和地方官员都摩拳擦掌,夺宝大战一触即发!
我觉得当时金钱对人们太重要了甚至有人说:“金钱就是权利的象征!”我认为,金钱只是个小小的娱乐工具,但可以有很多用处。换了我我也要去抢的,就像书中独脚大盗的一句名言:“如果全世界都是黄金做的,人们将会为一把泥土而奋斗。”金钱可以改变现实,东山再起,好处很多。
我觉得这本书讲得很生动,主要讲了吉姆和希尔佛去寻宝。
希尔弗表面善良,其实是一个阴森,诡异的人。吉姆是个机灵,勇敢的人。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章,吉姆和他的母亲从海盗船里找到了钱,还进行了自救,机智地吉姆发出了求救信号,得到的救援。最后,寻到了宝藏。
当我读完了这本生动有趣又激动人心的书,让我觉得最珍贵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人要有正义感。
我最敬佩的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因为他机智勇敢不怕危险,不怕困难,而且还能识破希尔弗的重重阴谋。经过吉姆的努力终于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宝藏。
我以后一定要多读类似的这样的书,我觉得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书了!
在前几天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我觉得很好看。
读完后我觉得书里面的海盗黑狗太坏了,他们想夺取老船长的藏宝图然后自己去挖出来分享,太坏了!还有那个瘸子表面善良其实非常险毒,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我还非常佩服客栈家的孩子他很勇敢还很善良遇到困难危险不慌张,不害怕,总是用智慧打败海盗们。
我也要像那孩子那样勇敢镇定!
这本书充满冒险乐趣,读来让人感到惊心动魄。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很深,吉姆凭借过人的勇气、毅力和智慧才到达了金银岛,这使我明白,为实现目标就要付出艰辛的努力,要不怕吃苦、不必牺牲。同时通过这本书也让我看到了世界上还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要学会与人交往,要学会辨别好人和坏人,要敢于同邪恶行为做斗争。
父亲的病主要情节读后感【第七篇】
周末,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它讲的是高尔基怎么在苦难的生活中坚强长大的故事。
高尔基不像我现在的生活那么幸福,他的童年苦难远比欢笑多。他三岁时,父亲死于霍乱,母亲带着他到外公家生活。在这个家庭里,吵架斗殴是家常便饭,父子、兄弟之间为了争夺财产而勾心斗角。外公喜怒无常,脾气暴躁,好几次把小高尔基打得昏死过去。
再想想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每当我生病时,父母都会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每当我难过时,父母都会想办法哄我开心;每当我需要什么东西时,父母会尽量满足我……而我有时却不会替父母着想,让他们时刻为我操心。
记得有一天早上,我上学起床晚了,却埋怨妈妈没有及时叫醒我,向妈妈发了好一通脾气,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而高尔基在那个阴暗的家庭里,只有慈祥的外婆是小高尔基唯一的温暖,使他最终能够成为一个坚强善良的人。所以,我要下定决心向高尔基学习,改掉娇气、任性的毛病,让自己成为一个孝敬父母、为他人着想、对社会有用的人!
父亲的病主要情节读后感【第八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1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网友给大家分享的背影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非常感动。
主要讲了就是:那年,祖母去世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
读到此时,我的眼泪也在眼眶里不停的转动。在晶莹的泪光中,我感受到——爱。
清朝,一个逝去的年代。在这个没落朝代的背后,有多少人赞扬它,有多少人唾弃它。想起它。我会倾刻泪流满面,也许是欣喜,亦或是忧伤。
初中上历史课,老师每每讲到清朝中期都是神采飞扬,激扬澎湃。时间往后退,尽是血泪。老师哭,学生也跟着哭。在单纯的孩子眼里,不仅有悲哀,还有怜悯。而老师,或许还隐藏了丝丝痛恨吧!
清朝,是个功过无数的朝代。后来的人定位为:一个让所以中国人为之骄傲的朝代,亦是一个让所有中国人视为耻辱的朝代。
文章的作者是余秋雨,选自《山居笔记》。大约有30来页的字,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就是这不长不短的文章让我对清朝又爱又恨。首先作者的知识底蕴让我这骨灰级的清史迷十分佩服,其次他的文章笔墨更让我为之震撼。仅仅只是一座很凄凉的皇家园林,四面叠嶂,雾云笼罩的承德避暑山庄在余秋雨眼里竟会变成一个端坐在眼前受万人睹目的九龙榻。这九龙榻既是九五之尊的象征,也是让皇帝在孤独脆弱的时候可以休息的.靠背椅。
看到这里也会想象皇帝累了、倦了,想念着承德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仿佛可以化作灵魂的寄托。虽然没能有缘迈进承德避暑山庄的大门,但踏上紫禁城的第一块青砖起就能感受到庄严肃穆的皇宫的压抑感。皇帝久居深宫,难怪想抽身逃离那些惹人头痛的烦琐事物,携来百侣,泛舟于庄内碧湖之上,微风拂面,煮酒论天下,引吭高歌,好不惬意!
清末,是在旧社会时期生活过的人们都不愿回顾的历史,一条条像生死契约一般的卖国协议,巨额赔款让百姓叫苦连天,政府不想自己掏腰包,想尽一切招数剥削榨尽老百姓,哪怕是一枚铜钱。
清朝的存在,或许在汉人心中是一个根本不允许存在的东西。中华民族要汉人统治才算天经地义,即使是篡谋夺位。满人,汉人眼中的蛮夷,这外来异族人统治的国家很是让人反感。特别是在清末,汉人们更是觉得满人天生卑奴血统,不懂得抵抗,不知道拼搏,只一枪一炮就能让他们跪地求饶,舍去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尊严,不只是个人的,还是国家的、民族的。偌大的中国转眼之间在风雨中飘摇,破落不堪,如何让人甘心。尽管康乾盛世让大清在世界上辉煌了那么一瞬间,而人们更愿意把那段苦不堪言的历史铭记在心间,片面的全盘否定这个让人琢磨不定的朝代以及把掌它的每个孤家寡人。
末了,想大声读出文章的最后一句经典语句——一个风云数百年的朝代,总是以一群强者英武的雄姿开头,而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却常常是一些文质彬彬的凄怨灵魂。
读罢荡气回肠!
29岁再读朱自清的《背影》,我的眼角湿润了,再听筷子兄弟的《父亲》,悲伤的情绪难以自拔,对父亲这个名词我仿佛多了一层理解。父亲寥寥数语,却牵动了我心中那根弦。尤其是那三个感叹号,就像是一根锋利的钉子一样钉入了我的心头。
“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这是父亲第一次出现的话,面对丧母之痛、事业之痛,父亲简短的话掩盖了自己内心的悲伤,尤其最后那个感叹号,更是让我感受到了作为一个父亲的力量,作为家里顶梁柱的责任担当。
当时朱自清的父亲时任徐州榷运局长,因为纳了几房小妾,被徐州的姨太太知道了,来大闹一场,导致父亲丢失了官职,祖母也不堪承受如此变故而逝世。此时的父亲早已悲痛难以自已,但是面对“我”,他依然轻描淡写地说:“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这句话是对朱自清说的,仿佛也是对他自己说的。一个感叹号,四两拨千斤,痛不欲生却还要宽慰儿子,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男人!这是一个如山一般的父亲,男儿有泪不轻弹,纵使再多的苦难,也要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天。这是一个充满责任感的感叹号,萦绕在我心头,久久难以散去。
“不要紧,他们去不好!”这是父亲对“我”说的第二句话,依然以感叹号收尾。当时的朱自清已经是二十岁的青年了,但是在父亲的眼中,他依然是个需要人照顾得小孩子。我们经常说:“在父母眼中,我们可以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的确如此。父亲嘱咐茶房送“我”,但是依然不放心,非要亲自去送,而年轻的“我”总觉得父亲的“迂”,“我”觉得父亲唠叨,殊不知那是父亲对儿子一生的牵挂。这是一个充满父爱的感叹号,仿佛是命令式的语气,却又有一份温情在里面。
在《背影》中最令人感动的莫过于“望父买橘”的画面了,面对高米的月台,只有米高的父亲,拖着他肥胖的身体爬过月台为“我”买橘子,除了父爱,我想没有什么能解释的。在父子惜别时,父亲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又一次出现了感叹号,我感受到了父亲内心的不舍。但是父亲不像母亲那样的絮絮叨叨,男人的爱大多是婉约而深沉的,这个感叹号是沉甸甸的,它仿佛在说:你到了北京后赶紧告诉我平安的消息;你到了北京后我们要常联系;你到了北京后要照顾好自己……万千的关怀,都蕴含在这个感叹号里。一句嘱托,一个感叹号,父子情深跃然纸上。
叶圣陶曾将《背影》选入教科书,并说道:“篇中的人物语言,看来很平常,可是都带着感情。”确实如此,哪怕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感叹号,都值得我细细品味,语言的力量是可以穿越时空的。父亲何尝不像这个感叹号一样,笔直地挺立在大地之上,荫庇着家人的幸福。父爱无言,一字一句沉甸甸。
初次读到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是在初中的课本中,那时老师说这是1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我当然也深信不疑,不过并未有老师说的父子情深到海枯石烂的感觉,记得当时还曾怀疑过自己是否是“冷血动物”。
再次读到《背影》是六年后的今天,大概真的是离家在外求学的缘故,此次的拜读不再是“冷血动物”而是“泪花闪闪”了。也许那时小小的我并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于是,我不由的产生遗憾,为什么,这样的绝唱不是出自我的灵感。
纵观全文,文章写得非常朴实,但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动人的情感。人都说,千古情最深是母爱。我要讲,父爱更深沉。本文以情动人,父子深厚感情洋溢于纸上,然而像“关心”,“爱护”,“感激”这一类抽象现成的字眼,文章中却一个也没有用,更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文章只是用不加粉饰装点的平常话语,用平铺直率来打动读者!
文章多用白描的手法,如中间写父亲的背影时: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顷。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的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作者写父亲为‘我’买橘子是的情景,写了父亲怎样写出去,怎样探下身去,怎样爬上月台,攀上爬下,这些都是真实的写照,不带任何修饰不加任何雕琢,至真至朴,将人,将事,原生态地呈现在了我们的面前,给我们身临其境的感觉,这种白描的手法,达到了再现实景的艺术效果,同使读者感情上达到共鸣。
文章的另一个特色就是文白夹杂,就朱自清本人来讲有很深的文学功底,就他所出的时代来讲,当时文章也大多文白夹杂,再者,就是时代赋予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以一种特殊的自尊。例如,不说失业或丢了差事。而说赋闲在家。而最后引用父亲的书信全是文言文,除了真实之外,更能表达家庭的困境和苍凉之感。
用朴实的语言去描写,纯朴之中见真情,这正《是背影》成功之处。因此好的文章并不一定要华丽的辞藻,而是要善于观察,善于体会,用真心写真情。就一定会写出好的文章来。现在的我正处于令人羡慕的灿烂年华,于是,更不敢懈怠,要用我至真至纯的心来留心生活,观察生活,用我至诚至朴的情感来谱写生活!
生活中的我们常常这样或那样的背影,但我们却常常忽略它,背影究竟包含着些什么呢,我们或许也不曾想过。但我们的心必定曾为某些熟悉的背影泛起过涟漪,波澜不惊的,却又是难以忘怀的。
慈母严父似乎是一个经年不变的定理模式: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活在母亲的呵护下的,对于父亲的爱却没有多少印象。但朱自清先生笔下的平凡父亲的背影,却给我们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思考……朱自清先生以敏感的心灵捕捉到了让人心酸的父亲的背影,从小的出口喷发出来的情感往往让人心神激荡。内心深处的情感往往是由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虚假不了也掩饰不住。这篇散文读下来就给人一种自然而然的感觉,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应当。生活的小片段背后总是有深沉的情谊。就像文中的父亲,对儿子满腔的爱却不知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父亲想买的并不是橘子,而是儿子的健康舒适,是为自己的满满的爱找到一个出口,却又不想让儿子看穿。这样深沉的爱又有多少人能懂呢!只有懂得爱人的人才能感觉到爱。
从“黑色小帽”到“蹒跚地走到铁道旁边买橘子”整个过程中没有一点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的矫情,有的只是深深的父爱,浓浓的情意。不需要过多的言语,不需要过多的表达,只是一句“但他最后不放心”便将这份最深沉的爱熔铸在两人的心中。作者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说明父亲有多关心自己或者自己有多疼惜父亲,只是将这些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浸透在朴素的文字中。作者选取了静态的背影,却表达了复杂波动的感情。这种感觉还真应了那句话“情到深处总无言”。人不必须要经过多大的情感波折才会得到历练,只要能用心感受,平凡生活中也有大爱。这或许就是普通人的幸福吧!
父爱是伟大的,但它又是深沉的,用心感受才是最真的!
父亲的病主要情节读后感【第九篇】
感动、艳羡又心疼,但是却继续想读下去。
原本应该只是家庭琐事的流水细账,却在先生平实简朴的记述中,完全不见琐碎,只感一家三口间相互的爱意、理解和体贴。即使历经苦难,一家人在一起依然自享其乐。对于苦难风雨,都是一笔带过云淡风轻,倒是别人的帮助和善意、我们仨的小趣事记录详细。这份达观淡然,实在是大修为。
先生和钱老的感情一直是文坛佳话。一段感情也许始于一眼之缘,而历久弥新最重要的基础是志趣相投和互相欣赏,而后是彼此尊重和理解。和但不求同,两老给当代年轻人树立了教科书般的榜样。先生对钱老去蓝田任教一事的态度,无疑彰显了大智慧。钱老生活中的憨气与呆气,先生也不强求改变,而是保留尊重彼此的不同。而钱老在先生分娩、自己下乡交代阿瑗照看妈妈的种种细节之中,对妻子的爱意体贴,也看得心里温暖。及至后期动荡之中,两老淡泊离群索居,逛动物园、探险,也是自得其乐。
一边看书一边心疼先生。从我们仨,到阿瑗病逝,钱老离去,只留下先生孑然一身回忆记录往昔。想到一字一字重新写下爱女和丈夫离去的细节,浅浅数语,却无异于重揭伤口。同时也心疼阿瑗。那么聪慧那么懂事那么乖巧,病入骨髓到无法坐起,书信之中依然幽默风趣,尤其看到那句“牛儿不吃草”,潸然泪下。
真好,他们仨又团聚了。
父亲的病主要情节读后感【第十篇】
《金银岛》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和我差不多的孩子吉姆,跟着大人们除海去寻宝的故事。
可是一群海盗早就盯着他们,他们装成水手混进大船里,和我们一起寻找宝藏。一路上吉姆历经了千辛万苦,用勇气和智慧战胜了海盗,并得到了许多金银珠宝和宝藏的故事。
从这个故事中我领悟到了我们只要拿出智慧和勇气就一定能战胜所有的困难,能够有信心做好任何事情。
这个学期读了一本书《金银岛》,令我受益匪浅。现在回味起仍觉得既惊险又离奇,十分新颖别致。
这本书写的是离奇的海上冒险故事。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吉姆召集了几个人,其中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买了一条叫伊斯班袅号的帆船。但以西尔弗为首的一伙海盗也装扮成水手前往金银岛,在船上小主人公吉姆在苹果桶里偶然听到了他们的阴谋,他告诉了几个他信任的人,大家齐心协力想办法对付他们。到达金银岛后,他们和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最后胜利地找到了宝藏。最惊险的一段是吉姆在苹果桶里正偷听着海盗们的密谋时,西尔弗的手下想伸手把桶里最后一个苹果吃了,吉姆在苹果桶里十分害怕,如果那样肯定会被发现了,自己一定会被杀死的。可西尔弗说不要吃了!吉姆才有惊无险。最离奇的是,在小说的最后,他们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后才发现是葛恩为了吓唬最后三个海盗而装的。最感人的是乡绅的老仆在他们和海盗作战时,为了不让乡绅受伤,不顾一切的帮乡绅挡了子弹,结果牺牲了。乡绅十分悲痛,把国旗铺在老仆的身上,帮他祈祷。
《金银岛》就是这样一本离奇、充满幻想的小说,加上人物形象生动,让我浮想联篇,更加喜欢这本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