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参考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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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第一篇】
愉快的寒假生活开始啦,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外公是棵樱桃树,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安琪拉那涅第写的,它构思新颖,内容丰富,品味出众,是我们青少年读者的良师益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外公和男孩托尼诺的故事,托尼诺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他天真可爱,活泼好动,勇敢坚强,还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孩子。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有一个不平凡的外公。托尼诺还具有丰富的想象力且善于观察和思考。在他外公的悉心教导下,他学会了听樱桃树的呼吸声、蜜蜂吸饱花蜜的嗡嗡声……外公还教托尼诺如何与动物相处。托尼诺看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但他却很坚强勇敢。随着时间的流逝,外公一天天年迈,有一次,当地政府修路要砍倒他们家樱桃树的时候,托尼诺挺身而出成了捍卫樱桃树的小英雄。
读了这本书后我不仅喜欢书中托尼诺的勇敢、坚强,还喜欢充满智慧的外公,他向往自由宁静的生活,不顾托尼诺妈妈的反对,搬离城市而住在乡村,住在乡村他就和能他心爱的动植物们在一起,过着简单的生活。我希望将来有一天也能有这样一种美好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
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第二篇】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第三篇】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香草女巫》。一个爱吃香草的女巫,她不仅大胆、可爱、热心,而且还善良、勇敢。她最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因此,她有个好听的名字——香草女巫。
香草女巫是女巫学校的学生,作为女巫学校的学生,她必须按时到校上课。可是学校离她的住处实在是太远了,当我看到香草女巫要在凌晨三点,正是别人好梦方甜的时候,她就得起床,打心里佩服她。想想看,凌晨三点,她要走过一片黑乎乎的路,但由于路实在太远了,她还是总迟到,因此被严肃的金泼罗老师在课上大声批评,被其她女巫们嘲笑。我觉得很不公平,作为一名女巫,她怎么可以没有一把飞天扫帚呢?我以为香草会抱怨,但她并不介意,学习特别认真,后来在蝌蚪龙的帮助下,得到了一把火红的飞天小扫帚。
有了小扫帚的香草女巫终于可以想到哪儿就到哪儿。有一天,香草女巫来到了遥远人间的一所小学校。在那儿,香草女巫利用魔法帮助一位名叫瑞诺的孩子改掉了狂妄自大、爱欺负人的毛病。从这件事上,我懂得了人不能太贪心,要懂得知足,否则,将失去一切。
我喜欢香草女巫,因为她不怕困难、有上进心,还有她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第四篇】
孔子认为,人,特别聪明和特别傻的都很少,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处在中间,既不绝顶也不透顶。根据智力,他把人分为3种,一种是“上智”,天生聪明的人完全不需要学习就知晓一切;一种是“下愚”,天生愚蠢的人,无论怎么学习都没有办法;一种是“中人”,也就是指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普通人又分为2种,即“学而知之”的人,通过主动学习获取知识,第二种是“困而学之”的人,遇到自己过不去的坎,才会想起来去学。这两种人都是需要后天的学习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论语的经典对白中我们还可以捕捉到这样一个词“圣人”。圣人又是比仁人高一个档次的了。孔子特别推崇的是圣人,但是他却不希望每个人都参照他的观点去当圣人。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孔子觉得自己就当不了圣人,他眼中的圣人是尧舜禹那样的先帝。首先,孔子认为,圣人必须是古代君王,他自己只不过是祖上发过迹,到孔子这一辈,已经是穷困潦倒四海为家了,更谈不上是什么君王。其次,圣人必须天资聪慧,不用学习就能明理明德,显然,孔子一生都在学习,做不成圣人。因此,一般人的标准到仁人这个档次就已经是成功了,即使不能为官吃香的喝辣的,至少也可以像孔子那样学富五车桃李天下了。他也是这么教育他学生的。
论语中一共有105个“仁”字,那何为“仁”呢?学生问孔子,孔子回答不一,往往具有针对性。比如他说“巧言令色,鲜仁矣”,对于溜须拍马的人孔子最讨厌;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要他克制自己,一切按照礼的规矩办事;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要他善待别人,承担帮助别人的义务。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
言也仞。”孔子告诉他,说话要有分寸,三思而后言;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近,与人忠。”这里孔子把“仁”分解成三种德性,让他接物处事待人都要充满敬意和忠诚。此外,孔子还经常将仁与智、勇相提并论。“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其实在孔子眼里,仁者已经具有了智勇两种品质。
仁人,孔子对它的解释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人首先要自尊自爱,自己要有奋斗目标要有追求,其次才是推己及人,推生出爱人之心,帮助别人到达他们的理想。孔子对仁人的要求很高,他的学生轻易够不着这样的头衔。仲由、冉求和公西赤是孔子3000学生中的得意门生,但是孔子对于他们的评价却是:“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不知其仁也。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赤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不知其仁也。”说他们虽然都是治国懂礼之才,可以驾驭一方之土,但是均够不上仁。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所说的仁不是本事而是德行,一个人不管本事有多大,能力有多强,如果不能够推己及人,仁而爱人,都不能称之为“仁”。仁人要有一种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气魄,以自己的德行来收纳聚集人才。
我们现在学习孔子的“仁”学理论最终目的是要能够运用到实际。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在讲述自己如何走向成功时,总是忘不了自己将大学舍友从国外拉拢到国内和他一起打拼的一段经历。他说,这全是他在大学期间为他们扫地的功劳。当然,这是句俏皮话。宿舍卫生通常是大家一起打扫,但是俞就是喜欢一声不吭自己一个人包揽,留给大家好印象,直到他远赴大洋彼岸找到当年的舍友时,对方还会忍不住激动地回忆起这样一个小细节。我把它也定义为“仁”,虽然看似平凡微小,甚至不值得一提。但,正是这份仁义使他
们义无反顾地跟随俞敏洪创办新东方,让他们坚信能在宿舍里为大家服务的人,自然在事业中也亏待不了当年的兄弟。仁造就了俞敏洪的人格魅力。
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第五篇】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主要写了王葆小时候,他的奶奶要求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条件,条件就是“讲个小故事。”每次奶奶都讲关于“宝葫芦”的故事,只是每次换了个人物,做了些别的事。但“宝葫芦”仍旧能帮助它的主人做任何事。
当王葆长大了,在学校里一碰到很难解决的事就想如果我有一个“宝葫芦”就好了。有一天王葆在钓鱼,可鱼没钓上来,钓上来一个“宝葫芦”。于是高兴极了,连忙试试它的本领,要他变一桶鱼。他盯着那个桶仔细地看,可仍然没有一条鱼,王葆以为它是假的,一下把它摔倒了地上。这时“宝葫芦”说话了,它说:“如果你愿意当我的主人,我就满足你想要的任何东西。”王葆马上说:“我当然愿意!”“不过有个条件,你不能向任何人说一点我的`事。”宝葫芦说。王葆同意了。从那天开始只要他一想要什么,宝葫芦就立刻帮他变出来。
有一次他想把对手的一个棋子吃了,结果对手的棋子果然跑到了他的嘴里。还有一次他去看电影,宝葫芦把郑小登的电影票变给了他。一些类似事一个接一个的发生。最后在一次数学考试里宝葫芦把对数学一向不错的苏鸣凤的试卷变给了他。结果老师发现了很生气,问他怎么回事,他只好说出了真相。宝葫芦消失了。他也从梦中醒了过来,这才发现原来只是一场梦。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才有收获。如果像王葆梦里的自己一样好吃懒做,那就永远都做不了大事。
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第六篇】
“千呼万唤始出来”到底是什么一种状况?几近“难产”的独唱团的诞生过程给了我们最生动的解释……几百上千万中国人一年以来的期待和等待,终于见证了杂志的诞生,并且据说破了网络书店的“最速订购完毕”记录及“最快翻印”记录!中国新一代的理想主义分子们,GO GO GO!
我于杂志正式发布的第一天在书店订购,正好赶上,隔了一天想再多买一本送人就已经断货。本以为能以极速读完,但杂志的内容很多(用的都是小小号字体印刷),而且关键的是,正如韩寒说的那样,杂志承载不起理想主义者们的期待,杂志不是我们期待中的新时代下的新青年,而只是带点理想主义气息的文艺杂志,文艺味如此之重,写实如此之淡,以致几度令我兴致大扫,不得不放下杂志,而继续我最近的近代史研习。
本来以为两三个晚上可以读完,却断断续续用了3周才勉强把杂志看完,实际上所有文章都值得一读,只是我不大喜欢太文艺的类型,因此这么多篇文当中,说得上喜欢的只有韩寒和老罗那两篇写实一点的文章(借此机会还把新的和5、6年前旧的老罗语录重温了一遍,还是既睿智又幽默的),此外,“所有人问所有人”这个栏目也十分有创意,很喜欢。
独唱团成不了新青年,不是杂志或杂志团队的问题,笼统地说是“时代的问题”,具体地说,原因大家都明白。宣传部也十分的聪明,知名度如此高的杂志终于诞生而没有被扼杀难产,既能大刀阔斧地删减控制内容,重要的是又避免了“限制言-论。自-由”的恶名,我们甚至可以看出韩寒那篇文章里被删减的痕迹(比如主角如何保释出警局,我估计应该又有一番有趣的描写)。
现在这个“和平”、拘束的年代毕竟不是90年前的那个动荡、散漫的年代,杂志目前能做到的或许已经是这个时代“被允许”的最大限度的了,还是韩寒那句话,“只能在这个又痛又痒的年代,写一些不痛不痒的文章”。
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第七篇】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 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第八篇】
小时候的我们,听信了童话的“花言巧语”:相信世界永远是真、善、美的,而假、恶、丑的黑暗永远被光明“灼伤”。只要学会了“魔法”就可以当上拯救世界的“勇士”;只要不贪吃女巫的糖果就不会变成雕像、只要善待他人,就能得到人们的赞扬,得到仙女的庇护、只要……
可是,我长大后,发现,“社会”,它变了:变得冷酷、变得爱财,视钱为万物之上、变得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示弱……
这就是拜我们人类所赐。
就像《兽类的瘟疫》中,最老实的羊竟被认为是最有过错的祸灾。试想一下,身为猛兽的狮子、老虎,罪过一点也不比羊的过错少。可,谁叫羊憨厚老实呢?这就是强权者自私自利的'品质特征。虽然嘴上说的冠冕堂皇,自己的利益却一点也不会损失。这只是动物之间的纷争,用在我们人类又何尝不是?强权者就只会拉帮结派,可谓心机重重,所以人们也常常这样说:谁最老实,谁就有罪过。
但,我很快又发现,“社会”,这个阴晴不定的家伙,他就好比一只变色虫,不断地变幻着不同的色彩,让我看到它的另一面:友情的温暖、默默付出的奉献、高层人民对于底层人民的关怀……
也许,人类“觉悟”了。
正如《两只鸽子》中的一只鸽子,他要去遨游世界,一路上遭遇诸多痛苦与不幸,但是当他回到家园,友情依然在那里等着它。这则寓言用在我们人类身上同样受益终生:我们总是以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自己的世界很无奈,一心想去闯江南北,但却忘了外面的世界依然有着危险存在。其实,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就是有着亲人与朋友的家园。记住,不要匆匆忙忙就启程远航,不管你们想象是多么奇幻,世上没什么地方能胜过有亲人与朋友的家园!
社会离我们不远了,濒临社会,我们要尽快赶上它的脚步,否则,就会被他淘汰。在这关键时刻,不妨找一找这本《克雷洛夫寓言》,读一读吧!它可以让你了解社会的“变幻”规律,了解人类的性格本质。
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第九篇】
最近读了俞玉萍老师的《完美教室》感受颇深。像俞老师这样的好老师让学生一生受益,家长一生感激。这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才是先辈们创办教育的初衷。俞老师,她用全部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诠释了一个老师的光辉形象和崇高魅力。
曾记得,俞老师刚接初一班时,班中的孩子也是两级分化,良莠不齐。但三年的共同学习生活,俞老师用她全部的教育智慧改变了一切——从她的班中走出的孩子个个活泼开朗,积极上进,心地善良。这巨大的改变是俞老师用心血和汗水浇灌而成的,她带给我的感动是深刻的。
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对学习没有兴趣,只是一种机械记忆、机械学习。于是,课堂小动作、作业不能按时交、老师屡次点名不听讲……这些普遍的小问题在教学中暴露无遗。如何改变这样的现状,俞老师给出分析问题的答案是因为孩子们不专注于事情本身所致。找到了问题所在,俞老师便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他们观念的改变,从细节抓起,坚持为养成习惯而努力。俞老师让孩子们到草地拔草是为了使他们懂得“在任何情况之下,人都不能敷衍自己的任务,即使有一万条理由。在任何时间与空间下,人能做好的其实只是手边的那件事。做着这个,想着那个,一事无成。”让孩子从早锻炼的跑步中体会专注于跑步这件事情对身体的重要性,让孩子们写作业时,上交橡皮、修正带、修正液,以破釜沉舟的心态对待每一次作业,培养他们专注作业的心态,让孩子们课堂上摒弃杂念,积极举手发言这些同样为了专注每一件“当下”之事。活在当下,把握当下,孩子们在俞老师的帮助下理解了其重要性。
俞老师的“大语文”观,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当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在花坛边晨读的时候,他们有的三三两两地交头接耳,有的对着来往的行人指指点点,有的专注地在地上看蚂蚁打架。俞老师没有说他们,只是把各样的姿态拍进了相机。然后,放给他们看,请他们评选出最美的姿势。自然,那些读书专注的孩子成了最美的孩子。看似不经意的评选给孩子留下了深刻印象,孩子们自己教育了自己。从此,花坛边晨读的孩子成了东洲最美的风景。在排队打饭的餐厅里,俞老师让孩子们做了一回观察员,观察排队同学的表现揣摩他们的心理。他们交流说:有的孩子踮起脚尖一遍遍地数着前面的个数,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塞进窗框里,心里一定是火烧火燎的;有的边和周围的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边瞄着窗口,很无聊的样子;有的不说话,安静地挪动着,但眼神很空洞,茫茫然的样子。他们总结:等饭吃的样子不好看不说,心理还备受欲吃饭而不得的煎熬。于是,他们提出:带着书去看,样子好看不说,还能让自己的心灵平静下来。俞老师提倡读书,读书长的是精、气、神,因此,她减掉了语文中的习题,把时间节省了让孩子读书。
专注手头的事,做个爱读书的孩子。俞老师的“完美教室”给了我很多的启示。我希望自己也是这样一位践行者,我相信只要行动,坚持下去,总会创造生命的奇迹!
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第十篇】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我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曾经产生过放弃的念头,但最后还是坚持看下去了,而且越看越觉得有意思,其中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现在看完了,很庆幸当时没有放弃,否则我将会错过一本很好的书,嘿嘿!
故事情节概要
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在海格的帮助下,神秘的来到了他姨父姨母家,从此开始了在他姨父姨母家艰难的生活。姨夫和姨母对他非常不友好,经常对他大吼大叫,因为他犯了一点点错误就一直被关在楼梯下的碗橱里,他姨夫和姨母还有一个儿子叫达力,达利是一个心眼非常坏的孩子,经常对瘦弱的哈利拳打脚踢,他们总是让哈利吃剩饭菜,穿达力的旧衣服,生活过的很悲惨。
就这样十年过去了,哈利不知道受了多少苦,住在姨夫姨母家的他从来没有过过生日。可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只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信中让他去一个神奇地方——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去上学,从此哈利的命运发生了改变。
开学了,哈利来到魔法学校,学校里所有的一切都充满着神奇的魔法: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 这里的一切让哈利波特都感到特别的新奇和高兴,但最让他高兴的还是,他在这里认识两个好朋友—— 罗恩和赫敏。
哈利在魔法学校开始学习魔法,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他还得到了一件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眼中消失的隐形衣,这让他可以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
上面这一切神奇的魔法,都是因为一块神秘的“魔法石”,并和那个杀害了哈利父母的凶手,一个叫‘ 伏地魔' 的邪恶巫师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快乐的生活……
感受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坚强勇敢又聪明机智的哈利:他不怕困难,勇于吃苦,从不向坏人低头,他坚信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战胜强大的敌人;他学习勤奋认真,遇到不会的问题,就会虚心向老师和同学们请教,从来不不懂装懂;他心胸宽广,不斤斤计较,与同学和朋友和睦相处;他心底善良,乐于助人,当朋友们遇到困难时,他都会无私的伸出援助之手……
我以后也要像哈利那样,做一个不怕吃苦、坚强勇敢、努力学习、乐于助人的好学生,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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