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大学字名著读后感【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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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学字名著读后感【第一篇】
我读了爱迪生的故事,我明白了他很喜欢科学。
在研究科学时,他会把一切忘掉,专心极了,甚至在交费用时也想着题。有时还会忘记自己的名字,有时自己吃没吃饭都不记得。有时他没吃过饭,他却以为吃过了。他就是这样一个做事高度集中精力的人。
透过读《爱迪生》的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只要精力集中,全神贯注,就必须会有收获。
最新大学字名著读后感【第二篇】
今天我读了红楼梦的第二回,在这1篇文章里,有一段是我印象很深刻。
这一段主要讲的是凤姐来到了贾府,穿着身份华美,黛玉是初次见到凤姐,不知该怎样称呼,探春几个姐妹告诉她那是琏嫂子,就是大舅母的儿媳妇,叫王熙凤,大家都叫他凤姐。
读完这一段我收获了一些句子:
彩绣辉煌。恍假设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云缎窄褙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卓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凤娇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从这一段中我感到凤姐一定是一个很有钱的人,她让人使人有一种很富贵的感觉。我还知道了以后我们要写人的文章时,可以运用这一段的好词好句,文章一定会变得更生动形象!
“开篇不读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伟大的曹雪芹先生在《红楼梦》中通过对人物的外貌、性格、心理的细致描写把人物的品质和性格突出了出来。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回就是《托内兄如海酬训教,接外孙贾母惜孤女》。在这1篇文章当中淋漓尽致地把王熙凤见风使舵,阿谀奉承、八面玲珑的性格特点突出了出来,一个性格鲜明人物跃然纸上。
林黛玉是一个多愁善感、性格忧郁的人,她父亲去世前对她说,让她去荣国府找老祖宗贾母,并且在那里安家。自从她踏进荣国府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她的一生都将在忧郁中度过。
王熙凤这个人物可不简单,在这一回中一连串的动词可以看出她的性格特点。例如:忙转悲为喜,从这个“忙”字可以看出她见风使舵的性格特点。
最新大学字名著读后感【第三篇】
在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学宝库中有这样一本书,它记载着伟大祖国的复兴,记载着中华民族艰辛的历程,记载着从征讨蚩尤到舜传晓位,记载着本纪、世家、列传。这本永不腐朽的经典就是《史记》。
作者司马迁用卓越的手法,独居匠心的技巧,锻造出了这本文学史的著作。
汉代学者称赞《史记》:“百代以下,史官不能易其法,学者不能舍其书。”我认为,史记是人人必读的。
最新大学字名著读后感【第四篇】
下班了,伴随着同事们关门锁门的声音,静下心来,结合自己近年来与心理学接触的有限经历,以及最近阅读《发展心理学》第一章《毕生发展绪论》的有限心得,提炼出“从盲人摸象到睁眼观象”这个自认为还算形象的题目。
因为从事妇女儿童工作的原因,断断续续接触到一些与心理学有关的书、人、事、物,东一榔头西一榔头,脑海里星星点点记录下或模糊、或碎片的概念,就象盲人摸象般,觉得心理学是张德芬、是家排、是心理动力学、是海蓝博士、是曼陀罗、是海灵格、是催眠……这个领域的知识始终是一团乱麻,和完全不懂的人还敢白话两句,在专业人士面前只能噤若寒蝉。
今年2月下旬从朋友那里得知景老师去年组织了一个《发展心理学》的主题阅读群,大家通过共同学习竟然意犹未尽,纷纷建议“重走长征路”,感到既好奇又兴奋,立即购书入群。按照要求仅读了1个章节便有了豁然开朗的感受,心理学这头“大象”一下子立体起来,原来不是“扇子”,不是“柱子”,更不是“一堵墙”。“毕生发展”是考察个体在生命历程中行为的发展、变化和稳定模式的学科领域。这本被北大心理系选中作为教材的大部头,以全面的视角,按照时间发展顺序纵观个体从产前阶段到成年晚期和死亡的发展过程,其完备、条理的编书特点极其符合自己的学习口味,虽然专业性很强,但读起来充满了乐趣感。
当然,由于零基础,底子太薄,专业术语前面读后面忘,逻辑分类前面记后面丢,年近半百怎么也无法与青春年少的好时光攀比。只有一个办法,就是重复读,挤时间将前30页品读了3遍,每一遍都有新发现、新理解和新风光。
尽管如此,依然感觉没有读透,好在这是绪论,很多内容在后面的章节都会展开来讲,相信随着课程的不断深入,在景老师的引领以及各位学友的共同参悟下,《发展心理学》会满足自己的诸多期待。
最新大学字名著读后感【第五篇】
自从学习了法布尔的《蟋蟀的住宅》,文章中精彩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于是我迫不及待的赶往新华书店买了这本闻名世界的《昆虫记》。
细细品味《昆虫记》,果然名不虚传,书中有不少优美的词句,精彩的片段,对昆虫的描述堪称栩栩如生,比如对螳螂幼虫的`倒挂姿势是这样描写的: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法布尔认真仔细的观察以及细致入微的描写,令我赞叹不已。读完这本书后我还搜集了一些关于法布尔的资料,得知法布尔四岁时就酷爱上了大自然的花草虫鸟,比如:有一天夜里,他提着灯笼,蹲在田野里,观看起蜈蚣产卵一看就是一个晚上,幼年的他竟不知早晨的到来。
读了《昆虫记》才使我明白了细心的观察是写好好文章必备的基本功。以前,老师让我们回家写观察动物的时候我还愁字数不够呢!现在想想真是惭愧,如果那时我能静下心来细细观察的话,又何愁肚中空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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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学字名著读后感【第六篇】
等那一朵玫瑰的盛放,等那一段旅途的终点,等一首歌的落音,等一个故事的谢幕。
从小王子离开612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开始,注定了这是一个刻苦铭心而又漫长的旅程,临别的时候,玫瑰还是那样的倔脾气,不肯委声的诉说不舍,像极了我们生活中那些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应对自我的亲人、爱人,还要死死捍卫着那副尊严的皮囊,直到远送离去的背影,落下斜阳草树中的眼泪。玫瑰当然明白,离开了612星球,她就不是唯一的玫瑰了,指不定是唯二还是唯几,所以她还是无奈自我的倔强,在朦胧中远眺着小王子的背影。想想我们是不是应当在特定的时候,能够放下自我的身段,去诉说自我的情感,人世间没有多少次表达真心的机会,我们应当好好的把握。
小王子之后遇到了别的星球上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人,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星球上的人。一个星球上的是自以为全宇宙最富有的一个男人,他坐在自我的小办公室里面,没日没夜的数着星星,他说全宇宙的星星都是他的,所以他要好好管理他们,就必须得每一天都这么数着。小王子不了解这么富有有什么意义,可是那个富有的人却觉得只要拥有了财富什么都能够做了。小王子唉声叹气的离开这个星球,留下了心中的一堆疑问。其实那个男人就像是我们生活中那些只懂得去拼命赚钱,而忽略了身边的完美景物的人。为什么要把星星当成钱财去占有呢?为什么不把它们当成美景去欣赏呢,一大片一大片的星空尽在眼底,没有钱财,权利,没有欲望,天下的所有都能够是自我眼中的一番美景。占有不如去欣赏,这是一个道理,有人能读却不必须能够读懂。另一个星球上的一个人也是很趣味的,小王子看到他的时候,只见他前一秒钟点灯,后一秒钟又把灯熄灭了,一向这么循环。
小王子问:“你在干吗呢?”点灯人说“我是一个点灯人,这个星球公转太快,天黑天亮很快,我必须不断的点灯灭灯。”小王子说:“那你为什么不一向跟着太阳一向走呢,这样你就永远不用点灯了,因为永远都是天亮着的!”点灯人笑了笑,说:“或许我存在的意义就是点灯,这样那些需要照明的人才能够看到光亮。”小王子若有所思地离开了。点灯人存在的`意义是点灯,没错啊,尽忠职守,各司其职,是这个社会很需要的,每个人都有自我存在的意义,医生存在的意义就是医治病人,不能为了少医治病人而去到一个很健康的地方,警察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治安稳定,不能为了业绩,而去到一个太平的地方,而减少自我工作次数。明白自我的本分,明白自我存在的意义,是升华灵魂的金钥匙。如果不能成为一个名声大震的人,做一个默默的点灯人也不错,至少在自我一生的旅途中,以往为某某亮起过很重要的点点星光。
小王子曾到过地球上一处的玫瑰园中,他看到满园盛放的玫瑰,玫瑰嘲笑他说:“那里的玫瑰都是一样的,一样的漂亮,没有你的独一无二的玫瑰。”小王子眼神更坚定了,他说:“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她是独一无二的。”背对着一片奚落,小王子离开了玫瑰园。“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上亿的人儿匆匆而过,身边有珍惜的人是因为我们都对彼此付出过时间,所以对我来说他是独一无二的,以后人生的道路上,相惜相伴。从大爆炸开始,时间就一点一滴开始被我们认知,消耗。把我们短暂的光阴消耗到别人的身上,说明他必定是珍贵的,无可代替的,光阴和人重叠在一齐,变成了珍贵的回忆,独一无二的回忆。不论世人怎样看这样的过往,对你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
圣埃克絮佩里为成人的世界写了一部童话,写美了世间的匆忙,点缀了夜里不曾亮起的星星,闪耀在地球这个谜一样的国度,投射出一片红心,照在了612星球那朵孤独的玫瑰上。小王子在沙漠中对我说,他想要回去看玫瑰了,玫瑰必须很孤单,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翘首以盼,他的漂流应当结束了。无怨无悔的玫瑰,忠诚的狐狸,娇艳的玫瑰园里千万朵玫瑰,执着的点灯人,固执的醉酒人,自以为拥有全宇宙财富的数星星的人……所有所有都是现实社会中不一样类型的人的投影,写得一针见血,深刻,引人深思。
我期望我能去到大沙漠中再遇到小王子,听一段完美的过往,整理人生,整理回忆。
一个人有一朵玫瑰,或许已经足够了……。
最新大学字名著读后感【第七篇】
人,她曾经是如此富有、美丽,她曾经被无数人包围、呵护,她曾经是个彻彻底底的大小姐。但是,不幸的是,战争爆发了。打破了她彩色的生活,于是,她开始了她的新生活,只属于她自己的新生活。无论是痛苦也好,煎熬也好,她挣扎,她不屈服。她相信,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些终究是成长了她。她名叫斯嘉丽——玛格丽特所创造的,独特的,唯一的,有着不同于一般人魅力的,存活于乱世里的佳人。
有许多人,是讨厌斯嘉丽的。说她自私,说她任性,说她谎话连篇恬不知耻。可是我偏偏喜欢她,喜欢她狂野的爱尔兰血统,还有那种绝不对生活妥协,坚定地不可思议的意志。我知道,她和梅兰妮是彻头彻尾不一样的人。梅兰妮很完美,温婉善良,不认为任何人身上有什么不高尚之处。可是,她不能生存,她不存在。她只是一种梦想,美好而飘渺。
斯嘉丽却不一样。当战争打破她的生活,当她的母亲去世父亲发疯,当她差点失去塔拉庄园,当她每天受冻受饿。她决定站起来,作为家里的长女,作为斯嘉丽。她知道自己不再是塔拉庄园的大小姐,她决定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去在这个乱世中生存。需要她照顾的人太多,想逃避却不能逃避。
所以,村上春树说,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所以,卡勒德·胡赛尼写,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我想,斯嘉丽,其实也是一瞬间成长的吧。她说,她活在一个比死还痛苦的世界,一个无她容身之处的世界。她还来不及享受她的青春。她真实,公然与世俗对抗。她工作,在这个女人毫无地位的时代,做得甚至比男人更好。她从不用道德礼教来伪装自己,不顾世俗的冷眼,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他们骂她,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说她不该下地,不该工作,不该在怀孕的时候还走上街,说她骄傲,说她不知羞耻。可是他们却看不见她的挣扎,在那个时代的坚持。看不到她从一个什么事都有别人帮忙做的大小姐,成长为这样一个勇敢、坚强、自立的女人。别的女人都成天呆在家里,哭哭啼啼怀念自己的丈夫儿子,假装还可以继续过以前的生活,遵守着可笑的那种所谓的道德规范。只有斯嘉丽,她知道,这个时候必须成长,为了生存,为了生活。她打破规矩,她怀抱希望。她相信,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想,现实有些时候比小说还来得更加残酷一些吧。虽然我们也许再没有什么机会卷入战争之中,也许再没有什么机会为了生存亲手收割食物,也许再没有什么机会去经历她所经历过的任何一点。但是,你毕竟只是个普通人,你有时也会害怕会不安。你有时也会找不到自己的勇气,会迎合世俗会随波逐流。
这个社会之于每一个人都是残酷的,甚至世故,甚至虚伪。它在前进,也逼着你前进。有些事,你明知不对,却不反抗。你渐渐戴上面具,渐渐变成复制人,你的心渐渐变得不堪一击。你终于还是妥协了,等着别人来打破沉默,过着你以为的和平生活。可是你要知道啊,现实中梅兰妮这样的人是不存在的,你只能去成为斯嘉丽。和平年代,并不是意味着真正的和平,也许还有比战争更可怕的东西存在着,并且发芽开花。
所以,让保罗说,在黑暗的时代,不反抗就意味着同谋。所以,别害怕,你不必害怕。在挫折、苦难、不公、冷漠、腐朽面前站直身子。去与世俗对抗,不用管旁人的冷眼,改变你能够改变的。去做个真实的人吧,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坚强、勇敢,去创造一个属于你的塔拉庄园吧。
我想,你会愿意看到一个新的世界的。我想,你的真实你的勇敢会让你不孤单不遗憾的。我想,从今天开始的话,明天不会太远。人总该抱有希望,至少,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最新大学字名著读后感【第八篇】
大学r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她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r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r,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r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r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rr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r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r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r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