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活着的读后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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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读后感篇1

人生本身就是一次浪漫的旅行,我们看似是过客,实则是主角。   《活着》写于1992年,是一部兼具现实主义以文学和先锋文学特征的作品。作者用一种近乎冰冷的语调娓娓道来福贵的一生:一个百无一用的地主少爷,一具只会享乐的行尸走肉。在赌博拜尽家业后就一蹶不振。父母相继去世后,儿子妻子女儿包括女婿和外孙都无一例外的离开了他。福贵体味了一次又一次常人无法想像的悲伤,生命里难得的温情被一次次撕得粉碎。他经历了从地主到贫民的家境变迁;被迫被国民党抓壮丁;土改;大革命;**;分户到田......在亲人相继离世后,晚年只有一头老黄牛与其相依为命。   福贵是可怜的,在这可怜中又有些许的幸福。正如余华先生所说:我只能用第一人称叙述福贵的故事,否则在他人看来,富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生活本就是一个又一个的选择,如果我们无法改变,那我们就应该试着接受。福贵刚开始的人生是极其“幸福”的:他锦衣玉食、家财万贯、父母健在,家庭圆满幸福。极其嘲讽的是他毫不珍惜这常人看来近乎奢侈的幸福,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直至后来,他成功的败光所有家产,成为了一个彻彻底底的贫农。福贵的父亲因为气急攻心从粪缸上掉下来摔死了。此时的福贵并不懂亲情的可贵,甚至对于父亲的死都没有感到很悲伤。只是担心自己家道中落没面子的他甚至没有因为父亲死去而哭泣。——仿佛那是他人的父亲,福贵仿佛在看他人的故事。   之前的一二十年福贵的教育并没有教会他承担和责任,他赌博输了钱后让他懂得男人需要养家糊口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自己母亲生病他去城里请医生时他被国民党抓壮丁了,一边是放任自己卧病在床的母亲、年幼无知的女儿、养活自己都艰难的妻子不管,另一边是面临逃跑就有可能丧命的危险。懦弱的福贵果然让人毫不失望的选择了保全自己的性命,随军打仗东奔西走,无数次徘徊在死亡边缘。也正是因为这次噩梦一般的“征兵”,让福贵懂得了亲情、友情和活着的重要性。   人生本就是一趟旅行,在这个旅途中或多或少充斥着艰辛与辛酸,如果说生死是无法避免的,我们何不在苦难里接受现实。面对一起生活几年的战友相继死去,福贵在庆幸自己活着的时候越发思念自己的亲人。后来回到家中格外珍惜自己的老婆女儿和儿子,也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福贵看似是不完整的,却又是最完整最鲜活的站在了我们的面前,跃然纸上、呼之欲出。正如余华先生所说:福贵是我多年的朋友。   人都是有缺陷的,正是因为福贵之前的虚度光阴衬托出之后福贵珍惜家人的改变。他曾经自私、不负责任、只顾享乐、感觉生活没有意义;读后感后来的他在痛苦的生活中感受到家人对自己的爱和包容。他有家珍这种不离不弃、温婉贤淑的妻子;有懂事得让人心疼的友庆和勤劳能干的凤霞;有真心爱凤霞的忠厚老实的女婿二喜;还有最后陪他慢慢老去的老黄牛.......   上帝为福贵关闭一扇门的同时也给他留了一扇窗。他的一生虽然遭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苦难,但是他一直活着,还有感悟生命的能力。周国平说:“没有浪漫气息的悲剧是我们最本质的悲剧,不具英雄色彩的勇气是我们最真实的勇气。”他很可怜却又很伟大。在经历巨大的痛苦和苦难之后仍然保有最大的活下去的平淡的面对世界和命运的勇气。勇气就是在你看清生活的现实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作者一直在引导我们思考活着的意义,在这冷与热中,作者以情绪消解了苦难。在作者看来,对待苦难的办法是忍受它,逆来顺受,放弃内心的挣扎和疑问,并用佛道的逍遥来遗忘来瓦解痛夺。   余华给了苦苦追寻的我们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无比深刻的答案:活着是一种过程,生命只是活着,无论幸福或者不幸,都需要我们去经历,去面对。活着,生命才有意义。有时候,苦难也是生命中的一种必然,不能轻易的放弃生命才是实质。   福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福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令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仔细想想,活着就是很艰难的事情,我们只能不同的在艰难程度里享受我们自己的人生。所以我看这个书反倒觉得富贵很幸福。每个人活着都有自己的意义要去追寻,俯瞰整个人类,一个人太过渺小--沧海一粟。反观自己的人生,对自己来说并不是毫无意义的,追寻自己人生的意义可能正是每个人生活里最大的意义。

活着的读后感篇2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得任何事所活着。”——题记   老人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其实只有一头牛,叫福贵。老人只解释:“多叫几个名字,福贵就会   以为有好几头牛在耕田,干活更起劲!”其实谁都不知道,这几个名字就是老人的一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老人平静地朴实地向我介绍了自己。   在曾经年少的时候,他是城里的“少爷”,有一个不算美满但是完整的家。他的父亲在粪缸上因为他输光了所有家产被气死;他的母亲也随着父亲去了;第一个女儿凤霞得了疾病变成了哑巴;第二个儿子有庆给县长的女人献血,结果医生直到抽干了他的血才拔出针筒;后来女儿找了个好老公二喜,只是她在生孩子时失血过多死了;最后总算留下一个孙子苦根,和女婿三人相依为命;后来女婿被水泥板给压死,唯一的一个孙子,在吃青豆的时候被咽死。   谁能体会在他看见躺在地上的孙子时,内心的绝望与落魄。像是被扒光了衣服,赤裸裸地站在人群面前的空虚与卑微。这一个个离奇的死亡,正好的都击落在这个老人的身上。当我再次听见他那清凉的吆喝声时,我能感到那背后的痛苦,那时间的沉淀,如浑浊的泥巴,草草地盖在这一道道血淋淋的伤疤上,久久不能愈合。很难想象一个老人如何平平淡淡地为我讲述这一生。   等老人说完了,他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对牛说:“今天有兴、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也耕了七八分田。你嘛,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老人和牛渐渐远去,只留下那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我静静的倾听这悠扬的旋律,仿佛眼前这个黝黑的老人,早已不是那放浪不羁的少年,因为他已背负了太多历史的沧桑。活着已经许久,他早已看穿一切凡尘俗世,现在的活已经没有了那样的浮华,当他在冷眼看待世间百态时,他才道出了活着的真谛,只有在经历过如此的种种后,老人才可以如此平静安详地活着。   刚刚放下书,不觉已过了这么久,看看书桌上的作业,楼下的老大妈为了一个车位喋喋不休,我顿时感到如此的可笑。   人为什么要活着?   生下来不就是为了等待死亡,人终有一死,却还是要留在这个世上。即使是千疮百孔的心,也希望能听见火热的跳动。一个即将垂死的老人,当他回顾这一生他留下了什么时,却发现自己在人生长河里只是一位匆匆过客,没带走也没留下什么。但他依然要活着,死命地撑着下垂的眼皮,就算是费劲了全身的力气,也一定露出眼白,用那看穿一切的瞳孔,再次赏望着这他再熟悉不过的世界。他已享尽了世间的凡尘俗世,现在,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看待世间百态,一切喜怒哀乐,最终都将化为一缕轻烟。这便是老人在经历一生坎坷后,对活着的态度。   老人,是啊,还记得我家楼下的那一对老夫妇。   楼下得小路子边上,有一堵墙,原来应该是白的,现在却满是黑色的污秽。路面往下,一扇歪斜得铁拉门,一对对苍老得夫妇俩。妇人的头发很长,一直垂到膝盖上,很直,老人没事的时候就坐在床上,用粗手指从她发间掠过,一次又一次,像是在抚摸自己的孩子。老头子在撒满面粉得木板上,揉着面团,手上、头发上、脸上都有点点白色的面粉。妇人用一根将近一米长的木头筷子将面团放入油锅,面团旁立刻溅起层层得白沫。   后来的一天,路过那儿门口,又看见那对夫妇,还是两个人,一人揉面团,一人炸面团,门口围着一些老人,一些骑自行车的白领。只是老妇人的头发到了肩膀就断了,有长有短,被汗水浸湿了,像是茅草窝一样。我打趣着“这老奶奶终于剪头发了。”妈妈把我拽到一旁,低下头来,轻声对我说:“她把头发卖了吧!你不懂!”卖头发!   总觉得触及到了什么若有若无的东西,像是棉花糖那样柔软,很幸福,很美好,但却带着一丝苦涩。   不想罗嗦与鼓噪,也不想虚伪地表达。有些人说要讲究精神上的活,我觉得太空虚,活下来,不为什么,只为能再见到明天的阳光。我们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就不要再哭着回去吧?   闭上眼,细细体会,作者余华只是娓娓道来,却一点点将残酷与痛苦深入人心,他没有用任何煽情的词藻,当我一合上书,才感到心头的隐隐作痛。余华的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这一位作者,他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不仅是自己的悲剧,更是时代的缩影,是苦难一次次撞击着这个时代,才能让余华对活着有了超然的思考。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窘迫和不幸,更是一次次目睹妻儿老小先他而去。而他也将此套入主人公福贵的身上,一个个他深爱的人离他而去,他却仍然这样孤独地活着,这揭露了现实的残酷: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生活像是河流,无论你怎样努力地改变它流动地方向,他终将会流向大海。为自己活着、为爱你和你爱的人活着。活着就有种自带地价值,乐观地努力地活下去,活着便是一切地源泉。我们作为一个孩子,现在我们在意的也许只是生命长河中的一些尘埃,只有已经饱经风霜的老人,才能看淡红尘凡事,看清一切的本质,但命运总要我们傻傻地经历这长长的一生,去经历凡尘俗世,生离死别,不正是活着的意义吗?也有一些孩子们幼稚无意间的话:“我们要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将会死很久。”为何而活?也许就是命运留给人类一生的难题,而我得出的答案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想像一下:清晨,老人和那头牛,坐在犁头上,静静看着太阳升起,牛扫扫尾巴,老人黝黑的皮肤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活着的读后感篇3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而当看到《活着》这本书时,最多想到的还是葛优演的电影,关于徐福贵跌宕的人生。

《活着》讲述的就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作者余华用平实的叙述手法,平静地叙述了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现实生活。看完后,不觉悲凉,悲哀,悲伤起来。似乎时间所有的苦难都他经历了。不禁自问:活着的意义何在?

司马迁说有的人活着比泰山重,有的人活着比鹅毛轻;雷锋说,活着是为了让别人生活得更好;保尔柯察金说为了人民的解放而活。但对于徐福贵而言活着的理念在于:“人只要活着,穷也不怕。”他觉得人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更应该懂得生活,学会劳作,为一家人而活着。那样即使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却踏实了。妄想可以尝试把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使自己穷苦的家变得重新发达起来。而在他被抓入伍,受恩回家的那一刻,足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家人,对家庭的牵挂便成了他活着的理由。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选择留下,或死于战场,或者高官厚禄。但像他这种无文化无社会主义理想的旧社会底层人民群众而言是终究不会选择留下的。当解放了以后,他看到占他家地的龙二被枪毙,家珍的话使他明白: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而即便是这么一个看似寻常的幸福,他竟也不能够拥有。先是儿子献血,糊涂送命;女儿难产而亡;妻子病重身亡;女婿被水泥板压成肉酱;外孙被豆子撑死!而他只能感叹:“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想想现实中的我们,还在争么?肯定是的啊!试问谁能真正放下呢?

书看完了,觉得异常压抑!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可以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镜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过。而不会被2012这样的“世界末日”感到惶惶不安,尊重生命,热爱生活,拥抱未来!才是当代学生的基本生活态度!

活着的读后感篇4

最初了解这本书是从雪球的一个大V那里听到的,他讲了一个故事,大约是提到里面有一个场景,国民党和解放军打仗的时候,被围困了,没有吃喝的,飞机往下面投粮食,大家就可以得到救济,但是救济的人太多了,飞机每次投下来的粮食,大家都一窝蜂的去抢,经常会被别人打一顿,而且还很难抢到。于是有个叫“春生”的小男孩,想了一个办法,就是别人抢大饼的时候,他去拨别人的胶鞋,然后把胶鞋烧了煮饭吃,这样就不用去抢大饼了,这本是一个很幸酸的故事,但经余华的笔写出来,却又是那么的惟妙惟肖,充满了智慧,让我不得不对这本书感兴趣。   果断上当当网下订单,拿到书之后,刚开始看了一点,还以为主人公是个浪子,会发生点什么奇闻怪事,及至到了老人那里的时候,笔锋一转,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精华和主角。   主人公名叫福贵,早些年因为家里有家产,所以染上了恶习,吃喝嫖赌,蛮狠无理,结果栽在一个职业赌徒龙二手上了,然后万贯家财化为乌有。偿还赌债的时候,老爷子把房屋和田地都抵押换成铜钱,足足有三箩筐,然后让他自己挑过去,福贵挑完这三箩筐钱后,肩膀全部磨破了,这才体会到老爷子的用心良苦,人生才有所醒悟。   龙二用收到的赌金,又重新把房屋和田地都赎回来了,于是龙二成了地主,福贵成了贫民,这个时候,之前备受欺凌的老丈人抬着大花轿,把媳妇家珍也接走了。没过多久,老爷子也走了,万念俱灰的福贵听了老母亲的建议,去找龙二租了五亩地,做起了佃农。就这样3个人住在茅草屋里面过了大半年,家珍带着儿子回来了,这是个好女人,总算是一家人团聚了。   然而祸不单行,一次进城里,福贵看到一个小朋友敲县长家的大门,他就帮忙去敲,结果里面出来了一个人跟他吵起来了,吵着吵着就打起来了,正打的不可开分的时候,街上来了一队炮兵,把俩人都抓去当壮丁了。县长家的仆人求了半天,在炮兵队长的子弹下逃了去,而福贵看完这个过程,吓的不敢跑,跟着炮兵走出了省,这当中认识了春生(十五六岁的孩子),然后在一个地方被解放军俘虏了,这之后解放军的政策好,被俘虏的人可以选择打仗,也可以选择领钱回家,福贵领了钱往家赶。   大约过了几个月,终于到家了,然而福贵的母亲在福贵走了之后的几个月就去世了,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发烧没有及时救治,结果成了聋哑人。这时候刚好碰上土改,龙二因为不服气土地被没收,私下里去威胁其它农民,结果被政府抓去枪毙了,临时的时候对着福贵说,福贵我是替你死的,人生,轮回无常,土改完之后,福贵也分了五亩地,儿子也慢慢长大。   儿子有庆因为常常中午跑回来割草喂羊,跑步越来越快,一天新任县长的夫人生产时大出血,学校号召同学们去献血,结果有庆跑的最快,排在第一位,但是医院的人不让他验血,一直到最后血型都不匹配的时候,才让他去验,刚好血型匹配上了,但是医院抽血的人故意多抽血,把孩子给抽死了。福贵收到这个消息后,急急忙忙跑到医院去,及至弄清楚孩子死亡的原因后,非常愤怒,要找县长拼命,在踢了一脚县长后,才发现是春生,只好把孩子自己带回家埋了,春生登门几次道歉,家珍不让进门。   然后,wg开始了,春生被打成走资派,天天被,福贵有一次上城看到春生被和打骂,上前去护着,可却被红卫兵架走了。某天晚上,春生来到富贵家,说不想活了,福贵劝了一晚上,临了早上家珍说春生欠他们家一条命,让他好好活着,春生也答应了好好活着。但是到了年底,城里传来消息,说县长自己上吊身亡了,世道真是轮回,苍天不曾原谅过谁,也算是一命抵一命了。   就这样又过了些年,凤霞也二十来岁了,出落的非常漂亮,如果不是聋哑的原因,大致现在说媒的人都踏破门槛了,然后去求队长给说门亲事,还真给寻着了,是个偏头,可人挺好的,凤霞也喜欢。偏头叫二喜,倚着福贵的提议,风风光光的把凤霞娶走了,两口子也挺恩爱,接着凤霞怀孕了,快生的时候,送到了有庆遇难的同一家医院,虽然孩子生出来的时候,大人也没事,可就在观察的档口,凤霞还是走了。   后面,二喜自己一个人带着苦根去工地打工,自己喂养孩子,福贵也经常过去看望和帮手,然而一天,噩耗还是传来了,二喜在工地被水泥给压了,没有了二喜,福贵只好带着苦根回乡下了。   过了几年,苦根慢慢长大了,能说会道,也能帮着做点事情了,有一天发烧,福贵赶着收棉花,就把孩子放家里休息,煮了一些豆子给孩子吃,结果苦根吃多胀死了,就这样就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   福贵用剩下的钱,买了一头老牛,给老牛也起了一个名字叫福贵,在耕田的同时,不时的跟老牛说说身边的人。        故事的结局,犹如《百年孤独》,时间会冲刷一切,活着,既是一种无奈,又是一种看透人生后的豁达,福贵福贵,有福才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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