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读后感(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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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读后感【第一篇】

时间犹如河流,永远不会应为某个人或某件事而停下来。比如,我多么想让时间停留在那一刻,但最终还是留不住。我的青春,它只是在我毫无意识的一点一滴里悄然逝去。时间,多么的自私啊!

只有初一的我读《青春期》是多数看不懂的。应为我还是一个即将要进入青春期的懵懵懂懂的少年,看这样一本成熟的书,看不懂是正常的。读完《青春期》,我从中悟出了许多道理,有些话会让我感觉到有一种刺骨的感觉,它是多么冰凉。

《青春期》的第一章邂逅里写道:“我总觉得,如果有上帝的话,那么他还是公平的。尽管每一个人从出身开始,所拥有的就不同,可是要承受的那种痛苦和悲伤,在重量上却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造成痛或悲伤的原因。”这段话正如我所想的一样,如果真的有上帝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是公平的,就好比一句广为流传的话:“上帝是公平的,他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一扇窗。”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经历。我从小就受伤不断,但每一次受伤过后都会有彩虹。

“找不回的东西永远是最珍贵的,应为失去。所以,它的价值,用财富两个字来形容,无比的亲切。”我失去的东西去哪了?我失去的东西只是因为太珍贵了,所以值得留恋,最终失去?难道那些只是曾经拥有?不管友情还是亲情,都只是太珍贵了而已,导致最终失去。回首曾经的美好时光,现在我只是孤身一人作战而已。

《青春期》讲述的故事是极为险峻的,现在回想我读它时候的跌宕起伏,现在还记得一清二楚,实在是太精彩了,如同电视剧一般映入眼帘。让我们一起来读《青春期》吧!相信你读了以后会和我有相同的感受。

青春读后感【第二篇】

时间在一抬头一低头的缝隙里消逝。窗外铅灰色的天空,飘零的云朵,流逝的时间,还有沉沉的黑夜都已沉淀成或幽雅或凄凉的历史。

当我们还是一群稚嫩的孩童时,这些年的`时间,为实现这样饱满的人生,断断续续地做着一些代价高昂的梦,断断续续地写些不是文字的故事,断断续续的被生活的遗憾所打岔,跌入低谷,并拒绝任何搭救,自己漫漫摸索着爬起来继续走。

当我们慢慢地长大,我们就会懂得这些,以前是不顾一切地去顾及一切,现在是决定了不顾一切地去顾及一切。

未曾想到,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我们的出生年代,成为了一个字正腔圆的集体烙印,被用作追捧和诟病的代名词,无论我们有着多么迥然不同的生存姿态。

如今试想,当我们白发苍苍时,给自己的家人讲起“自传”时,应如何讲起。想必,都不愿回想起那些不愉快的吧!只当我们恋恋不舍的回首,一边沾沾自喜地前瞻时,就惟独冷漠地面对今日,这是怎样的可悲!只许如今活在当下。虽然某些人今天以晦涩的口吻把“自传”展示到纸上的时候,记录早已变得苍白无力。那些花朵一样摇曳的过去,像时光一样没有办法库存。如今,只得珍惜!

青春读后感【第三篇】

直到我读了《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篇文章,才知道珍惜时间有多重要。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把许多时间耗费在了被窝里,等到醒悟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许多美好的时光都已经过去了。所以,作者从醒悟的那一刻起,开始抓紧时间,争取每一分每一秒。

曾经的我,只要是周末不上课,每天早上9点醒,醒了之后还要在床上躺好久,享受温暖而又舒适的被窝,可是多少青春荒废在此了呢?是啊,把时间浪费在被窝里,简直就是虚度光阴,时间就像海绵,挤一挤总会有的,拿在被窝里的时间可以干多少有用的事情呢?看看课外书,可以增长知识;复习功课,争取获得好成绩,哪怕是站在窗台上眺望远方,放松眼睛,也比在被窝里值得许多。

人们对于珍惜时间的人,是赞叹;对浪费时间的,是瞧不起。

正如书中说的,“无数个晨曦微露的清晨,爱学习的同学已在凛冽的风里站成一道惊叹的风景。他们拿书的手比躲在被窝里的更有力更有劲,他们迎风的脸比盖在被窝下的更黝黑更健康,他们跳动的心比葬在被窝下的更激昂更活跃……”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其实,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在几千年前就已经告诉我们了“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只是我们通常视而不见,最后就是“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可是,时间不等人,待我们醒悟的时候,却发现很多都已经来不及了,开始后悔、抱怨……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说道:“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

通过《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想到了许多文章、格言,也想起了曾经自己虚度光阴的日子,我也经常感叹回忆的美妙,可是,我们不要让以后的回忆,成为无声的哭泣。

朋友们,时间不等人,快去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吧。

青春读后感【第四篇】

世界有一个最著名的塔,这个塔就是金字塔。在金字塔上面有两个动物,一个就是雄鹰,因为它靠着自己的翅膀就可以轻松地飞到山顶上。

另外的一个就是蜗牛,虽然它没有雄鹰那么强大,但是经过自己的努力也是可以慢慢攀登到山顶上的。

在今年过年我阅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是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因为在里面我可以学习到很多在课堂上面学习不到的知识。

在书中我知道了一个人千万不要自卑,可是在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是自卑的。她们觉得自己的生活不如别人,他们觉得自己的成绩不如别人,他们觉得自己的家庭不如别人。但是要知道自卑是特别糟糕的,自卑有的时候比狂妄更加的糟糕,所以我们一定要改掉自己身上自卑的习惯。

如果你觉得自己自卑的话,那么还不如把这种自卑化成为动力,让自己好好的努力。这样在最后自己还能成功,但是如果你只有自卑,而没有好好努力的话,那么在最后你肯定会把自己给毁了的。

作者在书中说了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的话,那么在他身上一定要具备几个条件,分别是:谦虚,高尚,自强和自我的体现,千万不要忘记他人。只要在你的心中有梦想,并且为了自己梦想努力奋斗,那么终会有一天会成功的。

青春读后感【第五篇】

读完《不吃苦,你要青春干嘛》脑中浮起一个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我深以为然,人生在世,若只是“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便于行尸走肉没有差别。人生当用梦想去点亮、用拼搏去充实。

梦想需要拼搏,古有三顾茅庐,只为完成统一大业的梦想,今亦有高考状元不畏重压选冷门,只为心之所向。希望变成现实,不是“守株待兔”的守候,而是需要脚踏实地的“一犁一锄”的精耕细作;梦想变成现实,不是坐享其成的旁观,而是“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拼搏。追梦路上只有吃得苦中苦,永不放弃,才能心无旁骛,初心如一,在浮华的`世界里摒弃种种诱惑,排除他人的干扰,心有寄托,虽经历磨难亦甘之若饴。梦想的追逐需要渡过现实的苦海,以拼搏为身,才能冲破前方风雨。

志有所向,行有所达,履险未已,又添寒剑。直下山河,期今朝搏。恰同学少年的我们,在追梦路上拼搏,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青春读后感【第六篇】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是帮助他们实现成功的方向指引。书中运用很多的例子阐述了“成功同心圆”的理念,为中国的青少年指明了成功的方向。真正的成功人士并不是仅仅靠知识、创意等外在素质赢得成功,他们成功的'经验在于,他们具备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价值的素质或品格,他们获得成功的内因几乎都可以用“成功同心圆”来解释。

《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是由google公司全球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李开复博士创作的。他曾是美国苹果公司、微软公司的全球副总裁,创建过微软亚洲研究院,曾是比尔?盖茨的七个高层智囊之一。20xx年7月,跳槽到google公司。读完李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回味悠长,感慨颇深。

青春读后感【第七篇】

青春,不是瑰丽的脸庞、红润的嘴唇、敏捷的双腿,而是丰富的想象力、坚韧的意志和无穷的激情。青春岁月,我们载着想象、意志和激情去追寻理想的生活,而那些生活的沉浮摇曳在风里,带着我们寻找一席天地,安放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在那狭窄的一席之地,或许,人生的价值会浅浅地浮现出来。

《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这部电视剧上映几年了,我最近才在看。前期的幸福和后期的落寞形成鲜明的对比,给人的心理造成了巨大的反差,也让人禁不住开始思考,关于爱情、关于亲情、关于友情、关于生活。电视剧情很平缓,没有绚丽的色彩,没有俊男连女的加盟,没有煽情的情景,更没有贫嘴的台词,却总能那么引人入胜,让幸福的感觉洋溢心间,让心痛的感觉缓缓蔓延。我们随着人物的遭遇,情节的发展渐渐融入,感受一种艺术的真实,这种真实是比生活的真实更能让人获得审美享受。

可以说,用纯真一词来形容剧中女主角周蒙并不过分。起初,她给人的印象是那样单纯而不谙世事。沐浴在温暖的父爱下,她无忧无虑的成长。后来,情窦初开的年纪,遇上李然,心灵的碰撞擦出了火花,他们坠入爱河,在彼此温暖的气息中沉醉,温柔的眼神中体会爱情的美妙。后来,命运在顷刻间发生了逆转。李然结婚了,新娘不是她。而此时,爸爸在手术台上永远地离开……对于肩膀上没有任何力量的周蒙来说,这是生命中不能承受的重量。突然间,世界上最爱她的两个人都离开了,她难以名状的幸福瞬间沦落成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孤单。坐在钢琴前,流着泪弹着属于自己的悲歌。对她来说,心灵的电台已经倒下,她没有希望、没有激情、没有勇气,她再也接收不到来自外界的讯息。她的心里,只装的下爸爸的谆谆教导、苦口婆心的叮嘱和对李然又爱又恨的矛盾。

生活的沉浮可以改变一个人。它可以让人冷静下来,站在新的起点上静静地思考自己的人生。

当周蒙无意中走进贫穷而落后的小山村时,她并没有因为当地的贫苦而离开,而是深深地喜欢那里。显然,对于她而言,那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是远离伤心之地的天堂。和孩子们的相处让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充实。我们可以说,她找到了自己人生的价值。生活的起伏让他长大了,青春的那些萌动也不再是懵懂,原以为无处安放的青春也得到安息。

对于李然,从罗慧到刘漪,再到周蒙和杜晓彬,她们都那么优秀,却都那么死心塌地地爱着他。他的身边从来不缺少女性,可是,他并没有被宠坏。当罗慧终成无可挽回的遗憾的时候,他一心一意地爱着他的蒙蒙,深深地爱着,不能自拔。当他和蒙蒙在彼此的爱意中的沐浴时,杜晓彬的出现改变了他们三个人的命运。在西藏那个离天最近的地方,相依为命的依赖感和孤独让李然屈服于一颗自认为非常坚定的意志。杜晓彬怀孕,责任感和爱情产生了尖锐的冲突,李然崩溃了。虽然故事的最后,李然背弃了他和蒙蒙的海誓山盟,但是他还是值得人心疼的角色,因为他懂得什么是责任,懂得作为一个男子汉的使命。他和蒙蒙是值得人同情的一对,是让人感到遗憾的一对。他们都没错,错的是他们有缘无分的命运。

剧情的最后,他们相遇,蒙蒙长大了,李然成熟了。没有催人泪下的绵绵情话,却让人禁不住泪流满面。简简单单的一个拥抱,好像揭开了一切记忆,也解开了心结。彼时的他们都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和方向。他们都在努力去适应,如何在没有彼此的日子里过得更好。

青春是一生中最灿烂的岁月,可是青春岁月中的很多都是我们不能承受的,都将成为一生的回忆。那些回忆,开始的时候,需要流着泪来回味,后来就甜了。青春,终会安息。

青春读后感【第八篇】

邰丽华。千手观音。舞者。成功者。执着。刻苦。是我对她的所有印象,我不知道她的成功背后有多少滴的汗水、泪水······惟一可以确定的是,她的梦想成为了现实,因为那份执着。

我算不上是一个执着的人,因为该执着的地方不执着,不该执着的时候有近乎偏执。我不喜欢改变,习惯同一口味的饮料,同一款笔,做同样的'事。很多事情于我,总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邰丽华的梦想是成为舞者。我的梦想是——做一个背包族。然后,将生活炼成文字。偶尔觉得城市是属于我们的巨大的游乐场,触目之处都是我们的心心念念,只是梦想还太轻,载不起我们沉重的飞行。我知道那个关于背包族的梦对现在的我来说近乎荒诞。因为现实总比想象中残酷,一些本以为生了根的东西,莫名其妙就消失不见。更何况那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所谓的“梦想”。

邰丽华的成功比任何一个舞者都来的困难。因为她是一个聋哑人。她一路走来所遇到的是我们难以想象的艰辛。2岁时候的一场高烧让邰丽华从此听不到声音。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在学校的排练厅里,老师让她第一次感受到鼓的震动,第一次感觉到什么是节奏,让她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从此她便爱上了音乐和舞蹈。在重重困难面前,邰丽华都坚持了下来,振动的节拍一路舞来,从国内的舞台向世界的舞台,最终成为中国唯一登上美国卡耐基音乐厅和意大利斯卡拉大剧院两大世界顶尖艺术殿堂的舞蹈演员。一个健全的人都做不到的,她却做到了。

我一直都很羡慕那些可以独自背包上路的人。喜欢不用附着别人的意见下自由洒脱。所以我想做一个背包族。还记得那天遇到的背包族先生,他是一个大学生,用假期在各个城市游荡。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叫做随性的东西。我很羡慕这样的生活,于是我想做一个背包族,塞上耳机,背上大包,将生活炼成文字。

邰丽华的执着和刻苦造就了今天的她。那会不会有一天,我也能成为想成为的人?

天空长长的飞机云,美好而苍白,我喜欢天空的颜色,不管是灰白、暗黑、或是各种不同深度的蓝。可是,我的喜欢和我的文字一样,也许和梦想也一样,都是苍白无力的。但是我相信,只要执着的走下去,mydreamwillcometrue(我的梦想会成真)!

最初的梦想,紧紧握在手中,最想去的地方,一定会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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