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言格式范例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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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言书写格式及【第一篇】

这篇留言,一定要写,而且本来昨天就应该写下的,给领导的临别赠言。可是,在离开前的最后一天,觉得自己有那么多事情需要做,忙忙碌碌,宝贵的一天就匆匆结束了。于是,在这个短暂的清晨,用临别前的最后十分钟,在这间小屋里写下了这段话,也许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坐在这个窗前敲打键盘,聆听窗外的雨声了。十分钟后,我就要拖着我的行李离开这间居住了数年的小屋。

cqcz,对我来说,一个非常特别的地方。这里是我从学校踏进社会的第一个驿站,它见*了我的成熟蜕变,留下了我的成长痕迹。我在这里度过了难忘的五年。按照某些理论,这个美丽的营院对我有着子宫般特殊的意义。

五年前,那个炎热的夏日中午,22岁的我拖着三大包行李走进了这个营院,从此开始了我的第一段社会意义上的生活;五年后,这个下着小雨的初夏清晨,27岁的我又将拖着数个箱子离开这个营院,回到离开了很久的成都,迎接我的新生活。

一直不喜欢重庆这个城市,可对这个地处重庆某个偏僻小镇的单位,却有着深厚的感情,赠言《给领导的临别赠言》。要回成都了,一直以来的愿望就要实现,心里却满满当当装载着五年的回忆,我的工作,我的生活,我的朋友,我的领导。。。临别了,曾经朝夕相处的每一个zy都让我不舍,曾经无数次走过的jc和马路都让我留念。

要对它说的话好多,时间却不等人,我只能与它匆忙离

赠言格式范文【第二篇】

( )字第 号

兹证明______于________年__月__日来到我处(或在____地),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______的赠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________年__月__日

(二)受赠书公证。其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受赠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表示接受赠与人的赠与并在受赠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对中国内地公证机构而言,其公证格式可以是:

受赠公证书

( )字第 号

兹证明______于________年__月__日来到我处(或在____地),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受赠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______的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________年__月__日

根据中国法律规章,“赠与公证书”相当于“要约公证书”,“受赠公证书”相当于“承诺公证书”。为此,赠与书公证、受赠书公证应当共同构成赠与合同公证的一种形式。

由赠与人、受赠人达成协议并共同申办赠与合同公证的形式

《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一种协议。”据此,从实践上讲,赠与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赠与人、受赠人的共同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并在赠与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对中国内地公证机构而言,其公证格式可以是:

赠与合同公证书

( )字第 号

兹证明赠与人______与受赠人______于________年__月__日共同来到我处(或在____地),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______的赠与行为与______的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县)公证处

赠言格式范文【第三篇】

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有特色主义市场的关键时期,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商品种类得以丰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但供求形式也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供不应求转为当前条件下的供大于求,消费者对商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商品经营者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宣传推销产品,采用许多灵活的促销手段,有奖销售就是这些促销手段中的常见形式。部分商品经营者利用法律法规的缺位以及消费者认识的不到位,割裂“奖品”和商品的紧密联系,将有奖销售中的“奖品”视同无偿赠与的赠品,不保证“奖品”质量,不对“奖品”实行“三包”,甚至进行欺诈性有奖销售,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就有奖销售中的法律问题及消费者相关权益的保护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我国当前有奖销售的现状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有奖销售在实践中又具体表现为两种形态:一是同种类商品的附赠,如买一台空调奖励一台同型号的空调,通常所说的“买一送一”就是这种情形;其二是不同种类商品的附赠,如买手机时赠送呼机等。有奖销售是市场经济初期的一种竞争现象,它的积极作用在于为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创造有利的产销条件,促进商品销售,而其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对于正当的竞争秩序而言,它不但会扭曲本应建立于商品的质量、性能和价格等因素之上的效率竞争,还会给正常的商业经营者造成不利和混乱的竞争环境。对消费者的利益来说,有奖销售会诱使顾客偏离购物的本来意图,使之不去考虑商品的质量、性能和价值以及是否实际需要等本应考虑的因素,而是受到额外好处的影响去购买,最终损害了消费者自己的利益。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初步形成,市场竞争已相当激烈,有奖销售的形式对于商品经营者启动市场,搞活,具有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有奖销售行为也得到我国法律的确认。如1993年颁布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这些规定虽然对有奖销售行为有一定的规范作用,但对有奖销售中的“奖品”没有进行法律定位(即没有说明“奖品”是否完全等同于无偿赠与的赠品),没有对“奖品”的“三包”等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事项作出明确,使一些不法经营者钻了法律的空子,只管有奖销售的促销效果,不顾“奖品”的奖后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屡有发生。

二、有奖销售中存在的问题

有奖销售表面上看似乎使消费者获得了主商品之外的额外收益,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宴席,消费者往往对有奖销售暗含的成本及可能构成的损害后果知知甚少,不法经营者正是利用消费者贪占小便宜的消费心理及盲目参与的热情赚取不法利益。对有奖销售中的常见问题,笔者如下:

(一)借有奖销售的形式提高主商品的价格。有奖销售中“奖品”的附赠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商品以市场价出售同时附赠一定价值的“奖品”;另一种是主商品以高于市场价的一个价位进行出售,同时附赠奖品。无论是那种情况,经营者都进行了认真的经济核算,要么服务于其市场占有战略,要么服务于其资金回流战略,最终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如果说前一种形式可以使消费者额外受益的话(实际上消费者会因此失去货币利息等增值价值),那么后一种形式就是商品经营者将经营成本向消费者的直接转嫁,消费者往往因为获赠了“奖品”而对此浑然不觉或不去计较,给自身利益造成了隐性损失。

(二)部分“奖品”质量低劣,不能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奖品”质量不能保证是近年来有奖销售中越来越突出的问题,有的商品经营者在促销中宣传附赠的是一种产品,而实际附赠时提供的却是另一种产品,甚至提供的是旧货,更谈不上质量保证,完全违背了消费者当初的购买意图。有的经营者在商品附赠后,以“奖品”不是主商品为由,拒绝单独为赠品提供售(奖)后服务,更不可能为赠品实施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措施,所以很多赠品在拿回家后就成了废品。更复杂的情况是,在商家采取 “买一送一”的形式下(如买一台电视机送一台同品牌同型号的电视机),主商品和赠品无法严格区分,如果其中的一个出现了质量问题,经营者就会以“问题商品是赠品”为由拒绝“三包”,使消费者有理难辩,权益受损。

(三)由“奖品”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难以落实。有奖销售中“奖品”存在质量问题是常出现的现象,这些质量上的缺陷有时销售者并不知情,只是没有尽到应有的质量保证义务,而有时销售者本来就知情却向消费者隐瞒了实际情况,是一种故意行为。附赠品出现问题在大多数情况,只是导致赠品本身失去使用价值或降低原有的使用效能,但有时也可能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害后果。如,有奖销售附赠的电热毯漏电引起火灾或人身伤害等,这时厂家往往会借口“残次品流向消费者是由促销者导致的”而拒绝赔偿,而销售者也会借口“本品绝属赠送,使用责任自负”来逃避责任,最终导致无人对消费者遭受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三、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定位

人们对有奖销售行为认识不一,部分消费者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了相关的权益保护,商品经营者又常常利用法律的盲点漏洞大打“擦边球”,逃避自身责任,因此有必要对有奖销售行为进行深入认识,对其进行准确的法律定位。

(一)对有奖销售的不同观点

有奖销售行为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发生合同关系,然而对此种合同的性质却有几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有奖销售在性质上是附负担的赠与,也就是说,双方发生一方将赠品给另一方,另一方必须购买一定价值的商品的合同关系。购买商品是赠与的负担,如果负担未能履行,则赠与合同无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有奖销售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此种观点认为,购买一定价值商品的行为是一种条件而不是具有强制性的义务负担。

第三种观点认为,有奖销售是双重合同关系,即主要是买卖合同,但当事人之间同时也发生了赠与合同关系。这种观点认为,将有奖销售合同仅看作赠与关系是不妥当的。因为既然是有奖销售,则双方必然要发生一种买卖合同关系,且此种关系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所发生的基本法律关系。经营者设奖的目的在于促销,而消费者获得赠品乃是购买一定商品的结果,可见双方订约目的主要是在于买卖而不是赠与。同时又认为,赠品不是消费者支付一定金钱的代价,而是额外取得,所以当事人之间就赠品而言又存在赠与合同。

这三种观点虽各有不同,但在确定有奖销售中“赠与”关系上却是大致相同的,即把有奖销售中“奖品”完全视为赠品,而真正意义上的赠品赠与人对其瑕疵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这样一来,当有奖销售中的赠品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找上门来时,经营者就可以蒙起“免费赠送”的面纱而逍遥法外了。持以上观点的人忽视了从经济角度运用价格分析的去揭示其有奖销售“名赠实卖”的真面目,不法经营者更是在“赠与”和“买卖”之间玩弄概念,使消费者身陷其中而不自知。

(二)对有奖销售附赠品的再认识。

从会计记账及成本核算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的有奖销售,绝大多数经营者都是将“奖品”的价值计入主商品的经营成本之中,而不是计入经营者销售主商品所得的利润之中。这样从一方面说,销售附赠品与一般商品的会计入帐没有两样,商业赠与在经济行为上实质上就等同于买卖;从另一方面说,经营者不是从自己营业所得的利润中返还一部分给消费者,而是将赠品的费用摊入一般商品的成本之中,转嫁给消费者,从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总而言之,“羊毛出在羊身上”,经营者通过会计处理的方法已经悄悄地把赠品的价值转移到了主商品之中,最后还是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所谓的“免费赠送、让利酬宾”决不是经营者自己掏腰包,而是经营者将消费者实际花钱“买”了的东西以“赠与”的名义给了消费者而已。

其次,从消费者角度而言,消费者获得赠品必须先购买一定价值的商品,由于商品之外附有赠品(奖品),往往使得商品的价格比没有赠品时为高。某品牌彩电举行有奖销售:花4700元买一台29英寸的彩电可获赠一台14英寸的同品牌彩电,而活动过后,29英寸的彩电降为每台3960元,14英寸的单价为1200元。这种情况在我国合同法上也完全可以认定其“赠品”的有偿性。由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没有对附赠式有奖销售中赠品的种类和价格等关键问题进行规定,从而导致这种名赠实卖的行为大行其道。

最后从附赠式有奖销售活动的经济行为方面分析,商业赠与与一般民事赠与有很大的差别。第一,其行为主体一方是经营者,另一方是消费者。经营者在经济实力上、商品交易信息和经验上有着消费者无法超越的优势;第二,行为目的的营利性。经营者通过附赠行为,诱使消费者放弃与他人的交易而选择与之交易,以扩大自己的商品销售从中营利;第三,行为本身的营业性。在如今建设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消费者在选择交易对象时,往往是将赠品价值与商品价值放在一起进行综合考虑,并可能因为赠品而忍受一定的不利益,如本来在住处附近可以买到完全相同的商品,而为了能同时获得赠品而舍近求远地去买商品等,这样,赠品如果是存在质量缺陷而商家又未事前声明,事后又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则完全就是一种订约手段上的虚假利诱行为,这种障眼法导致了消费者因为赠品的存在而不自由地表达自己真实的订约意思。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是把赠品和商品放在一起进行价格上的综合考虑,这在经济行为上与买卖两件物品进行讨价还价没有差别。所以,附�

(三)有奖销售行为的定位

有奖销售中的赠与行为和销售行为是密不可分的。对商品经营者来说,赠送“奖品”是因为消费者购买了他所指定的产品,达到了他的营销目的;而对于许多消费者来说,购买指定产品很大程度是受到“奖品”这一看似额外利益的诱惑,也就是说他们购买的目的,不仅仅要得到主产品上的利益,而且要得到附赠品(奖品)上的利益。综合考虑购买者的本意,附赠品当然应该是有用的、高质量的、不会带来意外伤害的,这在商品经营者促销宣传中隐含地加以保证(即在有奖销售中如果没有明示附赠品有质量等方面的缺陷,则可以合理推断经营者保证附赠品的质量,保障与之相关的消费者权益),属于向消费者发出的要约。所以,笔者认为,有奖销售中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是买卖合同关系(不同于赠与关系等),其中的附�

四、有奖销售中经营者的责任及权益保护条款的适用

(一)有奖销售中商品经营者的责任

产品责任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种。二者的界限涉及到产品责任的性质是侵权责任还是合同责任。产品侵权责任与产品违约责任的界限在于: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和产品自身损坏造成财产损失的,是产品违约责任;产品因缺陷而造成人身伤害、造成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的,是产品侵权责任。有奖销售附赠品(奖品)可能造成的损害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赠品自身质量问题和赠品自身损坏造成财产损失的,适用违约责任。由于销售附� 第二,赠品因缺陷造成人身伤害,造成缺陷赠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属于侵权责任,对这种侵权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有奖销售行为权益保护条款的适用

1、有奖销售的附赠品应该保证质量。正如我们上面的那样,销售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不得利用有奖销售的形式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因此有奖销售中,不管是主商品还是赠品,都必须保证质量。

2、有奖销售的附赠品适用“三包”条款。《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从以上条款中我们可以推定,对于有奖销售附赠品,不但要保证质量,而且要进行“三包”,如果造成了损失还要进行赔偿。要特别强调的是,虽然有以上规定,但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商业赠品必须“三包”之前,许多有奖销售中纠纷的解决还是没有最直接的法律依据,因此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将商业赠品直接明确为“三包”的范围。

3、对附赠品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向生产者也可以向销售者(赠与者)索赔。《产口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因为在有奖销售中,主商品与赠品有不可分性,经营者对两者应承担同等的责任,所以附赠品的损害赔偿同样适用以上条款,这样因赠品而遭受损害的消费者就可以在生产者或销售者(赠与者)任意选择,要求赔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①余延满著:《合同法原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②黄辉:《论附赠式有奖销售中的商业赠品责任》,北京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

③孔祥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与完善》,法律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

④李昌麒、许明月:《消费者保护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

赠言格式范文【第四篇】

关键词:嵇康;赠答诗;沟通

嵇康(公元223—262年),字叔夜,“竹林七贤”的代表人物之一,与阮籍并称为“嵇阮”,是正始文学的杰出代表之一,其“目送归鸿,手挥五弦”[1]p21尤为后人所称道。钟嵘在《诗品·卷中》言嵇康文“颇似魏文”[2]、“叔夜‘幽愤',斯皆五言之警策也”[3]嵇康诗“多抒感愤”(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卷八)明王士祯曾说:“‘手挥五弦,目送归鸿',妙在象外”(《古夫子听杂录》)明人陆时雍认为嵇诗太直白,“嵇阮多才,然嵇诗一举殆尽。”(《诗镜总论》)[4]学人常以阮籍与嵇康相比较,叶适曾说:“观康上不屈于钟会,肯卖魏而附晋乎?世俗但以迹之近似者取之,概以为‘嵇阮',我每为之太息也。”(《石林诗话》)又说竹林七贤“唯嵇叔夜似真不屈于晋者。……阮籍不肯为东平相,而为晋文帝从事中郎,后卒为公卿作劝进表,若论于嵇康前,自应杖死”(《避暑录话》)“嵇文近汉孔融,析理绵密,阮所不逮;阮文近汉祢衡,托体高健,嵇所不及,此其相异之点也。”[5]其实,论文,阮籍不及嵇康缜密,而论诗呢,嵇康稍逊于阮遥深。总体而言,他们诗文中“深刻的理性思考和尖锐的人生悲哀,构成了正始文学最基本的特点。”[6]嵇康的诗作不多,仅存50多首,常为人称道的是《幽愤诗》,但是《幽愤诗》只能反映其价值取向的某些方面,而其赠答诗却可以全面而深刻地揭示嵇康的思想及其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并且可以对其死因作进一步探讨,以弥补学术界研究的空白。

一、深情寄灵岳 赠诗念旧游

嵇康的诗歌素有“清峻”的特点,较典型地反映出正始文学的创作风貌。嵇的诗作不多,但赠答诗却占据将近一半之多,有《四言赠兄秀才入军诗十八首》、《五言赠秀才诗》、《答二郭诗三首》、《与阮德如诗》等,都是嵇康在隐居山阳时所写的。如何看待这些赠答诗,是我们下一步要深入分析的。提到赠答诗,其渊源是很久远的,我们从现有文献中发现,最早的赠答诗是东汉时期的《客示桓麟诗》[7]与桓麟的《答客诗》[8],据说这两位是既席而作的,因为社交特色、儒家礼法传统的要求,而具有四言韵语、谦辞恭让、但不乏才思敏捷、应对得当的特点。汉桓帝时期,有秦嘉与其妻徐淑的夫妇赠答诗[9],内容侧重于个人间的相思眷恋之情的抒发,其中不仅有礼的规范,更要有情的自然流露,这两类诗作不仅形成赠答诗的滥觞,而且演变为由讲“礼”到抒“情”的诗文互赠互答。这主要反映在“三曹”与“建安七子”之间的诗作创作里。建安以降,乃正始文学,所以嵇康赠答诗的出现不是偶然,而其仍属于形成期的赠答诗。梅家玲在《汉魏六朝文学新论》中认为“赠答活动,本源自先秦的赋诗风气,先秦赋诗特重应对之宜,准确而巧妙的回应,原是答赋时的必需条件;后世答诗,虽非即席而赋,但就赠诗旨意予以适当回复,却总是一贯通则。”[10]无论诗赋,其表情达意的功效是一致的,而“建安文学”的相互赠答诗开创了社会团体间文学创作的新风貌,可认为是具有真正意义上的赠答诗。而大量创作赠答诗作的要算西晋的陆机、陆云了,他们兄弟间的赠答诗反映出“西晋寒素文士‘儒玄结合,柔顺文明'的人格模式,和‘仰齿贵游,好结权门'的社交习尚”[11]具有了文学与政治结合的社会学意义。

在建安与太康之间,在文学与政权之外,嵇康的赠答诗具有了特别的意义。我们不妨先从他的赠诗说起,“赠答诗”所反映出的,便不仅是为诗者个别的情志款曲,也是个人自我与社会群体,乃至于文学传统的互动实况;不仅是“礼尚往来”的社会需要,也是身为文人者的一种存在姿态。[12]嵇康生活在曹魏与司马氏争权夺政的黑暗杀伐时代,他是不主张积极从政的,在曹魏集团,他尽管是曹氏的女婿,本可以身居要职,相反,他只为一个徒具空衔的中散大夫,不久他便到靠近河南的太行山支脉的山阳去隐居了。嵇康不但不喜在黑暗的政坛抛头露面,而且非常崇尚庄玄之道,认为“冲静得自然,荣华安足为”(《述志诗二首》[1]p25在山阳,他结识了山涛、阮籍等七人,他们高蹈遁世,啸傲山林,过着优游放旷的生活。这期间,嵇康的哥哥,嵇喜决定入晋当官。人生观的改变破坏了嵇康兄弟间的融洽关系,但当往事一幕幕出现在嵇康的脑海时,他情不自禁地写下了《四言赠兄秀才入军诗十八首 》组诗,表达对兄长的思念与喜入军后的想象,字里行间渗透着浓浓的亲情和因人生观不同而分道扬镳的惆怅与感叹。

鸳鸯于飞,肃肃其羽。朝游高原,夕宿兰渚。邕邕和鸣,顾眄俦侣。俛仰慷慨,优游容与。(一)[1]p20

泳彼长川,言息其浒。陟彼高冈,言刈其楚。嗟我征迈,独行踽踽。仰彼凯风,涕泣如雨。(三)[1]p20

所亲安在,舍我远迈。弃此荪芷,袭彼萧艾。虽曰幽深,岂无颠沛。言念君子,不遐有害。(六)[1]p20

息徒兰圃。秣马华山。流磻平皋。垂纶长川。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嘉彼钓叟。得鱼忘筌。郢人逝矣。谁与尽言。(十四 )[1]p21--22

嵇康这组四言赠嵇喜的诗歌共十八首,也可 ”[13]沈的认识太过概括,如果细分析,则主要可分为四个层次:先从嵇康对自己与兄长在昔日那“优游容与”、“啸侣命俦”的美好回忆说起,接着从第三首笔锋一转,兄弟道别,兄长从军独行,自然“涕泣如雨”、“寤言永思”;兄喜终于走了,消失于嵇康的视线,第六首却勾起他更深的思念,一句“所亲安在”情深意重,接着就是对喜远行后的想象,“君子”、“友”等称谓是敬称,也是不舍与挂念的表现,尽管“徒恨永离”,也祝愿可以“凌厉中原,顾盻生姿”;第十四首嵇康的思绪再次转向,劝说兄长“人生寿促”,要珍重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无忧无虑地生活,就不要以出仕为要务,而应该去过“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的生活。嵇康说他自己就是“琴诗自乐”、“怡志养神”,可是如果没有兄长与其分享,生命中会有缺憾,自己只能“含道独往”。嵇康在赠喜的诗中,谦辞的运用,委婉的劝说,融理于情,追昔款款,念往深深,充分表达了兄弟深情却又不得不因“流俗难悟,逐物不还”而“纵心无悔”的分别。嵇康还有《五言赠秀才诗》一首,是对前十八首的总结性创作,如下:

双鸾匿景曜,戢翼太山崖。抗首漱朝露,晞阳振羽仪。长鸣戏云中,时下息兰池。自谓绝尘埃,终始永不亏。何意世多艰,虞人来我维。云网塞四区,高罗正参差。奋迅势不便,六翮无所施。隐姿就长缨,卒为时所羁。单雄翩独逝,哀吟伤生离。徘徊恋俦侣,慷慨高山陂。鸟尽良弓藏,谋极身必危。吉凶虽在己,世路多崄巇。安得反初服,抱玉宝六奇。逍遥游太清,携手长相随。[1]p19

梅家玲认为“赠答诗”不但兼具了“自我呈现”与“社会活动”的双重性质,亦使诗作本身成为诗人“自我”和其所处之“社会”进行对话、交融的场域。[14]无论赠诗,还是答诗,都具有从面对面的即席而作到跨越时空而存在的意义,这样诗人的缺席使得诗作本身具有了存在的社会意义。诗人此时处于隐性的地位,是存在于被赠者的脑海里的,不仅赠诗如此,答诗也是这样,当诗作本身成为“场域”时,就具有了沟通的社会意义。那么,作为特定一方的嵇喜又是怎么回答的呢?这位在晋朝为扬州刺史的嵇喜,曾作《答嵇康诗四首》[15]表打出自己的人生理想,我们看其中两首:

君子体变通,否泰非常理。当流则蚁行,时逝则鹊起。达者鉴通机,盛衰为表里。列仙狥生命,松乔安足齿。纵躯任世度,至人不私已。(二)

达人与物化,无俗不可安。都邑可优游,何必綮山原。孔父策良驷,不云世路难。(三)

嵇喜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尽管他也怀念昔日与嵇康在一起的生活是何等逍遥,“逍遥步兰渚,感物怀故人”,但是终究是“时至忽蝉蜕,变化无常端”(一)人生的信念对嵇喜来说是不能固守的,或者说他本来就不愿随嵇康去过“游心大象”、“长啸清原”的生活。机会一到,他就迫不及待地出山了,好一句“都邑可优游,何必綮山原”,可想嵇康看到此诗的心情了,但毕竟是兄长写的,嵇康没有气愤到与其绝交的地步,或因为嵇喜与山涛的性质不同吧,毕竟没有推荐自己去做官。

二、清音发浩歌 生别两徘徊

“以诗赠答”乃是一种以“诗”取代书信与面对面口头对应的精致化沟通行为。……就赠答诗来说,人我之“别”,可以是因实际时空距离而起的离情别绪,也可以是彼此因身份、地位、立场、思想不同而生的心理歧异;当然,兼具二者与超乎二者的复杂情态,亦所在多有。[16]赠答诗的社会意义主要体现在沟通彼此间的思想情绪与心理立场,不管其结果如何,在互赠互答的过程里,我们说这种文学行为就具有了自己的价值以及重要的社会意义。

嵇康在《与阮德如诗》情深意切“含哀还旧庐,感切伤心肝。良时遘吾子,谈慰臭如兰。畴昔恨不早,既面侔旧欢。不悟卒永离,念隔增忧叹。事故无不有,别易会良难。郢人忽已逝,匠石寝不言。泽雉穷野草,灵龟乐泥蟠。荣名秽人身,高位多灾患。未若捐外累,肆志养浩然。颜氏希有虞,隰子慕黄轩。涓彭独何人,唯志在所安。渐渍殉近欲,一往不可攀。生生在豫积,勿以怵自宽。南土垾不凉,衿计宜早完。君其爱德素,行路慎风寒。自力致所怀,临文情辛酸。”[1]p33

阮侃,字德如,有俊才而饬以明理,风仪润雅,与嵇康为友,仕至河内太守。作《答嵇康诗二首》表达了对嵇康的赞同以及因分离而产生的挂念与祝福。“顾眄怀惆怅,言思我友生。会遇一何幸,及子遘欢情。交际虽未久,思爱发中诚。……潜龙尚泥蟠,神龟隐其灵。庶保吾子言,养真以全生。东野多所患,暂往不久停。幸子无损思,逍遥以自宁。”(一)[1]p477“不悟卒永离,一别为异乡。四牡一何速,征人去路长。顾步怀想象,游目屡太行。抚轸增叹息,念子安能忘。……愿子盪忧虑,无以情自伤。候路忘所次,聊以酬来章。”(二)[1]p478

从嵇康与阮侃的赠答诗来看,第一,表现了朋友间的诚挚友谊,问寒问暖,叮咛嘱咐;第二,表达了朋友间在彼此认同的同时,追求各自独立性格的倾向。嵇康的性格,一方面是言行谨慎的,王戎云:“与嵇康居二十年,未尝见其喜愠之色。”(《世说新语·德行》)另一方面则是“称情直往”,“直道”而行,率直的。尤其从他与阮的赠答诗看出,出仕与隐退的差别,人生观彼此的分离,可情谊仍在,“临文情辛酸”足可见嵇康内心的痛惜之情。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沟通的主要意义在于维持生命,这一社会中最基本的系统,尽管社会内部存在着各种可能的动向、过程、演化等系统间的复杂变化,而生命系统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沟通把自身系统与他系统及周在环境的关系处理的最为简单化。嵇康生活的时代,乃“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阮籍传》)[17]作为名士的他如何处理这种关系呢?我们通过分析嵇康“赠答诗”的“答诗”部分,希望找到答案。不过,我们在此之前,有必要把郭遐周、郭遐叔亮兄弟的赠诗列举一二:

吾无佐世才,时俗所不量。归我北山阿,逍遥以倡佯。同气自相求,虎啸谷风凉。惟予与嵇生,未面分好章。古人美倾盖,方此何不减。援筝执鸣琴,携手游空房。綮迟衡门下,何愿于姬姜。予心好永年,年永怀乐康。我友不斯卒,改计适他方。严车感发日,翻然将高翔。离别在旦夕,惆怅以增伤。郭遐周《赠嵇康诗三首》(一)[1]p475

离别古自有,人非比目鱼。君子不怀土,岂更得安居。四海皆兄弟,何患无彼姝。岩穴隐传说,空谷纳白驹。方各以类聚,物亦以群殊。所在有智贤,何尤不此如。所贵身名存,功烈在简书。岁时易过历,日月忽其除。勗哉乎嵇生,敬德在慎躯。郭遐周《赠嵇康诗三首》(三)[1]p476

思言君子,温其如玉。心之忧矣,视丹如绿。如何忽尔,超将远逝。心之忧矣。将以怵惕,怵惕惟何。惟思惟忧。辗转反侧,寤寐追求。驰情运想,神往形留。心之忧矣,赠其劳愁。郭遐叔《赠嵇康诗二首》(一)[1]p476

君子交有义,不必常相从。天地有明理,远近无异同。三人不齐迹,贵在等贤踪。众鸟群相追,鸷鸟独无双。何必相叨濡。江海自从容,愿各保遐年,有缘复来东。郭遐叔《赠嵇康诗二首》(二)[1]p477

郭氏二兄弟是嵇康在山阳隐居时所结识的挚友,但是二郭最终耐不得山野,决定出仕为官。他们在赠诗里首先回忆与嵇康在一起的时光,“援筝执鸣琴,携手游空房”、“思言君子,温其如玉”,在人生离别的路口,尽管是迟迟不舍,言之增悲伤,明白时间的残酷,“叹我与嵇生,倏忽将永离”天地长久,而人生不待,往日的赏心乐事,此刻一一记起,但也没有延续的可能,“我情愿关,我言愿结”郭氏兄弟的心情是悲痛的,他们非常不舍嵇康这位好朋友,可又无法说服自己放下出仕的念头,郭遐周说的明白,“方各以类聚,物亦以群殊。所在有智贤,何尤不此如”,毕竟他们是相互敬佩的挚友,既然分别在即,回忆与惋惜之外,也只有深切的祝福与希望,“勗哉乎嵇生,敬德在慎躯”、“愿各保遐年,有缘复来东”。总体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这是很典型的赠诗,其委婉地表达了二郭要出仕任官时的心情,也说明他们在与嵇康的沟通中把握着化复杂为简单的尺度,希望各自的生命系统可以彼此独立,彼此开放,不要产生误会与矛盾。

嵇康也是不能轻易放下情谊的高士,看到二郭的临别赠诗,他也很感动,很难过,于是奋笔疾书,写下《答二郭诗三首》:

天下悠悠者,不能趋上京。二郭怀不羣,超然来北征。乐道托莱庐,雅志无所营。良时遘其愿,遂结欢爱情。君子义是亲,恩好笃平生。寡智自生灾,屡使众衅成。豫子匿梁侧,聂政变其形。顾此怀怛惕,虑在茍自宁。今当寄他域,严驾不得停。本图终宴婉,今更不克幷。二子赠嘉诗,馥如幽兰馨。恋土思所亲,能不气愤盈。(一)[1]p32

昔蒙父兄祚,少得离负荷。因疏遂成懒,寝迹北山阿。但愿养性命,终己靡有他。良辰不我期,当年值纷华。坎凛趣世教,常恐婴网罗。羲农邈已远,拊膺独咨嗟。朔戒贵尚容,渔父好扬波。虽逸亦已难,非余心所嘉。岂若翔区外,餐琼漱朝霞。遗物弃鄙累,逍遥游太和。结友集灵岳,弹琴登清歌。有能从我者,古人何足多。(二)[1]p32--33

详观凌世务,屯险多忧虞。施报更相市,大道匿不舒。夷路值枳棘,安步将焉如。权智相倾夺,名位不可居。鸾凤避罻罗,远托昆仑墟。庄周悼灵龟,越稷畏王舆。至人存诸己,隐璞乐玄虚。功名何足殉,乃欲列简书。所好亮若兹,杨氏叹交衢。去去从所志,敢谢道不俱。(三)[1]p33

“社会系统的特殊性就在于以沟通作为基本前提。”[18]诗歌赠答就是一种特殊的沟通方式,其所要表达的就是彼此间身份的了解与认同,也就是为维护自身的生命系统而协调自我系统与他系统及周在环境的开放性、独立性、封闭性,最终实现生命系统自身在其封闭的系统中的自我维持和自我生产。与赠诗的不同点,嵇康在答诗里所表达的内容更为本色,是一种在特定场域(赠诗)的自我呈现,它可以不必考虑缺席的对方是否需要什么,这也是答诗与赠诗的不同之处吧。就嵇康的答诗来看,他对郭氏兄弟的态度是与嵇喜、阮德如不同的。其三首答诗分别针对二郭对自己的赠别、怀念、规劝作答:第一首表明自己与二郭昔日的友谊,对他们的赠别很感激,“二子赠嘉诗,馥如幽兰馨”,但对人性的变化,友谊的失落是充满愤慨的,“能不气愤盈”;接着第二首回忆了自己成长的经历,与二郭的结交,尽管现在情况有变,但是面对司马氏政权的“网罗”,自己宁愿过“遗物弃鄙累,逍遥游太和。结友集灵岳,弹琴登清歌”的生活;第三首嵇康不但慨叹“大道匿不舒”的世道,而且用“庄周悼灵龟。越稷畏王舆”等含蓄地劝勉二郭远离“权智相倾夺,名位不可居”的司马政权,甚至带有了鄙视的态度,“功名何足殉,乃欲列简书”,可见嵇康对二郭的离去是具有反思性质的心痛与气愤。

德国社会学家鲁曼说:“反思是当系统同环境的区分成为一切的基础的时候所使用的概念。”[19],沟通的反思性具体表现在嵇康这里,不仅具有答者对自身系统和环境的复杂性所作出的反思,而且使答者在回赠过程中有可能不断地思考赠答本身的意义,并使赠答行动过程的每个环节都为赠答诗总过程的顺利完成服务。嵇康对二郭赠诗的回答之所以具有反思性,就在于他决定与二郭在思想上完全区分,要求一种思想与人格的完全对立。他的反思是经过合理的分析与比较而最终得出的,是一种要求“自我认同/行为”与“社会承认/预期行为”的特殊沟通,所以态度上难免激愤,答诗对赠诗形成了直接针对的张力。

三、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嵇康与其兄弟朋友间的赠答诗,我们既感受到一个孤傲耿直的嵇中散和他那“兴高而采烈”(《文心雕龙·体性》)[20]诗歌特点,又揭示出其赠答诗文本所具有的社会意义。不仅开拓了自东汉以来赠答诗的社交特色、包括四言韵语、谦辞恭让、思维敏捷、应对得当等儒家传统礼法的要求,及社会系统间相互沟通的特殊关系和特点,而且为太康年间赠答文学的发展提供了行文范式。所以,嵇康的赠答诗在中古诗歌史上,尤其是在赠答诗歌的历史上具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嵇康集[a]鲁迅全集(第9卷)[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

[2]、[3]清·何文焕历代诗话(上)[c]北京:中华书局1981版第10、5页。

[4]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下)[c]北京:中华书局1983版第1405页。

[5]刘师培,程千帆导读。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版第42页。

[6]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上册)[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版第330页。

[7]、[8]、[9]、[15]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上)[m].北京:中华书局1984版第184页、第183页、第185-188页、第550页。

[10]、[11]、[12]、[14]、[16]梅家玲。汉魏六朝文学新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版第171页、第199页、第200页、第158-159页、第173页。

[13]清·沈德潜选。古诗源[m].北京:中华书局1963版第143页。

[17]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卷四十九)[m].北京:中华书局1974版13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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