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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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一篇】
山的那边是云间小镇,柳树枝条很低,满眼翠绿,树叶婆娑摇摆,光影交错。镇里有个小卖部,小卖部的屋檐下,穿着碎花短裙的外婆拿着笤帚追着刘十三满院子的跑。这应该就是我对这本书的印象了。
在这书中啊,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苦中带甜,甜中有泪。
书中主人公叫刘十三,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人,生活很平淡,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有两个朋友,一个叫智哥,一个叫程霜,但程霜可以说是他的女朋友。他还有一个爱他却时常挖苦,打击他的外婆。外婆开了个小卖部,把他拉扯大。后来,他去城市工作,和普通人一样,经历过失恋,工作不顺利,但他相信,只要他坚持下去,就一定可以成功。可最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他的外婆王莺莺离他而去了,当来到了新加坡程霜的公寓,听到的却是程霜已经去世的消息。程霜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但程霜的话语还在他耳边萦绕“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要是我还能活着,活着,活到再见面,上次说的才算。”“如果下次再见,我们就结婚。”她画了一幅画-------《一缕光》,留给了刘十三。
懂得自然懂,刘十三是程霜生命中的一缕光,程霜说过“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
看完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或许没有那么多来日方长,我们应该活在当下,程霜四年级得了重病,生命随时都有可能终止,但她依然快乐的生活,直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刻。人生总会有些风雨,意外或许随时都会发生,要做什么就做什么,别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见自己想要见的人,一生中会遇到许多磨难,不要害怕,人生就像赛跑,铆足劲往前冲,你会看到不一样的`明天。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的结局看得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这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刘十三和程霜没有结婚,程霜离开了,王莺莺也离开了,留下了刘十三一人。尽管我把书翻到了最后一页,也没找到我想象的结局。张嘉佳用平淡的语言讲述了刘十三的一生,人都会经历生老病死,我们应该珍惜那些给我们的生命带来一缕光的人。
刘十三在《一缕光》这幅画下方写了一句话: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的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二篇】
有些人甜言蜜语,没几年就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张嘉佳笔下的刘十三是属于远方的,他会努力学习,走出云边小镇,考上清华北大,他会找到一份特别特别好的工作,会给云边镇里的外婆寄钱,他也会找到自己心爱的姑娘与她结婚生子。但是啊,这世上,又有多少事情是能够顺从自己的心意呢?刘十三只考了普通大学,毕了业进公司被情敌嘲讽,事业与爱情双双败落,刘十三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在刘十三整日在出租屋像个行尸走肉的时候,有位彪悍的老太太,也能开着拖拉机,奔波了两百多公里把他带回家。外婆说啊,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外婆王莺莺从小带刘十三长大,为了养活他,开了家小卖部都供他上学。外婆一直是刘十三背后坚强的后盾。直到某一天,刘十三才知道王莺莺早已得了癌症。离世前外婆曾说:“外婆真想好好活下去,真想永远陪着你,外婆在,你就有家。”
云边镇是一个被四周连绵的群山拥护的小镇,山的那边,是刘十三无比向往的`大海,而山的这边,是外婆和他的童年。70岁的外婆不辞辛苦,开着拖拉机把刘十三带回家时,这一路上的艰辛没人知道。口中咽下的鲜血,她发出的哀嚎,被马达的声音成功掩盖。
而书中的程霜是最让我心意难平的。这个乐观又温柔的女孩子,在外婆走后,她用生命中仅存的时间去照亮了刘十三整个世界。四月里的那台手术,程霜的绝症没有遇上奇迹,但她还是留给了十三最后一句话: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能做的所有事了。
为此,我们回看情节的发展,在平常的生活中真实地生活着各样卑微而至爱的生命。无路悲伤或是欢喜,还是要沐浴朝阳,也要迎接风雨。其实,对照小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是刘十三,不堪平庸的生活,有着遥不可及的梦想,时常被社会现实所打懵。平常所有的小脾气和人性只会发泄给最亲的人,不到最后一刻永远不懂得珍惜。
但我们是否都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成了刘十三而无自知之明,仍还在不断的遗憾中将平凡的生命写成了不可逆转的悲剧。“成年的世界里没有‘容易’二字”,唯有懂得了珍惜当下,懂得了每一段经历都是在积淀涵养,丰厚生命,那么何处又不是温馨的家,何处没有高贵的生命!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得比石榴还要高,镇里有间小卖部,招牌分外醒目,合上书籍,我仿佛又看见有一位老奶奶穿着碎花短袖绕着镇子追着孙子打。
可是,谁来守护那一缕光,在小镇,在云边?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三篇】
年龄慢慢大了,总会自以为是,比如看书的时候,风卷残云的看完,不求甚解,然后对自己说我看懂了,然后…所以我现在要写观后感了。
这本书讲的是,额,讲的是两个人陪着一个人长大的故事,哦,对两个女人和一个女孩陪着一个人长大的故事。两个女人都死了,他也长大了,人生就像是旅途,路过高山路过湖泊,路过草原,路过繁华和荒芜,路过漫无止境的孤独,等有一天老了,心里有执拗的东西,有怀念的东西,也许也会像阿婆一样,拿着一颗烟,端着黄酒看看天,看看树上的花开花落。故事呢,有点伤感,一般编剧都会把故事写的伤感,基本上都是闹腾的潇洒去死,蔫怂的在余生慢慢怀念,但是也许这就是人生吧。另外,作者把人生写的太苦了,刘十三怎么努力都做不好,毕了业丢了恋人没了工作苟延残喘,这多像我们啊。静下来回头想想理想是啥,理想就是票票,那理想到底是啥?想不起来了,回头看看,回头想想,回头是墙。
我在想等我老了我一定要跑马拉松,再找两个28少女,像七龙珠里面的龟仙人一样,老而不死,永远热泪盈眶,那样多好,努力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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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四篇】
在小说开头张嘉佳把我们从喧嚣的城市引领到一个美好,充满神器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经历过世事的起伏,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真谛。
我有一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挖苦自己的坏婆婆,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开玩笑似的),用欢乐取代压力。抑扬之下,使王莺莺与刘十三的感情更加分明,也为后面发生的事的反应做出铺垫。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一直陪在他身旁的外婆(兄弟)王莺莺,虎头虎脑的玩伴牛大田,少年时遇见直爽的程霜,大学令他神魂颠倒的牡丹,工作后在故乡遇到精灵古怪的球球,补英语的罗老师,毛婷婷,毛志杰,秦小贞,老李头……一个个出现在在一起的名字平淡无奇,却让刘十三在青春年华里,翻滚在爱情、亲情、友情的漩涡里,尽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这个故事太普通,以至于让人看到了最为真实的自己。
《云边有个小卖部》不同于之前的作品偏向于城市男女的虐心爱情,这本书的笔触更偏向于乡村与亲情,爱情总是让年轻人遍体鳞伤,而亲情总会一次次地让我们的伤口愈合,可是我们大多数人却固执地认为,爱情更容易离我们而去……直到失去爱情,刘十三也没发现,他一直描绘的未来,其实是过去。我们大多数的年轻人都很普通,也很天真,以为有了爱的种子就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以为你幻想的未来就是对方想要的样子,等到失去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你所描绘的未来不过是建立在过去的回忆之上,而大多数的女孩子想看到一个摸得到看得清的未来。
当刘十三与牡丹还在一起的时候,每当吃早餐刘十三都会描绘未来生活的样子:早上下楼,掀起一笼热气腾腾的红糖馒头。如果牡丹不喜欢的话,他可以换成豆浆油条,白粥就着咸鸭蛋。
你所描绘的美好,对于某些人来说,不过是一个笑话。刘十三根本不知道牡丹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一切都是他的自作多情,而牡丹也早已心猿意马,傍上大款,随时踢开刘十三去过自己看得清摸得到的未来。或许,牡丹也爱着刘十三,但是牡丹更知道小平头虽然并不一定会给自己带来幸福,但是一定可以给自己带来体面的生活,而刘十三除了长得帅一点,没有钱也没有背景,一无所有,有的也就是他时常提起的云边镇小卖部。
其实,生活中也见到过刘十三与牡丹这样的爱情,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没有理由去责怪牡丹,牡丹的选择并没有错,因为这是她自己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
很多女孩爱一个没房没车的男孩,却不会选择跟他过一辈子,男孩没有错,女孩也没有错,只能说他们彼此没有遇见对的人。
对于刘十三来说,程霜就是那个对的人,那个不嫌弃他又懒又笨而且一无所有的女孩,在他人生低谷的时候,程霜总会出现给他以慰藉,牡丹抛弃刘十三,她陪着他失恋,外婆王莺莺离开人世,她陪着他伤心。
程霜说: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
再让我们来看看王莺莺与刘十三的亲情如果这样能让王莺莺开心的话,以后每年中秋,他还是回来好了。外婆走了,走在了又一个中秋的晚上,那碗桂花酒还飘着一丝香气。
在岁月面前,所有的永恒都失去了意义。
最开始,我对王莺莺从小镇开着拖拉机,突然大老远地跑到刘十三住在城里的公寓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去城里找过外孙的刘十三为何突然来访(外婆深夜开着拖拉机问了很多人才找到了十三)。
这是一个令人读来心酸的理由。
小时候的刘十三伤心了,外婆一只胳膊就可以把他揽在怀里,而如今刘十三生不如死,喝得烂醉如泥,70岁的外婆是把他拖到拖拉机上的(十三一觉醒来便回到了小镇)。
外婆安慰外孙的方式就是给他做好吃的,山药排骨汤、泡椒江团、炒豇豆……她没法帮外孙把牡丹找回来,也没法帮外孙找到一个好工作,能做的只有陪伴他,鼓励他。
王莺莺开拖拉机把他拖回来的那年,是刘十三高考后第一次在家过中秋节,他小时候在本子上记着妈妈说的话,好好学习,考上清华北大,到大城市生活娶妻生子。他也一直把这些话当做自己的人生目标,平时学习孜孜不倦,熬夜奋战,却始终没有应验那句“一分耕耘,一份收获”,考不上重点高中,也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一直想要离开乡村去大城市的刘十三却一直过着最平凡的生活(卖保险,卖保险的头子就是牡丹的大款)。
正如书的后记写道: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到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五篇】
叼着卷烟,开一辆拖拉机纵横山野,这是刘十三记忆中外婆的样子。
而在我记忆中,外婆的样子是模糊的不能再模糊了,因为我从没见过她,听妈妈说外婆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
有关她的印象只有两个,一个是小时候在外公的老房子看到的遗像,但那是画出来的,外公说不像她。第二个是外公送我的一个观音卡牌,他说是外婆留下来的。
但不知为什么明明记得自己有好好保管,却不知为什么丢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不知它去了世界的哪个角落,那个地方是否有外婆。
本就模糊的记忆被岁月冲刷得越发朦胧,连那不像的画像的模样都已忘记,甚至我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关于外婆的记忆,在脑海里绻缩的只剩下一个谜。
家庭情况的不同使我无法与刘十三感同身受,但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会有跟刘十三相似的存在,与外婆有着难忘的记忆。
王莺莺好像不太符合一个好外婆的标准,刘十三在墙上写的“王莺莺小气鬼”是那么醒目。有些事总是长大之后才能明白,有些人其实一直很爱。
刁钻刻薄的背后是愈发深沉的爱,刘十三总会明白,因为他是王莺莺的外孙,顶顶亲的了。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都是王莺莺对刘十三的爱。
有些感情,你不说,我不语,但我们都心知肚明;有些人,不在乎你的一切,一直陪伴在你左右,只因爱你;有些话,本以为是玩笑,却是一生的。那个灼伤少年后背的女孩在未知的生命里照亮了身处阴霾的刘十三。
程霜,一个有着很多张病危通知单的姑娘,但她依旧活得洒脱。
那年夏天,一道光照进了刘十三的心房,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他的生活,而他则悄悄地成为了她沿途的风景。
于她,他是会给她带各种吃的、愿意被她欺负的刘十三,于他,她是留下了“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的程霜却也是忽明忽暗的萤火,也许只是匆匆过客。
能接受彼此喜欢的人不多,程霜就是其中一个,她愿意把遇见当成最美的幸运。没想到第二次的遇见恰巧是刘十三分手的`当天。而这次的遇见不仅谁也没认识谁,还闹了个乌龙,最后在派出所相认。
“本来在旅游的她,没想到会碰见他”这是她对智哥说的话,事实却是偷溜出来去找他,而他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
可能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刘十三已经忘记了她当初的话,而这次程霜也没有逗留太久,只是在为他鼓气之后就离开了,或许是留时间让他疗伤,又或许是相遇的时间不对,要为下一次的遇见做好准备。
她不过分追求往后的结局,她也明白故事的结尾不会太完美,但她记得沿途的风景曾给过她安慰。
开朗的程霜从没接触外面的世界,每次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云边镇的遇见是第一次也是第三次更是最后一次。第三次的相遇仍旧是那么令人难忘,一上来就是扒裙子。
此时的刘十三也算是处于人生低谷了,爱情得不到,工作找不着,难得厚脸皮讨来一份工作,结果上司是情敌,自己还不争气,干不出业绩。
面对现实跟嘲笑他竟无能为力,想当初他还是个梦想上清华北大的。身上所剩无几的钱给烧烤档买了灯具,最后被王莺莺拖了回去。
“在遥远的城市,陌生的地方,有他未见过的山和海”,所以我们总是向往远方。回到故乡的刘十三心里还装着山和海,即便那是他见过的山和海。或许迷人的风景会令人流连忘返,但他见过的山和海好像也没有那么迷人。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不知牡丹有何特殊的能力让他念念不忘,而忽视了眼前的程霜。
她与他在一起的日子是跟死神抢回来的,而他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是在疗伤,或许再次相遇的时间还是不太对。当她在追问刘十三时,刘十三没有松口,她该有多难受,但她却表现得坚强。
在程霜的陪伴与鼓舞下,刘十三的伤疤慢慢愈合,本以为的深爱其实也没那么爱,工作也渐渐有了起色。然而月下的团圆饭会散,“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球球被带走了,王莺莺也走了,程霜也到离开的时候了。
那个女孩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两句话。
一句是“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
另一句是“如果下次再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
刘十三说:“好”,这是他第一次回应。而“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刘十三离开了云边镇,奔赴了另一个山和海,在山和海里,他见到了不一样的球球,见到了成名后的智哥唱着《刘十三》,就是再没见到那个曾许诺他的女孩。或许他把她藏进了书里,书里她留在了云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