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高三学生读后感大全(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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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高三学生读后感【第一篇】
想了很久究竟这篇读后感应该怎么写,究竟应该叫一个什么名字,延误了很久,想着不能再拖了,毕竟时间它只有那么多,也不会等我。
相信大多数人其实都知道钱钟书先生的这本书,也都知道里面的一句名言——"城内的人想逃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不过,我想,可能也就仅限于此吧……整本书下来,剔去细枝末节的剧情,关于方鸿渐这个人设,让我想到了一句话——"男子无能,勿生它念".
"男子无能,勿生它念",这句话是我自己杜撰的,可能也会有出处或者借鉴的地方,只不过我不知道,但是那并不重要——大学进学以来,多多少少也读了一些书,看了一些电视剧、电影之类,结合对现实中男女关系的体会,就本心而言,作为一个男生或者一个男人,最起码的能力要具有,诸如责任感之类毋需多提,尤其是在当代社会,本来当今社会对人的要求就高,更何况是一个需要双肩扛负重担的男子呢?一直以来都是秉持着一种没有能力就不要轻言"爱与自由"的观念,单就这一点来说,从方鸿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他没有真实的文凭、学位,在国外也并没有达到什么切实际的高度,更没有什么成就,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海归",所以他就不应当在归国之后继续顶着这样一个名号行事,拔高一点这是对知识与学术的不尊重,说朴素一点是一个人的诚信道德品质问题;另一方面,表征在他的几段爱情故事中,归国途中萍水相逢的鲍小姐不需多说,至于苏文纨与唐晓芙,总是在爱与不爱之间挣扎,应该说清楚的话想说而未说,一直拖到最后终究搞得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可悲可叹!处于矛盾核心的是孙柔嘉,从陌生到相熟到最后在一起再到结婚,其间究竟经历了多少情绪上的变化不需要作过多阐释,只不过是本来没有,说得有,便有了而已——用一个通俗的例子来说,一杯没有杂质的水被人说成了是有杂质,那便是真正的有杂质了,也可以说是"三人成虎",不过还没那么严重。
关于他们两个的婚后生活,可能是由于家庭教养、生活方式、性格磨合等等方面的差异,两个人之间的矛盾摩擦从未断过,直至最后故事定格在那个慢走了的时钟上,争吵完了,两个人之间的故事也结束了——如果时间和时钟上的一样,该多好,该多好!文中发出如此感叹,读书之人也不禁发出同样感慨,"如果当初我怎么怎么样,现在也不会是这个样子,那该多好啊!"——正在阅读的你又曾几何时在生活中发出过这样的感慨呢?但是,世间不存在如果,站在方鸿渐的角度来看,本就是模模糊糊的爱情,为什么要听信他人的谣传而将其变成捆绑自己自由身的凭证;本就没有照顾他人的性格与能力,为什么不等自己修炼完成之后再选择对将终身托付于己的人负责,完全一副小孩子的性子怎么能够去选择照顾他人;本就无能,怎么那么多心中想法?站在孙柔嘉的角度——女孩子生于世间总是要找一个宠爱自己、将自己视为"小公主"、"小仙女"的男子再托付一生以求幸福……"男子当有能,方可付一生".
说到最后,跳出人物和整个故事,书中说婚姻是"围城",其实,在我看来,并不仅仅婚姻而已,世间多少事是如此,总会有一双看里面的眼睛和看外面的眼睛一起存在……至于如何消除那种不安的情绪,现在能做的……恐怕只有努力提升自己,使得自己更加优秀吧,希望我自己可以做到,也衷心希望现在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可以做到。
顺便也摘录一下《围城》中的最后几句话,与君共赏:
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高三学生读后感【第二篇】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f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就应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就应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述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取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掉了。抱着无奈的情绪,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j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最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j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我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我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我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应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我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围城高三学生读后感【第三篇】
仿佛是上演了一场妙趣横生而又很实际的喜剧,这便是我初读《围城》的感觉,钱钟书先生是位著名的作家,尽管我之前对他并没有深刻的了解,但通过《围城》,我便朦胧感觉到他是个带有些幽默,讽刺并很细腻的人。
书中记叙了围绕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回来的一系列事情,通过描述主人公包括他身边的朋友的一些有趣甚至有些愚蠢的事,我也领略到了语言艺术的魅力,书中上百的别具一格的比喻令我更具体生动地体会到人物的心理及作者的感受。
在如今的人才济济的时代,“沉默已不再是金”,我们都必须学会用巧妙的语言艺术去表现自我不寻常的交际能力,以此得到公司,社会,朋友的认可。掌握着语言的艺术,就如同在脖子上神气地戴起一串光耀的珍珠链,顿时使自己在人海中放起光彩。
围城高三学生读后感【第四篇】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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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高三学生读后感【第五篇】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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