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综合题 标签:民事诉讼
题目:
(一)刘庆于2007年12月在本市一火锅城与妻子、九岁女儿一起进餐时,燃气灶突然爆炸,将刘庆妻子、九岁女儿烧成三度重伤,导致终身残疾,同时将邻桌的李琼烧伤。事后,刘庆找火锅城索赔,火锅城认为是燃气灶本身的缺陷所致,应找商家和厂家赔偿。但刘庆到电子商场多次交涉,电子商场百般推脱,说商场只负责销售,产品质量问题应找厂家。刘庆找市厨房设备厂交涉,厨房设备厂认为是顾客使用不当所致。在火锅城、商家和厂家均不愿赔偿的情况下,刘庆向当地法院起诉。
61.对受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有()。
A.刘庆
B.刘庆妻子
C.刘庆女儿
D.李琼
62.本案受害人的索赔对象()。
A.只能是电子商场
B.只能是市厨房设备厂
C.既可以是电子商场或市厨房设备厂,也可以是火锅城
D.既不是电子商场也不是市厨房设备厂
63.本案中的被告可以是()。
A.电子商场
B.市厨房设备厂
C.火锅城
D.火锅城老板
64.电子商场和厨房设备厂是否要赔偿受害人损失?()
A.如果有责任,电子商场和厨房设备厂也要赔偿损失
B.如果有责任,则电子商场应在火锅城赔偿受害人损失后对火锅城赔偿
C.如果有责任,则厨房设备厂应在火锅城赔偿受害人损失后对火锅城赔偿
D.电子商场和市厨房设备厂不承担任何责任
65.对本案中的损害赔偿纠纷,除了可以诉诸法院外,还可采取的解决方式有()。
A.与火锅城、商家和厂家协商和解
B.请求消协调解
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D.根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