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编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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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__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学院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院稳定。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建立在学院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分级负责、归属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系部、各部门(以下简称“学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对各类矛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校园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和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3、系统联动,快速反应。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学院各单位要在学院统一指挥下,迅速启动应急管理机制,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防止事态升级和蔓延,坚决把事件控制在校内,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5、加强引导,维护稳定。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把教育引导工作贯穿于处置工作全过程。要从有利于平息事件的角度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虚假信息蔓延,切实维护稳定。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1、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级领导

成员:各系党总支书记、主任,院直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地掌握学院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对策和措施,积极做好学院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承担和履行学院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处置和善后处理等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处置工作。

2、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

副主任: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1)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进行研究,提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建议。(2)听取应急工作组汇报并指导开展工作。(3)负责应急救援期间信息汇总上报及值班工作。(4)负责与上级指挥系统和应急工作组联络工作。(5)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日常管理工作。

3、按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通讯联络组

组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接到报警后,迅速与学院领导、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意见组织调遣各方人员和车辆;负责事件全过程的对上、对下和对外联系及有关汇报工作。

(2)疏散引导组

组长:学生处负责人

成员:学生处全体工作人员、系部主要负责人(各系部应分别组建20—30人疏散队)

主要职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照上级指示,迅速到达现场,有序疏散师生;做好相关人员的情绪安抚和思想政治工作。

(3)安全保卫组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现场秩序,与上级部门联系,按照上级指示进行现场处置。

(4)应急救援组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对现场人员或物资实施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处负责人

成员:总务处、院办、后勤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现场应急物资、水电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障人员的疏散和救援物资的运送。

(6)医疗救护组

组长:总务处负责人

成员:学院卫生所全体医务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和现场疫情的控制;负责与校外医疗机构的联系。

(7)信息发布组

组长:组织宣传部负责人

成员:组织宣传部、院团委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媒体采访;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对外发布信息;正确处理社会公共关系。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院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单位或个人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学院领导、通报有关负责人,在核实情况和应急处置的同时,根据学院领导指示及时向许昌市人民政府、河南省教育厅报告。

(2)准确:报告的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报告处置进展和事件各阶段情况。学院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应急工作组应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电话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通知各应急工作组组长,督促各工作组按照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单位或事发地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对重大信息,应急办公室应按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

(2)紧急文件报送:事发单位电话报告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应急办公室,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办公室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经领导审核后,立即报告上级部门。事件处置过程中,应急办公室应根据领导意见,及时报告各阶段情况,或编发信息快报。

3、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二)预防预警要求

1、明确职责措施

在学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应急工作组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开展培训演练

学院各单位应不断加强应急反应常规管理工作,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强化应急装备

学院各单位应全力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三)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须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统一由学院组织宣传部负责对外发布,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介绍情况。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

(一)事件等级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和人员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将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学院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教学秩序造成非常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校园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校园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划分情况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

(二)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事件应急响应

Ⅰ级、Ⅱ级、Ⅲ级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主要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应急工作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处置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2、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应急工作组应立即调到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应急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要随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学院应根据情况及时报告省教育厅,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六、后期处置工作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实际困难,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稳定。

2、因事故灾难等造成校舍及建筑物倒塌、损坏等影响教学、生活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相关部门应积极做好重建、修复等工作,妥善安置当事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配合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治疗。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所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保障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4、相关单位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按照党纪政纪及学院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对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构成涉嫌犯罪的人员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院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有关制度。

6、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费用,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应急保障与奖惩

(一)预案保障。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工作人员能够在需要时迅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二)队伍保障。加强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形成一支能切实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且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按照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三)技术保障。加强快速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体系的基础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保卫处为枢纽,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服务,提高校园安全防控能力、应急处置技术能力和科技水平。

(四)物质保障。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所需的生活用品、医疗救助、通信、交通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校园动员保障。通过动员、组织广大师生参与现场处置、后勤支援、善后救助和对广大师生开展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参与应急救援的意识和能力。

(六)奖惩。对预防、处置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学院党委、行政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上传下达、统筹协调、组织会议、安排值班、汇总情况、接待来客和车辆保障等工作;

2、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的情况,组织和指挥学院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要求。

(二)保卫处

1、努力查找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2、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分析检查,做好防范工作;

3、负责疏散人群,实施抢险救灾,及时划定隔离区,坚决杜绝事故的二次伤害;

4、加强门卫和重点部位的保卫、事件现场秩序管理,谨防别有用心的人破坏和捣乱;

5、协助上级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准确界定问题性质,提出处置意见。

(三)学生处

1、深入各系(部)、学生公寓,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各种不稳定因素,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2、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紧急处置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组织宣传部、团委

1、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宣传发动工作,预防思想意识方面突发事件的发生;

2、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新闻媒体接待工作,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对外发布信息。

(五)教务处

1、加强对全院各类教学实践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保证教学秩序正常。

2、如发生罢课、上街游行、安全生产事故等事件,应积极会同各系部及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六)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

1、备足常用救灾、生活及医疗物资,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拿得出、用得上;

2、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医护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按“先重后轻”的原则实施救护,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3、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对受损设备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水、电、气等供应,确保学院正常生活秩序。

4、做好后期安全保障及防范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七)实验实训设备处

1、密切注视校园网络上的信息动态,保证网络和通讯安全正常运行;

2、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清理网站上的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八)各系部

1、经常深入到师生中,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和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予以排除和化解,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场所及其物资设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3、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处置突发事件;

4、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九)相关单位(部门)职责

1、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场所及其物资设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2、对发生在宿舍、餐厅、超市、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和周边地区的不安定事端,事发现场所在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制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九、部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敌对、宗教势力渗透性政治事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事发系部、部门领导;

(3)学院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团委、保卫处;

(4)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

(5)重大、特大事件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上级部门。

2、处置措施

(1)发生特大敌对势力、宗教势力渗透事件,引发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通讯联络组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机关到场协助工作;疏散引导组对现场人员进行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工作。同时,学院要动员院系部党政干部、思政工作人员、辅导员、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等力量,切实做好教师、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

(2)发生重大敌对势力、宗教势力渗透事件,引发师生广泛响应,校内出现集会、游行并有扩大趋势,学院要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蔓延。如:加强门卫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入校;组织院系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做好学生教育疏导工作;组织党政领导认真做好参与事件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的极个别人,报请公安机关实施监控。

(3)发生敌对势力、宗教势力散发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等渗透事件,学院保卫处对张贴者要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处置,必要时直接扭送公安机关;所张贴大、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互联网上发现煽动信息,立即通报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并请求删除;校园网上出现的煽动信息报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和组织宣传部删除。

(4)妥善处理带头教师、学生,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渗透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组织相关系部、部门认真总结,摸清事件根源所在,反思事件产生原因,分析处置工作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

3、注意事项

(1)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维护稳定。

(2)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3)坚持公开管理与秘密处置相结合、专门工作与依靠群众相结合、教育与打击相结合、热处理与冷处理相结合。

(二)校园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火警119;

(2)火灾事故单位领导;

(3)保卫处领导;

(4)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

(5)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上级部门。

2、处置措施

(1)在报警的同时,相关单位领导、义务消防队和就近教职员工均应积极参加组织人员疏散和早期火灾扑救,等待救援。

(2)消防队伍到来之后,各应急工作组要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统一指挥,并根据责任分工做好扑救、疏散、通信联络、救护等辅助工作。

(3)应急救援组应采取诸如切断电源、天然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发生。

(4)如遇人员伤亡,医疗救护组应及时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5)疏散引导组和安全保卫组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疏散、转移重要财物,封锁火灾现场,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6)各单位要做好师生的安抚和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好师生员工等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居住困难问题。

(7)保卫处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的清理和查找事故原因。

3、注意事项

(1)报119火警时一定要镇静,口齿清楚,说清火灾的单位、地点、火灾发展的现状以及引起燃烧的可能原因(电器、气体、各类油等);

(2)报119火警后,派人员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未经消防部门许可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4)火灾第一发现人和其他知情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情况;

(5)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预案

突发性群体事件是指在较短时间内突然爆发的,群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领导之间、群体与学校之间的,因各种矛盾纠纷而采取围攻、静坐、游行、罢课等方式对抗甚至破坏社会公共财物、危害师生人身安全、扰乱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事件。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学生辅导员;

(3)保卫处领导;

(4)学生处领导;

(5)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

(6)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上级部门。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同时按报告程序向院领导报告。

(2)疏散引导组、安全保卫组和有关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控制局面,平息事态,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3)如有人员伤亡,医疗救护组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伤亡病人送往医院救治。

(4)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有关工作组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事态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5)根据事态严重程度,由院党委向上级部门汇报。

3、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果断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少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四)群体打架斗殴事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学生辅导员;

(3)保卫处领导;

(4)学生处领导;

(5)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

(6)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上级主管单位。

2、处置措施

(1)校园110报警中心接报后按照程序向院领导、有关工作组和相关系部电话报告。

(2)接报后,疏散引导组、安全保卫组和相关系部辅导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劝解围观群众,并找到事件的主要当事人,带离现场进行调查。

(3)各应急工作组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立即处置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医疗救护组应尽快组织人员进行处置,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支援或直接送往医院就医。

(5)如是校内人员与社会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须立即拨打公安110电话报警,并尽力控制事态。

3、注意事项

(1)现场处理事件时要冷静、果断。

(2)处理此类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少伤亡,保护学生,注意自身安全。

(五)食物中毒事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和学院卫生所;

(2)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学生辅导员;

(3)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领导;

(4)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院领导;

(5)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市疾控中心。

2、处置措施

(1)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学院卫生所,由校医初步检查确定,采取以下措施:

①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②如确定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如个别人员中毒由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送医院进行处理;如中毒人数较多时需迅速拨打急救电话120,并向院、系主要领导报告。

(2)学院应急救援组和安全保卫组应迅速赶到现场,第一到场人员按如下程序执行:

①责令食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②迅速组织人员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③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④相关部门及时与家长联系。

(3)医疗救护组、相关系部辅导员做好学生抢救工作。

(4)各教学系部有关人员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协助学院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医疗救护组成员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6)后勤保障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车辆、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必须品的供应。

(7)餐饮服务中心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系部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

(3)事件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和学生党员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院领导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六)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学生辅导员;

(3)学生处、保卫处领导;

(4)分管学生和安全工作院领导。

2、处置措施

本事件指出现学生自杀事件,学生失踪事件,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件等。

(1)学生自杀事件处置措施

①事件上报及组织抢救

发现学生自杀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向校园110报警中心和110、120报警,并将情况向学院卫生所、学生处、保卫处和当事人所在系部相关领导、辅导员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医疗救护组人员应尽快赶到事发现场,迅速实施必要的救治,救助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护现场。当事人所在系部领导、辅导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当事人送医院救治,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分管学生和安全工作的院领导。

②通知家人

当事人所在系部要通过学生所在班级迅速查清自杀学生的个人信息及事件经过,并以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家人,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好现场。

③事件调查

保卫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当事人所在系部相关人员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勘察、处理现场,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和相关信息,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理善后事宜。当事人所在系部要做好家长的接待与安抚工作。

④善后处理

学院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由当事人所在系部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向当事人家属解释,对当事人周围人员,尤其是同寝室同学,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安抚措施,避免产生更大范围的应急性心理危机。

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状况稳定后,由所在系部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将其送至医院或家中休养治疗。

(2)学生失踪事件处置措施

①事件上报

发现学生失踪,知情人员应迅速向当事人所在系部领导报告。所在系部领导应立即查清学生相关个人信息及当事人失踪前的情况,通过学生干部及相关熟悉当事人情况的学生分析该生可能去处,组织人员寻找失踪学生。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当事人所在系部应立即将情况向学生处、保卫处及分管学生和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②组织寻找

学生处和保卫处及时向院领导、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并努力通过多种途径组织相关人员寻找。

③事件调查

当事人所在系部应及时查清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在失踪事件处置过程中,事发系部负责人和辅导员要注意做好记录,与学生家人保持良好沟通,尽可能取得家人的支持、理解和参与。

④事后处理

当事人所在系部在全面调查了解学生失踪事件起因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对当事人批评教育,直至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3)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置措施

①事件上报及抢救

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一位伤亡事件,知情人应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实施救治,将伤员送至医院(伤势严重的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辅导员获悉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系部领导汇报。当事人所在系部应在30分钟之内将情况向学生处、保卫处及分管学生和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报告。

②通知家人

当事人所在系部领导应以适当方式及时通知当事人家人。

③事件调查

保卫处和学生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当事人所在系部有关人员积极开展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④善后处理

当事人所在系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受伤害学生家人的接待和安抚工作。意外伤害学生住院期间,帮助家属做好相关护理工作。

保卫处组织相关部门和学生所在系部相关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了解事件的起因,并配合公安、医疗、保险等机构和学生家人做好事故认定、理赔、处理等善后工作。

4、注意事项

(1)事发系部相关人员负责配合地方公安等部门和保卫处查清学生人身伤害突发事件的起因、过程和影响,要在认真调查、取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完成突发事件综合报告。

(2)突发事件受害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主要由其所在系部负责,保卫处和学生处应指派专人参与或适时介入处理。

(3)对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及其家人的赔偿、抚恤、救济、补助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应规定,接待家人的有关人员在不了解政策时不能随便解释,具体标准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政策研究后,指定专人予以解释,避免由此引起不必要的争端。

(七)重大盗窃案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保卫处领导;

(3)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辅导员);

(4)根据案情报告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

(5)经院领导同意报公安机关。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并保护好现场。

(2)寻找报案人、目击者或受害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迅速对案件性质作出判断。

(3)劝离围观人群。

(4)通知涉及案情的部门领导(辅导员)到场,做好师生思想教育工作,协助保卫人员了解案情。

(5)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案件侦破工作。

(6)做好善后物资清理工作。

3、注意事项

(1)注意保护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依据。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维持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八)传染病事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和学院卫生所;

(2)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学生辅导员;

(3)学生处、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领导;

(4)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院领导;

(5)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市疾控中心。

3、处置措施

(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人,有关人员要立即请学院卫生所医护人员将其隔离,同时向有关部门和学院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领导汇报。

(2)突发事件发生后,医疗救护组应迅速拨打120寻求医疗救助,并协助120转移被隔离人员,指导做好消毒工作。

(3)安全保卫组迅速到达现场,封锁相关区域,维护校内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引导救援车辆到达现场。

(4)学生处和相关系部做好学生稳定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对有关区域进行消毒。

(6)根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疾控中心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系部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

(3)事件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和学生党员骨干要做好传染病疑似病人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院主要领导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九)校园网络安全事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学院当天网络值班人员;

(3)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保卫处领导;

(4)组织宣传部领导;

(5)分管网络信息和安全工作院领导;

(6)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上级主管单位。

2、处置措施

(1)网站、网页由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负责人员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每天不少于一小时;非常时期,每天早、中、晚三次不少于一小时,必要时,24小时监视。

(2)发现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负责人应立即向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领导通报情况;情况紧急时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网络管理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赶到现场,清理网站上的非法信息,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同时应立即追查非法信息来源,若非法信息来源于校内,则由学院保卫处和网络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同时报告学院分管网络信息工作的院领导,根据管理制度对非法传播者及时处置,并报知上级公安部门备案;若非法信息来自于校外,则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由技术人员将这些信息保存、记录IP地址,以备上级公安部门调用。

(4)网络管理人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查记录。

(5)工作人员协商后,将有关情况向院领导汇报。

(6)如认为情况严重,经院领导批准后及时向有关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报告。

十、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预案同时废止。

十二、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处置__职业技术学院发生的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__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遵循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依法处置。

1、保障全院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有效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建立综合信息支持体系,准确预测预警;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避免其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3、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全面规范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确立统一领导、责任到人、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二)分级负责,反应迅速,资源整合。

1、院一级负责处置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校区(指财校)、处室、系(部)一级负责处置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处置、基层动员等基础工作;学生会、各班级负责基层信息收集、应急宣传等工作。

2、健全我院信息报告体系,形成“上下结合、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确保相关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能依法快速调动各项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整合全院应急资源,构建功能完善、内容全面、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应急技术支持平台;建设统一管理、装备精良、技术熟练、反应迅速的专业救援队伍;必要时迅速要求市应急指挥中心调度全市的应急资源,以满足我院处置突发事件时的需要。

(三)充分准备,公众参与。

1、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机制准备。通过平时的预防和演练,确保事发时能迅速、高效发挥作用。

2、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以群防、群控、群救为核心,建立社会动员体系。日常做好师生对于潜在危害辨识、分析、预防和报警等工作;事发时准确发布预警、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进展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事发后组织一切可动用的受灾区域及其他援助力量开展重建等善后工作。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和分级。

(一)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院甚至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二)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学院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学院有关部门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学院有关部门,必要时由学院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等后果,需要学院专业应急机构或学院各校区、各处室或系(部)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学院的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以此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四)具体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和预警级别的量化标准,由相应专项预案或分预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参照有关政策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成立__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该组是应对学院突发公共事件的决策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全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由院办、工会、学工处、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处、保卫处、实训中心、图书馆、团委、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根据事件情况确定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党政办(办公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

领导组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和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负责全院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制订全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紧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报告学院突发公共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二)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孙__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保卫处处长安__担任。工作组成员由院办、工会、学工处、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团委、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电话:________)。

工作组主要职责:统一协调、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督查事发地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三)成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张__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处处长杨__担任。工作组成员由院办、工会、学工处、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团委、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日常工作由总务处承担(电话:________)。

工作组主要职责:指导各部门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检测预警机制;对各部门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提出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员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

(四)成立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张__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处处长杨__担任。工作组成员由院办、工会、学工处、教务处、财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团委、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日常工作由总务处承担(电话:__________)。

工作组主要职责:

(五)、成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张__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财务处副处长刘__担任。工作组成员由院办、工会、学工处、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团委、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日常工作由财务处承担(电话:________)。

工作组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和教育厅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认真分析自然灾害对__职业技术学院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建立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灾情拟定动用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说数额和分配方案。及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六)成立考试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王__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张__担任。工作组成员由院办、保卫处、学工处、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电话:________)。

工作组主要职责:负责在考试工作统筹协调、快速有效地处理院内的与考试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考试信息沟通机制,对考试各工作环节实行负责人及联系人信息通报制度、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报告制度。考试期间,设置值班电话、值班传真,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电话和值班传真必须畅通无阻。负责人及联系人的无线通讯工具应全天开启。

(七)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王__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院办、保卫处、财务处、学工处、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电话:________)。

工作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校信息网络的灾害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学校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灾害处置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第六条运行机制

按照领导组的部署和要求,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应对工作。发生特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时,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__职业技术学院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立即组成。

第七条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部门正职为第一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应对处置工作。校卫生所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实际要求,制定校卫生所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具体组织实施医疗救援工作,并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开展进一步的医疗救援工作。

第八条学院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1)办公室(2)全校各部门。

责任报告人:(1)负责全院信息报告人员沈吾、甄敏。(2)全院各部门指定的信息报告人员。

2、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1)初次报告

①全院各部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立即向办公室、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进行初次报告。

学院在接到各部门的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

②初次报告内容

初次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伤亡情况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2)进程报告

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进程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办公室应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院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

②重大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进程报告

重大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办公室应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院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

③进程报告内容

进程报告内容包括: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

①事件结束后,办公室应将事件处置结果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

②结案报告内容

结案报告内容包括: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二)信息发布

领导小组可指派有关部门或专人在指定范围内通报信息,其它相关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向外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任何信息。

第九条应急处置措施

学院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地的所在校区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在校内未发生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校区和各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本校区和本部门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在全院内发生。

1、各部门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部门负责人或部门突发公共事件责任报告人或办公室或领导小组正副组长。部门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全程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报告。

2、学院的应急反应

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伤亡人员进行救治,校卫生所同时实施救治;与有关人员通报情况,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院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章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十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等级与划分

根据国家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教育部制定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可按突发公共事件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院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家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学院的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院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暴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6)发生在学院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厅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市)域类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15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5)发生在学院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

(1)学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厅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第十一条应急反应

(一)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二)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学校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三)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学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有死亡人员的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院领导和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

学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和医院,对中毒和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配合卫生病症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检,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院的适当范围内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二条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学院应认真做好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四章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十三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本省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院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序,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Ⅲ级。

1、Ⅰ级事件:是指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Ⅱ级事件:是指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第十四条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院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1、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作 文 吧疏散;确有必要时(如遇洪水即将暴发、强台风可能袭来等极端恶劣天气时),学院可自主决定停课。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保护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第十五条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怃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五章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处置

第十六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教育系统比较敏感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式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急、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程序受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I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II级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IV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此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V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适时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十七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学院和各部门要经常研究影响学院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发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第十八条信息报送制度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

2、实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学生管理部门和各系、部、校区要及时报告学院,学院根据事件性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通报,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发矛盾、扩大事端。

3、学院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究判断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IV级以上事件直报学院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按照学院领导小组要求,与相关部门联系,协助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第十九条信息报送流程

第六章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二十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__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按事故灾难严重程度,分Ⅰ级—Ⅳ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院各校区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Ⅱ级):学院各校区的人员和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院的人员和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第二十一条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__职业技术学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公安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

(2)采取紧急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煤气等,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疏散人员、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2、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发生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

(2)采取有效措施,如切断电源、煤气等,并注意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及时组织解救受困师生,抢救伤病员。

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救援,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

(2)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和伤病员的妥善安置、急救工作。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4、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发生爆炸事件,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立即向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和市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发现肇事或直接责任者,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4)认真配合市公安、市消防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院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品泄露,或因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应立即向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和市环保部门报告。

(2)初步查明有关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3)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院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要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4)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应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6、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市医疗急救部门求救,向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报告,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协助市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7、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遇有师生员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市卫生部门和医院进行抢救。

(3)活动组织部门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和市公安、市交警等部门报告,积极请求支援、帮助。

8、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2)事件发生时,及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3)院领导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院和事故现场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4)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9、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学院总务处要做好食堂、食品仓库、配电房、浴室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汽泄露等重大事故时,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市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要有完好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10、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市区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疏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第二十二条善后与恢复

1、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事件结束后,学院应切实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七章考试安全类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指导思想

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保障全院广大考生利益的高度,完善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各类考试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师生的安全与学校稳定。

第二十四条工作原则

(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统一指挥,系统联动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五)重在预防,处置依法

第二十五条适用范围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特指在我院进行的国考和省考,在试卷接送、保管、考试实施等环节出现泄密的事件。学院进行的期中和期末考试一律按《__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指挥及工作系统

(一)考试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事务由__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委员会领导小组开展以下工作:1、初步判断事件等级;2、决策上报事件情况;3、启动本预案;4、协调各部门行动;5、检查落实事件处理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安全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

1、根据领导小组决策,第一时间上报事件情况,包括:(1)事件原因;(2)事件性质;(3)波及范围;(4)目前措施;(5)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2、根据领导小组部署,负责联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3、汇总各方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危害等级的确认

(一)危害等级分类

1、黄色级:(1)一个省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2)没有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3)性质为自用;(4)传播范围有限。

2、橙色级:(1)情况一:①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②没有在媒体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③性质为自用;④传播范围有限。(2)情况二:①在一个省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②在媒体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③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④传播范围较广。

3、红色级:⑴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⑵在媒体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⑶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⑷传播范围广。

(二)确认程序

1、院考试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上报事件情况。

2、院考试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调查了解到的事件详情,第一时间向市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3、市、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出初步判断,汇总各方情况提出处置建议,确认泄密危害等级等。

第二十八条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以上任何一类危害等级事件,院考试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立即按本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相应工作。

2、协调市公安、电信、保密等部门按照部署对有关电讯通讯网和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发现与泄密有关的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并根据需要,控制其他各种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将相关电讯、网站信息情况立即通报市级处置工作组。

3、协调市公安部门及时破案。

4、协调市委宣传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手段,防止破案前新闻媒体对泄密有关情况的报道和炒作;协调新闻媒体按照统一口径进行正面报导,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考生家长对延期考试的决定给予充分理解,对不服从大局、擅自或恶意炒作的新闻媒体进行处理。

5、协调保密和监察部门参与案件的查处。

6、院考试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将有关进展情况续报市政府考试安全应急处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考试安全应急处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省级处置工作组续报相关情况。

7、考前没有破案,但确信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国考经国务院部际协调组办公室批准,省考经省协调组办公室批准,考试可以如期举行。

8、院考试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省、市级应急处置协调领导小组指示,宣布当地国考或省考需要延期举行的,领导小组根据省、市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部署,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第八章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预防和预警机制措施

1、预防预警信息

学院计算机中心通过实时监测,及时了解互联网的安全信息,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学院各部门发布可能招致攻击的安全漏洞、病毒警报等预警信息,对学院网站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异常状态和发展趋势,给出预警信息并及时予以处理。

2、预防预警行动

(1)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分类

学院办公网、教学网的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包括: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网络关键设备或系统的自然物理故障;蠕虫病毒等网络型病毒的破坏;人为的恶意攻击等。

(2)应急准备

A,学院计算机中心负责全院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

B,学院计算机中心实行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值班制度,负责对学院网站和网络机房的安全进行监测。需确保值班人员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问题准确及时。

(3)具体措施

A,物理环境

建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制度,落实以下预防措施:各类机房应完善防火、防盗、防雷、防水、防静电、防尘措施,并安排专人全天候安全保卫值班。各机房应配备稳压电源,中心机房应配备不间断电源。定期检查网络系统是否能正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机制。对所有机房使用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的培训。

B,计算机系统

学院文件服务器、办公服务器、FTP服务器等重要系统应采用高可靠性、稳定性的软硬件系统,定时对数据进行本地和异地备份,并遵循以下安全操作规范:安装稳定的操作系统和系统最新补丁程序,并定期对系统进行更新。停止所有不必要的系统服务,关闭所有不需要的端口,停用所有不必要的帐号。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并定期对此类软件进行更新。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计算机和网络安全技术培训。对重要数据定期进行本地和异地备份。严格限制内部用户的访问权限。

C,网络系统

重要的信息服务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严格的信息上网审查制度。学院网站管理员严格配置服务器系统的安全,并定时对网站信息进行备份。学院网络服务器安装入侵检测系统,实时监测各类可能的攻击。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4)应急报告

学院发生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后,立即启动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分析、定位事件的来源和危害程度。各部门出现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时,一般事件在部门内部由部门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关处理;重大事件和影响超出本部门所辖范围时,向学院和保卫部门紧急报警。逐级上报。

第三十条应急响应

1、事件分级

(1)I级事件

长时间的全局性重大事件,即该事件导致学院正常的办公和教学活动受到严重干扰,甚至中断,时间超过1天。

(2)II级事件

较长时间的全局性事件,即该事件导致学院正常的办公和教学活动受到严重干扰,甚至中断,时间在2小时到1天以内。

(3)III级事件

全局性事件,即该事件导致学院正常的办公和教学活动受到干扰,甚至中断,时间在30分钟到2小时以内。

(4)IV级事件

短时全局性事件,即该事件导致学院正常的办公和教学活动受到干扰,甚至中断,时间在30分钟以内。

2、应急处置

(1)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学院网络和信息安全相关事件由学院保卫部门和计算机中心行政负责处置。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消防、公安机关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规定处理。重大事件由省教育厅应急工作组统一指挥处置。

(2)网络运行和网络攻击事件应急处置

网络运行相关事件由学院计算机中心负责处置。重大事件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网站系统异常、办公系统异常、教学系统异常等。

(3)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由学院计算机中心负责处置。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并记录事件处置经过和结果。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第三十一条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1)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处理学院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2)学院保卫部门负责学院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物理环境的安全保障,学院计算机中心负责学院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系统的安全保障。(3)学院保卫部门和计算机中心在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应分工协作,并应明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与当地公安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通信管理局等国家安全管理相关部门的衔接,明确与当地电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等安全相关单位的责任划分和应急协调机制。

2、通信保障

学院计算机中心负责建立学院内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通信联络信息,确保应急联络渠道畅通。

3、环境保障

学院计算机中心在学院总务处和保卫部门协调下负责保持学院网络环境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

4、技术保障

学院计算机中心负责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并对各部门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学院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为学院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

5、流程保障

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处置按事件出现的位置和范围按分级原则进行。出现本层次应急处理流程中断、应急处置无法进行,或者事态范围扩大超出本管理区域时,按照事件升级的原则向更高层次紧急通报处理,避免延误。

第三十二条善后和恢复

学院计算机中心对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除在事发时按安全管理要求上报学院领导和其他管理部门外,应急处置后还应对重大事件做出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学院计算机中心应根据安全事件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本应急预案,切实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预案是__职业技术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处(室)、各系(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第三十四条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第三十五条本预案由__职业技术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

第三十六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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