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特长及自我介绍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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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1
一、利用自己的多媒体技术影响学生
CAI课件在历史课堂上的运用,大大优化了历史教学,使历史课精彩、生动起来!历史现象纷繁复杂,历史知识包罗万象,具有历史性、复杂性的特点,对于十几岁的中学生来说不易感知理解。而CAI课件能形、声、色、光俱全,声画并茂,视听并举,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真实、生动、形象地反映一些重大的历史事件、重要的历史人物、珍贵的文物古迹,给学生以感性的知识和生动的历史表象,对于形成清晰而准确的历史概念,牢固地掌握历史规律,扩大知识面十分有利。用CAI课件辅助教学可以使学生更容易沉浸在历史的氛围里,倘佯在历史的长河中,把握历史的脉搏。学生看的明白、听的清楚、理解的透彻,学习兴趣浓厚,主体作用发挥好,思维活跃。这些是传统的教学手段所无法比拟的。由此看来,结合历史学科的特点运用CAI课件,是历史课堂教学手段改革的必然趋势。这样通过自身对电脑知识的掌握可以怎强学生的学习的积极性。
二、运用渊博的知识
历史贯穿于古今中外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个过程和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历史学科的特点决定了历史教师必须具备系统的、渊博的、扎实的历史知识,而系统的、渊博的、扎实的历史知识需要长期的学习、积累才能形成。因此,我们历史教师不能仅仅满足于自己最后学历取得时的知识水平,即使是大学本科毕业,也要经常钻研大学教材,以便“温故而知新”,同时,还要经常了解史学研究的新信息和新成果,要站到历史学科和史学专著的高度来研究教材,做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斜,而不能把自己的认知水平停留在与教科书相同的浅层次上,要弄懂、弄通教学大纲、教本,理清线索,完全掌握教材的知识框架。只有这样,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做到居高临下、旁征博引、厚积薄发和深入浅出,使课本知识简约化、系统化和整体化。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教师“要作自己教学科目的主人,让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只成为你最基本的知识,如同字母表对于已掌握修辞学奥妙的人一样。”只有把知识的百分之一用于课堂讲授就够了的教师,才能够适应教学的需要。前些年,高考历史试题的难度居高不下,许多问答题给学生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无所适从感,许多教师抱怨试题超纲、超本、太偏、太难。这种情况反映了高考命题改革的导向给中学历史学科的教学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给中学历史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这种情况,许多高考命题和研究专家提醒广大的中学历史教师:“要注意经常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经常翻阅历史新著,及时了解新的科研信息和成果,不断接受新知识、新观点,吸取新知识营养,以期深化中学教学内容的研究,深化对高考目标的研究,努力达到或接近高考命题人员认识中学教材的水平,从而准确地把握教学和考试的重点。”尽管这些要求是针对高考而提出的,但它充分说明了历史教师应当注意更新专业历史知识并提高专业水平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三、利用自己的个性
1、要善于发扬自已之长,形成和保持个人的教学特色。有的中学历史教师个性豪放,激情洋溢,那么,就应该发挥自已的长处,在讲课过程中应大胆地讲出情来,让学生为情所动。如讲“戚继光抗倭斗争”,爱国主义圣火可点燃学生的心灵,让学生在诗一般的意境中得到陶冶教益,从催人泪下的情感中受到洗礼。有的中学历史教师沉着稳健,明思善辩,那么,在讲到“资本主义萌芽”、“孙中山抗法斗争”、“人民解放战争发展”等内容,就应把复杂的历史现象,用智慧的雕刀,沉着而有哲理地解剖给学生。有的教师细腻入微,长于诱导,那么,讲课时便可以娓娓点拔,启发学生探幽寻微,发现真谛,在课堂上不断变换提问角度,选择最佳入口处,激荡学生的心灵,创设情境,使学生置身其中,耳濡目染,心领神会。总之,中学历史教师要了解和把握自己的教学特色,切忌面面俱到。在备课讲课中不达“目无全牛”、“游刃有余”的境界决不罢休。这样,才能减少“匠气”,增加灵气,显现教学个性。
2、 要善于把教学思想和教学目标溶解于自已的教学个性之中。历史教学的过程,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播与接受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师生之间思想、感情的双向交流的过程。因此,中学历史教师在自已的整体教学目标上应该有一个行之有效的总体蓝图,然后用形式多样具有自已个性的教学风格去促进这种交流,从而使教学效果趋于更佳,实现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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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中的特长2
求职者在求职中是通过专业特长与非专业特长来显示自身实力,那么在特长的描写上,要如何来描写其效果更好呢?
首先,特长要真实
非专业性的特长并非竞争的关键,却是在个人简历中对自己介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写的时候首先要注意的就是真实性。如果因为杜撰一个虚假的特长,被发现了反而得不偿失。
其次,特长要写突出的
九零后新生代人才从小接受的教育非常多,像是各种乐器、绘画、唱歌、舞蹈等等最终不是本职专业的,都可以作为特长来做补充。可以作为特长的有很多,不过个人简历的篇幅是有限的,不能将你的所有特长都写上去。要注意特长要写突出的,一方面是大部分所不具备的能力,另一方面对工作有帮助的特长。
最后,特长的描写方式
求职者在编写个人简历的教育背景的时候,会将最高学历教育放在第一位,在编写工作经历的时候也会将最大成就房子第一位,以此来突出自身优势。而在编写的非常专业特长的时候,尽量不要将实力最有实力的特长放在第一位,特长要循序渐进的写,更能显示出自己的求职优势。
个人特长3
似乎是风水轮流转,与五年前通用大宇诉奇瑞QQ抄袭SPARK形成鲜明对比,第一例中国汽车公司状告跨国汽车集团侵犯商业秘密的官司,正在长城汽车(,下称长城)与意大利菲亚特集团(下称菲亚特)之间上演。
“十一”前夕,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位于上海的菲亚特中国商务有限公司(下称菲亚特中国)送达了状,内容是“长城汽车状告菲亚特侵犯其商业秘密”。长城汽车有关负责人称,菲亚特曾以“商业间谍”的方式,私自到长城厂区的研发场地,偷拍了第一款轿车“长城精灵”在研发期间的照片。
这已经不是长城与菲亚特之间的第一起官司了。
从2007年起,围绕着长城生产的精灵轿车,是否“抄袭”菲亚特熊猫轿车,在意大利都灵和中国河北,两家企业已经打了两年的跨国官司。结果是,在意大利,法院禁止长城精灵轿车在欧盟销售,否则长城公司将面临每辆车万-5万欧元(约合15万-50万元人民币)的高额处罚;而在河北,菲亚特两次落败。
被拒收的诉状
中国汽车公司与跨国巨头之间,商业恩怨从来没有断过。
今年9月底,菲亚特中国收到一份来自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件,收信人是意大利菲亚特集团下属的汽车股份公司。菲亚特中国以不是意大利菲亚特汽车股份公司为由拒绝签收,要求法院送回意大利。
“这就像两个兄弟,一个兄弟是不会拆法院送给另一个兄弟的信的”,接近菲亚特高层的人士李孟(化名)如此解释菲亚特中国的理解。
出于种种原因,菲亚特中国并不愿公开说明此事。
10月10日,此事开始在媒体上曝光,并很快被冠之以首例“汽车间谍案”。长城一份公开稿件称:“菲亚特作为竞争对手,通过假扮成长城汽车的客户或采用其他虚构身份,以‘商业间谍’的方式,偷偷潜入长城汽车研发场地,刺探到了长城精灵的研发进展、研发方向,这对于长城精灵的竞争车型来说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并认为,“菲亚特这种以不正当手段窃取他人研发信息的行为侵犯了其商业秘密。”
而在欧洲,有媒体表示此消息是“令人震惊和侮辱性”的,并认为技术实力雄厚的菲亚特是不可能去偷长城汽车技术的。
10月19日,迫于“间谍门”的说法,菲亚特中国发表声明称,“菲亚特(集团)汽车公司目前尚未接到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法律文件,因此我们并不了解导致这项诉讼产生的理由。”同时,菲亚特强调说,“在110年的历史长河中,菲亚特从没有抄袭或仿效过世界上任何其他汽车生产商的外观设计或风格造型。”
对此,长城汽车长期法律顾问刘宏凯坦言,此事与最近两年内两家企业的官司有关。“我们没有状告菲亚特抄袭我们,我们状告的理由很单一,那就是偷拍。”
目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准备通过司法途径向意大利菲亚特送达状。
刘宏凯称,“长城发现,菲亚特在意大利都灵和中国时,所提供的证据中,很多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厂房,尤其是研发中心偷拍的,我们感到很震惊。原因是,长城的保安措施非常严密,连我进入厂区都要经过检查,他们是怎么进来的?到底又偷窥到我们多少研发秘密?于是,从今年6月起,我们开始着手搜集资料,并提起上诉。”
“任何国家都不允许竞争对手到厂区里私自拍照。”刘宏凯强调,他最关注、也最想通过这场官司弄明白的是,菲亚特是如何进到厂区,如何偷拍的。如果证实长城汽车里有菲亚特买通的“内鬼”,不排除菲亚特涉嫌“商业贿赂”。
站在菲亚特的角度,李孟称,长城采用的是“低档、庸俗的手段”。
他提出了两点质疑。首先,如果长城汽车觉得自己有理,为何不在意大利菲亚特,而是选择在已经判定其外观知识产权官司获胜的河北法院;其次,在这两年间的官司里,长城若认为菲亚特提交的证据是非法获得的,为何不当庭提出来,而是在河北法院宣布其胜诉后又爆出所谓“间谍门”的消息。
李孟还解释说,长城所说的偷拍,其实指的是取证。而此前菲亚特与长城的官司聘请的是一家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和一家在中国有办事机构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取证是由律师负责的,菲亚特自己是不会去取证的。长城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
对此,刘宏凯则明确表示,菲亚特及其律师方,没有与长城进行过任何沟通,完全是在长城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厂偷拍。估计偷拍的时间应该是在2007年上半年,菲亚特长城汽车之前。
“菲亚特除了偷拍照片,完全有可能还刺探到我们的其他商业秘密,这次一定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不手软。”长城汽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商玉贵表示。
“逼和”菲亚特?
不过,作为律师,刘宏凯认为,“官司也不一定双方非要通过法律较量个高低,不排除双方坐下来谈判的可能。也就是说,通过谈判,使双方达到各自利益最大化。”
“说实话,企业最不希望的就是打官司,动辄上亿元的诉讼费用,耗时耗力。”刘宏凯说。而这话被解读为长城求和的一个信号,目标是“各自利益最大化”。
目前,对于长城汽车来说,其最大化的利益是意大利法院能够允许长城精灵轿车在欧盟销售。长城一直都把进入欧盟市场作为其海外战略重头戏。
今年9月,长城有四款车型(不包括精灵轿车)通过了欧盟认证,在产品技术、品质上扫清了在欧盟销售的障碍。但是受累于与菲亚特的官司,长城迟迟不敢贸然进入欧盟。
而精灵这类小型车,又恰恰是欧洲市场最热销的类型。
但根据意大利都灵法院颁布的禁令,因长城精灵轿车与菲亚特熊猫的车型外观相似,禁止其在欧盟宣传、推广、许诺销售、进口及推销长城精灵。意大利进口商首次进口一辆精灵轿车将被罚款万欧元(约合15万元人民币);如果进一步违反该命令,最高可获5万欧元(约合5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对于菲亚特来说,也在苦苦寻找进入中国的机会。
今年7月,菲亚特与广汽集团签署了一份基础性协议,宣布投资4亿欧元建立整车合资企业。
目前,此项目正处于政府审批的关键期。尽管刘宏凯和李孟都表态此官司不会影响广汽菲亚特项目的审批,但显然,菲亚特此时并不愿节外生枝。
因此,李孟分析称,长城汽车此时抛出“间谍门”,目的有二。一是,吓唬菲亚特,最终逼迫菲亚特坐下来谈判,象征地给菲亚特支付点外观专利使用费,让菲亚特同意其在欧盟销售;二是,即便双方达不成和解,长城也可以吸引更多的媒体关注,提高知名度。
刘宏凯则表示,“这只是两个企业间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较量”“不是报复,我更愿意把这看做是长城汽车的反击战”“透过长城状告菲亚特,显示出国内企业开始成熟,学习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
同时,刘宏凯坚决否认长城汽车是在利用广汽菲亚特合资项目审批关键期来威胁菲亚特,“我们是在6月就开始着手准备,那时候还不知道他们与广汽组建合资公司的事情。再者,此次诉讼,与菲亚特在中国合资项目没有任何关联性,审批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情,我们做不了任何文章。”
不过,刘宏凯强调其个人认为,“国外法院在判决过程中,不排除会受到贸易保护等各种干扰。菲亚特的定位是小型车企业,其在全球小型车市场非常出色。而长城未来在轿车上的定位也是小型车,但中国汽车独有的性价比等优势,一旦长城汽车的小型车大量出口,对菲亚特可能会是一种冲击。因此菲亚特之前提出的诉讼都可以理解,可能是害怕中国的产品和企业,不希望有竞争对手。”
而李孟则从菲亚特的角度担心此案被过分政治化、民族化,进而与近期欧美诸多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案件结合起来。“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由外观侵权而引发的企业间官司,完全上升不到贸易保护的高度。”
同时,李孟强调,菲亚特的立场是尊重中、意两国的法律和法院判决。
难言的结局
在长城与菲亚特纠纷之前,通用与奇瑞、丰田与吉利也曾因知识产权而打过官司。这些官司中,所涉车型外观的相似程度更高,但最终,通用、丰田等跨国公司还是选择了和解。因此,一些汽车业内人士认为,急于进入中国的菲亚特最终也可能会选择息事宁人。
但李孟认为,与之前的官司不同,长城最终目的是想到欧盟去卖车,而不是仅仅在中国卖车。这是菲亚特所难以接受的。因此,李孟猜测,菲亚特总部很难接受和解。
刘宏凯并不这样认为,“长城与菲亚特在都灵的官司并没有判决,相关的禁令只是一个诉前禁令,是初步裁定结果。即在官司结束前,由菲亚特提出对争议车型进行禁令,由菲亚特缴纳保证金。目前的真实情况是,国内的两讼均已结束,以长城获胜为结果。而在都灵一审还在进行中,明年3月会再次开庭。可以说,一切结果都还未定。”
而李孟则认为这是商业道德的问题,长城的做法实际上是采用一个非道德的手段,抄袭了菲亚特花费了巨大人力、财力设计出来的优秀产品,最终达到了在短期内马上拥有一款新品的目的。
这种做法是意大利消费者所难以接受的。从长远来看,对中国汽车发展和形象也是不利的。
刘宏凯的解释是,精灵这款产品早已在中国申请了外观专利,不存在菲亚特说的侵犯外观专利事实。
刘宏凯说,他现在正在集中精力做的事情是,搜集各种资料,包括菲亚特和社会各界的相关观点,“这些都有可能成为我们抗辩的理由。以往都是跨国公司状告中国企业,尤其是在汽车行业,长城状告跨国公司还是第一个案例,我们可参考的依据并不多。”
这注定将是一个复杂、难以辨清的官司。在法律界内也有共识,外观知识产权官司非常难打。原因是各国把握的尺度不一样,有些国家可能认为相似度达到10%就算侵权,有些国家可能认为达到90%才算侵权。
在中国汽车业内,很多车企在私下里已将模仿视作快速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理由之一是日韩车企此前也曾这样做过。近两年,奇瑞、吉利等主流民族汽车企业经过了近十年发展后,也纷纷加大正向开发的力度(汽车业内将模仿视作逆向开发)。■
背景:案件溯源
2006年,长城汽车生产的首款轿车精灵参加意大利车展。目标很明确,长城希望通过车展预热,将这款车引入意大利市场,并由此延伸到整个欧盟市场。
但菲亚特认为,长城的精灵轿车抄袭了其经典产品熊猫,并在2006年12月宣称会对长城汽车采取法律行动。2007年4月和6月,菲亚特汽车分别在意大利和中国对长城汽车提起了诉讼。
2007年6月,意大利菲亚特公司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讼,称长城汽车的精灵轿车侵犯了其在中国的新熊猫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
7月26日,长城汽车收到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该判决驳回了菲亚特汽车对长城精灵轿车侵权的。该法院认为,依据菲亚特外观设计专利所展示的图片,与长城精灵车型比较,其主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均与菲亚特熊猫轿车外观设计专利具有明显区别,尤其是一般消费者关注的车型前脸和尾部的区别最为明显,该明显的区别不会导致一般消费者对两车型设计的误认。判决称,由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菲亚特可就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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