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经典名著读后感范例优秀8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必读经典名著读后感范例优秀8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必读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第一篇】

1。

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必读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第二篇】

《童年》、《在人间》和《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三部自传体小说,描写了作家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我们可以从中看出青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小市民习气的深恶痛绝,对书籍的热爱,对自由的热烈寻求,对优美生活的强烈向往......名著阅读读后感 《西游记》向人们展现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天下,人们无不在作者富厚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肯定社会生活的反应,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名著阅读读后感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天下,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起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量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力。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警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隽誉;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快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醒目的神话英雄读后感。

必读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第三篇】

《西游记》中的`四个主角形象塑造十分鲜明。

其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孙悟空。孙悟空是勇敢的化身,七十二变和腾云驾雾的本领让我每次无不叹为观止,他就像现代影视里的superman一样除魔为道,维护正义。他热爱自由,性行不羁,一直是西天取经队伍里的主力。

唐僧,执于善心善念,一心向佛,认为世间的所有物都是善良的,却多次因此被妖魔鬼怪捉去。他的善性太过于偏执,而不能明辨是非曲直,几次错怪孙悟空并将其赶走,这也是我讨厌唐僧的重要原因之所在。但因为他一直坚定着想要普渡众生的信念,才团结了取经队伍。

而猪八戒,他好吃懒做,做什么总想着吃和偷懒,不能消除杂念一心取经,几次三番的怂恿取经队伍散伙,并多次在唐僧耳边吹风,说孙悟空的坏话。但也在一直尽力努力的保护唐僧西天取经。

沙和尚,给我的感觉一直是憨厚老实、任劳任怨的形象。队伍里的行李一直都是他在挑着,但他并没有丝毫抱怨。他十分平和安静,以至于很多时候让人都忽略了他的存在。他在队伍里能力最弱,到也在一直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己的事情,不给别人添麻烦。

总而言之,《西游记》中塑造的师徒四人的形象、性格特点大相径庭,但人物个性十分鲜明。其中不同性格的人相辅相成,组合了一只完美的取经队伍。

这对我们今后的写作,塑造人物形象也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西游记》是一部十分优秀、具有价值意义的神魔小说,无论看多少遍都无法厌倦。

必读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第四篇】

犹记得小说开头写了这样一段话:“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山水之间亭亭立着一座房屋的画面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多个“一”字的运用,既有落寞孤寂之感,也有恬静闲适的意味。

说到小说中的人物,其实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爷爷。大老要求亲,他似是在鼓励大老时的温柔和蔼,他奔走于市里与小山城之间的疲惫与劳累,他笑脸相迎问到别人关于大老、二老时的恳切,他收了人家免费送的猪肉却把钱放进人家竹筒里的真诚……一幕幕影像,都在我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

多么善良温和的老人,为可爱的小孙女操碎了心。他怕自己一把老骨头挺不住了,丢下可怜的小姑娘独自一人没有人来照顾,又怕她照顾不好自己;他身体开始不适的那次,强忍着苦痛也要给孙女一个笑脸,舍不得她有半点担心;他戴着一顶草帽,顶着烈日去问大老时,汗珠颗颗分明地挂在他脸上,愁闷的神情散不去,却仍是那样温柔地面对小孙女;他尊重翠翠,不强求她做不喜欢的事;他爽朗的笑如可口多汁的脆梨……这是一份如此纯净的爱!

即使再爱,爷爷终是离开了。顺顺家的冷淡、翠翠外柔内刚的性格、当年女儿的惨死……白塔坍塌,人未还。爷爷走了,翠翠恸哭良久,也明白了爷爷生前没提到的一切,终日守着渡口等候二老回来。结尾是开放式的:“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爷爷的淳朴、对孙女浓浓的疼爱让人心疼,令人感动;翠翠的纯美、善良、坚强,不仅吸引着大老、二老,更成了人们心目中纯洁美好的象征。这本小说中,每个人、每件事,都那么打动人心,与当今这嘈杂、欲望化的社会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更是我如此喜欢《边城》的原因。

必读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第五篇】

《朝花夕拾》讲述的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事情,又叫做旧事重提。原本应该是天真烂漫,快乐无忧的童年,却被笼罩上一层封建腐败的气息,看似是对童年的温暖回忆的描写,更是在批判那个“吃人”的旧社会!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着,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1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1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一点,一点,一点点地看完了《朝花夕拾》,连串的时间,连串的记忆,真想将鲁迅爷爷的记忆当做我的。整本文集用词语简洁柔和,正是鲁迅爷爷的平易近人的体现。书中的抨击,讽刺,嘲笑,正是鲁迅爷爷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表现了一个想让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为孩子着想的鲁迅爷爷。

这本书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图卷,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对人民的囚禁。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园中淘气天真的小孩子,观菜畦、吃桑葚、听鸣蝉与油蛉和蟋蟀的音乐会,看黄蜂、玩斑蝥、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到在书屋读书习字,三言到五言,再到七言。课上偷偷画画,到书屋的小园玩耍。无一不体现出小孩子追求自由,热爱大自然的心态,也表现了社会对孩子们的束缚。

《在阿长与〈山海经〉》,《范爱农》中,这两个人物,给鲁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回忆。两个由当时社会造就的人物。一个下层的劳动者,善良、真诚、热爱和关心孩子的阿长,她思想、性格上有很多消极、落后的东西,是封建社会思想毒害的结果,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浑浊、昏暗。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范爱农,对革命前的黑暗社会强烈的不满,追求革命,当时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体现了旧社会人民对束缚的反抗,向往自由、安乐的心。人民从囚禁中走向了反抗。

这两个人物,是当时社会的反照,人们受尽黑暗的压迫,到起来反抗,经历了多少次改革与战争,才有了我们现在安定自在的生活呀!现在,我们可以愉快地生活这,家里有电视电话,有的还有电脑,繁杂的电器设备和自由的生活,我们不用遭受黑暗社会的压迫,不用吃苦,更不用去闹革命。这都是无数革命烈士用自己的先躯换来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

《朝花夕拾》是鲁迅爷爷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爷爷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遏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

散文。

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1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10篇。前5篇写于北京,后5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这10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1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必读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第六篇】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三国演义》一书不愧为名著!值得一读啊。

必读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第七篇】

这几天,我学了1篇课文——《草船借箭》,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选自《三国演义》第四十六回,主要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华,让他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没想到,诸葛亮答应三天造好。接着,诸葛亮请鲁肃帮忙准备装备和人员。第三天,诸葛亮趁大雾漫天的凌晨,利用草船向曹操“借”了十万支箭。诸葛亮如期交箭,周瑜自叹不如。

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最令我佩服的是他每次都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所以,他做事才能够胸有成竹、不紧不慢、从容冷静。

这让我想起了那次考试。考试前一天,我为了看新买的课外书,只草草看了两眼复习资料,便津津有味地投入了课外书的怀抱。

第二天考试时,面对试卷上密密麻麻的字,我完全慌了神,脑海中一片空白,根本无法很快写出正确答案。好不容易结束了考试,我知道这次肯定没考好。

我们平时做事情,也要像诸葛亮一样,凡事都要提前做好准备,成竹在胸,才能打赢每一场“战役”!

必读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第八篇】

《愚公移山》这个故事,我是听着长大的。这则千古流传的寓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可能因为太小,当时读得时候并没有体会到此间蕴含的真理。今天重又翻看它,才真正感受到愚公移山的坚定和勇气。

虽然愚公那种精神十分可贵,为了子孙后代方便外出,竟想到了移山。

可是愚公他想过没有,他如果真的把两座大山移走了,山上的飞鸟、野兽到哪儿安身呢?愚公这样做,那简直是自私自利,他自己一家需要方便出行,可是动物们也需要一个家呀!

还有,愚公对他的邻居说:“我自己有儿子,儿子再有儿子,儿子的儿子再生儿子,子孙后代一代一代地去挖,总有一天能把山挖掉。”愚公这么说,他也不想想,他的子孙后代全都挖山去了,那山未挖完,恐怕他的子子孙孙都已经饿死了,再说了,他儿子孙子恐怕没他那么傻,说不定,等他一死,就不挖了。

而且呢,既然外出不便,那他为何不搬家呢,他家的人那么多,山都可以去挖,那么,搬个家,恐怕没有挖山累吧!

总之,我觉得挖山这个办法一点儿也不好。

曾经听过大人讲愚公移山,记得当时我对老愚公的做法很不理解,还和家长争辩,固执的认为老愚公率领子孙一起移山,实在是太愚蠢了,真不如搬到山前去住。

上了六年级,还像三年级那样“学着玩”。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我惨败到自己难以置信的地步!痛定思痛,我又重新读了《愚公移山》。

也许是失败的惨痛教训吧,重素使我对文章内容的理解透了。

我还深深地认识到,小到一个人,大至一个民族,“愚公精神”至今仍是我们必须发扬光大的。如果安于现状,不敢冒失败的危险,就不会尝到胜利的喜悦,事业也不会有所发展。

由此看来;“愚公精神”不仅没有过时。相反,它正激励我们克服困难,夺取胜利。

27 2530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