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鉴定范例精编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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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鉴定范文大全1

本人有良好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本人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关心和帮助他人,并以务实求真的精神热心参与学校的公益宣传和爱国活动。

在学习上,我热爱自己的专业,还利用课余时间专修计算机专业知识,使我能轻松操作各种网络和办公软件。曾获过三等奖学金,除了在专业知识方面精益求精外,平时我还涉猎了大量网络编程,网络管理与维护,网页设计等知识。并且相信在以后理论与实际结合当中,能有更大提高。

在生活上,我大的特点是诚实守信,热心待人,勇于挑战自我,时间观念强,有着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作风。由于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

在工作上,对工作热情,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交际能力,和同学团结一致,注重配合其他学生干部出色完成各项工作,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两年的大学生活,使自己的知识水平,思想境界,工作能力等方面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这即将挥手告别美好大学生活,踏上社会征途的时候,我整装待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攀登新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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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过两年的社会生活,我成长了很多。我对自己这两年来的收获和感受作一个小结,并以此为我今后行动的指南。

思想方面,我追求上进,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我从事办公室文员工作过程中,感觉到了办公室文员这一职位在公司运转过程起着衔接与协调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办公室文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要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也要有甘当无名英雄的气概。办事要公道,忠于职守并在工作中努力掌握各项技能。xxxx年的军校生活,使我懂得了纪律得重要性,锻炼了我的意志;乐观向上,大方开朗,热情务实;善与人交流,人际关系良好,待人诚恳;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理智稳重,适应能力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注重团队精神、爱好阅读,上网,打羽毛球,旅游。

本人热爱生活,性格开朗活泼,乐观向上,乐于助人,乐于进取,积极勤奋,有团队精神,拥有充实的专业知识,也有独立的思维能力,工作态度认真,乐于与人交往,对艺术有着浓厚的兴趣,从小热爱绘画,热爱设计,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绘画过许多大型室内空间效果图,本人的博客里有自己设计的3d效果图。性格开朗、善于交际;为人正直,上进心强。

学习能力强、抗压力大,具有较强的沟通、管理能力。

工作期间认真、积极主动、团队意识强;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任务。

自我鉴定3

(一)

本人诚实守信,乐观开朗,沟通能力强,肯学习,学习和动手能力强,吃苦耐劳,积极向上,稳重踏实,责任心强,有主见,组织管理能力好,团体意识强,能协助他人并自己独立处理问题,态度认真,富于创新精神,能运用自己所学的基础知识和工作中的不断探索和学习,锻炼自己的能力。

(二)

热情、性格活泼开朗的我,心理素质好,乐观向上、为人真诚、坦率,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自学能力,对待工作谨慎认真富有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容易接受新事物。

(三)

忠实诚信,讲原则,说到做到,决不推卸责任;有自制力,做事情始终坚持有始有终,从不半途而废;肯学习,有问题不逃避,愿意虚心向他人学习;自信但不自负,不以自我为中心;愿意以谦虚态度赞扬接纳优越者,者;会用100%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平易近人。

为人诚恳,性格开朗,积极进取,适应力强、勤奋好学、脚踏实地,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工作积极进取,态度认真。

(四)

本人自中学开始就养成凡事应该从基层做起,并且不能把自己的能力定位过高的性格习惯,所以我在校期间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是从基层做起,尽量把工作约束在自己的能力之内,脚踏实地的工作。但只要有机会,我一样会进行更高的尝试,让自己的能力继续升级。

(五)

本人热心、自信、上进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较好的个人亲和力;举止优雅,有亲和力,精力充沛,做事有条理,责任感强;具有优秀的思维、沟通和学习能力,热爱团队工作。对于网络文化有着浓厚兴趣,善于与人沟通,能够感受前卫文化、科技潮流带来的乐趣。同时对创意有着自我的分析和见解,愿意和大家一起分享思维的感受。

个人自我鉴定4

我是xx小学的一名人民教师,任职以来我用一直我的心去教诲我的学生,我用我的情去培育我的学生,我无愧于我心,我无悔于我的事业。以下是我对自己工作所做的自我鉴定。

思想方面,响应学校号召,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配合组里搞好教研活动,抓住每一个学习的机会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每周按时参加升旗仪式,从不缺勤。服从学校安排,人际关系融洽。

教学方面,教育工作中,我把课前精备、课上精讲、课后精练作为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三环节,面对有限的课时,我以改革精神探索提高教学效率的科学方法,激发学生自觉参与学习的意识,限度地提高单位时间里的教学效益。把提高教学效益当作首要任务,把课前精备、课上精讲、课后精练作为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三环节。

德育是学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班主任德育工作的秘诀就是“爱”。师爱是伟大的、神圣的。师爱是人类复杂情感中尚的情感,它凝结着教师无私奉献的精神。师爱是“超凡脱俗”的爱。这种爱没有血源和亲情,没有私利与目的,然而这种爱却有一种巨大的力量。

爱学生要深入地爱,爱学生要理智地爱。就是要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不娇惯、不溺爱。对其缺点错误,不纵容、不姑息、不放任。师爱既蕴含着强烈的情感色彩,又表现出深刻的理智,不仅着眼于学生目前的得失和苦乐,更注重学生未来的发展和前途。

我们认为:读书,是突显地理教学边缘性特征,实现地理教师自我“充电”的途径。读书不仅为创造提供原材料,而且能够启发地理教师创造的灵感。事业上的不断追求与创新就是一名教师的生命。如今,我的思路更加开阔,目标更加远大,步伐更加坚实。

虽然工作中有艰难困苦,虽然有狂风暴雨,但是,看着一代又一代的祖国的花朵,在我哺育下健康地成长,为祖国的未来作出贡献,而今,我感到格外的高兴,感到格外的欣慰。

个人鉴定表自我鉴定5

大一年级的暑假,我来到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

我来到的是本院的刑事三庭。

法院的工作并不是像我认为的轻松,繁琐的东西都不是我曾经想象得到的。

某某中级人民法院自07年提出一个比较新颖的圆桌审判的提议,将有关少年的民事以及刑事案件都在禁止旁观的少年庭中进行审判,这个创新得到了重视,在某某省乃至全国的法院学书本们也引发一些探讨。包括是否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适用。一份由山东省高级法院制作,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杂志《少年审判》也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专门杂志,对圆桌审判这种模式连续几期都进行了深入的报道与分析。

少年审判庭的独特之处就是一改一贯的庭审座次安排设计,而采用圆桌来代替,从物理距离上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座次距离,从而尽量拉近当事人对法官的心理距离。因为我们很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一般都是初次与法院打交道,这样他们可能会从心理上对法院有一种畏惧感,可能会使一些未成年人无法正确认知自己的行为,感觉进入法院就是受人歧视或是犯了不可饶恕之罪,从而不利于未成年人今后的改造,或是形成自卑感,甚至自暴自弃,毁之一生。但采用圆桌的形式,当事人与法官有了近距离接触,且圆桌给人一种平等公平的感觉,易于青少年平息心态,真确解决自己的困惑,使正义得到更好的伸张。并且有利于法官摆正好自己的心态,认真调查案情。无论是对原告被告,法院当事人都是大有裨益的。

据了解,少年审判庭在德州中院已经实行了将近两年多,好像口碑也是一直不错的,我有看一些针对少年审判庭制度的采访以及调查分析。其中绝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当事人认可圆桌审判的模式,认为有利于保护其隐私,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审判。也有极少部分不同意非公开审判模式,因为害怕自己会受到不公正对待,希望有人民作证庭审现场。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足取的,因为我们的法院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坚持正义,公平审判时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也是神圣的使命。对一个于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来说,更没有理由进行偏执的审判。但这种想法也应当为法官敲响警钟,因为凡事没有空穴来风,法官这个群体更应该以身作则,谨慎运用手中的权力,法官裁量权,因为这顶天平的两边,不仅牵连着两个家庭,更牵连着整个社会正义。如果法院这并天平都摇摇欲坠,那我们即使可以看到太阳,也未必会感受到阳光的滋润。   另外,还有一个很令人感兴趣的话题就是是否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前科消灭制度。这项制度其实在国际上并不新鲜了,许多国家都已经对此有所规定。

圆桌审判对我这个实习生来说其实还是不太了解的。但从微观上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我们的刑事庭不仅仅接受刑事案件的审判,还包括涉及青少年的民事案件。我所在的这将进一个月时间中,我旁听了大约7个案件,全部都是有关青少年的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4件是关于家庭财产纠纷,两件关于保险公司赔偿案件都是针对在外工作的农村户口人员是否应按照城市人口标准来计算赔偿问题。还有一个有关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问题。

我发现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审判与我们的模拟法庭相差很多。我们的模拟法庭虽然也是取材于真实的案例,但我们真正去做的时候,有时为了突出争议焦点,或是有利于增加现场戏剧性,往往进行一些篡改,舍弃细枝末节的一些东西,总体来说,表演的成分占绝大部分。我原以为对一个案件来说,最重要的是庭审的阶段,并且我一直以来认为中国的律师很多时候并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因为以前在电视上看过很多庭审现场的电视节目,感觉了是在法庭上可以发挥的余地并不大,如何能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左右法官的看法呢?真的是很不思议。   但发现庭审固然重要,却是功夫在诗外。

对于法官来说,合议庭在庭审之前对案件的深入探讨,也是很费脑筋的。法官之间对案件的认识或是由于其社会经验、知识储备等各方面原因导致一件不够一致,也是比较头疼的一件事吧。

也许一个案件事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围绕其中主线索的,却也是有很多需要认真考虑的情节。比如说有一个案件是未成年人甲乙二人,甲父得知其犯罪,劝其归案自首。于是甲又对乙转述此意思,乙表示同意,于是甲乙二人共同乘坐甲父的汽车来到公安局自首。在庭审之前的合议庭讨论案件的时候,法官们一致认定甲行为具有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但是在对乙行为的判定上却产生分歧,对于甲辩护律师的说辞来看,乙投案的行为不属于自首,而是属于甲同学的立功行为,是属于甲协助公安机关逮捕同案人员。对于我这样一个刚接触刑法不过半年时间的人来说,这毋庸置疑是乙的自首行为,又如何会有甲立功之说?这也许正是我们这些只是啃课本的同学与司法实务人员的差距吧。看似简单的条文,其背后蕴涵了深刻的道理,每一个决定都是事出有因,每一法律条文的适用也都是错综复杂的,不经要考虑犯罪事实、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还要考虑许多看似法律之外的事情,也许这些是中国特殊的司法环境决定的。每一个基层法官在判案的时候,还要考虑当事人的满意度,是否会提起上诉,是否会走上访之路;上级法院的判案风格,对事实认定的特点。因为中国司法体系似乎还是很有些层级制度的遗风,法官的个人利益口碑,法院的口碑都是与上诉率和重审率等密切挂钩的。我不知道法官在判案的时候,会不会有种带着枷锁跳舞的感觉呢?

在庭审中听律师进行法庭陈述、法庭辩论,律师在庭外的工作还是很繁琐的吧。比如说是要进行证据的获取,辨别当事人的说辞,避免自己协助当事人作伪证假证。还要来法院翻阅卷宗等等吧。也许是外国电影看多了的缘故,大律师们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语惊四座,与现实中的庭审现场好像有点大相径庭。

在庭里实习闲谈的时候,有一个学长是中南财经政法出身的,读完本科就自己考到了这里,他很认真的说,不要做法官,这个职务跟你想象的很不一样。他也在高中的时候就立志从事法官的职业,可是他说,对他现在来说,也算是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可是并不是很快活,正所谓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很多事情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仿若 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 ,可当我们伤痕上身的时候,还能这么淡定自如,谈笑风生吗?法官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妥协的身份

但我心中理想的职业就是做一名法官,因为我从心底里觉得做法官更易体现一个法律人的价值。我们利用自己的学识,可以使得当事人的利益可以得到真正的实现,当当事人可以满载笑容而去,使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实现正义,那舒展的眉头难道不是对我们的肯定吗?我们的司法的目标不就是让每个当事人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让整个社会在司法的维护下,充满幸福与希望。因为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不会走投无路不顾一切,只要有法律作为一个最后的保护伞,我们又何必瞻前顾后彷徨无策呢。也对于社会的维稳也是大有裨益的。

也许,这个学长的看法,也是很多抱着梦想而来的法律人的苦恼所在。也许这也是当前司法大环境下的一个矛盾缩影,这个苦恼的解决,应该不会太远,希望不会太远,如果一个基层法官都对法律抱有怀疑,我们的百姓又如何坚定信仰呢。

在庭审中,有一个案子是一个遗产挣分的案子。死者生前有一套房产,是在二婚之前所购买的。现在是死者的前妻与现在的妻子争夺这份房产,其中的法律事实暂且不谈。二人在庭上旁若无人,吵的那叫一个热火朝天,法官多次呵斥仍是难以正常进行法庭程序。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法官年轻的缘故,似乎不被她们放在眼里,完全无视法庭秩序。但经过我又看了一些案子审理,觉得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本身的学识不高,在法庭上只是一味胡搅蛮缠,相互 撕咬 ,似乎认为证明对方人品低劣可以有利于自己多分的一些遗产。

我一直以为对于许多百姓来说,一辈子与法庭打交道的机会少之又少,一般都会选择私了。但发现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是有很大的提高,许多普通人开始更多的依赖于司法途径来解决。这真的是很大的进步吧,

可是庭审中的争吵总是不断上演,我不知道是不是情绪所致,但是总感觉法庭的尊严感在很多人心中并不是很明显。如果每一个当事人都不能平心静气在法庭上陈述案情,争取法官的认可,也许无谓的争吵会适得其反吧。毕竟法官也是有感情的人,对法庭上没有礼貌的人总会反感吧,如果因此而是的自己无法得到利益,岂不是很可惜呢。还有很多人尤其是公司,在接到法院传票后的正式庭审时候却并不领情,甚至置之不理,让法院的工作很难进行下去,这也是很无奈的吧。

案件经过法庭辩论后,法官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我一直不太理解调解的功效,为什么让法官都这么青睐这种方式呢。甚至双方当事人都不接受的情况下,法官依然在努力劝服当事人走调解之路。因为我总觉得既然当事人已经需求法律的帮助,利用调解的方式还是在很大程度上依据人的感性而非法律的尊严。但是法官的意思是说,调解无论对当事人、法官、法院都是很有好处的。

庭审中对法官个人素质还是要求很高的。我原以为如果你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就可以游刃有余,但是不仅如此,对法官的情商要求还是蛮高的。比如法庭上的一些突发状况,双方当事人吵嘴,甚至大打出手;对于一些案件来说,法官轮番上阵劝双方当事人走调解之路,却是无能为力,但对于某些法官来说,却可以说是手到擒来。调解对于一些激烈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这需要法官有过人的口才,有点像谈判专家的感觉。法官在调解的时候,要善于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真的是有点软硬兼施的感觉。

还想起一点,我们做模拟法庭的时候,好像更重视的是审判的流程,真实的法庭应该不会直接出判决书的。我觉得我们的模拟法庭比起实际的现实法庭还是很有差距的,模拟法庭主要有利于我们熟悉审判流程,有利于锻炼我们的口才,文书写作,但还是有点脱离实际。   法院的实习中,正好赶上做减刑假释的案子。这真的是一个很庞大的工程。我做了大概二十几个。发现其中绝大多数人文化水平是很低的,还有一些年纪很小,想象跟自己几乎一样年纪的人却把自己送入监狱那高高的围墙,真的很可惜。但这不只是他们自己的错。因为一些家庭原因,从小可能耳濡目染家庭一些不良的习惯,没有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或是因为家庭经济原因,迫于无奈,穷途陌路,正所谓 人穷则思变 ,便走上了不归路。可是让我一直很好奇的是,究竟有多少人走出那个高塔可以真正的痛改前非。如果因为他的家庭原因,走出监狱,父母仍然无法给他正常的向导,生活环境并未改变,继续误入歧途并不是不可能的。也许还有一些人,真的是下定决心要洗心革面了,但是现实却不给他机会,没有工作,甚至也丧失了亲情,当他物质精神都是两手空空的时候,让他如何能张开双臂高呼快乐的生活?!   人性的善恶,有时是很微妙的一个东西,能真正不被外物所左右的人,不是神仙,也得早已羽化了。

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仅仅有监狱真的是不够的。

但许多事情不是一时半会可以解决的,需要资金、需要改革、需要文化的接受、需要观念的改变。

另外还有一个我一直很疑惑的地方,现在的刑法目的通说预防说、报应说。可似乎报应说的观点总在被刻意的回避。但从中国的古话来看:恶有恶报;老天有眼。包括一些案件都会有民意的介入。媒体的介入有利于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但是也不可避免犯罪者可能会被重则,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这难道不是朴素的报应主义在作怪?

对于一些案件,譬如交通肇事的案件中,一些很严重的案件(如杭州飙车案),当事人如果赔偿金额多的话,司法实务上就会适量对其自由刑给予较轻的处罚。书上的解释是我们刑法的准则是不仅仅要惩罚犯罪者,更要保护受害者,如果受害者都可以原谅犯罪者,司法又何必强行介入给予严厉惩罚呢?这个观点我是赞同的。但是我觉得会产生的一个后果就是,当犯同样的罪行时候,甲因为赔偿金缴纳得多,因此吃牢饭的日子就少得多。乙却因为家庭贫困而担负更多的身体刑,这会不会导致社会认为司法处罚不公?或是导致富人产生一种误解就是有点像古代的拿钱了事一般?对司法的尊严性会不会有所损害呢?

一个月的实习,让我思考了很多,任重而道远。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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